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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

2025/02/0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弘扬脱贫攻坚精神,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根据市六扶办[20xx]1号文件和区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分批分类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协助村两委制定好村年度帮扶工作方案,并按计划抓好各项帮扶工作落实。进一步摸清村现实情况和群众需求清单,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做好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民生。以安居、乐业、保障有力为重点,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需要,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原因,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举措,实行动态帮扶机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帮助其发展产业和参与就业,对于一些特殊人群,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制定帮扶措施清单,利用现有政策加以帮扶。

(四)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和金融服务机制,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创新帮扶服务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工作重点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一)摘帽不摘责任,扛实责任担当。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作为重要任务,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履行驻村责任,立足岗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摘帽不摘政策,产业发展不停步。对村集体和已脱贫户的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要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过度,过渡期内,应扶上马送一程,争取帮扶政策措施和到户产业项目,金融扶贫、教育、医疗等政策,落实好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政策,防止出现“断崖”效应。

(三)摘帽不摘帮扶。要落实好“双包”责任和帮扶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帮助村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扶力量不能减,督促所有参与帮扶的干部要不定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沟通联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对帮扶对象的合理诉求,帮扶干部要及时跟进帮助解决。工作队要一如继往开展好驻村帮扶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项目谋划,帮助村集体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引导已脱贫群众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有自身资源条件的`产业,动员已脱贫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村两委要严格落实到村项目实施情况,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四)摘帽不摘监管,强化监督不松劲。要常态化评估已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切实加以解决,实行动态清零。密切关注扶贫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排查预警,及时合理处置。

四、方法措施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稳定性。特别是脱贫之后,防止帮扶松劲懈怠,防止政策急刹车,防止一撤了之,防止贫困反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责任,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落实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工作,建立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维护好供水工程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光伏等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帮扶村书记和第一书记一起抓,分管同志具体抓紧,班子成员合力抓的工作局面,要抓住重点,抓出成效。

(二)抓好村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较衔接。积极发挥“三个作用”,促进乡村振兴,(即村支部引领作用、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带动作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将抓党建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围绕“抓好党建促振兴,抓好支部带队伍”,培养有工作能力、发展能力、致富能力的“能人”充实两委队伍。

(三)完善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双包”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健全干部驻村工作机制和帮扶措施,确保村有工作方案,户有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四)加强工作队管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确实履行好职责,确保驻村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22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00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22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 篇3

为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在认真搞好审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优化环境,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

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xx万元以上,赶明年xx月底完成。

三、项目意向

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重点在房地产开发、第三产业发展方面开展招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发展意识,营造招商氛围。充分认识招商引资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落实全面招商的工作要求,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干部要树立全民招商的思想,用心搜集、寻求招商信息,宣传优惠政策,千方百计鼓励、吸引投资者来我县投资兴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氛围。

(二)丰富招商方式,健全招商网络。要用心利用亲友招商、网络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招商的同时,用心探索代理招商的.方式。充分利用和联系彬县藉在外人才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沿海地区商会、科研院校的联系和沟通,搜集和掌握招商引资信息。及时成立招商小分队,主动出击,外出招商。

(三)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共同抓,各负其责,职责到人。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招商引资的职责感和紧迫感,用心参与支持招商引资工作,挖掘发挥每位干部的人脉关系,用心开展招商引资,确保招商引资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落实优惠政策,重奖招商功臣。按照《x县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制定以下优惠奖励政策。

1、凡局干部职工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一次性奖励x万元;对未完成任务的,按照到位资金状况,适当给予奖励。

2、凡需出外招商的,局里带给交通工具,每月增加xx元的通讯费。

3、外出招商期间工资、津贴照发,按规定报销旅差费,并优先享受年度带薪休假。

4、招商引资没有成果的,差旅费只报销xx%。

5、对招商引资工作成绩突出的,作为评选先进、组织推荐的优先人选。

乡村振兴村级规划方案 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特别是一些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经济发展、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多数小城镇还存在着综合承载能力不强、产业聚集能力较弱、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城乡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快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形成以镇带村、以建促产、以产富民、以治促管的新局面,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作用,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有效做法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中,将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落实到示范镇建设上,形成党政齐抓共管、上下协调贯通、精准施策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规划先行。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树牢全域规划理念,突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把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考虑,推进“多规合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长春都市圈、其他城市周边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为突破口,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因地制宜、稳步协调开展示范。

坚持“三生”融合。尊重群众意愿,以完善提升为主,不搞大拆大建,保留古树、历史建筑,严禁搞破坏性建设,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海绵城镇、节水型城镇、园林城镇建设,努力营造安全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构建精细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鼓励群众参与小城镇建设管理,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

三、工作目标

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遴选30个产业基础良好、发展空间较大、人口聚集力强的建制镇,建设以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村人居环境、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力争到“十四五”末,示范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乡村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镇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成为促进全省乡村振兴的建制镇示范样板。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提升造血能力

1.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产城一体、镇园融合。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乡村旅游、新电商等服务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建设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

2.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府服务,为企业投资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镇聚集,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依托秸秆变肉工程,着力培育和形成“一镇一业”特色产业,搭建园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二)推动市政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

3.推进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尊重居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困难家庭的住房安全,镇区住宅以低层为宜,应具有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推动老旧住房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老旧破损供水管网,保证供水水质。有条件的小城镇推动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因地制宜开展乡镇燃气工程建设,积极拓展乡镇燃气覆盖范围。推进集中供热,改造提升老旧供热设施,确保供热质量安全。推动小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屯延伸。示范镇政府可按照市场机制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办法,鼓励民间资本以个人独资、合资等方式建设经营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治理、商业等基础设施。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和管理。

4.推进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推进镇区与县城、村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对公路、乡镇客运站等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完善路灯及信号灯、人行道铺装及镇区道路硬化、亮化、绿化,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5.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应用海绵城市理念,尊重原有地形地貌,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改造升级。完善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示范镇垃圾转运能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供暖。坚持以城带镇,加快示范镇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专业化管理和稳定运行。

(三)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6.提升养老育幼能力。健全与村级建制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适老、适幼化改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功能型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巡访+互助”养老模式,提升农村养老照护能力。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7.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接纳农村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为重点,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教育、就业服务、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四)推动人居环境建设,提升宜居水平

8.强化设计引导和风貌管控。在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乡镇城市设计,实现全域全要素空间管控。着力加强小城镇出入口、步行街巷、街头广场等重要街区、地段和节点的整治项目设计,不断提升空间环境品质。坚持应留尽留,不随意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严禁砍伐和擅自迁移古树名木。保护修缮老建筑,保留传统风貌,有机更新现存的传统街区、传统民居和老厂房,努力形成有记忆的街区、有故事的'小镇,展示浓郁的东北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

9.加大环境卫生保洁力度。全面整治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镇村接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和学校周边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及时清雪除冰,有条件的镇可购置机械化清雪设备,减少人工作业和融雪剂的使用。强化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体清洁。

10.规范镇区生产生活秩序。推行县级综合执法力量下沉,在示范镇派出分支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场,规范机动车通行和货车停放,治理占道停车。合理划定街道摊贩设置点,整治乱摆摊点摊位,规范经营秩序。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和整治力度,治理私搭乱建。规范户外缆线架设,做到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治理线网乱拉。加强沿街立面整治,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

11.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千村示范创建范围的示范村,要全部达到“九有六无”标准,并确保验收通过。

(五)推动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12.建立资金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投入,撬动社会资金,赋能乡村振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现有渠道资金支持示范镇建设,县级财政将示范镇建设项目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13.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选派规划建设专业人才到省级示范镇挂职或任职,加强对镇区规划建设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评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设计方案相关行业部门联审联批机制,做到有项目必规划、无设计不动工。

14.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省直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对示范镇的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帮扶作用。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联手经营和产业扶持,盘活线上线下资源。大专院校要通过校地人才合作,引导专家、教授送技下乡,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促进产业致富。引导建筑师、设计师和优秀团队下乡,发挥好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15.建立基层网格化治理机制。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统筹网格内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疫情防控等工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共治,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镇。突出长春都市圈和其他城市周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要节点镇、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地区,选定打造一批示范镇,每个市(州)至少2个省级示范镇,全省确定省级示范镇30个;每个市(州)至少2个市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市级示范镇4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1个县级示范镇,全省确定县级示范镇50个以上。由市(州)组织各县(市、区)上报候选示范镇基本情况、“十四五”期间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22年4月底前,综合考虑规划布局、资源禀赋、基础条件等因素,选定产业比较兴旺、人口相对集聚、地理位置优越、道路交通便利、具有发展潜力和区域带动作用的示范镇。

(二)组织实施建设。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引导、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等要求,加快示范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治理镇区人居环境,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三)开展总结交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示范镇建设经验和发展模式,每年9月份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示范镇建设成功经验。2025年,全面总结“十四五”期间示范镇建设工作成效亮点,推广、复制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总召集人,省政府有关副秘书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相关省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级议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示范镇建设。省级议事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示范镇建设日常工作,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机制化落实、模板化运行方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坚持省负总责、市级督导、县抓落实、镇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州)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工作调度。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2022—2025年,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指导示范镇谋划一批镇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以及环境治理领域的高质量项目。市、县在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优先安排省级示范镇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省级示范镇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且单项工程投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省级予以重点支持。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一般债券予以安排;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且收益能够覆盖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省级通过专项债券予以安排。示范镇享受省级有权决定的相关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示范镇的对口支持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建立“1+N”政策体系。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依法合规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对示范镇建设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省级示范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用地,重点支持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

(三)严格考核考评。建立示范镇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示范镇建设进展情况,每年按照标准严格督导考核,对综合考核前5名的省级示范镇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省级示范镇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连续两年考核靠后的予以淘汰,由考核优秀的市级示范镇递补。

(四)做好宣传引导。市、县政府要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简报等传统手段和微信、抖音、快手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示范镇的先进做法,形成良好舆论环境。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州)要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市、县两级示范镇建设工作。要建立本地区示范镇名录,择优申报省级示范镇,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省示范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