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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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 flr”,2楼为“first 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 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完完全全地体会。读后,我也十分佩服福尔摩斯。
这本书最让人赞不绝口的是:它精妙绝伦,无微不至的细节描写,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写福尔摩斯的'工作环境:化验室是一个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的放着一些椅子,还有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许多蒸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焰火的本生灯。这么一写,我就仿佛身临其境,就好像,我也参与了这次案件的沉思。
福尔摩斯是那么的有哲理性,对于化学知识、解刨知识、惊险文学领域有极高的造诣。他还学过心理学,拉小提琴的技艺也十分的高超,拳术也是那么出色,可以说是一名出色的剑客,还是精于拳术的拳击手。他对于英国法律方面的实用知识及其精通,比如说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发现没有一个人像是凶手。而在《四签名》中你一开始会以为凶手会有四人,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继续读下去,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让我们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读完这书,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小心和谨慎。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希望将来能成为福尔摩斯那样的伟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有许多的小文章,如《血字的研究》,《冒险史》,《四签名》等。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里的小文章可以锻炼我们的推理能力,并且这本书充分的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侦察和推理能力。其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
《血字的研究》中,作者与福尔摩斯初次见面,握手问好时,福尔摩斯一下就猜出了作者刚从阿富汗回来。对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地:“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的风度,又有军人的气概,显然他是一位军医。他脸色黝黑,而手腕部分黑白分明,那么,他肯定是刚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弱不禁风说明他久病初愈,他左臂负过伤,活动起来不方便。一位这样的英国军医,还能到过哪呢?只有阿富汗了。”这一段话充分表现了福尔摩斯的侦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较强,一个人在一秒钟内观察到那么多,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呀!要推理出那么多的东西,可见他的知识是多么丰富呀!
这本书想告诉我们的`太多太多,如果你们跟兴趣的话,你们可以去购买这本书阅读。这本书是真的很好看。我建议大家去读者本书,它会带给你一种全新的感觉。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自然就是主人公——福尔摩斯了。
他外表十分引人注目,个子高高的,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观察力也十分惊人,随便看一眼一个人,大概就知道他的职业,探案时也可以出其不意的找出凶手。
其中我认为最精彩的就是《劳斯顿花园街的惨案》。在这个案件中福尔摩斯他并不着急,反而显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的注视着地面,一会儿看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的木栅栏。他又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小路的地面,从屋外一路仔细的观察到屋内,他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时竟趴在地上,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出奇的证明了他对事物的敏锐的观察力,看出了许多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准确的推测出案件的凶手。
在这本书里,我很欣赏福尔摩斯,他有着丰富的科学知识,神奇的推理,是个名副其实的名侦探。在他身上我学到了,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中,我也要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态度。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探案集》,由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所写。一看到,我这个爱看探索案题的人就跑了过去,生怕有人去抢它。一翻开,我好像跟着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18世纪80年代的英国伦敦,破开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读“血字的研究”我不能不佩服福尔摩斯对文学的精通。看“五个橘核”,我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记忆力。读“四签名”,我非常惊讶福尔摩斯对物种的了解。起初,福尔摩斯在我眼中是一个有点骄傲,文科极差,冷酷的人。不承认别人自己好,他用鞭子去抽打尸体。后来,福尔摩斯在我心里是一个大方,判断力极强,反应力极快的神探,他原谅华生说他的缺点,他每次判断都很准,他能以极快的速度去抓犯罪。
柯南-道尔他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他不缺幽默,中间也有搞笑部分。让人放松精神。如果要问我日本人青山刚昌的《名侦探柯南》好看还是亚瑟-柯南道尔公爵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好看,我肯定选《福尔摩斯探案集》,(1)我是中国人,(2)《福尔摩斯探案》比《名侦探柯南》要更真实,幽默。每次我那起这本书,我看到凌晨我都不会困,放下就像和亲人告别,那种依依不舍。那种牵肠挂肚的感觉伴我入睡。总做不好的梦。
直到有一天,我看完了。梦里,我好像跟随着福尔摩斯这位传奇人物来到了英国伦敦的小镇里,看着这位一代神探去开破一个个奇异的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福尔摩斯是举世闻名的大侦探。虽然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记载了八个具有很强代表性的故事,凸显了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的.推理能力。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波希米亚丑闻了。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与一位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有牵连,但并没有与她秘密结婚。现在,波希米亚国王要与纳维亚国王中极为敏感的二公主结婚,但艾琳有国王与她的合影,国王必须把照片偷出来,否则,艾琳会用照片毁掉国王。所以,国王来找福尔摩斯,希望福尔摩斯可以偷出照片。聪明的福尔摩斯了解了艾琳的房子与艾琳的生活。但是,艾琳和一位先生——汉戈弗雷·诺顿秘密结婚了。第二天,福尔摩斯雇了一些人装作流浪汉,待艾琳回家时去抢夺钱包,而福尔摩斯便装作保护艾琳的样子,在脸上涂上事先准备好的一小块湿红颜料,这时,福尔摩斯便会进入艾琳的起居室,以呼吸新鲜空气为借口,打开窗子。在窗户旁边的华生看见福尔摩斯的信号,便把一个烟雾弹扔进起居室,大喊:“着火啦。”这时,艾琳一定会拿出照片。第三天来时,艾琳却搬家了,但艾琳在信中保证,不会再拿照片来威胁国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福尔摩斯的机智与知识。如果我们也有福尔摩斯那样聪明的脑袋,该有多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要像福尔摩斯一样聪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假期里,我读完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青少版)。这本书里有六个故事,其中包括五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有一套很独特的方法,他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就是非常仔细地观察细节,他认为常人不注意的细节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线索。比如说在“血字的研究”这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发现了马蹄印和两种脚印,还发现了戒指,这些线索都是破案的关键。
福尔摩斯还很会推理。比如说华生拿出一块他哥哥的怀表,福尔摩斯就猜出了华生哥哥的悲惨命运。福尔摩斯看见钥匙孔的周围有许多小洞,他就知道华生的哥哥死于酗酒。
华生说福尔摩斯“既博学又无知”,“他在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基本一概不通”,但是在化学、解剖学、要案文献知识和英国法律司法等方面非常精通。福尔摩斯从一个人身上沾的泥土就可以判断出他去过伦敦的'哪个地方。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个知识清单,想好自己要从事什么职业,然后只学习对职业有利的知识。
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认真观察、认真学习、很会推理的本领,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中去。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作文”因为今天下午将在这里,由全国著名的特级教师支玉恒老师给我们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免费的》这篇文章!母亲付出了她的一切,我从现在起一定要好好照顾她,再不能让她受苦了。我把沙子倒进去以后,迫不及待的开始检验劳动成果,轻轻一推,不倒翁成了倒翁。表妹又接着说:“其实我刚才说的话只是一个诡计而已,我并没有把你找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这是一部最优秀、做成功、最经典的侦探名著!《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探案佳作。一个用鲜血写成的字、一个神秘的金戒指,一个醉醺醺的马车夫······1887年,福尔摩斯这个人物首次在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里亮相。
这篇小说用倒叙的手法,追述了迷信专制摩们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的感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
可以说,《血字的研究》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这套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分四大本,就因为这套书,让我明白细节成就未来。
这套书是以华生的视角来写的,华生是第一人称。描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调查身边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以及他那无人能比的探案能力。福尔摩斯的地质学特别厉害,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是伦敦哪个位置的.泥土,因为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细心观察,每一个案件都会发现到那些并不引人注意的细节,所以他才有了如此强的探案能力。
看完了这本书,我对福尔摩斯更加崇拜,他也告诉了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它就能使你成就美好的未来。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好例子。别人说话时他从不插嘴,一直注意观察说话者的神情动态,思考那人讲述的内容,所有细节他都注意到,并学习了……久而久之, 一个个别人没在意的小细节记在脑海中,并注意把各个细节做好。他还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因此,爸爸无论做什么事都十分妥当,领导称赞,同事佩服,家人叫好。
“没有抓住一个细节,你就可能错过一个成功。”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细节总是与成功挂勾的,我们只要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那么我们就一定会成功的。完美的细节代表着永不懈怠的处世风格,是一个人积极,实干、优秀的象征。细节像一把戒尺,量出一个人成绩的高低,细节可以改变生活,成就未来。细节虽然不引人注意,但我们要注重,还要把它做好,它可以让我们成功。
中国的辉煌离不开一个个细节,我们的成绩能离开一个个小细节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决心要做一个关注细节,认真做事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必须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齐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先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透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最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5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6
在著名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的笔下,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断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咨询侦探。在伦敦的各式各样的离奇案件中大显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读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绅士,他爱拉小提琴,对化学实验很疯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桩桩离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专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几乎样样都离奇,诡异。其中的一个,充分的向我们展现了福尔摩斯的超强观察能力。
这个案子名为“诺伍德的'建筑师”。案情是这样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约翰·麦克法兰的小伙子委托福尔摩斯帮助他,因为警方误认为他是杀死了奥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钱的建筑师)的凶手,要将他逮捕。于是,福尔摩斯便去搜集证据,来证明委托人的清白。他拜访了委托人的家属,得知了他的母亲与奥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现场,但没有什么收获,直到苏格兰场警官发现一个指纹,并确定指纹是麦克法兰时,福尔摩斯就找到了破绽:麦克法兰昨日在狱中,不可能跑出来,福尔摩斯昨天的观察中却没在同样的地方发现指纹,在这里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他那鹰一般什么也瞒不过的眼睛着实让我佩服。他还发现一楼的走廊比二楼短六英尺,根据这些现象,他假装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奥德克先生“逼”了出来。原来,他是因为委托人的母亲拒绝嫁与他而想出的坏招,——让旧情人的独生子被送上绞刑架,幸亏福尔摩斯看穿了他的诡计,没让他的阴谋得逞。
可惜,事实上世上没有福尔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国最伟大的护法卫士!最严明的维和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7
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格,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全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8
我全神贯注地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有一个尖鼻头,他爱拿放大镜看线索,他还有一个烟斗。
这本书有八个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绿王冠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华生遇到了霍尔德。霍尔德给他们讲他怎么用五万英镑换绿玉皇冠。凌晨两点,他被某种响声吵醒,他看见儿子阿瑟穿着睡衣拿着绿玉皇冠,霍尔德发现少了三块绿玉。
福尔摩斯听完了,让霍尔德明天九点到十点来找他。福尔摩斯到乔治家里买了他穿的那双旧鞋去霍尔德家门前与乔治的脚印做对比,正好吻合。紧接着,他又去乔治家里要那三块绿玉。当福尔摩斯用枪对准他的脑袋时,他就开始说用钱买绿玉的事情。福尔摩斯把绿玉买了回来。到了上午,霍尔德果然来了,福尔摩斯把绿玉还给了霍尔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情,要有协作精神。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一起协作,破案才那么快,那么神。有一次,我去沙滩玩,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一起合作,共同挖出了一个雄伟的地下工程,我至今还沾沾自喜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9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0
我从图书室借来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便在心里产生了一些对于这本书的感想。
首先,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料事如神。无论什么案件,只要在福尔摩斯手上,不出5天,他都保证给你查得清清楚楚,把犯人说得服服帖帖的。这样就使世界上与他接触过的人或听说过他的`事迹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被他“善于观察细节、敢于大胆想像”的特点深深地吸引住了,比如在《第二块血迹》中,福尔摩斯观察细节、大胆想像,终于查出是首相夫人藏的关系到“没有就只能爆发战争”的信;再比如在《黑彼得》中、《修道院公学》中……相信你看了也很喜欢他。
其次,我觉得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探的探案。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1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充满了思维逻辑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是这本巨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
读完这本书,我对其中的一个比喻始终记忆犹新。福尔摩斯说:“人的头脑最初就像一间空荡荡的`小阁楼,不能碰到什么破烂都一股脑儿地塞进去,应该选择一些有用的家具。同样,杂乱的、没用的装多了,那对他有用的知识就会被挤出去了。凡是善于工作的人,始终要谨慎地选取有用的知识装进大脑这个阁楼里,别的一概不要,这样才会设施齐全,有条有理。所以,为了增加新知识,你必须学会忘掉,不能让没用的知识占据了有用的空间。”
福尔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方面,他的学识渊博,他精通化学、较准确地掌握了解剖学,对惊险文学了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国法律中充分实用的东西,对刀剑拳术也颇为精通。但是,他在文学、哲学、天文学、政治学这些方面的知识几乎是一无所知。
福尔摩斯用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观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胆量与犯罪者斗智斗勇,破了一个又一个案件。
《福尔摩斯探案集》告诉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就要多开动脑筋,灵活运用自己的思维能力,认真观察周围事物。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心和勇气,坚持不懈,最终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3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4
这个暑假,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陪伴,让我过得开心、快乐,不同寻常,我被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超众的能力深深折服。
我太崇拜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坚定意志、观察力敏锐、记忆力和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还有超出常人的`指力腕力与天才般的化妆才能。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
我不禁问自己,福尔摩斯是如何具备这些能力的呢?
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他喜欢他的工作,他觉得工作是一种报酬。他很勤奋,利用为数极少的工作间隙,积极去研究各门科学,做化学实验,为将来打基础,经常日夜操劳,因疲劳过度而病倒。他善于学习,他将采集到的信息巧妙的归类,便于随时查阅。这就是智慧和知识的力量。
这个假期我变得更爱探求新知识、学习新事物,做事更细心、也更爱观察,这都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功劳。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5
从去年暑假第一次翻开《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就被大侦探福尔摩斯深深吸引了。
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退伍军医华生一起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是当时英国最负盛名的大侦探。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见识了神秘的《吸血鬼案》,神奇的《蓝宝石案》,曲折的《巴斯克维尔庄园》,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王冠宝石案》,在《王冠宝石案》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开动脑筋,运用智慧,帮助伊丽莎白女王找回了离奇失踪的王冠上的黄宝石。
到底是什么让福尔摩斯每次都能成功解开各种扑朔迷离的案件呢?是因为他的聪明?是因为他的博学?还是因为有好帮手华生的帮助?我认为,除了以上原因,更重要的是福尔摩si非常善于观察,每次都能关注到别人注意不到的小细节,最终顺藤摸瓜,找到真凶。
我想,如果从现在起,我就开始像福尔摩斯那样关注细节,仔细观察,仔细思考,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名了不起的大侦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