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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25/02/0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暨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的通知》(基建安全〔20xx〕328号)文件要求,对本次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检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基建安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编制的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基建安全策划方案落实执行情况。

(二)检查基建安全综合评价中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内容执行情况。

(三)检查“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通病防治措施”等制度、标准及工作要求的学习落实情况,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常识及标准化作业培训材料应用情况。

(四)检查工程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入场培训、进场(包括各类设备)、施工措施方案审核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施工班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情况,基建管控安全管理实用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检查各工程在冬季施工及年底投产高峰期间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情况,检查工程现场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冬季极端恶劣天气及针对年底前施工投产高峰的安全方案编制和重点措施落实情况。

(六)检查安全费用投入和台帐管理,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规范使用和健康状态,施工用电、各类机械和工器具、消防器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护系统、重要作业(起重和架线张牵场)现场设施安全可靠性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检查大纲见附件3(各建设管理单位应按项目汇总填报检查结果,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德通处)。

二、有关要求

(一)秋冬季基建安全大检查

1.各单位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确保本次大检查活动覆盖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现场和相关单位。已经在秋季提前开展了类似工作的单位,要对照本次检查重点进行必要的补充检查。

2.各工程项目要对照检查重点,全面梳理在建工程秋冬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秋冬季在建工程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3.各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要对本次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统计检查项目数量、发现及整改隐患数量等内容,将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上报。

(二)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交叉互查活动

1.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和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熟悉掌握检查大纲内容,做好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的迎检准备。

2.各单位要对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组织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结合检查其他单位时发现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情况,进行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其它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要求做到彻底、闭环,并及时进行总结,于11月15日前将总结和问题整改结果纳入基建安全大检查总结中,一并上报公司基建部。

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3

为更好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根据《大同市冬季清洁取暖三年实施方案(20xx—2023年)》,确保全区如期完成清洁取暖各项工作任务,让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市委、市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发展,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全面保障“煤改电”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目标任务

1、集中供热37.4万平米,建筑节能1.01万平米,农村节能600户。

2、煤改电32890户,其中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不具备电力外网容量的32390户。

三、基本原则

1、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电力供需平衡,大力推广采用电、气、光热、地热、生物质等清洁供暖方式,替代城镇和乡村地区的散烧煤取暖,减少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节能环保。把节约能源贯穿于清洁取暖改造的全过程。重点推广采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的光热、地热、电采暖等供热设施,促进改造模式的低成本可持续运行,开源与节约并行。

3、优先原则。结合污染防治需要,20xx年清洁取暖工作本着“先建成区后农村”“先近后远”的原则,集中力量打歼灭战。

4、因地制宜。以现有资源禀赋、能源条件、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出发,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科学的清洁供暖路径,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效果好、可持续运行的清洁供暖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四、改造方式及标准

1、改造标准:20xx年清洁取暖任务中涉及的“煤改电”、“煤改气”改造任务全部以“煤改电”方式实施。具备外网改造的500户,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2台,800W水暖炕一个,2000W直热式电暖器一台。不具备外网改造的32390户,按户均1600W接入取暖设备,每户安装1600W空气源热泵一台,400W水暖炕一个。

2、收费标准: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4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1000元安装费。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6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安装户。不具备外网改造的,上级财政每户补助3000元,区级财政每户补助500元,改造户每户收取500元安装费(防返贫重点监测户酌情减免)。每户收取设备抵押金300元,平稳运行5年后抵押金退还农户。

3、补贴标准:“煤改电”运行费用补贴,采暖期给予用户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每个取暖季最高补贴电量1.2万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清洁取暖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云州区清洁取暖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清洁取暖工作,研究解决清洁取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六、职责分工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清洁取暖工作,协调配合区供电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协调指导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云州分局:负责督促电厂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负责督促集中供热锅炉、燃气设备和集中式生物质炉具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负责全区建筑节能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负责做好农村节能改造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

区工信局:负责制定全区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和落实,指导各企业科学确定用气减停供次序。

区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资金的争取和拨付。

区社区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做好社区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及社区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具体实施社区“煤改电”项目,配合做好建成区生物质燃炉回收和替代工作。

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做好“煤改气”运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区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不符合标准燃煤货运车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负责农村清洁取暖政策的宣传工作;“煤改电”确村确户及信息整理和核对;施工过程中施工细节制定,实施进度的调度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报送的用户信息整理归档,装订成册。

国网云州区供电公司:负责“煤改电”电力外网改造。

七、完成时限

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八、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我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也是环保工程,更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清洁取暖的重大意义,周密谋划,精心组织,把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清洁取暖任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不折不扣全力推进。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清洁取暖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才能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强化分工协作和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清洁取暖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强化工作调度从九月起建立日调度制度,对各乡镇、社区清洁取暖完成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切实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3、做好过渡性取暖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新实施的“煤改电”项目,未经过一个采暖季稳定运行的,决不允许拆除原有供暖设施,坚决杜绝强行“封火炕、拆暖炉、没收煤炭”等一刀切问题发生。

4、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把清洁取暖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把国家清洁取暖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现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农村地区村庄指在市域范围内,占用集体建设用地,隶属村委会建制,保留了村庄形态,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个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实施140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79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6个区平原地区村庄内住户基本实现“无煤化”。对未纳入20xx年度“煤改清洁能源”计划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和设备、优质燃煤等的招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在继续执行2013年至2016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16年取暖季和20xx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对以往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一)对燃气使用的支持政策。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研究具体补贴办法。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取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缴纳使用费用。CNG、LNG供气价格高出市政天然气管网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气集团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市燃气集团和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市燃气集团;由其他企业实施改造并负责供气的,市财政按照该企业与各区政府共同核定的户数和用气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

(二)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补贴政策。

(三)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对冬季取暖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对农业设施外墙进行保温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区可统筹使用市财政安排的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新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能集中供暖的项目,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

(五)对以往“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调整。实施“煤改气”项目的,可选择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气、LNG、CNG、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最高不超过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沟通,密切协作,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各有关区政府签订“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村民满意度高的区给予适当奖励。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并按照“一会三函”流程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手续办理,加快拆迁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建立“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对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进行监测,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技术设备质量和标准

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燃煤、炉具和取暖设备等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各有关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程序选择供应企业和产品。发展改革、科技、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煤改清洁能源”技术多样性研究,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农村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取暖新技术试点,提高能源综合使用效率。

(四)加大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关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燃煤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的质量检测和监督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暗查、暗访行动,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杜绝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固定场所无照经营、公共场所流动商贩无照销售、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等行为。

(五)加强舆论宣传

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群众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取暖,为改善冬季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冬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篇5

为全面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xx〕36号)、滕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滕安办发〔2x〕117号)的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活动。

一、任务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排查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排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所有生产经营环节,过一遍筛子,彻查隐患,给主管单位、企业交一份安全隐患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镇安监中队、民经办、规划所、交管所、派出所、林果站、教委办、卫生院、文化站、供电站、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燃气、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和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旅游景区、车站、商场、市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三、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和枣庄市政府x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的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情况;今冬明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情况;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情况;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

1.建筑施工。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大风、低温、大雾、暴雪等恶劣天气安全防护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的情况。

2.危险化学品。冬季“四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交通、交警等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清理车辆违规停放和非法挂靠情况。加强液氯、液氨、石油天然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情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的情况。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等情况。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引导教育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落实情况。

4.道路交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落实安全责任制以及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的情况;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车辆、闯红灯、超载、不按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违法超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防范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等方面的`情况。

5.消防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停产停业整改的情况;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的情况;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打击情况;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

6.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许可管理、检测检验的情况;设备安全运行状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7.旅游安全。景区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行为的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库存、库区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9.学校、公共交通、邮政、电信等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和安全培训教育等情况。

10.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各项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方式

即日开始到12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辖区或本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并加强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目标。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立即行动起来,迅速检查到每个企业。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大型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所有企业、车间、班组、岗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大排查活动,切实从源头上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把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还要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专家查、自查、互查、抽查、暗查等方式,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查出实情、查出效果。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