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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

2025/02/06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 篇1

一、组织机构及相关职责

为切实保障好广大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子洲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到户摸底核查组、煤炭运输道路保障组、煤炭供应保障组,按照县镇联动、镇村主体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万雄兼任。主要职责是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保障工作及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到户摸底核查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配合,主要负责对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情况开展入户抽查核查,统计困难群众采暖用煤需求数量。煤炭运输道路保障组。由县交通局负责,县交警大队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运输道路协调机制,做好县域内镇、村道路的安全排查,确保困难群众在运煤期间的道路畅通。煤炭供应保障组。由县工业商贸局牵头,主要职责是与横山区工贸局以及供煤企业协调对接,保障煤炭及时供应,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困难群众的运煤、供煤工作,自行组织车辆,从供煤企业将煤运输至各乡镇确定的储煤点,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由各乡镇负责组织运煤到户。

各职能部门必须确定1名负责人,精心组织安排,全力抓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

各乡镇是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主体责任单位,乡镇长(主任)必须亲自抓,并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夯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细则,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保障措施

(一)补贴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

2、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对象

3、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除低保、特困外)

4、子洲县敬老院

(二)保障方式

取暖季内,以实物煤的方式,对上述三类困难群众按照每户不超过2吨散煤进行补贴。集中供暖或使用天然气供暖的困难家庭不在补贴范围。

(三)煤炭价格

困难群众冬季取暖所用散煤价格均执行国家发改委煤炭基准价,每吨向群众收取550元。散煤价格按照每吨660元执行,其中煤炭企业销售价格按每吨550元执行,原每吨110元差价补贴调整为乡镇雇佣车辆的运费补贴,运费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困难群众所承担的资金由各乡镇统一收缴。

(四)补贴资金

对困难群众购买冬季取暖所用散煤给予110元/吨(企业运输到销售点与困难群众购买散煤的`差价)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市县财政分担比例为7:3。子洲县敬老院补贴的供暖费20万元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五)保障计划

1、县民政局、各乡镇按照节约、实惠、适用的原则,统计各乡镇散煤补贴对象数量及用煤量。

2、各乡镇要提前因地制宜选择好本乡镇的储煤点。

3、县工业商贸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根据全县散煤补贴对象数量及用煤量,综合考虑天气、道路运输等情况,确保于20xx年12月10日全面完成运煤到户。对不能按时完成运煤到户任务的乡镇,县政府将进行约谈,直至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督促各乡镇在认真履行已落实的保供任务基础上,扎实推进此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安全生产。

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进一步完善煤炭应急保障预案,针对雨雪冰冻等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早预警、早部署、早应对,确保煤炭供应持续稳定。

(三)加强督查督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日常检查和专项督导工作。各街道、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县政府办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检查。

(四)加强协调调度。

实行工作进展日报告制,即日起,每日12:00前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向县民政局报送运煤供煤工作进度(相关乡镇从横山区运过来多少散煤,已向多少户困难群众完成多少吨的供煤任务,完成了总任务的百分比),直至保供任务完成。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 篇2

一、资助计划

1.省级资助计划63名,资助金63万元;

2.市级资助计划80名,资助金40万元(含我会与总工会联合资助计划20名,计10万元)。

二、资助对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生活特别困难的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教师。其中:省级特困教师资助助要求负债5万元以上(含5万元),市级特困教师资助要求负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资助重点为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比例原则上省级资助不超过5%,市级资助不超过10%。

三、资助标准

困难教师资助助标准,省级为每人一次性1万元,市级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时间

省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上报时间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会2021年开展资助特困教师活动方案》的要求具体办理,同时将汇总表抄送市教育基金会。市级困难教师资助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材料)6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报将视作自动放弃。

2.材料内容上报。省、市特困教师资料上报均包括以下内容:汇总表(花名册),申请表,身份证、教师证,医院诊断结果复印件,治疗费用票据及公示无异议等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民政局/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活动要求

1.建设特困教师数据库。各地要摸清情况,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师数据库,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要严格按要求审核特困教师材料,省级资助的.教师对象为前两年未接受过省级资助的学校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市级资助也应优先报送专任教师和以前未获得过资助的教师职工。

3.建立联系反馈机制。各地要注意跟踪了解和掌握资助对象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级资助教师按规定时间通过“省教育基金会信息化平台”反馈20xx年度受助教师情况)。

4.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在当地教育基金会或教育局网站公示资助名单;资助后要及时公布救助特困教师情况,实行受助对象、受助情况、受助金额三公开,建立受助困难教师专项档案。

5.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受助特困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争取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源支持。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 篇3

一、高度重视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

入冬以来,我省部分地区遭遇寒潮低温天气,近期大部分地区又将迎来连续降温天气,各级民政部门要把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防寒工作,充分认清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的极端重要性,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民政部门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及省厅20xx年12月31日调度会有关工作要求,逐项对标对表抓落实,坚决杜绝责任空转。

二、积极主动因人因户落实救助保障政策

深入抓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及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联同扶贫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动态监测、开展信息比对,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进一步落实好“脱贫不脱保”、“救助渐退”、参照“单人户”施保、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因病、因残、因学、就业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确保现行救助政策总体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发现的作用,主动帮助引导辖区内困难群众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确保民政领域各项救助帮扶措施用足用好。认真落实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先行救助”有关规定,有特殊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各地对因寒潮降温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要提前预判,对缺衣少粮的困难群众要第一时间给予救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均不得以审批程序、办理流程等为借口拖延对困难群众的及时救助。畅通社会救助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好社会救助热线值守工作,并按照职责权限、工作时限做好受理、处置及答复工作。

三、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探视、关爱,坚决防范杜绝低温天气带来的风险隐患

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凝聚各方合力,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帮扶、送温暖等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要加强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巡查探访,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御寒物资等方面的情况,查看米、面、油、御寒衣被等过冬物资是否充足,积极解难题办实事,落实相关生活保障服务措施。各地要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要按有关职责分工,密切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工作协同,常态化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并给予救助,劝导、引导并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必要的救助,为其提供衣服、棉被、避寒物资、食品、饮用水和药品。

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民政部门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措施,但仍存在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以及用水、用电、取暖等实际困难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研究多种救助措施。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好救助帮扶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部门责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作用,通过召开会议综合解决急难个案,联合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等促进分散在各部门的救助资源统筹整合,合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五、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广泛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避寒物资、提供志愿探访巡视服务等方式参与救助。农村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和设施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残疾人的低偿集中托养服务。对分散供养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亲友、近邻或村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丰富的社会救助服务。

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落实十项民心工程,深入基层,联系困难群众,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创建宜工宜商宜居宜创业的水乡新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埗镇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联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要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高埗镇的实际情况,努力实践、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敬互爱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保持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逐步度过难关,增强“造血”功能,摆脱贫困,真正走上共同富裕道路。

二、对象的标准和确定程序

扶贫济困对象的标准,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以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为这次扶贫帮困的重点对象。扶贫济困对象的确定程序,其确定与上报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凡是申请20xx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对象由所在村(居民)核对后统一报镇社会事务办,经过认真审核、同意后,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三、参加人员、方法

参加人员有镇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全体公务员、在编职工;镇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正副职领导,其中,公安分局副股以上干部;高埗商会正副会长;各村(居民)书记、主任、副书记、驻村挂职副书记、主任助理等,每人结对帮扶一个低保户家庭。根据统计,参加结对帮扶的人员共269人,接受帮扶的.困难户269户710人。扶贫济困活动开展后,滤布每年对出现贫困户脱贫、新增加贫困户,以及参扶人员变动的情况,都将及时进行调整个别结对关系。另外,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倡议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活动。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各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统筹该片的联系帮扶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统一协调,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对帮扶对象要经常进行联系、走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特别是重要节日要进行慰问。

二是尽量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是解决在就医、就业和子女读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力争一年办1至2件实事、好事。

三是力所能及地给帮扶对象以适量的实物和经济救助,每年实物和经济扶助的总价值不低于500元。

四是发挥各自优势,进行“科技扶贫”、“知识扶贫”等多种方式的扶贫,变“输血”为“造血”,坚持“扶贫更要扶志”,鼓励自主创业,让帮扶对象尽早脱贫致富。五是进行动态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变动、经济收入等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驻片镇领导班子成员汇报,由镇委、镇政府就有关问题进行统筹解决。

另外,各村要设立一名扶贫济困负责人,由抓民政、社会事务工作的干部担任。帮扶人员进行帮扶活动时,要通过村的扶贫济困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接受帮扶的贫困户联系帮扶人员也要通过村帮扶负责人。因此,村帮扶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及时、适当地安排帮扶人员帮助解决贫困户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时间安排

㈠工作准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主要是审核贫困户名单,确定帮扶对象,安排好结对对象,确定结对方案。

㈡动员大会:20xx年1月17日,召开动员大会。

㈢实施落户:20xx年1月17日至春节前,参加帮扶的全体人员联系帮扶对象,扶贫济困活动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