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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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篇1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
区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农村坑塘综合整治,多次现场调研,提出一系列很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指示意见。区主管领导带领区委农工委、区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财政局等相关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多次深入农村坑塘现场办公,实地观摩,对症施策。6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邯山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坑塘治理奖补办法》。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坑塘面积在1000平米以下的,奖补1万元;1000-4000平米的,奖补2万元;4000平米以上的,奖补3万元,为全区农村坑塘的生态环境、安全防护等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二、因地制宜,全面施治
各乡镇、工业园区对各村保留的坑塘,根据位置、功能、水源条件等因素,分类制定生态治理方案,进行对症治理。一方面,抓好基础治理。对所有坑塘内的垃圾杂物和底泥进行清淤清理,净化坑塘水质;张挂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存水量较多的,清理后一律安装铁质围挡,杜绝安全隐患和偷倒垃圾行为发生。另一方面,突出分类治理。生态功能为主类的坑塘,实施防护栏杆安装,避免侵占、填埋。合理设计规划,硬化美化坑塘岸边,植树种花,因地制宜修建休闲甬道,开辟休闲娱乐区。水利功能为主类的坑塘,安装防护栏杆,安装安全警示牌,重点实施清淤疏浚,疏通排水沟渠,恢复坑塘排沥功能。如城东堡村、邢东里堡村对村周面积达4000平米以上的.大坑塘进行全面整治,保留了坑塘内的树木,清理了垃圾,设置了围挡,保证了雨季时的排涝功能发挥。纳污排放类的坑塘,根据污染源头、污染程度、污染性质,逐一制定修复方案,选取有效技术模式,明确整治措施,如种植水草,建立微湿地,清除坑塘的污水、底泥,修复周边土壤,如高里堡村、东城子村都投资建设了微型污水处理站。
三、建章立制,长效防治
完善保洁机制。把整治后的坑塘交给农村环卫保洁公司管理,深入推行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坑塘四周的重点部位安放垃圾桶或垃圾箱,规范垃圾倒放。村干部负责监督指导周边村民,规范日常垃圾倒放行为,确保坑塘的长期干净、卫生、整洁。
强化责任落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内的大小坑塘,都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认真落实坑塘管理责任制,把坑塘管理、使用和开发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了坑塘治理长效机制。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篇2
为发挥农村坑塘的功能作用和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坑塘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坑塘整治的重要意义
农村坑塘具有调节水源、防涝抗旱、保障用水、美化环境、发展经济等重要功能作用,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但我县部分农村坑塘由于缺乏管理、长期失修,存在数量减少、功能衰减、环境恶化、污染严重、水质较差等突出问题,亟需治理。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清淤疏浚,能够在雨期蓄水防涝,还能够为农业抗旱应急提供备用水源。开展农村坑塘整治,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坑塘整治,利用整治的坑塘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助力群众增收。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四水同治”治水新思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对全县农村坑塘存在的损毁、废弃、污染、淤积、干涸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恢复功能作用,发挥应有效益,构建“来水能引、降水能蓄、沥水能排、旱涝能调”的农村水网格局和“水清岸绿、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水和谐”的农村水文景观,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增强乡村振兴支撑。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20xx-20xx年),全面完成全县424座坑塘的整治任务。其中:20xx年,结合培育稻虾混养扶贫产业,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型坑塘作为试点先行整治,培育典型,积累经验,确保全年完成50%以上坑塘的整治任务。20xx年,以争取水生态建设项目为突破口,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整治一批生活型坑塘,确保100%完成坑塘整治任务。20xx年,查漏补缺、完善提升、验收总结。
四、整治要求
(一)整治标准
1.治理规模
库容在500立方米-10万立方米之间。
2.治理标准
按坑塘功能,分为三种类型:生活型、生产型、生产生活型。
(1)生活型坑塘:位于村庄内部或村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标准,并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坡岸生态绿化,配置休闲步道及娱乐设施,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景观水深要求。
(2)生产型坑塘:远离村庄、以蓄水灌溉为主的坑塘,达到无垃圾、无污染、无异味,水体干净、岸坡整齐、绿植搭配、环境整洁的基本标准,并保持雨季调水蓄水的.原有功能,确保岸坡稳定、沟渠联通、进出口设施完善,满足防洪除涝和蓄水水深要求。
(3)生产生活型坑塘:在满足生产型坑塘整治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合理配植水生植物、实施生态绿化和湿地净化,配置步道及休闲娱乐设施,打造环境优美的人文景观和休憩场所。
(二)主要措施
1.清除垃圾
对所有坑塘沟渠内的生活杂物、填埋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周边科学布设垃圾收集设施,落实村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制度,截断污染源,加强对坑塘水系的管护,确保清除后不再堆放垃圾。
2.疏浚沟渠
对坑塘及其连通沟渠的淤积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保水流畅通。清理后的淤泥按指定位置堆放,并覆土植草进行绿化。清淤后坑塘蓄水深度原则上不小于1.5米。
3.整修岸坡
对坑塘岸坡进行整修,确保边坡稳定、岸线平顺。在现状岸坡基础上,按照坡比1:1.5-1:2原则整修,常水位以下可采用砌石岸坡、卵石岸坡、水生植物护坡等方式整修,常水位以上采取植草护坡的方式整修。
4.加固进出口设施
对坑塘进出水沟渠上损毁的桥、闸、涵及进出水管道设施进行维修或拆除重建,确保进出水畅通;对在河沟道上修建的小型堰坝坝体进行安全分析和除险加固,确保坝体安全运行。
5.建设水生湿地
在坑塘进水侧利用现状洼地建设净水湿地,种植芦苇、菖蒲、马蹄莲、金钱草、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对来水进行净化处理;在坑塘周边利用道路边沟种植植物,形成净化面源污染的截留沟,对汇水进行净化。
6.提升整体景观
对位于村内或村旁的坑塘,岸坡以生态护坡为主,坑塘内可种植具有观赏性和净化水质能力的水生植物,岸边种植本地适生的垂柳、竹子、黄杨、石楠等绿色植物,沿岸因村制宜修建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廊道、休闲型栈道、鲜花格栅和休闲娱乐广场等,使其具备景观和休闲娱乐功能。
(三)管理办法
坑塘整治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移交。各乡镇应对坑塘建档立卡、定位、编号,明确管理主体、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落实后期管理维护费用,将坑塘管理纳入“河长制”体系,实行“塘长制”,确保坑塘产权明晰、管护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淅川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农村坑塘整治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推进落实,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坑塘整治工作,确保夯实领导、压实责任。
(二)制定方案,科学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坑塘整治实施方案,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建立统一台账,倒排整治工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开展,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三)多元投资,保障需要。要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小农水重点县、农综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涉水涉农项目争取上级资金,采取金融信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捐助、债券融资、股份合作、大户承包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投资,通过财政奖补的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县财政按照每整治1座坑塘奖励2000-10000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县乡两级要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坑塘日常维护。
(四)严格督查,兑现奖惩。县“千村万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加强对各乡镇坑塘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并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排队制度。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表扬,并给予资金奖励补助,同时优先考虑安排下一年度水利项目;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区美丽乡村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尽快启动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治理任务,特制订《区水利局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紧紧围绕“一村翠绿、一塘清水、一处广场、一院清洁”的“四个一”目标,实施美丽乡村坑塘整治工程,恢复农村坑塘自然生态面貌,初步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对全区新增生态文明村内的坑塘进行有效治理,通过疏通水系、清淤扩容、美化绿化等措施,恢复农村坑塘美化环境、调节水源、防涝抗旱、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三、建设思路
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对因地下水位下降、水源补给条件差,常年干涸的坑塘,有条件的进行填埋,不具备条件的进行垃圾清理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水源补给条件好、常年蓄水的坑塘,重点实施截断污染源和护坡绿化工程;对汛期降雨集中、其余时间蓄水匮乏的坑塘,重点实施疏通径流渠道、整治坑塘岸坡及绿化工程。
四、治理原则
1、坚持人水和谐,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充分发挥坑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村落。
2、坚持保护为主,整治结合。维护农村坑塘生态系统的自然属性,满足居民基本水资源需求;以农村已有坑塘为基础,清洁整理,适度建设水景观,避免过度开发和建设。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坑塘建设应符合乡村整体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制定切实可行、适应长远发展的治理方案。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根据当地坑塘水资源禀赋、水环境条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分别建设环境整洁坑塘、生态文明坑塘和美丽乡村坑塘,全面推进农村坑塘整治工作。
五、建设内容
1、垃圾清理及坑塘清淤
清理坑塘内、边坡及堤岸处的积蓄垃圾,清除有害水生植物、水体漂浮物;实施坑塘清淤,通过清淤扩容,容纳客水特别是汛期集中降水产生的地面径流,为农村生产提供水源。
2、疏通水系、改善水质
截断进入坑塘的污染水源及通道;疏挖村内外引排水沟渠,拆除阻碍物,畅通径流渠道,为坑塘提供清洁水源;利用芦苇、菖蒲、水葱、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有机质和重金属,清除污染物、净化水体;利用鲫鱼、鳙鱼等水生生物去除多余营养物质,控制藻类生长,使水中悬浮物絮凝,水体清澈,实现“水清”的治理目标。
3、坑塘岸坡整治
根据实际情况,对于适宜采取自然护坡的坑塘,放缓、平整坑塘边坡,平顺、丰富坑塘岸线,采用湿生植物、实木桩、抛石、石笼网箱等形式进行生态护坡;对于坑塘边坡因超挖等原因造成场地条件不允许的情况,采用砌石、预制混凝土植草砖、生态混凝土护岸等方式对岸坡适度硬质护砌,解决因村民坑塘内取土、村落侵占等原因造成的坑塘岸坡不自然、不美观、不安全的问题。
4、绿化工程
在坑塘堤岸栽植垂柳等乡土绿化乔木,在岸边带形种植芦苇、在水中种植荷花等亲水植物,在坑塘边坡采取种植草皮或铺设柔性生态护坡等方式,实现“岸绿”的治理目标。
5、生态景观工程
结合村庄布局,根据坑塘功能、面积,因地制宜地采取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设施等方式,适当构筑坑塘景观工程,达到“景美”的效果,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宜的休闲娱乐场所。
六、资金筹措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见的精神,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通过扩挖土方出售、坑塘承包经营、坑塘堤岸指数拍卖等方式置换建设资金;鼓励企业、社会实体、个人捐助,发动群众投资投劳;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民办公助”政策,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坑塘整治工程以乡镇为实施主体,村居为创建主体。20xx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之年,各镇街水利站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农村坑塘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总结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提高群众保护坑塘美化环境的`意识,激发群众参与和支持坑塘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
3、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督导检查。区水利局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工作推进组,负责坑塘整治工程督导、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坑塘整治工程时间节点及《济宁市坑塘治理技术导则》要求,科学筹划建设项目工期安排,认真开展好全区农村坑塘整治工程的业务指导。工作推进组采取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排名的工作制度,确保完成治理任务。对于每次督导检查及排名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4、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效益。努力探索农村坑塘整治工程建设、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新机制,为农村坑塘长期良性运行提供动力和活力。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对整治后的坑塘实行租赁、拍卖、承包等方式委托经营,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农村坑塘形成自我维持、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农村坑塘最佳治理方案 篇4
根据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环治领办〔20xx〕18号)和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沧州市渗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沧环领办〔20xx〕55号)要求,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从20xx年6月——9月,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全面排查我县辖区内渗坑水质和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本次整治的渗坑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一)整治任务。一是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排查,逐个监测,摸清渗坑水质及纳污底数;二是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排查出的渗坑按照不同类别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生态修复;四是对20xx年渗坑整治情况进行后督察,对未完成治理任务或遗漏的,要查明原因,按照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冀环办〔20xx〕140号)要求,限期完成并追究责任。
(二)整治标准。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要求,对排入、倾倒工业企业有毒污染物的渗坑,无论面积大小一律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存有有害污染物的渗坑,无论大小要对存有的废水进行处置、恢复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异味)超标1倍(按照功能区划类别执行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且对敏感区域产生影响的渗坑,要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备案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水质要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超标1倍以下的,渗坑所在地乡镇政府要负责组织实施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监测(每月不少于一次)。
三、方法步骤
渗坑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为20xx年6月至9月。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
各乡镇政府6月30日前完成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下同)。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1日)
对渗坑的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切实查清辖区内渗坑底数和排污源,对与重点河流相连的沟渠、坑塘要徒步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个渗坑都要建立台账并登记造册。要对渗坑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水质。渗坑的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方案--处置--修复过程进行。渗坑的治理工作要坚持“三专”原则,即(专家制定治理方案、专业公司进行治理、专家组织达标验收)。整治过程中,要明确整治标准、要求、时限。按照“四严”(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要求,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渗坑的修复工作并监测达标,要有监测和验收报告。对涉及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整改到位。
(三)督查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于9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政府将对我县渗坑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渗坑的排查、修复,要明确渗坑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县环保局要对各乡镇政府排查上报的所有渗坑要及时组织监测和业务技术指导,并严肃查处所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渗坑相关情况报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修复,确保辖区内不得有渗坑存在。
(二)建立档案。各乡镇政府要建立本辖区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县环保局要建立全县的渗坑档案(动态管理数据库)。
(三)及时上报。渗坑整治工作要做到排查、监测、整治同步进行,8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提前20日上报县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同时上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有毒及超标1倍以上和敏感区域渗坑需及时上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备案。各乡镇政府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渗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沧县渗坑整治情况表》、《沧县渗坑整治备案表》(附电子版)。
(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应包括:渗坑名单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数据结果,修复方案、修复结果、监测达标、污水处置等情况。
县政府将对各乡镇渗坑整治情况采取不定期督导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再发现被遗漏的或未按要求及时处置的渗坑,将按照《沧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