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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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 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租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租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租员的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作。
1.2 复工前领到小租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 领到小租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到小租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 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
2.2 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到小租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 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到小租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 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 复工复产前,由领到小租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 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 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 复工后,领到小租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 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 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到小租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 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 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公司领到小租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到小租。
2.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到小租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到小租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到小租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发布与实施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领到小租负责解释。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篇2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就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现制定该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本市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高新区区域内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类企业2月3日以后暂不复工,复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给广大企业留出准备时间。
2.按规定可提前复工的企业,需经高新区批复后方可复工。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维持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大。
3.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4.企业未经审批开工并引发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各企业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落实第一主体责任。确需提前复工企业,还需严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须认真制订复工疫情防控预案,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企业防疫责任主体承诺书,对企业防疫工作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就餐上班分流、宿舍管理等工作机制及力量,并承诺严格落实预案。
2.人员管控到位。尚未自湖北地区返回的员工,应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管控举措,暂不许返津。对来自、去过湖北地区的,或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者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症状的人员,一律不得返岗。返岗人员均需符合上岗健康标准。所有返岗人员需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同时企业需汇总形成返岗人员登记表,每天10时前企业将返岗人员登记表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联络组。运输企业需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企业需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
3.物资储备到位。口罩、体温计、消毒水、手套等各类防疫物资储备量需要达到五日的需求量方可复工。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须建立厂区进出检查登记台账,进出车辆及货物排查登记台账;要对人流密集公共区域如食堂、会议室等,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按要求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处理并建立台账;杜绝员工大规模聚集活动;要定期开展可疑情况排查和每日情况报送;要按安全生产规范和蓝天保卫战要求做好生产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须在企业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地方进行防疫宣传;须对企业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须积极配合防疫部门进行相关宣传教育。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
2.资料及现场核实。由管委会相应部门牵头进行核实。其中,重点用地企业、独立楼宇企业,由防疫指挥部企业联络组各组成部门分别核实;孵化器、产业园区,由中小企业局、建交局牵头核实;海泰集团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泰集团负责核实;国资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国资公司负责核实;海洋总公司所属楼宇及企业,由海洋总公司负责核实;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原则由按照属地,由华苑办公室、京津冀招商局、海洋办公室牵头进行核实;
3.审核批复。管委会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小组会讨论决定是否准许复工。同意复工的,报备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4.复工检查。对于核实同意复工的企业,各核实部门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检查,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发现出现疫情或重大隐患或不落实企业防控承诺的,第一时间责令停工。
四、工作机制
1.层层压实责任。员工对个人负责、企业对员工负责、园区对企业负责、管委会对企业负责,层层落实、全面覆盖。企业需确定专门人员,每日10:00之前上报返岗人员登记表,核实责任部门分别汇总后,每日12:00之前报经发局,经发局整体汇总后报防疫指挥部疫情工作组。
2.信息及时联动。对于企业上报的信息、诉求及相关事宜,涉及居住地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分解至相关社区;如居住地不在高新区的,由防控指挥部疫情工作组上报区防控办告知相关区域。
3.做优企业服务。社发局对企业自行落实的隔离点和隔离措施给予业务指导;市场监管局对于企业食堂防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人社局对企业值班宿舍防控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对于企业在防控工作中提出的困难、诉求给予及时回应,能解决的全力帮助解决,因资源局限确实无法解决的予以及时说明。
4.应急事项报送。对于专业性较强,核实责任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发现违反疫情防控行为的情况,请及时联络社发局,请社发局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防疫指挥部。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方案 篇4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现就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确保生产安全、防疫安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产复工时间规定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县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产复工(如省市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县内所有工业企业申请复产复工的,必须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二、企业复产复工条件
1、人员管控到位。企业提供《企业职工花名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保洁工作人员等厂区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复产复工人员中不能存有疫情隐患的五类人员(湖北籍,疫情发生以来、1月18日以后去过武汉等疫情严重区域的人员,春节期间与湖北等疫情严重区域人员接触过的人员,目前存在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与已确诊或疑似人员有过任何接触的人员);物流运输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车辆及车辆驾驶人员信息。
2、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应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消毒液、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防护用品,员工每人每天至少配备2个口罩,消毒防护物品主要是84液、酒精、双氧水等,应急物资储备必须满足5日以上的需求量。
3、防疫防控方案到位。企业须制定本公司防疫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对生产经营区落实清洗消毒、员工佩戴口罩、返厂立即全身检查、进工厂及车间前体温测量、车间通风、分流就餐等措施。入厂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如果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隔离并第一时间向管委会报告。
4、日常管理到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企业《防疫防控方案》要求,及时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对厂区内包含食堂、宿舍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按要求进行杀毒处理,及时发放口罩并对使用过后的口罩进行无害化处理,保持车间通风,严禁员工大规模聚集,同时按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
5、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和广告栏宣传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员工开展国家发布的《公众预防指南》等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向员工宣传上级最新部署要求。
三、复产复工报批流程
企业具备基本条件后,向所在乡镇或县经开区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防控方案、企业职工花名册;经乡镇或县经开区核验签字同意后,由县经信局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批准。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四、企业复工复产后的要求
1、测量体温。所有企业出入人员务必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每天对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全时佩戴口罩。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厂区内包括车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第一时间采取隔离并及时拨打120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并第一时间报告给县经开区管委会或所在乡镇。
7、员工管理。加强员工教育,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利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报送工作,严禁无关外来人员入内。
五、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和服务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组织,做到科学统筹、细致深入、安全有序。
(一)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针对2月10日起工业企业普遍复工提前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工作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保障服务,协助工业企业做好防疫措施落实和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统筹安排企业生产生活所需的交通、物流等,全力保障重点企业复产复工,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平稳有序组织生产。
(三)县经信局要做好复产复工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工作的信息汇总,建立完善工作渠道收集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