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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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方案 篇1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劳动模范、企业退休工人生活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上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拟定县总工会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方案:
一、慰问对象
1、特困职工:止20xx年底,全县共建立特困下岗职工档案630人,拟慰问救助260人(包括20名特困农民工)。
2、劳动模范:目前全县共有省部级以上劳模7人(全国劳模1人,省部级劳模6人),全部进行慰问。
3、退休工人:止20xx年底,全县共有企业退休工人370人,全部进行慰问。
二、慰问标准
1、特困职工(含农民工)每人慰问金300元,计260人×300=78000元;
2、省部级以上劳模每人500元慰问金,计7×500=3500元;
3、退休工人每人发价值80元全棉床单1块,计370×80=29600元。
以上三项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
三、慰问形式
劳动模范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3人,特困职工由四大班子领导进行慰问4户,其余人员(包括退休工人)由县总工会进行慰问。
四、资金筹措
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和企业退休工人,共需慰问资金111100元,请求县财政解决72100元(其中劳模和退休工人全部解决,特困职工与工会各按50%解决),县总工会自筹解决39000元。
工会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市总工会、滨海新区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体现xx区两委和各级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关心关怀,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要向那些因病因灾遇到暂时困难的职工家庭伸去援助之手、温暖之手,让每一名职工,每一个家庭都温暖过冬、欢度佳节。xx区总工会自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区开展“两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职工帮扶对象:
xx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已建会企业优先)正式在职职工、派遣职工及农民工家庭。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内(1290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内(1720元)(含),但由于患一般性疾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职工或家庭成员20xx年度确诊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且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四)职工或家庭成员往年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伤害)导致生活困难,且20xx年度自负医药费达1万元以上,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内(2580元)(含)。
(五)职工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火灾等突发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家庭成员一般按三口计算,已婚者按照个人、配偶和未婚子女计算;未婚者按照父母、个人和家庭其他未婚成员计算。单亲、已婚无子女、多子女的按照实际人口计算。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困难职工档案表》(此次帮扶资金通过困难职工的银行卡发放,请务必在此表中认真填写职工名下银行卡卡号及开户行名称);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四)意外灾害:出具由消防、公安部门或居委会提供的能够证明意外灾害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无法出具的,由职工写出书面材料,职工所在企业工会经调查属实后书面写明情况,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生活困难:出具相关收入证明(企业退休职工收入的界定,凭退休职工的退休证和领取养老金银行存折;在岗、下岗职工的收入界定,凭个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进入托管中心的人员,凭个人所在托管中心出具的收入证明;对于求助职工配偶、子女是失业人员的收入界定,凭个人就失业证、当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收入情况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学生出具学生证;残疾人出具残疾证;单亲家庭出具离婚证;
(六)患大重病的:出具本年度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及医药费单据。
(七)已录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仍需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申办程序及时间:
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企业工会审核研究同意,由企业工会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所需材料及公示结果报告加盖工会章,由职工所在企业工会向xx区总工会申报。以上材料请于12月26日17:30前报xx区总工会职工之家。
四、帮扶慰问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精准帮扶
各级工会干部要满腔热情地关心职工生活,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调查走访,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耐心细致的'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对困难职工做到“五清”:即家庭状况清、致困原因清、思想状态清、技能特长清、就业要求清。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不遗漏并在企业内部公示确定慰问对象。
(二)精准施策,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各基层工会要以促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为目标,扎实开展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活动,使每户困难职工都能与工会干部结成对子,把包保帮扶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五送”措施:即送慰问金、送慰问品、送岗位技能、送健康体检、送法律服务,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提供精准帮扶和服务。
(三)加强人文关怀,丰富送温暖内容
各级工会要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进一步丰富帮扶工作内容,加大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关爱,充分发挥职工文化阵地作用,及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党的温暖、工会组织的关怀送到一线劳动者的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幸福生活。
(四)关注农民工,加大慰问服务工作力度
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认真安排好农民工、派遣工的冬季生活,对节假日坚守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丰富其节日生活。安排好外地员工返乡探亲,积极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继续开展外地员工平安返乡顺利回城工作。认真维护农民工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调动职工建设xx区的工作积极性。
请各基层工会接到本通知后,立即开展本单位职工生活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困难职工的底数和变化,及时确定和调整帮扶对象,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状况和需求,经企业公示后确定呈报xx区总工会帮扶名单,xx区总工会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汇总平衡后最终确定帮扶对象名单。
工会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方案 篇3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工会送温暖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充分发挥工会在推动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积极作用。县总工会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活动时间
各镇、园区、产业(系统)工会要深入企业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在20xx年元月中旬至下旬对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二、调查摸底慰问对象
主要调查摸底困难职工及困难劳动模范。对本单位建档的困难职工,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企业下岗困难职工(包括内退职工),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贫的困难职工,因大病、子女上学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非公企业困难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和艰苦岗位困难职工。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基层工会要对本辖区(系统所属单位)企业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非企业职工除外),把困难职工摸底情况部分作为上报县总作为20xx年“两节”慰问对象,其他由镇、产业(系统)工会进行慰问,确保每位困难职工能得到困难帮扶。
2.加大送温暖慰问力度。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深入职工群众,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好走访送温暖慰问活动,在春节前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给每位困难职工,让每位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凡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都要列入今年送温暖慰问对象。县总工会将于20xx年元月中旬对困难职工家庭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
3.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各级工会要深入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和困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所属产业(系统)工会汇报,推动建立和完善帮扶解困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叫响“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体现工会组织的温暖,确保送温暖活动全覆盖。
4.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县总慰问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③困难证明(如低保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等);
④以困难职工申办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各镇、工业区(总)工会,系统(产业)工会在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基础上,把特别困难职工8名(系统4名)于12月30日将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公示、《汇总表》一并报送县总工会经保部。愈期视为放弃,联系电话:
工会春节慰问困难职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对教职工困难帮扶和送温暖工作的要求,校工会将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双节”慰问送温暖工作,请各基层工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送温暖慰问办法
(一)慰问对象:优先考虑在职教职工在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根据重庆市医保所涵盖的'疾病种类以及其他重大、特殊疾病情况进行慰问。适当考虑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的情况以及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
(二)经费来源:送温暖慰问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三)慰问名单及慰问标准的确定:召开教代会生活福利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两节”送温暖人员名单及慰问金额,经校工会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二、工作程序
(一)20xx年01月05日前,请校属各工会认真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摸底、调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重庆理工大学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病历医疗诊断等)报送校工会。(《在职困难教职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二)20xx年1月10日前,校工会对《申请表》进行汇总整理,提交教代会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讨论,报校工会委员会审定,最后确定困难补助名单,并由校工会组织慰问。
三、注意事项
(一)教职工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并需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1.户口本复印件。
2.患重病、大病者须提供病历证明复印件。
3.如困难家庭是我校双职工,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工会申报。
(二)教职工因患重病已连续五年、或因直系亲属患重病已连续三年、或本年度因生病住院已两次享受慰问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慰问范围。
(三)各工会要借助此次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本工会的困难教职工走访工作,了解困难教职工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倾听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各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的材料严格把关,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分党委(或党总支)公章后报校工会。
各工会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政领导汇报,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利益出发,认真做好本单位职工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