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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2025/02/1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篇1

针对全市1月份CPI上涨达近年最高,特别是食品类价格上涨显著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平稳,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要求,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总体目标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本区域自产重要生活物资产得出、送得走、不积压、不难卖,价格平稳,外购重要生活物资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货源稳定,实现我市CPI涨幅特别是食品类价格涨幅明显回落,切实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发改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

继续做好日常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的监测品种,严格执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密切关注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和秩序状况,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和涉价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及早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商务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应急监测和对保供骨干企业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监测。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

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统计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发生异常波动,可能对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或危害时,发改部门提出预警报告,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为科学有效保供稳价提供决策依据。

(二)摸排商品库存,做好储备调节,防止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异常上涨

1.摸排商品库存,掌握全市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情况。

发改部门(粮食部门)负责摸排全市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政府储备规模及已投放、现存量实际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为疫情防控期间调配投放重要生活物资提供保障。

商务部门负责对接当地重点批发、零售、加工企业,摸排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商业库存及每日消费量、正常可保障供应天数情况;准确掌握重要生活物资后期保障能力,及时协调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方便食品、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的储备工作。

2.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投放机制,用好政府“硬储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

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粮油、猪肉、方便食品、冬春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认真制定增补方案,确保小包装成品粮油销售天数至少达到20天,重点耐贮蔬菜品种可销售天数至少达到7天。及时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求变化,做好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投放、保供稳价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应急储备要求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筹集;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和要求提供贷款支持。

3.挖掘本地“软储备”,保障本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摸排本地种植养殖情况,保障本地需求,积极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速生类蔬菜生产,着力提升不宜长途运输的叶菜类蔬菜自给能力;引导本地标准化养殖业发展,加大屠宰能力布局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生物安全产业链。

商务部门负责农户与超市对接和物流冷链运输,保证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不积压、不难卖。

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主动提供金融服务。

(三)有序复工复产,压实重要生活物资货源供应

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采集复工复产企业内可疑感染或疑似人员信息,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对可疑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工信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

中小企业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涉及重要生活物资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所在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商务部门负责对本地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补贴;通过在公益性场所增加流动蔬菜零售网点、在小区周边增加社区蔬菜零售网点等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支持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发展,鼓励综合性超市设立惠民平价菜区,平价销售蔬菜;通过减免交易费、场租费,吸引商户经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人社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在社保缴纳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四)保障运输畅通,统筹全市供应

畅通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产品出得了村、上得了路、进得了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商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收集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跨省、市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保供运输方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产品运输保障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协商解决本地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困难和问题,汇总上报跨区域困难和问题,确保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

交通、公安部门负责梳理排查公路、铁路等不当管制交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与商务、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接,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重要生活物资正常调运。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发改部门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定价项目不出台上调价格(收费)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在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建议,及时上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发改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对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情节严重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恶性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六)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保供稳价良好氛围

疫情期间物价不稳,有成本上涨原因,也有人为哄抬价格因素。

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开展正面宣传,多渠道公布重要生活物资每日价格行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疫情期间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防止因为谣言引发抢购;宣传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按需采购,努力降低市民恐慌心理,积极营造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保供稳价的良好舆论氛围。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任务分工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三、组织保障

1.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篇3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xx)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篇4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保障学校政府采购正常开展,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方案。

一.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一)紧急采购用于疫情防控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按照黔财采[2020]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常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及学校已规定的采购方式及程序开展采购活动,不得借疫情防控项目采购而搭车采购其它货物、服务和工程。

(三)各采购立项部门在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结束后,应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档案材料整理和统计,及时到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采购项目书面备案(备案资料:立项资料、成交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二.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防控管理

(一)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内容条款;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要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二)疫情防控期间校内组织的采购,投标供应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以线上报名为主。

(三)货物、服务和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采购立项部门加强采购质量管理,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四)对于在校园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须按学校规定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全力保障现场防控安全和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1、投标供应商报名

投标供应商参与项目报名以线上报名为主。报名资料中供应商需提交参加采购活动中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参与采购活动人员符合贵州省及学校进校人员有关要求的书面承诺。报名结束后,资产管理处给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发放电子的'报名回执,作为供应商踏勘现场和到校参加采购活动的凭证。

2、投标供应商进入校园参加踏勘、开标等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代表需进校参与踏勘、采购活动时,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的相关规定。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校园,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可能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做好预案,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代表应提前做好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装订、密封、消毒保管工作,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指定位置,由校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

4、评审场地的管理

疫情期间,将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7楼会议室作为校内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固定的评审场所,各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半小时,由资产管理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对评审场地内所有设施进行消毒和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再次进行消毒。评审场地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项目评审期间不得开启空调。

5、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

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入校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注意保暖,进入评审场地前洗手消毒,应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因文件资料传递翻阅出现交叉感染。评审过程中,人员间隔1米以上,尽可能减少近距离交流,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出现口罩、手套损坏,应及时报告进行更换。项目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带走个人用品,用过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进行丢弃。

6、采购活动过程管理

在评审过程中,如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采购组织部门立即按照学校有关方案、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工作,包括采取紧急措施就地隔离,封闭评审现场、禁止人员出入,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将病人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辖区防疫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有序撤离现场,做好现场的消毒杀毒工作。参加采购活动的全部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7、评审人员餐食管理

项目评审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场地内进食和吸烟,尽可能的减少在评审场地内饮水的次数。校内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疫情期间就餐规定进行就餐,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就餐问题。就餐尽量安排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就餐人员应保持适当间隔就餐或自行在办公室就餐。

8、成交供应商的管理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供货、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期间的校园防控工作由采购立项部门负责。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篇5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复工推迟、人员返城受阻等多种因素叠加,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任务艰巨繁重。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稳妥有序做好全县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稳定市场,防止我县生活必需品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和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资源、商品供应和流转状况,借鉴市场调控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稳定社会预期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省、市两级多次强调、安排部署。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疫情就是命令、保供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组织实施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供应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由县委常委白俊清主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三、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制度

重要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指示和要求,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手段和方法,确保调控做到“储得住,调得出,用的上”,应急调控做到“判断准确,启动及时,操作顺畅,监管到位”,确保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测,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供销及储备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时分析预判市场供应及价格走势,提早谋划突发应对措施;选择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大型商场等经营重要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骨干企业作为监测对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上报每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要重点掌握白面、大米、小米、食用油、食盐、各种肉食品、鸡蛋、蔬菜等商品的购进、销售、储备、价格等情况。

(二)加强货源组织,确保物资储备供应充足。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指导辖区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企业加大与生产种植基地大户等供应单位的对接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积极拓宽货源渠道;要指导企业克服困难、加大采购、备足库存,保证备货足、不脱销、不断档,确保“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物价平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指导重点保供骨干企业积极带头、诚信经营,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格依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巡查指导和干预,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解决企业运营中存在的物资调运、员工到岗等方面困难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主动协调建立生活必需品运送“绿色通道”,为粮油、肉蛋、蔬菜等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道路运输上提供通行便利,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为直采企业和车辆出入农村采购运输提供方便,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和相关保障市场供应员工的通行问题。

(五)加强科学筹划,提高应急保供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要提早筹划、提早考虑,做好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积极联系协调储备单位和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储备,着力提高市场应急能力,遇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或断档情况发生时,能及时“调得出,补得上”。

(六)做好舆论宣传,把握正确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市场和价格波动。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县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正面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肉蛋供给有保障、农食产品供应充足、物价水平总体平稳等信号,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引导群众保持理性,不信谣传谣、不恐慌跟风、不扎堆抢购,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保供措施到位,市场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