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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2025/02/1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篇1

20xx年1月初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近50年罕见的持续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森林资源大面积受灾,部分地区损失惨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灾区重建工作的要求,全面掌握森林资源雨雪冰冻受灾损失情况,客观评估灾害损失及影响,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8]38号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自治区受灾情况,经自治区林业厅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工作。为使本项工作有计划、有组织、高效率实施,确保调查评估成果准确、客观、翔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及时掌握森林资源雨雪冰冻受灾损失情况,客观评估灾害损失及影响,为科学指导灾害木的清理与利用,加快我区森林植被恢复重建提供依据。主要任务:

(一)全面调查受灾区域内的森林、苗圃和未成林造林地的受灾面积,重点调查分析雨雪冰冻灾害对我区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及森林覆盖率的影响情况。

(二)调查评估苗木数量和经济林产量等灾害损失的实物量和价值量。

(三)分析评价雨雪冰冻灾害对森林质量、森林结构、林木长势和引发次生灾害的影响。

(四)深入研究受灾区域森林类型和不同经营措施的林(苗)木受灾害影响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森林资源恢复重建和科学经营建议。

(五)结合典型区域调查和剖析,对区域森林资源及其生长状况,以及灾害对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二、调查评估内容

根据我区森林资源受灾损失情况及特点,本次主要对遭受雨雪冰冻灾害比较严重的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进行调查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调查内容

1、灾区基本情况调查。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对森林资源受损情况,确定森林资源受灾县作为调查县。以调查县为单位,调查收集灾区灾前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资源状况、林产品价格和营造林成本等有关资料。

2、灾情与损失情况调查。以县为单位,在受灾范围内抽取调查小班、区划受灾地块、设置标准地,调查受灾区域内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的受灾面积,林(苗)木的受损类型、程度、损失量,以及不同权属、起源、林种和海拔、坡向、坡度的受灾情况。分类型拍摄能反映该类型受损情况的现地照片。

3、灾害影响典型类型调查及综合分析评价。各调查县选取3个以上最具典型性的类型(如不同树种、经营措施、经营水平、林分结构、自然条件等情况)开展深入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技术和对策措施。全区依据各调查县典型类型调查结果,汇总编制专题报告。

(二)评估内容

1、灾害损失实物量与价值量评估。利用抽样调查成果,结合地方调查统计资料,对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损失面积以及经济林产量、苗木损失的实物量及其相应的价值量损失进行评估。

2、灾害对森林资源影响评价。利用抽样调查成果,结合典型调查资料,对受灾前后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质量、森林结构、林木长势的变化和引发灾害(火灾和病虫害)可能性,以及对森林覆盖率的影响进行分析,为深入评价灾害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提供基础资料。

三、技术路线

根据调查、踏查掌握我区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受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和损失情况,划定受灾县作为调查县。在确定的调查县内,经全面踏查掌握当地受灾情况基础上,依据受灾分布和受灾程度划定调查县的受灾范围,作为该调查县的调查范围。

在调查县调查范围内,利用现有调查资料、资源档案、造林设计和检查验收等资料,根据地类、树种、生产期等因子确定调查类型,按照调查类型抽取调查小班。在调查小班内,经全面踏查,区划调查小班内的受灾地块,作为调查地块。在调查地块内,典型选取代表调查地块受灾情况和程度的地方,设置标准地进行林(苗)木受损类型和损失情况调查。根据抽样调查数据,评估经济林分面积、产量、苗木株数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等受灾情况以及实物量和价值量损失。

同时,根据树种、经营措施、经营水平、林分结构、自然条件等情况,选取灾害影响典型类型开展深入调查,分析灾害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和建议。

根据抽样调查、典型类型调查剖析成果,综合利用相关资料和成果,对森林资源及其生长状况,以及灾害对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四、调查范围:

根据我区20xx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初步确定南疆和田、喀什、阿克苏、克孜勒苏、巴音郭楞等五地州各县市的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地为本次调查评估的重点范围。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8]38号文件精神,本次调查评估工作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4个直属院和有关科研院校共同完成。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林业厅决定成立“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协调落实调查评估经费,按时提交调查评估成果和资料,全面负责调查评估成果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审定、调查范围的确定和调查评估成果的上报等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厅资源林政管理处。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项目实施部门:

1、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调查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进度和质量监督、外业数据验收与整理分析等工作。

2、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协助自治区林业厅进行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编制、调查评估内外业技术培训,省级相关资料的收集、各调查县外业调查现地技术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灾害损失评估、典型调查、自治区调查评估的数据汇总、评估以及成果编制、论证、上报等工作。协助自治区林业厅配合和参与调查评估技术组以及评估组工作,参与方案起草、评估以及国家级成果编制等工作。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县级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包括调查县灾期和常年同期气温和降水数据等资料;分别全县和县受灾范围的最新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资源统计表、近五年不同工程类别造林面积、20xx年育苗面积和苗木产量;调查县20xx年林果产量、20xx年营造林、木材生产及销售等定额成本费用资料、20xx年度各种规格的木材和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税费征收标准,以及其它与调查评估有关的资料。负责本县调查评估的外业工作。具体外业工作要求详《新疆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实施细则》。

六、进度计划:

(一)准备工作:

1、4月10日前完成资料收集:收集全区灾期和常年同期气温和降水数据等资料;全区最新森林资源统计表;最新经济林分、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资源统计表;全区近五年不同工程类别造林面积;全区2007年林果产量、育苗面积和苗木产量。以及其它与调查评估有关的资料。由自治区林业规划设计院协助自治区林业厅完成。

2、4月10日完成调查范围和调查类型的确定:根据调查、踏查掌握森林资源受雨雪冰冻灾害的灾情和损失情况,划定受灾县作为调查县。各县市根据受灾情况报林业厅,经林业厅核实后确定。

3、4月5日完成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编制,由林业规划设计院负责完成。其中工作方案在4月3日前完成,实施细则在4月5日前完成。

4、各受灾县市应于4月10日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伍,每县市抽调二至三名技术骨干参加专业技术培训。

5、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8]38号文、《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及《新疆雨雪冰冻灾害森林资源损失调查评估实施细则》及GPS应用等。由资源林政管理处牵头,林业规划设计院具体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受灾县市抽调的参加本次调查评估工作的技术骨干人员及林业规划设计院参与现场指导和质量监督人员。培训为期1天,于4月10日前结束。

6、外业调查准备工作:在开展外业调查前,各调查县应初步踏查本县受灾区域小班的受灾范围,做好相关图纸、记录、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二)外业调查(4月11日-5月10日)。各受灾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区划受灾范围,记录相关调查内容。新疆林业规划设计院每地州派驻2-3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和外业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三)省级成果编制(5月10日-5月24日)。林业规划设计院协助林业厅有关部门组织外业调查数据处理、数据分析、评估,以及省级成果编制等工作。

(四)成果提交:5月25日完成省级成果的论证和上报工作。

七、质量保证

(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林业规划设计院和各调查县林业局主管领导共同构成质量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项调查评估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由林业规划设计院组织人员组成质量检查小组,负责各调查县的质量检查工作,各相关县做好本县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接受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的检查。

(三)建立质量奖惩制度,严格质量考核,对外业调查完成质量较好的县市予以奖励;

(四)各调查县应组织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业调查工作;

(五)加强外业调查的技术指导和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八、调查评估经费:

本次调查评估经费由自治区林业厅协调各相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争取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或从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列支。

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街道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余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坚持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各村(居、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街道生产生活和出行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救灾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应急队伍、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和各村(居、社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

2.1.1街道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办事处主任

成 员:街道班子成员

2.1.2街道领导小组职责

2.1.2.1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或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2.1.2.2负责调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统一指挥和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1.2.3指导和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2.1.2.4承担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日常管理机构

街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2.1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兼任,设立A、 B岗,办公室成员由党政综合办、人武部、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城建城管办、社务办、综治办、财政管理办、应急管理所、宣传线、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电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2.2办公室职责

2.2.2.1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信息上报,向街道领导小组提出预案启动和终止意见。

2.2.2.2落实街道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街道有关办(线)共同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2.2.3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灾前及时通知全体机关人员,到岗到位,进入临战状态,并通知各村(居、社区)及有关单位安全责任人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2.2.2.4调查、综合雨雪冰冻灾害相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要情况报告。

2.2.2.5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提议应急处置行动奖惩意见。

2.2.2.6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应急工作组

根据职责分工,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及相关人员,一旦本预案启动,立即开展有关工作。

2.3.1查灾核实组。由社务办(2)牵头,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社务办(1)、城建城管办、应急管理所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收集各种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实、汇总,并及时将受灾情况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2.3.2应急保卫组。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综合执法中队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2.3.3后勤保障组。灾前准备由社务办(2)会同财政管理办牵头,发展服务办配合,做好急需救灾物资的采购;农业农村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工具)的储备。应急物资由纪工委牵头,社务办(2)、财政管理办参加,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工作。

2.3.4道路保畅组:由街道政法书记牵头。由应急管理所、交警中队负责制定交通疏导和联动分流方案,区域主要路口的交通秩序。综治办,派出所、人武部、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区域内桥梁和路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2.3.5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农业农村办、城建城管办共同牵头,发展服务办、社务办(2)、供电所、电信等部门参加,其主要职责是: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重要水利、电力、交通、通信、学校校舍等设施和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以及房屋抢险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工农业生产。

2.3.6医疗卫生组。由社务办(1)牵头,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实施灾区疫情监测,预防或控制传染病疫情,及时做好疫区的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2.3.7督查组。由街道纪工委牵头,组织线、财政管理办、社务办(2)等参加,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员到岗情况、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行政责任。

2.4各村(居、社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村(居、社区)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需要,依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行动。

2.5成员单位职责

2.5.1党政综合办: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对外联络工作;汇报灾情和抢险实况,总结经验教训;负责做好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村(居、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工作。

2.5.2农业农村办:协助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做好应急时期的面上指导工作;提供农业灾害影响信息,帮助、指导农民恢复灾后生产。

2.5.3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

2.5.4发展服务办:负责工业企业在建工程、低洼仓库物资转移和灾后自救,商贸企业的物资转移和灾后自救,协调救灾物资采购和保险公司理赔等工作。

2.5.5社务办:教文卫线负责学校(幼儿园)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师生安全;指导卫生院做好灾区的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民政线负责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并向上级政府报告申请救灾补助,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助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2.5.6综治办:负责处理抢险救灾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动态,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

2.5.7财政管理办:及时下拨抢险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5.8城建城管办:做好城市道路特别是桥梁等重点交通节点的除雪除冰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监管相关工作,确保广告安全、牢固。

2.5.9派出所:负责合理安排警力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准备应急力量(综管员)协助受灾人员安全、快速转移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2.5.10供电所:及时调度解决抗灾电力,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机关、重要部门的正常用电。

2.5.11电信低塘支局:保障信息及时传递,抢修灾损电信设施,确保政府机关的通讯畅通。

2.5.12宣传线: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灾害和有关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体,快速发布灾情、救援等网民关注信息,搭建互动平台。

2.5.13纪工委:负责对人员到岗、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14团工委:动员和组织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2.5.15街道卫生院:加强医疗急救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做好雨雪天气常发、频发病药品、器材和急救设备的贮备;加强与上级急救单位的协调沟通,确保急救病人及时转动救治。

3.应急预警分级

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级别,按其强度及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红色预警(Ⅰ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橙色预警(Ⅱ级)、较大雨雪冰冻黄色预警 (Ⅲ级)、一般雨雪冰冻蓝色预警(Ⅳ级)。

3.1Ⅰ级红色预警(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3.1.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

3.1.2已经出现特别重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2Ⅱ级橙色预警(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3.2.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橙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3.2.1已经出现重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3Ⅲ级黄色预警(较大雨雪冰冻灾害)

3.3.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黄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影响;

3.3.2已经出现较大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3.4Ⅳ级蓝色预警(一般雨雪冰冻灾害)

3.4.1在本街道区域内,市气象局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雨雪冰冻灾害蓝色预警信号等级天气,可能对经济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3.4.2已经出现一般等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实况。

4.应急准备

4.1资金准备

财政管理办要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筹资工作,一旦发生雨雪冰冻灾害,要及时安排和拨付应急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2物资储备

社务办(2)、发展服务办要做好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储备工作;农业农村办、人武部要做好储备除雪除冰专用工具,抓好应急保障;应急管理所要做好应急车辆的准备;环卫所做好融雪物资和铲雪车辆的准备。

4.3应急队伍

人武部、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平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街道应急力量见附件),战时做到Ⅳ级预警通知准备,Ⅲ级预警集中备勤。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行动

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街道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按以下程序响应。

5.1.1查灾核实组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对收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及时进行审核。

5.1.2经审核符合雨雪冰冻灾害Ⅳ级以上标准的,查灾核实组立即电告领导小组。

5.1.3街道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5.1.4预案启动后,即成立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街道指挥室。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到指挥部报到,并开始工作。协调街道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组织会商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

5.1.2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办(线)应急响应

按照街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办(线)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完成各项保障工作任务。

5.1.3各村(居、社区)应急响应

收到雨雪冰冻灾害或预警信息后,按照当地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防御、救援、保障等行动,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5.1.4社会公众应急响应

社会公众采取相应的自防、自救、互救等防御措施。

5.2分级应急响应

5.2.1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各村(居、社区)启动各自预案的Ⅳ级应急响应,实施应急行动,通知民众准备好避灾物资和2天以上的食物;每天9时、21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如有灾情发生,先期处置后,1小时内报告。对有重大影响的灾害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应立即报告。

5.2.2 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指挥部意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提出防御灾害的目标和抢险救灾重点。各联村(社区)工作组下村(社区)指导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各村(居、社区)实施各自预案的Ⅲ级应急响应行动;每天6、12、18、24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各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通知民众及时避灾。民政办做好避灾场所、救灾物资和食物供应等应急准备,转移危险地带和场所人员。

通知中小学校停课。

根据需要综合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5.2.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应急响应通知,提出防御灾害的目标和抢险救灾重点。各村(居、社区)实施各自预案的Ⅱ级应急抢险救灾行动;每天3、6、9、12、15、18、21、24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行动情况。

各专业组相关投入全部的工作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

根据需要综合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社务办(2)负责调运救灾物资和食物到避灾场所;团工委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参加应急救助行动。

5.2.⒋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向上级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上级给予指导和支援,全力以赴抗灾。

5.3应急响应终止

当雨雪冰冻灾害等级解除后,街道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后期处置

6.1调查与评估

6.1.1街道农业农村办负责本区域内的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6.1.2雨雪冰冻灾害调查评估结果,应在灾害结束后10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6.1.3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雨雪冰冻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2总结通报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10日内,各成员单位将本次灾害应急工作形成书面总结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街道办事处将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妥善安排,确保应急需要。

7.2其他保障

根据办(线)职责以及街道办事处明确规定的应急保障任务,相关办(线)应建立和及时启动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保障预案,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效进行。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和演练

8.1.1宣传教育

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加大对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知识的宣传,对社会公众开展雨雪冰冻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

8.1.2培训

各有关办(线)及单位要把雨雪冰冻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对直接从事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管理和救援人员的培训。

8.1.3演练

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演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办(线)及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学习,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类型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模拟演练,增强应对能力,以确保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发挥作用。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街道办事处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谎报灾情,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牵头制定,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实施。街道应急办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情况,及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

9.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

9.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篇3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嘉峪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同时,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设立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市银保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酒钢集团公司等在嘉重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工作组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物资发放与资金的拨付使用。

(2)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

主要职责:开展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武警嘉峪关支队。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建立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工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警示,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 预警

3.3.1 判定预警级别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 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发布,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 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运行机制

4.1 灾情报送

4.1.1 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报送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 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以及房屋建筑物倒塌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 灾情报送时限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 响应启动

4.3.1 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 响应分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向省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持。

②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省级相关部门和邻近市政府给予援助。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协调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协调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⑥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公安部门对通往受灾区域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⑦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区域各类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⑧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区域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⑨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2)市级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市级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4.4 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委、市政府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 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区域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终止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

4.6 后期处置

4.6.1 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调查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逐级上报。

4.6.2 善后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 救灾补偿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 恢复重建

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及志愿者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 通信保障

工信部门要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保障受灾区域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区域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5.4 资金保障

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承担。

5.5 物资和设施保障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5.6 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 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治能力。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与修订

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本预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 宣传和培训

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6.3 预案演练

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全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9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马鞍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1.4.2 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全县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材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1.4.3 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乡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1.4.4 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5 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组成

2.1.1 指挥部组成

县政府设立县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我县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各项应急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

成 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融媒体中心、县总工会、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部门负责同志。

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根据气象情况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及时组织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2.2 成员单位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县政府办:负责信息报告和综合协调工作,在本预案Ⅱ级响应启动后,承担综合协调组作用。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置一般及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收集、汇总有关信息,按规定上报省(市)应急管理厅(局)。适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及时将救灾救济款粮和棉衣棉被等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组织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深入灾区查核灾情,重点了解受灾群众特别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情况,帮助修缮损坏房屋,转移安置人员。

县发改委: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供应协调,确保居民生活、抗雪救灾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电力正常供应;负责灾害期间电煤及重点企业生产用煤调运组织协调,保证抗雪救灾物资的优先运输;与生猪、蔬菜经营大户建立采购信息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生猪、蔬菜调入进度,加大物资调配力度。建立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保障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有效供应。适时启动市场价格每日监测制度,开展对价格变动的预测、预警和走势分析,及时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告诫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县教育局:负责和督促乡镇、开发园区做好校园校舍的除雪排险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根据灾情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安排,并妥善安排好因灾滞留学校的学生生活;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县经信局: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指导帮助企业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

县民政局:建立群众互助机制,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保证每一名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加强滞留人员的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县财政局:研究提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助款物和应急组织等工作所需资金的建议,并按批准意见将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县生态环境分局: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

县住建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除城区主干道冰雪,保证城市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公园、游园、广场等公共绿化上的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督促各物业公司及时清扫小区内道路、绿化积雪;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配合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开展危旧房的查险排险工作;及时修复、重建因灾损毁的市政基础设施。

县交运局: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对公路急弯、陡坡、桥梁、渡口上下车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实施24小时监控,保证干线公路、农副产品基地公路的畅通。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公共客运组织,重点做好交通中转枢纽与城乡公共交通体系的衔接,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组织落实能够随时调度使用的机动应急运输车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对因恶劣天气造成滞留我县境内的旅客、驾驶人员实施救援。境内各大型桥梁要根据交通通行和冰雪灾害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应急措施。必要时发布通行信息,打开备用车道,免费放行车辆,指挥疏导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主要农作物苗情长势和特点,制定防寒预案,组织农民和大户清扫积雪。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分片包干,对口服务,对农业园区、大户集中区、养殖小区、蔬菜基地和广大农民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从组织、技术、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到人到地头、技术到户、服务到项目,指导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抓好重要水利设施的除险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农村供水安全管理;加强对畜禽、渔业生产应急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的现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县市场调控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内外合作项目。

县卫健委:加强健康教育,重点做好急救和传染病防治常识宣传,积极组织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加强生活饮水安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受灾群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容管理和卫生保洁,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工作;组织力量参加主干道冰雪清除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指导冰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做好灾后重建设施的规划服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冰雪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打击各种违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对市场商品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打击哄抬物价、趁机乱涨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负责组织做好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农业气象技术服务、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指挥部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保持广播电视网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抗雪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播发预警信息,加强防灾减灾常识的宣传。

县总工会: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开展因灾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

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动员相关施工单位组织人员、设备参加该局在建及建成未移交的主干道冰雪铲除工作。

县供电公司: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大巡线力度,及时清除电网线路、供电设备设施上的冰雪;加强电网运行动态监测和调度,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市民生活和重点行业、单位、企业正常用电。

2.3 工作机制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灾害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灾害的应对工作。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启动Ⅱ级(含)以上响应后,县指挥部立即成立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交通工作组、煤电油运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治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督查组10个工作组,处置较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各工作组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指挥部副指挥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办为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有关材料起草、文电办理、会议通知、信息整理与报送、对外联络、气象预测预报等,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来宾接待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为牵头单位,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冰雪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生活救助组: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安排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情的核查上报,救灾款物的分配下拨,组织发动和接收管理社会捐赠的救灾款物。

交通工作组:由县交运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交运局为牵头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重点工程建管中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为成员单位。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城市主干道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国道、省道由县交运局负责;次干道、小区道路、农村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行道由临街单位、企业、社区按“门前三包”划分的范围各自负责。

煤电油运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铁路、公路、水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输保障协调工作,做好电力、煤炭以及其它抗雪救灾重要物资、产品供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公共通讯正常运行。

市场保障组: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商务局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气、油等公共产品的供应,启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情况,防止出现断档、脱销,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医疗卫生救治组: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卫健委为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县发改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发改委为牵头单位,乡镇、开发园区、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融媒体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抗雪救灾宣传工作、信息发布等工作。同时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督查组:由县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对全县各单位部门的抗冻救灾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县机关干部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处罚和通报。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从思想认识、组织管理和技术保障上充分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各相关部门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全民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提高极端灾害常态化认识,做好“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责任人。

3.预案准备。及时编制、修订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按规定报批或备案。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4.物资队伍准备。明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物资品种、数量,足额补充和储备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确保急需时可调可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队伍建设,统计梳理掌握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武警部队、专业救援队伍和各类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理顺各类队伍日常管理、灾时调用、任务分配等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和支持个人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5.隐患排查。采取多种方式对存在风险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治理隐患,不能及时处置的,要落实好相关责任人,并采取针对性应急措施。

6.科技准备。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科技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 监测预报

县气象局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的提供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建立和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和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供监测预报结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分工,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信息,对本行业可能受威胁的对象进行分析预测,并开展相关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相关情况。

3.3 预警信息发布

3.3.1 预警级别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高到低,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Ⅰ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省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的红色预警信号,气象台发布包括辖区在内的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或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2.Ⅱ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8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5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12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Ⅲ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产生影响,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8毫米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4.Ⅳ级预警

全县出现持续3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全县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降雪量将达到5毫米以上。

3.3.2 发布制度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

3.3.3 发布内容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警级别、发展趋势、防御指南和发布机构等。

3.3.4 发布途径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由县气象局发布。县气象局应及时将冰雪

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系统、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发布,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 应急响应

4.1 Ⅰ级响应

4.1.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2/3(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2000人以上;

(2)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死亡6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6000间以上。

4.1.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1.3 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报告,请求支持。

(2)县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县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有关部门,赴受灾严重的地区和路段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实行联合办公。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4)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

(5)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报县指挥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6)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县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1.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Ⅰ级响应建议,由市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4.2 Ⅱ级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4人以上、6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6000间以下。

4.2.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Ⅱ级响应。

4.2.3 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及时向市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10个工作组分别由县长召集,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24小时值班,向社会公布各工作组热线电话。

(3)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受灾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到一线指挥,重要情况直接向县指挥部报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本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做好供水、供电、通信等保障工作。

(4)必要时,部分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可向市指挥部报告,由县指挥部请求驻当部队和武警部队协助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4.2.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终止Ⅱ级响应建议,由市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市长(市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4.3 Ⅲ级响应

4.3.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2(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1000人以上15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4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死亡2人以上、4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600间以上、1500间以下。

4.3.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由县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4.3.3 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由指挥部向县政府报告。

(2)县指挥部视情派出若干工作指导小组,到受灾较重的乡镇、开发园区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准备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灾情信息报告工作,并对受灾较重乡镇、开发园区的救灾工作进行指导。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县交运局负责全县道路冰雪铲除工作,保障全县公路交通运输畅通。县公安局增加执勤备勤力量,加强对重点道路、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查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警戒保卫。县发改委、县商务局负责做好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协调石油生产企业保证成品油市场供应。县卫健委组织做好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教育局及时调整学校教学计划,全县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可视情临时停课。县供电公司加强对电网的维护,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恢复,保障电网正常运行。

(4)各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灾情,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国省道积雪,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正常。

4.3.4 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终止Ⅲ级响应建议,由县长宣布终止Ⅲ级响应。

4.4 Ⅳ级响应

4.4.1 启动条件

县气象部门已发布预警,且一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县境内1/5(里程)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发生交通受阻或中断6小时以上,公路、铁路、车站滞留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4000人以下;

(3)因灾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600间以下。

4.4.2 启动程序

根据预警和灾情程度,县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报告,经县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4.4.3 响应行动

(1)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开发园区传达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

(2)县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受灾较重地区开展应对工作。

(3)乡镇、开发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辖区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

4.4.4 响应终止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政府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5 信息发布

5.1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 灾情发生后,县委宣传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1 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镇、开发园区和县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书面信息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响应结束前,乡镇、开发园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日16:00时前将当日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信息及时报告。报市政府抗雪救灾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6.2 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乡镇、开发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总结评估工作,县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县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市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

7.1 资金保障

政府应合理统筹预备费,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2 物资保障

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交运、公路、公安、卫健、住建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应急管理部门应储备适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

7.3 应急力量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7.4 宣传、培训和演练

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县教育局应指导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相关部门(单位)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和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对处置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培训,定期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专业技能和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县指挥部要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应急队伍要针对易发的险情开展应急演练。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救济救灾

县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要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8.2 医疗治疗与卫生防疫

县卫健部门要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疗卫生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产生灾后心理障碍。

8.3 基础设施恢复

县水利、交通、住建、通信、电力等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水利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功能。

8.4 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乡镇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

8.5 保险理赔

县财政局要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防灾、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进行赔付。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2 监督检查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准备,确保防范应对措施到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监督本行业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9.3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对处置不力,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当涂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当政办〔2017〕44号)同时废止。

桥梁雨雪冰冻天气应急演练方案 篇5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xx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委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关注积雪特别是道路结冰和低温等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赶赴工作一线,现场指挥、现场处置、现场调度,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灾害损失降到最小限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最大程度保护。

二、开展隐患排查,严防因灾导致人员伤亡

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强降雪安全隐患应对工作方案,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组织精干力量,对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企业危房、进行正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转移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企业等危险源的安全防控,及时排除隐患和险情。加强引导和管理,严防因取暖引发中毒、火灾等导致人员伤亡。

三、增强预警监测,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我委在收到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及早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四、完善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告渠道

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强化值班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值班人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严禁串岗、脱岗、离岗。对值班工作进行科学安排,详细制定值班带班表,明确时限、提出要求、严明纪律、责任到人。要立足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雪情冻情灾情和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五、认真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委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督促检查,委成立督查组要加大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现场督查力度,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