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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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2
一、持续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建单位务必落细落实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地涉疫人员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确保分类管控落实到位;从严加强工地围蔽管理,从紧开展测温、扫码(亮码)、行程核查;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预置充足的应急处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强冷链食品、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过年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和人文关怀,一方面切实做好留恩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规模性聚集活动和频繁出入工地。
二、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盖检查节后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工地全封闭管理,严格开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检查参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人员是否坚持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建人员是否做到疫苗加强针“应种尽种”;检查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和外地返工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的情况;要宣传引导参建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严格做好复工前相关准备
重点强调复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准备和安全生产检查两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强化返岗参建人员的管控。参建单位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恩返岗,在前期做好人员流动的信息登记、行程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跟进返岗参建人员的行程计划,了解其健康状况,并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全部返岗返工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请抵恩后24小时内务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二要做好登记报备。如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内有接触冷链、物流配送、隔离场所、接触境外物品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抵恩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恩后请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四要确认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在复工前对工地的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前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对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五要结合实际制定复工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一方面确保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另一方面确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临时消防、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消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七要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参建人员,特别是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经核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3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及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全市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以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工地开复工,切实保障务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通过严格疫情防控标准、强化开复工管理措施、做好保障服务等工作,坚决打好控疫情、促发展两场“硬仗”,统筹推进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助力全市经济增长“开门红”。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开复工保障
1.强化工地开复工领导和服务保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地开复工工作领导专班组织协调作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包联制度,积极对接企业,切实了解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
2.实施网格化管理,加强开复工指导。建立分区分级管控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以项目为单元,实施分片分项目包联,主动服务,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将《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告知书》(附件1)先期发放到每一个企业、项目,指导企业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开复工具体要求,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准备充足物资,并对相关方案进行指导审核。
3.合理安排,提前做好务工人员使用计划。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承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承返乡人员服务管理的指令》([20xx]2号)要求,原则上不使用中高风险人员;对低风险地区跨省(市)人员,落实属地卫健部门规定的健康监测措施;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正常返岗。
(二)做好开复工准备
1.建立疫情防控机构。成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组长,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主动对接属地住建部门、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分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针对复工前后用工人员、排查管控、现场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逐项制定应对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属地住建部门审核。
3.制定开复工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牵头组织项目参建各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建筑工地开复工计划,预测开复工时间、用工数量等内容。
4.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工地开复工前,各企业要根据用工情况准备隔离观察场所,用于人员临时进行隔离,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返岗前隔离。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并对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实行定时消毒。人员宿舍原则上每间不得超过4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要储备充足。
5.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满足开复工要求。工地开复工前,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开复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复工工作严格有序实施。要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专题会议,压实安全责任,进行警示教育。要对新到岗人员、转岗换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教育和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要组织对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特别是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大型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要逐一检查、逐一签字确认。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产复工。
6.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楼层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冲洗设施正常使用,在线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三)严格开复工管理
1.严格开复工审核验收。建筑工地经自查达到开复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住建部门核验合格后方可开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组织好验收工作,本着“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核验人员责任,按照《建筑工地开(复)工检查验收表》(附件2)逐项进行验收并留存文件、照片等验收资料,存档备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三个方面验收合格的,由项目三方主体责任单位签署《承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后即可开工。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缩短建筑工地开复工核验时间,一次性告知复工条件,通过电话、微信预约方式随时受理建筑工地复工申请,随时申请随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随即批准复工。同时,重点加快医疗、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的复工核验,加强核验时效。
2.加强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工地开复工前,要通过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务工人员开展科学防疫知识培训。
(四)严格施工现场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履行对本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责任,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应急处置、对外联系等实施具体管理。组织架构和人员责任、联系方式等信息要在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出工地。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各项目要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健康档案,进入现场所有人员认真填写《务工人员健康登记表》(附件4),并留存健康码“绿码”截图,严格做好一人一档。对在岗员工要每日进行2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4.实行实名制管理。各在建项目要使用“河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和扫描健康码等方式,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登记造册。
5.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工地要指派专人对进出场通道进行严格管理,在进出口设置体温检测点,由专职防疫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员工每次进入场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要尽量减少非本单位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持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6.保障防控物资需求。各项目要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测温仪、防护服等。要安排专人每天核查防护用品消耗和库存,做到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7.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场所、食堂、宿舍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8.做好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食堂、宿舍、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及闸机、升降机轿厢实行定时消毒制度,由专人负责每日至少消毒1次。食堂餐前餐后要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宜安排在人员上岗后和晚上睡觉前进行。
9.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生产工作时员工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尽量保持一定距离。项目要合理安排用工,通过两班或三班倒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施工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吸烟时不与他人交谈。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应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场所,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人与人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10.加强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合理采取错时供餐、分散用餐、相对隔距用餐等方式供餐就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食堂要严格落实内部环境、从业人员及进出食堂人员的防控措施,餐饮人员要体检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1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所有开复工项目要开展环境卫生大清理、大整治,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在公共区城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及时收集并清运。
12.实行专人负责制度。项目要明确专人负责外出采购,严禁私自外出、对外来人员、车辆、工程材料、生活用品等实行专人负责,外来车辆和货物进入工地必须消杀处理,司乘人员要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五)做好应急处置和情况报告。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工地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科学有效给予处置。
2.加强应急处置。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立即到隔离观察室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医,并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必须立即全面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经项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双到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专班,建立指挥调度、领导包联、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督导检查机制,随时了解掌握在建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各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各项措施和要求,推进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各项安排部署、决策指令,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在开复工过程中出现疫情传播蔓延。
(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开复工。切实了解企业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劳务用工、防疫物资、建材供应保障等方面开展帮扶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问题,为工地开复工提供有力保障。要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管理,严守工地开复工关口,严把人员返岗入场关,确保守住开复工安全底线。
(四)严肃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住建局和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各项目要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疫情防控信息上报。凡是在本辖区、本项目发生重大疫情和险情,要果断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报告,绝不允许出现迟报、漏报、瞒报。
(五)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督巡查,实行网格化管控,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市住建局把开复工工作列入前两季度重点检查内容,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抽查暗访,确保建筑工地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全区施工工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维护建设领域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对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开复工工地疫情防控责任主体
全区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是开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相关建设主体的防控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订《工地疫情防控预案》,并明确工地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防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建设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二、加强开复工的审核管理
施工工地开复工实行审核制。各施工企业应严格落实先申请审核后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的工作机制。
铜山区申请办理建筑工地开复工手续的流程如下:
(一)开复工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申请,区住建局安监站负责受理。
(二)复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由住建局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包挂组负责。包挂组按照《铜山区建筑工地新冠疫情防控检查表》现场督查,符合要求,签发《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交安监站汇总。
(三)施工企业收到《项目工程开复工通知书》后方可通知工人进驻工地,组织开复工。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的,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三、加强开复工后施工工地的疫情管控
(一)加强人员信息登记。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动态信息,根据本人身份证进行信息登记。返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来徐返徐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徐预防控制组〔2022〕56号)文件要求执行,积极与社区、区住建局联系,针对来铜和返铜人员,加强监测排查。
(二)加强日常防疫管理。各施工工地要设置临时医学观察点,每天落实2次体温检测,同时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全面做好消毒、清洁卫生等工作,确保工人戴口罩、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对施工工地及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疫情信息情况实行日上报制度。
(三)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加大病毒预防知识宣传力度,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不信谣、不传谣。项目负责人要带头不举办、不参与聚餐活动,非必要不组织工人开展集体活动。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疫情防控方面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得开复工;对开复工过程中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