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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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xxx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xxx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 篇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宣城校区在学校和校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实施了一系列严格和规范的防控措施,校区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校区防控物资工作组在学校和校区党委行政的直接领导以及宣城市政府防控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储备了有限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为了充分发挥防控物资在校区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开学第一阶段时间内的疫情防控物资的发放工作出台相应发放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物资管理:
所有来自各个渠道的防控物资由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筹调配、计划发放,并由校区防控物资保障组具体实施。
二、物资储存:
单独建库建账,特别是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资必须储存在避光阴凉通风之处,严禁烟火,确保物资安全。
三、发放原则:
公开透明、统筹计划、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运转高效、保证供给,确保校区疫情防控实际需求。
四、发放范围:
凡属开学第一阶段在岗上班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考虑防控物资的实际有限拥有量,对校区服务承包单位由其自行保障供给,仅在确有困难时适当予以补充。
五、发放物资种类:
1、个人防护物资
⑴、室内工作人员(主要指机关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出于安全考虑,个人暂不提供75%医用酒精)
⑵、室外工作人员
A、门卫工作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B、环卫消毒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喷桶;
C、发热预检分诊医务人员:配发一次性口罩(个人按正确方法佩戴)、一次性塑料手套、一次性隔离衣、眼罩、84消毒液(按一定比例配比后喷洒,用于物体表面消毒)、75%医用酒精(手消毒)、体温枪(仅限门卫人员)、喷壶。
2、环境消毒物资
这里所谓环境特指行政楼、医院、食堂、超市、教师公寓(三栋)的大厅、内走廊、电梯等公用空间和地面。配发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桶。
六、发放数量:
1、一次性口罩:原则上一人一天一只,对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员且连续工作超四个小时的特殊岗位(如,门卫、医务人员、财务人员等)每天一人两只;
2、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从事体温检测人员);
3、眼罩:按每天实际上岗人员每人配发一个,取下后需经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仅配发医务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
4、体温枪:门岗和发热预检分诊相应位置发放置2-3把,每天使用后需经消毒之后方可继续使用;
5、一次性手套: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工作人员、财务人员);
6、一次性隔离衣:一个班次一副(仅配发医务人员、门卫人员);
7、75%医用酒精: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公用空间计算;
8、84消毒液:原则上每个办公室暂配1-2瓶(250ml),环境消毒按实际面积和空间计算。
七、发放流程:
1、校区内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交疫情防控物资申请,经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物资保障组工作人员建账登记后签发;
2、个人防护物资需求按上报校区党政办公室的值班表的实际在岗工作人员计算数量,同时,请各单位在提出需求时兼顾近期内确因工作需要返岗的人员;
3、环境消毒物资需求按实际工作在用楼宇计算数量。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应对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三、人员安排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疫情期间物资配送实施方案 篇4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