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微文呈现整理的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精选25篇),都是精品文章,请您欣赏。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
“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题记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山里藏着一个小镇,叫云边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被父母遗弃,隐忍又卑微。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在遭遇事业与爱情的打击后,被外婆接回家乡。后来在外婆与少年伙伴程霜的治愈下,变得开朗起来。
毛不易的一首歌《像我这样的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应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主人公刘十三就是这样的人,工作失败,生活也失败,这世界会告诉你,成功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而是充满狂风暴雨。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云边的故事,让我们很多人都看到了生活的真相:“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们每个人就像主人公一样,平凡而又普通,在人海里浮沉。未来还有很长,生活未完待续,人生路上时有坎坷,但是请你别放弃!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
这是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驹,围绕着刘十三、程霜、外婆等在云边镇的故事缓缓展开。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去远方的大城市追求梦想。但是世事不顺,在大城市屡屡碰壁受挫的刘十三还是坐着外婆的拖拉机回到了小镇,又与幼时的玩伴程霜相逢。在小镇的生活平静但背后又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平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3
这种关于现代人故乡的题材其实在畅销书类别里很少见。就像每年一次固定出现在新媒体上的“逃离北上广”之外,故乡就是一个逃不开,又回不去的地方。特别是像我这种出生在三线(甚至算四线)的小城,青年成长生活在一线城市的人来说,故乡早就模糊成几个下酒的故事了。
我忘了以前在哪本书里读到过一个关于故乡的形容,大概是说:如果说真的有某个值得回去的故乡,我能够想到的只有那时候的我们。是啊,我的故乡小城也早就回不去了。不是我感性,是真的.那个旧城都拆完了。我甚至有次回去还需要用本地方言问路,那种感觉别提多怪异了。
说回这本书,我之所以能一口气看完整本,完全是因为自己被作者带回了小时候。感觉像做了一场梦。虽然书里明明不是自己的经历,但是又分明见到了那些人和事,好像都闻到了隔壁王莺莺烧菜的味道(张嘉佳不愧是吃货)。小说的主角刘十三是个和大多数人一样的小人物,活在生计的边缘,还有一个谈不上伟大的梦想。他面对热爱的姑娘又时常受挫,好不容易一切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又瞬间晴天霹雳火花还带闪电。小说里找不到鸡汤励志,它的真实得就好像你也认识这么一位朋友,甚至就是写你的遭遇。
朋友问我这本书大概内容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然后让他们自己去读。它虽然悲剧结尾,但是又能看到希望。主角刘十三也写了本书叫作云边镇,扉页上写着:为别人或者,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4
这是很文艺的一部小说,世事白云苍驹,围绕着刘十三、程霜、外婆等在云边镇的故事缓缓展开。刘十三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努力读书为了离开小镇,去远方的大城市追求梦想。但是世事不顺,在大城市屡屡碰壁受挫的刘十三还是坐着外婆的拖拉机回到了小镇,又与幼时的玩伴程霜相逢。在小镇的生活平静但背后又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
刘十三代表着的,是现实中的每一个普通但又不甘平凡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去大城市追寻新生活。满怀理想却四处碰壁,举步维艰但又不想回去。但正是因为普通,刘十三的失败和痛苦更具有普遍性,小镇生长的的少年,一心想要去看外面的世界,拼命的学习,努力地做题,但结果不一定能够尽如人意。大学时爱上了自己的同学,小镇青年一无所有,所能给你的只有他自己的全部真心,但满腔的真爱却抵不过金钱权势,愤怒也好不甘也罢,最后只能接受这样的自己。毕业后四处碰壁,没有资源,没有人脉,只靠努力和汗水并不一定能够换来满意的工作。
刘十三很小的时候就没有父母,从小与外婆相依为命。然而,本该是温柔贤良的'外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一个狡诈,贪财,爱赌博,毒舌的有趣的小老太太。但这也是这样,才使刘十三单调的童年,有了与外婆“斗智斗勇”的趣味。他们表面看起来十分不合,其实,他们之间深厚的亲情根本坚不可摧。所以,这两个一毛不拔人才会在刘十三离开小镇的那一天,偷偷在隐蔽的地方给对方藏500。所以,王莺莺去世的时候,刘十三才会冒着生命危险,爬了七八个小时的雪山,只为挂一盏长明灯,能让外婆找到回来的路。
而程霜则最让我感到惋惜。她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啊,她的笑是那么的灿烂,她的生命是那么的坚韧,是她给了刘十三继续下去的勇气,刘十三也是她这短暂一生中唯一的一缕光。她是那么顽强的与病魔做抗争,打破只能活半年预言,那么希望抓住照亮她死寂生命的那束光。但就在两人终于互通心意,一切将恢复原样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程霜还是没能熬过最后一次手术,永远的离开了。曾经的誓言变成一纸荒唐,成为永久的遗憾。可我坚信,即使程霜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将会永远刻在刘十三的心中,伴随着他一直走下去。
虽然在小镇中也有犯罪,有死亡,但是但是大家对亲情、爱情和友情的坚守是最打动人心的部分,牛大田为了追求爱情,烧掉了自己的赌坊,只因为对方父母不同意把女儿嫁给一个开赌坊的人;当爱人面临毁容,选择了不离不弃,多美好啊,多让人感动啊。毛婷婷和毛志杰,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弟弟,可是弟弟丝毫不领情;人到40碰到了一个真心对待她的人,结婚也得不到弟弟的支持,但所幸对象对她很好。但是当弟弟醒悟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山风微微,像月光下晃动的海浪,温和而柔软,停留在时光的背后,变成小时候听过的故事。”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5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之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云边有个小卖部》
朋友说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故事,一个关于云边镇少年刘十三的成长故事我也是少年,我也在成长。冲着成长,冲着张嘉佳的大名,我读完了这本有着优美书名的书。
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个名为云边的小镇。小镇上有一个小卖部,小卖部的货架上堆着密密集集的货物,有一位老人正躺在椅子上安详地睡觉,有时候门外有些少年在玩耍。
王莺莺,为什么天空那么高?看到这句话,第一个就能想到刘十三的外婆王莺莺。王莺莺是一个有十足的女汉子气息的人,她能将小卖部经营的特别好,喜欢抽烟,能开拖拉机纵横山野,还能将刘十三绑架回云边小镇,能抄起菜刀追着刘十三满街跑。虽然她经常追着刘十三打,但是我从王莺莺死后留下的录音里感受到她真的非常爱刘十三,也许只是不善于言辞或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吧。看这里我不由得想到我的奶奶,她也很爱我,总是陪伴着我,教会我很多东西。
王莺莺去世不久后,与刘十三青梅竹马长大的程霜,这个又凶又不讲道理的女孩儿,无论他在逆境还是顺境都陪着他、为他东奔西走、陪他在除夕夜的雪地里坐了一宿的女孩,一个每当她笑的时候,就会让他想起夏天灌木丛里的萤火虫的女孩,留下了一个美丽的约定,但是终究成了泡影这让我明白了,有些告别也许就是最后一面了,因为未来的一切都是一个未知数。
掩上这本书,我也明白了,有些东西,人只有失去了,才会感到后悔,才会想要去保护它,才会去想要珍惜它。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不要到失去了的时候才后悔。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6
本文内容过多,文章过长。还请见谅。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长篇小说,有希望,有悲伤,有欢笑,也有感动。后来了解到张嘉佳已经好久没有出过书了,我们不知道这些年她经历了什么,才能写出一个这样平淡而富有吸引力的故事。程霜,刘十三,王莺莺……
《云边有个小卖部》不同于之前的作品偏向于城市男女的虐心爱情,这本书的笔触更偏向于乡村与亲情,爱情总是让年轻人遍体鳞伤,而亲情总会一次次地让我们的伤口愈合,可是我们大多数人却固执地认为,爱情更容易离我们而去……直到失去爱情,刘十三也没发现,他一直描绘的未来,其实是过去。我们大多数的年轻人都很普通,也很天真,以为有了爱的种子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以为你幻想的未来就是对方想要的样子,等到失去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所描绘的未来不过是建立在过去的回忆之上,而大多数的女孩子想看到一个摸得到看得清的未来。
当刘十三与牡丹还在一起的时候,每当吃早餐刘十三都会描绘未来生活的样子:早上下楼,掀起一笼热气腾腾的红糖馒头。如果牡丹不喜欢的话,他可以换成豆浆油条,白粥就着咸鸭蛋。
你所描绘的美好,对于某些人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刘十三根本不知道牡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一切都是他的自作多情,而牡丹也早已心猿意马,傍上大款,随时踢开刘十三去过自己看得清摸得到的未来。或许,牡丹也爱着刘十三,但是牡丹更知道小平头虽然并不一定会给自己带来幸福,但是一定可以给自己带来体面的生活,而刘十三除了长得帅一点,没有钱也没有背景,一无所有,有的也就是他时常提起的云边镇小卖部。
其实,生活中也见到过刘十三与牡丹这样的爱情,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牡丹,牡丹的选择并没有错,因为这是她自己深思熟虑做出的决定。
很多女孩爱一个没房没车的男孩,却不会选择跟他过一辈子,男孩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只能说他们彼此没有遇见对的人。
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那个对的人,那个不嫌弃他又懒又笨而且一无所有的女孩,在他人生低谷的时候,程霜总会出现给他以慰藉,牡丹抛弃刘十三,她陪着他失恋,外婆王莺莺离开人世,她陪着他伤心。
程霜说: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再让我们来看看王莺莺与刘十三的亲情如果这样能让王莺莺开心的话,以后每年中秋,他还是回来好了。外婆走了,走在了又一个中秋的晚上,那碗桂花酒还飘着一丝香气。
在岁月面前,所有的永恒都失去了意义。最开始,我对王莺莺从小镇开着拖拉机,突然大老远地跑到刘十三住在城里的公寓觉得很奇怪,从来没有去城里找过外孙的刘十三为何突然来访(外婆深夜开着拖拉机问了很多人才找到了十三)
在外面求职的刘十三向来报喜不报忧,王莺莺肯定不知道他深陷失恋加失业的绝望之中,而特意来解救他,给他亲人的关怀,那么外婆究竟为何而来?
一直追寻梦想的刘十三,常常忽略家乡等待他回家过节的外婆王莺莺,高考后回家过得第一个中秋节,外婆几乎拿出了全部家当,火腿,腊肉,羊腿……他看到了王莺莺脸上幸福的笑容,就知道他中秋不在的这些年,外婆有多孤单,他决定以后每一个中秋都回来和外婆一起。熟不知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中秋了……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7
“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题记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山里藏着一个小镇,叫云边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被父母遗弃,隐忍又卑微。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在遭遇事业与爱情的打击后,被外婆接回家乡。后来在外婆与少年伙伴程霜的治愈下,变得开朗起来。
毛不易的一首歌《像我这样的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应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主人公刘十三就是这样的人,工作失败,生活也失败,这世界会告诉你,成功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而是充满狂风暴雨。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云边的故事,让我们很多人都看到了生活的真相:“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们每个人就像主人公一样,平凡而又普通,在人海里浮沉。未来还有很长,生活未完待续,人生路上时有坎坷,但是请你别放弃!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8
一直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不过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影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起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后活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再看一次,我还是被他写给杜鹃的那篇日记戳中泪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9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0
喜欢这样的文字,有一天,我也要写出这样的文字。不用太矫揉造作,就是单纯地写一个故事,故事里的人物就像是自己,故事中的场景就像是四周。悲伤中有欢喜,悲伤也不会那么太悲伤的,欢喜也没有那么欢喜的。字句都是自己的有感而发,想象之中却又不似全然捏造,也不为了什么,也为自己,为自己所经历的、所感触的留下点儿什么。人生的路还有那么长的,时间也总还是会有的,梦想还是梦想的,说不出那就不说出来了吧。也不必去纠结其中的对与错,善与恶,真与假,钱也从来不是去衡量某种东西的标准的,我也不希望是。你若是对不起别人了,那是你该有的愧疚。但若是你被抛弃了,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你对不起的是自己,是自己那就好办了,那就是你啊,你总该要原谅自己的,自己总是可以无条件地原谅自己的。
谁的人生没有点儿坎坷,努力过也并不代表上天或是什么可以真的尊重这些努力的,真的也不全然是自己的缘故的吧。就当个不懂事一点儿的孩子怎么了?那份最真挚不过的亲情永远都会是你最坚强的后盾的。就像外婆总是可以原谅那个臭小子一样,因为那是外婆,那是外孙的外婆啊!那是外婆的外孙啊!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1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2
山的那边是云边小镇,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要高,镇里有间小卖部,一位老婆婆穿着碎花短袖绕着小镇追打着孙子……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刘十三与小镇的一个个故事。
“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灯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的,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句话印在脑海中,想起书中那个坚毅可爱的女孩,程霜,从小身患绝症,却一次又一次乐观地挺了过来,小时候与刘十三在小镇邂逅,便再也忘不了那个虽然傻里傻气却善良的刘十三,她追寻自己所爱,帮助他,在他最需要时陪伴在十三身边。
外婆说:“什么是故乡,祖祖辈辈都埋葬的地方叫做故乡”,刘十三的外婆不是普通的外婆,她爱抽烟,能打牌,一个人经营她的小卖部,一个人拉扯十三长大成人,能开拖拉机把失恋又失业的十三从城里拖回小镇,烧一手好菜……外婆就是十三的超人,那样豪放,那样爱他的孙子。
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当读到外婆去世,程霜也离开了人世,眼泪止不住流,从此刘十三最爱的两个人离去,只剩他一人在人世间,他长大了,总要学会独自面对,好好生活下去。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3
书还是很张嘉佳风格的,把爱写到极致,却又不觉得荒诞。大概是我们大多数人内心渴望着这样的感情吧。前半部分看刘十三,觉得这世上怎么又这么倒霉的人呀,花费着常人没有的努力,却得不到相应的结果。也许这正应了桐华那句话,这世上一份耕耘有一份收获,就是很幸运了。的确,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靠努力得来的,因为有种东西叫天赋,硬生生的存在。看到刘十三这样一个人,大概最好激励自己,你丧什么丧?你看,他比你更丧。
王莺莺女士真的很感人,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她的后半生都在云边镇,都在云边小卖铺,都在为刘十三这个外孙着想。也许,家人的存在,就是无论你贫困潦倒,还是富有,她们都不离不弃,生死相随。
关于程霜,一个很早就被医生说活不长的女孩,坚强的活到二十多岁。该有多乐观。程霜最美好的记忆,是刘十三给的,在那个云边小镇,唯一的遗憾她没能和刘十三一起看牵手看云边。
还有球球,出场很晚,却是印象深刻的角色。七八岁的孩子,却有成人的圆滑。是该多心疼的事情!可是她也没有选择,她要活下去呀。如果可以,希望她可以永远和刘十三,程霜,王莺莺,组成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
结尾并不美满,可是却是最圆满。每个故事的结局并不是都得美满结尾,走向它本来的结局,不就是圆满吗?何必执着于美满两个字呢。
感谢《云边有个小卖部》,这世上的悲伤与快乐,都是一缕光,都能指引我们向前。文字,成全的不过是一种心情。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4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回不去的时光,我称那段时光为“云边”。
《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张嘉佳时隔五年为我们带来的又一本触动人心的故事。张嘉佳概括这部小说为,“写给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在故乡生活的外婆。”故事中的刘十三,那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柔情的少年,像我们自己,从小镇走来,怀揣心中的山海,颠沛流离。
我们每个人总能从刘十三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虽然普通却又是个独一无二的平凡人。父母离异,母亲出走,年幼的刘十三被外婆王莺莺拉扯长大。王莺莺开了一家破旧的小卖部,有一辆经久不修的拖拉机,没有任何别的收入,就这样将刘十三拉扯长大。他们住在“云边镇”,一座远离城市,风景如画的小镇。但小镇少年并不甘于此,他本子的扉页上一笔一划工整得写着母亲最后一次跟他说的话:“十三,妈妈走了。你要听外婆的话,别贪玩,努力学习,考清华考北大。妈妈希望你啊,去大城市工作,找一个爱你的女孩子结婚,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越幸福越好。十三,妈妈对不起你。”从此,小小的少年用他那笨拙的努力,做着泡沫似的梦想。然而,我们那些执着的付出未必就会获得同等的回报。最终,刘十三并没有考上清华北大,他去了京口一所三流大学读书。他的人生也没有曾经幻想过的发大财。可以说,他活得并不成功。心爱的姑娘选择了现实,离开了他,而他自己也被公司辞退了。对于刘十三来说,“爱情”“事业”他都没有。
“等待而已,也叫努力?”“在习惯等待 等不来依旧难过。那种难过,书上说叫作失望。直到长大后,他才明白,还有更大的难过,叫作绝望。”他早已习惯等待,却不知道在等什么,最后,他什么也没等到。
但,他却又是幸福的。外婆王莺莺开拖拉机跨越两百多公里,将喝醉的他拖回小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姑娘程霜在他失意时陪他东山再起。虽然在错的青春遇到对的人,无法相守,可是我羡慕他能有这样的青春。
人生的许多遗憾,我们无可奈何。于告别,王莺莺最终还是倒下了,那份骂骂咧咧的爱,他再也感受不到了。“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刘十三和程霜第一次见面,作者这样写道:童年就像童话,这是他们在童话里第一次相遇。那么热的夏天,少年的后背被女孩的悲伤烫出一个洞,一直贯穿到心脏。可是最后那个为他生命点光的女孩还是走了。她给他的卡片上面写着“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能做到的了。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5
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却又哭不出来。结尾很短,在我还没来得及接受程霜的离开,就匆匆结束。她留给读者的只有那几行字,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的确,对于刘十三来说,她就是一束光。
从开篇就可见刘十三的用功刻苦,他渴望考上清华北大并付诸行动。但现实一次次打击着他,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被女朋友欺骗,工作碰壁然而幸运的是,在他想要堕落一蹶不起的时候,总有些人,像初春太阳的光融化严冬的冰雪一般,将他从绝望中拉出来。比如外婆王莺莺,她爱打麻将,人很抠,刘十三没少挨过她的打。可在他工作失败宿醉在出租屋里,是王莺莺,连夜开着一辆拖拉机把他拖回云边镇;是程霜和球球,不遗余力地帮他卖保险以实现他一年卖一千零一份的诺言。
可他不知道的,是程霜严重的病情。在她短短二十几年的人生里,大部分时间在医院度过,收到的病危通知书不知有多少。但她从未放弃好好活着,积极的心态也感染着刘十三。慢慢的,在她的陪伴下,刘十三忘记了牡丹他以为自己深爱的女孩,放下了被嘲讽被看低的痛苦,和程霜一起每天快乐又努力地活着。
我想,和刘十三一样,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碰到像程霜那样的人。或许他早已在你生命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你却还未发现。
小学两年级,我搬来了新家,很快就和小区里的同龄小孩打成一片。暑假时,我们几乎每天一起玩耍,在小区里骑自行车,其中有个大我两岁的姐姐和我更是要好。我经常请她来我家里一起写作业、看电影,她也一样。那时的我玩心大,很难静下心来好好写字,每次我想起身玩闹,就会看到认真的她。微微侧着的头,笔尖轻轻摩擦在纸上发出细碎的`沙沙声,偶尔翻书的刷刷声。她就这么静静地坐在那,夏日燥热的微风卷起窗帘一角,午后的夕阳偷溜进来,照在她身上,不小心醉了一室阳光。于是我那躁动的心也宁静下来,不再想着玩耍,有时竟能安然坐一下午。
那个暑假,我逐渐养成静心的习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会对我以后的人生有多大的益处。然而,暑假过后,我和小伙伴的相聚时间越来越少,直至不再联系。那个姐姐,也终究不再来往,现在想着,却是连面貌都有些模糊了。
电影《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说过一段经典台词: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我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似乎人们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感觉理所应当,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我没有珍惜和那个姐姐的友情,刘十三没有珍惜他和程霜在一起的时光。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永远不只是一个或者两个。我们还有爱我们的父母,刘十三还有尚年幼却懂事的球球。所以,在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学会珍惜,不给人生留遗憾。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6
“一定要爱着点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题记
外婆说:“什么叫故乡,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山里藏着一个小镇,叫云边镇。满镇开着桔梗,蒲公英飞的比石榴树还高,一直飘进山脚的稻海。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
主人公刘十三从小被父母遗弃,隐忍又卑微。外婆王莺莺开着一个小卖部,祖孙俩相依为命。长大后,外婆希望他不要离开,但他迫切想要走出去,最终在城市失败,在遭遇事业与爱情的打击后,被外婆接回家乡。后来在外婆与少年伙伴程霜的治愈下,变得开朗起来。
毛不易的一首歌《像我这样的人》中有这样一句话:“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应该灿烂过一生,怎么二十多年到头来,还在人海里浮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早就告别了单纯,怎么还是用了一段情,去换一身伤痕。”主人公刘十三就是这样的人,工作失败,生活也失败,这世界会告诉你,成功不是你希望的那样,而是充满狂风暴雨。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云边的故事,让我们很多人都看到了生活的真相:“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们每个人就像主人公一样,平凡而又普通,在人海里浮沉。未来还有很长,生活未完待续,人生路上时有坎坷,但是请你别放弃!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7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么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所以我不敢想,可是有时候又不得不想。
王莺莺走了,程霜也走了。留下鲜活的生命球球,和逐渐强大起来的刘十三。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刘十三的妈妈是不是会回到云边镇。不知道未来的刘十三和球球,是不是也能找到内心的稳定,和满满的幸福!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8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19
初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时,满满的感受到了张嘉佳对于南京的热爱。其实,张嘉佳的每部作品都可以感受到他对南京不一样的情愫。而主人公刘十三让平凡的我产生的极强的代入感。
小的时候我们都曾豪气干云,我们都有一个长大后成为谁的梦想。可是,长大后,我们发现自己越来越平庸,但是内心的那一点点进取心,那未曾断绝的一缕光,总是时不时的提醒我们梦想的方向,或许真的,痛苦使理想光辉。
刘十三的梦想是考入清华,然而最终去了一所三流院校。毕业后,他不甘心,不甘心平凡的自己,决心要去闯一闯,也就是在毕业后,他心中的女神,他的.初恋牡丹有了新欢,从此牡丹成了他的白月光。然后,刘十三步入职场,经历着大多数普通人都在经历的挫折。不过那个时候他有深爱他的外婆——王莺莺,有喜欢他的善良女孩——程霜,还有人小鬼大的球球。如果说刘十三像自己,那么我更羡慕他身边有一个一直默默喜欢他的女孩,程霜。程霜来自大城市,从小被诊断出绝症,活不了多久。所以来到了乡下亲戚家,这才认识了刘十三。后来,大家的人生轨迹,各有不同,可是程霜对于刘十三特殊的感情就像小时候一样。程霜,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记得在Chapter 11 山中夜航船 篇中,程霜对刘十三说:敢不敢玩真心话大冒险。我想生活就是这样呀,爱情就是这样呀,在我们去试探对方,去表达自己的时候,或许谁主动提出玩真心话大冒险的人,大概率就是喜欢对方的。程霜会记住刘十三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随口说的一些话,跌落墙角,风吹不走,阳光烧不掉,独自沉眠——喜欢你的人,却会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
真正美好的爱情,或许就是程霜期待的爱情,因为刘十三呀,是她生命中那么亮那么亮的一缕光。你看,哪怕刘十三高考失利,被初恋抛弃,职场也不如意。可是,来自大城市的程霜依然觉得刘十三是如此的Special。
后来的后来,故事的结尾,外婆走了,程霜也走了。诺大的世界只剩下刘十三一个人了。记得,程霜临死前对刘十三说: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我想在我生命之灯熄灭以前,再次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刘十三,我爱你,你要记得我。
爱情值得被期待,我感动于程霜誓死不渝的默默守护,我感动于外婆刀子嘴豆腐心的惦念,我想象着张嘉佳笔下云边镇上发生的一切,不就是现在我所经历的现实吗?人生真的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好事成双,更多的是在一次次悲欢离合中成长。
最后,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阳光下像个孩子,风雨中一如大人般从容。生活为完待续,我们脚步别停呀,一定要跟得上。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0
有朵盛开的云,缓缓划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的一面。
——题记
这本书是一本记叙性长篇小说,本文绕着主角刘十三,莺莺,程霜三人的经历为主题写下了一篇篇人生中的喜怒哀乐。作者以优柔却不失刚劲的笔调写下了一个坚强的刘十三故事情节婉转生动,引人入胜。
期中最让人记忆深刻的应该就是刘十三与小平头打架的那一章节了。想想,一个仗着自己有钱的挑衅者,一个无辜而背欺骗的被动者,在瓢泼大雨中撕打。一个瘦弱,一个健壮;一个斗志昂扬,一个穷追不舍。两人打的不相上下。
作者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都有一个小型的过渡,有的伤感,有的开心。在字里行间表达出的浓浓情感,都是作者精心设计的。像小说最后一部程霜画的《一缕光》就应了前面章节的情节。
小说中有让人笑得地方,当然也有让人哭的地方。在王莺莺去世的那一章里,我确实留下了热泪,是被文中感情所影响的泪。
本篇小说最夺人眼球的地方是这三个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王莺莺对刘十三的.亲情粗暴又不失细腻,似乎很少表达出婆孙之间正常的亲情;程霜与刘十三的友情直爽、真挚,却让人反感;刘十三对程霜的爱情深沉却难以言表。
书的最后有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这是有深刻含义的。是刘十三说出来的,这句话可以对王莺莺说,也可以对刘十三认识的任何一个离开过他的人说。
这篇小说像那个云边的小卖部,出售人间哀和苦以及快乐和离别。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1
周末和外甥女一起去书城,她买了一本《云边有个小卖部》,当时不了解这是一本小说,听她说才知道,好久没有看小说了,所以就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这本书写的还挺感人的,一气呵成的看完。
里面的故事很简单,也很普通,但是很感人。男主人公叫刘十三是个孤儿,从小由外婆带大,外婆是一个心直口快,很要强的人,在小镇上开着一个小卖部,男主人公从小就没有见过爸爸妈妈。很小的时候就立志要好好的读书,要考入北大清华,在周围环境都不太好的情况下,他还按自己的计划看书学习,从来不间断。
他与女主人公程霜第一次见面是在小学的时候,程霜天生就有一种病,这个病时刻有生命危险,当时背着家人来到这个小镇找他的小姨,她的小姨正好是刘十三的老师,所以他们两个就成了同学。
程霜知道自己随时都会死去,所以每一天都很认真的过,过完暑假程霜就离开了,刘十三还是照常学习和读书,尽管他很努力,但还是没有考上他理想中的大学,最后读了一个普通的大学。
在大学里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为了这个女生他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女生最后还是离开了他,在他和这个女生分开的`时候,程霜又出现了,陪着他一起去女生所在的地方,想和女生说清楚,没想到发现这个女生早在和他谈朋友期间就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了。
刘十三很失望的离开,程霜一直陪着他,在刘十三稍微好一点时,程霜又离开了。后面刘十三从学校毕业,尽管很努力还是做不好一份工作,最后不得不去卖保险。
没想到在保险公司遇到大学期间谈的女朋友的男朋友,而且那个男的还是他的上司,得知他们两个马上要结婚了,刘十三自然很伤心,那个上司要求他在一个月之内必须卖掉一份保险,否则就离开保险公司。
刘十三很卖力的工作,依然一份也卖不出去,这时他的外婆在小镇检查时发现自己生了一种病不久将要死了。于是,不顾一切的来到刘十三所在的城市将刘十三带回小镇。
没想到刘十三回到小镇,发现程霜也在小镇,程霜帮着刘十三卖保险,帮他做了很多事情,最后刘十三在小镇的保险做的很不错,卖掉了很多,他的外婆在这期间也因为生病离开了,程霜一直陪着他。
这时程霜病情已经很严重,不得不离开去做手术,离开时和刘十三说,如果下次他们再见面,就结婚。这是他们第三次分开。没想到这也是他们的永久分开,程霜回去做手术,终究还是死去了。很遗憾的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年读的最感人的一部小说。特别是一些细节的描述,我觉得作者处理的很好。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2
云边镇上的故事很简单——云朵来又往,人们聚和离。作者用朴实的语句温柔地书写了爱与成长,一字一句直戳人心中的柔软。
全文我第一次哭是看到程霜头贴在刘十三背上说:“你不舍得打我,你喜欢我。不过你再喜欢也没有用的,因为我要死了。”,病魔未经人允许便给爱上了死刑,刘十三停车,我和他一起号啕不止。
没想到在这之后我又不争气地哭了许许多多次:牡丹在车窗上哈气,用手指写下“别哭”;刘十三站在考场中间一边哭号一边大喊:“我很好,我会好得不得了!我会重新做人!绝对不会再失败了!”;毛志杰抽抽搭搭地说:“这样不对,什么都不带,我没有给她准备嫁妆,她这样到了夫家,会被公婆看不起的。”;牛大田对毁了容的秦小贞由衷赞美:“你这样子,真酷。”;山顶上刘十三嘶哑地喊:“王莺莺,你不够意思!王莺莺,你小气鬼!王莺莺,你说走就走,你不够意思!”……
最后一次是看到程霜的留言:“我爱你,你要记得我。”故事结束了,床头全是纸巾,一塌糊涂。
故事中一个个个性鲜明饱满的人物轮番上场,又相继退场:坚强却又傻乎乎的刘十三,在死神面前仍乐观笑对生活的程霜,开着拖拉机跑遍山谷的王莺莺,揣怀梦想的智哥,敢为爱情烧掉毕生心血的牛大田,苦命却心善的毛婷婷……书里的他们,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道路,却走在一起迈向远方。对了,还有那个机灵而又细心的小女孩儿球球,她的出现使王莺莺一家其乐融融。而最后的最后,外婆走了,程霜走了,球球被福利院收养,天大地大,从此只剩刘十三一个人面对这苦涩的世界,只剩下少女的画、老人的录音笔、小女孩的粉红色的书包和他刻在院儿里的木门上的“王莺莺小气鬼”在岁月中静好。
人们总说“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这只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安慰罢,因为极有可能在分离掷地成定局的那一刻,相遇便破碎了,而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慢慢长大,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所以每当分离之时,我们总“告诫”对方“要记得我”,那是因为“我爱你”,因为爱,所以不舍,因为知道结局,所以分离时认真告白。
走出“云边镇”的那一刻,泪眼朦胧,思绪飘回我的.那个小镇。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很多事情已经很多年:
“明天中饭你自己去外面买点吃吃,妈妈要带你外婆去杭州看一下脚。去街对面那家面馆吃面也好的……”妈妈盛好饭坐下来说道。
“外婆的脚怎么了?”我一脸疑惑。
“还不是为了给你弄只野兔。”爸爸抬头瞥了我一眼。
“野兔?”“之前爷爷给你抓的那只不是送到外婆家去养了么,外婆上次住在你舅舅那没回家去,晚上的雨么又来了个大,那兔子冻死了。外婆怕你难过,又去山上寻了一只。兔子哪那么好抓……”“兔子咬了外婆的脚?”“兔子抓到了,外婆把脚给崴了!”
我一点都不喜欢吃外卖,但外婆为我抓兔子而崴了脚更让我愧疚,因为之前那只野兔我本就不大欢喜,放到外婆家养也是因为兔子的粑粑臭气熏天。此番更觉得兔子让人反感,哼!而外婆在我心里的形象可更加“伟岸”了,她之前便有“神力”总能轻松赶跑紧追我不舍的大黄狗,能扛起一大袋我甚至连一个都搬得很吃力的西瓜,能做出美味无比的鸡蛋汤粉丝……而现在又有了逮兔子这个“技能BUFF”!
云边镇上的王莺莺做得一手好饭菜,也打得一手好麻将,她从没有被生活的重担压的沉默隐忍,反倒时不时的打击、戏弄刘十三,用欢乐取代压力,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外表给刘十三一个正常的、轻松的生活环境。大概每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长辈吧,不计一切地付出,还付出得悄无声息。我的外婆,桃花岭上的洪元香,不会打麻将,充其量会点斗地主,但她做得一手好菜;她虽然不是没心没肺幽默的人,但她一定是我所拥有的那个不计一切付出的长辈。
对了,我告诉你,我外婆也有个小卖部,全村只此一家,大概三十平方米。我爸前几天吃冰棍的时候还说起那件事:每到暑假,爸爸带我到外婆家去就会顺带代外婆把小店里卖的棒冰给批去。我那时候小,一直以为那些棒冰是爸爸买给我的,我一天要吃好几根,外婆要阻拦我,我反倒要说:“这是爸爸买的!我想吃就吃!”“吃太多不好。”看我理直气壮的样子外婆也从没有戳穿过,只是劝我少吃。还有昨天楼下有小孩子边哭边喊:“我的手!我的手!”爸爸说我小时候手指擦破了点皮也这样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叫外婆拿创可贴贴上……还有好多好多事情,有的是长辈对我说的,有的是我自己记得的,我想,这些事我一定可以记一辈子。
云边有个小卖部,货架堆着岁月和夕阳,背后就是山。梦里小镇落雨,开花,起风,挂霜,甚至扬起烤红薯的香气。每个墙角都能够听见人们的说笑声……
“我爱你,你要记得我。”这是程霜对刘十三最后的告白,也成了我们在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心爱的人儿的温柔呐喊……
“我也爱你,且会一直记得你。”——我们都想要这样的回答。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3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在想,要是这本书也可以变成电影就好了,那上座率是不是可以和《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拼一下。
看完后,我觉得还是就让这个故事静静的躺在书里面吧。刘十三,王莺莺,程霜,球球……在此刻的脑海中,我一时想不出有谁可以扮演这些角色。可是这些角色又是如此生动的在我脑海映现。
生命真的是一个无常的事情。或许前阵子还好好的人,过一阵子,就再也见不到了。
记得毕业聚餐的时候,我问过班长,十年后我们还能聚起来吗?班长说,可能不会了吧,也可能会,因为十年里面,也没准就有谁因为不同的意外,再也见不到了。
曾经一直以为死亡离我遥不可及,可是慢慢的我发现,曾经遥不可及的东西也在慢慢迫近。先是已经去了的老人们,然后是慢慢变老的父母辈。
一直都可以很勇敢,因为天塌下来还有父母顶着,因为不管遇到了什么,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有家,就有最后的依靠,还可以让我肆无忌惮的吵闹撒娇。因此我不敢想,可是有读到王莺莺死去的时候,我的泪珠大颗大颗滚落不止,浸湿了枕头中央,真奇怪,她明明不是我的`外婆,甚至我们之间没有一点血缘,可为什么我会觉得如此悲伤,像是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强行夺走,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一样……她有血有肉,她敢作敢为,她和孙子较劲,她和生活较劲,她和一切不如意不顺从自身的所有较劲,她做得一手好菜,她有满满的疼爱却只埋在心里,倔强的从不轻易吐出口,她孤独一人但活得潇洒肆意,她耀武扬威争强好胜又让人觉得可爱,她也慈爱温柔,是的,温柔。很真实,但似乎只有这样,才不辜负人世这么走一遭吧!这才是真正的王莺莺。
长大后的我们,总希望演好别人,却唯独丢了自身。年少时的我们,以为只要说过了永远,就一定能永远,就像我们以为说过了再见,就一定能再见。
那时候没有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抖音,时间很慢,夏天很长,一首老歌唱了又唱,一些人会永远放到心上。
永远的王莺莺,永远的程霜,永远的刘十三。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4
一直有看小说的习惯,第一次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是在高一,眸光一从室友的书架上掠过,我就被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了。起初我只当它跟以前看过小说一样,只不过记叙的是个温情的故事。慢慢翻阅才发现,字里行间,一字一句都有自己的影子,诉说着自己的故事。
假期有空,又把这本书重温了一遍,我细细品味每个字句,突然觉得窗外飘落的雨点也变得格外温柔。时间好像静止了,似乎又在倒退,周围很安静,我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前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跟着刘十三一起回到了那个叫做云边的小镇……
书写得很好,故事也很温暖,只是总会在某些不经意的瞬间就落了泪,王莺莺得了癌症永远离开了,程霜也没能撑得下去,球球的爸爸进了监狱,而球球被送进了福利院……书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唯独刘十三没有,他最后活成了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
再看一次,我还是被他写给杜鹃的那篇日记戳中泪点。
读《云边有个小卖部》有感 篇25
凌晨十二点,我把这本书看完,默默地再朋友圈发了一句话“偶尔入梦,万般美好”;早上八点,我又偷偷地把这条朋友圈设置成了私密,三十岁以后,开始学着把情感藏匿起来,不愿让别人发现。
故事:一个叫刘十三的男孩自幼与开小卖部的外婆相依为命,为了离开小镇,努力读书,追寻远方与梦想。然而在城市里屡屡碰壁受挫,最后又回到了小镇,与少时玩伴程穎重逢。小镇生活平静却暗潮汹涌,一个孤儿,一场婚礼,一场意外,几乎打破了所有人的生活。为了完成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刘十三拼尽全力,却不知道,生命中更重要的正在离自己而去。
山河与湖海,遗憾与归来。情节不跌宕起伏也不奋进励志,像极了我们自己的故事。根据推断,故事结束时,男主人公年龄在二十四岁左右,里面的挫折和经历其实对于我这类的三十岁的“中年人”而言,并没那么刻骨铭心。让我觉得“万般美好”的却是刘十三和外婆之间的故事,而恰好我也有。
12岁时,我去了离我家大概3公里的村子读初中,恰好我外婆家就在这个村子,妈妈担心我回家住宿不安全,就让我住在了外婆家,我的少年的美好时光全部发生在这里。
当时外公、外婆都将近80岁了,住在一个老院子里,夏天的泡桐密密麻麻遮蔽着天空,清晨的鸟叫,中午的蝉呜,一簇风吹过沙沙作响的竹子,还养着几只鸡鸭和慵懒的山羊,我喜欢在院子里用外公的收音机听陈奕迅的“十年”。后来,妈妈考虑到他们年迈多病,尽量不让我去外婆家吃饭,但是外公、外婆每次做好吃的,还是要跑到我们学校通知我回家吃饭。花生、豌豆、蜜枣、葡萄干和大米一起在大锅里熬煮,我习惯的分担起烧火这份工作,灶台里劈柴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烤得脸红扑扑的,我现在觉得我脸上那两块“高原红”就是当时留下来的。读后感·另外—个小锅,外公掌控,因为煎煎饼需要掌握火候,这种默契大概需要用一辈子来培养,猪油将混着鸡蛋、菜叶的面糊煎到两面金黄,整个厨房弥漫着饭莱的香味,人们说的.“烟火气息”大概就是如此吧。粥与饼搭配着老坛子里春天腌制的香椿芽,再喝一口用竹叶煮的茶水。后来尝过的所有美味都不及记忆里的这个味道。
那时的天气预报并没有现在的精准,大家都比较畏惧突如其来的雨天,下雨就有可能意味着淋着雨回家。而我从未担心过,雨天,外婆总能准时将雨伞送到我的手里,窗户外喊着我的名字足以让我骄傲地飞奔出去。当时从学校到外婆家的那条路还没有铺上柏油,现在想想外婆迈着裹过的小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何等的不易。
虽然不聪明,还好我坚持,我没有像同村的小伙伴一样过早的辍学出去打工,而是选择了去县城上高中。每次有机会回家也一定去外婆家看看,每次都要帮外婆往厨房里提一桶井水。高考那个暑假外婆生病,我将外婆送到了医院,不久她就离开了我们。去世时,我在学校填志愿,后来妈妈告诉我,外婆去世前还在念叨着我的名字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毕业,结婚,生了一双可爱的儿女,用了十年活成了现在的样子,匆忙而美好。现在子常常缠着我给他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把我的小时候描绘成了一本长长的童话书。
书中写到:刘十三的家在山间,院子开了一个小卖部,从窗户伸出手去,彷佛摸到云朵,尽管世间不易,但还是有啤酒和雪,我和你都在的一整天,一四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