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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

2025/02/2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水土保持方案(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水土保持方案 篇1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必须在结合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水土流失的特点上全面、准确地编制与设计保持水土的方案,以此来科学地预测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综合性措施对水土保持进行合理地布置。

1.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

1.1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开发商在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将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下来。但是,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开发商并不重视方案的编制工作,过于形式化,仅仅只是将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的方案当作是简单的例行公事,思想上尚未形成方案实施的具体概念。

1.2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2.1在范本的帮助下抄袭之风盛行

目前,方案编制单位中的科学技术人员,相关的专业配备严重准备不足,而在所谓的范本的帮助下,不少人员借机不去进行深入地调查与研究,导致不能仔细地勘测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人员互相借鉴和抄袭的现象十分严重。

1.2.2方案编制人员不能十分清楚地将主体工程的概念表达出来

由于对方案进行编制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充分地认识到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建设性质、当地的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工艺、土石方挖填平衡的实际特点等,致使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该有的项目十分简略,不应该进行阐述的地方叙述了很多。

1.2.3防治指标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将国际上最新采用的无量纲指标除去以外,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中,并没有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效地结合起来作为参照,导致所制定的防治指标与标准不仅不够全面不够详细,并且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1.2.4不能够准确地对水土流失进行预测

在预测水土流失的时段,往往带有很强的随意性,水土流失的界定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当地的气候特点进行;在对弃土弃渣流失量进行计算的过程中,由于直接将众多数据省略掉,导致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由于没有对材料的质量、标段的划分、运输的距离以及施工的时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导致对弃土渣量的估算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1.3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先建设后施工”的不良倾向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只有在顺利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之后,才能针对水土流失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只有在完成主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给予问题考虑出发点的不同,导致主体所能够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满足方案的编制和设计中面临着很大的难度,防治措施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在变更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将变更的具体情况告知给相关的编制单位,导致不能进行同步变更,方案中与保持有关的措施也很难继续执行。

2.提高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2.1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好带头领导的作用,通过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从思想上能够切实有效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与个人的认识,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把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去对待。另外,根据最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地方水土保持法律发挥的有效完善。

2.2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

对相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以此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严格地进行权限的编制,杜绝出现越权编制的行为。通过野外勘测和实地调查,能够更加充分地掌握不同类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扰动特点,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布置相关的防治措施。

(3)深入地研究预测水土流失的各种方法,尽可能地能够针对水利工程类型的不同提出相应的预测方法,进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4)对主体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方面进行客观、公正且科学的评价与分析,针对那些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的项目选址和选线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和建议。

2.3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

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制度进行严格执行的过程中,结合各阶段防治水土流失的具体目标,将当地气候的特点和主体工程的具体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充分地考虑,以此对保持水土的具体措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另外,出于对北方地区冬季气温的考虑,与土方石工程措施有关的措施坚决不能在冬季施工,在采用植物措施时也应该对土壤的解冻时期进行充分考虑。

结语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本文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现阶段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地思考与分析,从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以及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如何促进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水土保持方案 篇2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在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中,必须对主体设计线路方案比选进行水土保持分析和评价。铁路选线选址直接影响到铁路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轻重;在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中,必须对线路方案进行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提出在水土保持方面最优的线路方案。目前常用的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分析指标多数为定性指标,未结合铁路建设项目特点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目的采用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方面的定量评价指标或内容。本文对相关定量指标进行了探讨。

1.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基本要求

方案比选中所涉及的各比选方案应该均能满足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目标;同时在工程选线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基础上,采用主体最新设计资料,从工程永久和临时征占地数量与类型、土石方开挖总量、损坏植被面积、破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可恢复程度等方面分析评价各方案的水土保持要素;要求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数量、永久征地和农业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数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主体设计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根据分析评价结果,从水土保持角度给出明确的推荐方案。

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差异程度,一般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分别给出相应结论和建议:

1)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推荐方案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一致时,可以给出“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结论。

2)当主体设计几个比选方案之间没有明显的水土保持差异,如水土保持评价各量化比较指标相差在110%以内,各有少量的优劣,且每个方案都不存在明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时,但考虑到主体设计推荐方案可能还涉及城市规划、经济据点选择等其他多种比较因素,可以给出“各比选方案无明显的水土保持制约,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结论。

3)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明显优于主体设计推荐方案,可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分别提出建议和意见:

①采用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对主体设计选线选址不产生其他制约时,主体设计应按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重新论证其推荐方案,可给出“建议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重新论证和选定推荐方案”的意见。

②当采用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推荐方案,在其他方面对主体工程存在无法避免的制约时,经各方面综合协调,很难采用水土保持推荐方案时,给出“鉴于工程建设其他方面存在无法避免的制约性因素限制,在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提高防护标准、加强治理和补偿措施的前提下,基本同意主体工程的推荐方案”的意见。

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主要内容与指标

2.1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

主体工程及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主体工程选线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比较;

第二,各方案中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等工程数量层面的比较;第三,各方案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功能影响及可恢复程度等水土流失与恢复层面的比较。

其中,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要依据“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从上述三个层次逐条进行分析评价,明确主体工程选线选址是否满足要求。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应措施,比如:提高防治标准或防治目标值、优化施工工艺、减少扰动面积或植被破坏面积。对于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保设施数量比较,以及各方案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危害、水土保持功能影响及可恢复程度的比较分析,可根据其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进行定量分析评价。

2.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指标

水土保持评价指标的选择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评价指标要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评价密切相关;二是所选择的评价指标能尽量定量化,以便于对比分析;三是应根据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内容组成来确定评价指标。

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可从“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及“有关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规定”三个层面来明确各个方案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并据此提出相应的措施和要求。各方案征占地、土石方开挖、损坏植被和破坏水保设施等内容,可以采用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植被数量、破坏水保设施面积、挖方数量、填方数量等评价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可恢复程度比较,可以用表征防护或复难度大的弃渣数量及扰动地表程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其中扰动地表程度可以通过单位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单位占地面积土石方数量大意味着扰动地表程度也大。表征水土保持功能的因子主要包括土壤、植被及生物生产力,因此水土保持功能影响比较,可以依据各方案中征占植被及农用用地数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3案例分析

3.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本次案例采用某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进行分析。该工程位于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和广东省西南部地区,线路自湘桂铁路某站引出,向东南方向途经广西的贵港、玉林,广东省的河唇、廉江、遂溪等城市,终至雷州半岛某市,线路全长318.26km,其中广西境内线路长约231.3km,广东省境内线路长约86.96km,共设23个车站。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是对全线进行电气化,并对局部区段(长约97.7km)进行提速改造。

工程处于珠江流域,地形总趋势为北高南低,沿线海拔在40-150m;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为220C,年平均降雨量800mm;沿线地带性土壤以赤红壤为主;现状植被以杉、松、楠居多;沿线区域土地利用以林地和农业用地为主;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

3.2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

3.2.1方案说明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体设计提出了160km/h改造方案,要求提速改造后该区段的旅行时间能缩短到50min之内。主体设计在提速改造区段研究了局部提速改造和全线提速改造两个方案。局部提速改造方案是根据沿线地下地貌、曲线分布、桥隧分布等情况,在保留四个限速段的基础上对比较范围内其他区段进行提速改造,改造总长度为69.2km,占比较范围内线路总长度的70.8%。全线提速改造方案是对比较范围内不符合提速行车运营要求的所有线路进行提速改造,改造总长度93.3km,占比较范围内线路总长度的95.5%。

4结论与建议

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体现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首先要从选线选址着手,做好主体设计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影响铁路选线选址的因素是多样的,在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中应采用各方案制约性因素、占地面积与类型、扰动地表程度、损坏植被数量、土石方数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危害程度、可恢复程度及对水土保持功能影响程度等评价指标进行定量、有效的评价。根据上述评价结果,给出合理的推荐方案,必要时可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重新论证主体推荐方案或有条件同意主体设计推荐方案的建议。

上述分析评价中未考虑各个评价指标在方案比选水土保持评价中所占的权重,建议必要时研究各评价指标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特性的影响权重,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个评价指标的实际数量,采用综合评价指数法进行综合评判,其结果应更能反应实际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 篇3

1我国水土保持的现状

合理利用山丘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事业。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水土保持应该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在水利方面,我国存在着水多、水少、水污、水浊的四大问题。其中水浊既独自为害水体,又增加其他“三水”对河流的不利影响,处于关键地位。水土流失破坏土壤结构,降低植被质量,影响流域对径流的调蓄能力,增加水多水少的矛盾。泥沙增多既降低河流质量,影响水生物活动,又作为污染物的载体,提高污染的浓度与防治的难度。从辩证的观点来看,似不应就问题论问题,而应当追根溯源,将水土保持作为水利的中心环节与战略措施,提高其在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

水土保持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用问题,既是自然科学,也是社会科学,既注重于经济发展,更关注生态环境,既要有辩论思维,又要考虑政策法规。从人与自然以及物与物之间的和谐共处,才是水土保持的最高理想。当然,这既是很高的要求,也是很艰巨的任务,既限于科技水平,也限于政经条件。但是只要我们努力研究,积极争取,总有一天能够达到或部分达到这一艰巨而伟大的战略目标。

2从水利工程施工过程出发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根据水利工程中引发水土流失的情况主要分为线形和点型,我们考虑水土保持的工作应该充分考虑到当地的情况,针对不同的地理环境条件使用不同的防治方案。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建设水利工程中的弃渣场、回填区以及开挖区,力争将对当地水土生态环境的危害降到最小。要想解决水土流失的问题,必须做好水土保持的工作。有效的水土保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土壤的保水能力。举例来说,梯田等水土保持手段的使用,不仅可以增加当地土壤的保水能力还能调节土壤的防洪抗洪能力,增加水利工程的使用年限。除此之外,水土保持工作还能降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爆发频率,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自然灾害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有效的水土保持工作,还能提高当地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能防范自然灾害又能使土地增产,提高土壤的产出率。因此,水土保持工作是关系到我国土壤生态和经济能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水土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水土保持与水土利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同为国民经济服务。保护为了利用,利用必须保护,两者相辅相成,总体效益更为完善,是科学发展观,人地合一保证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水土保持的内容与要求已为大家所熟知。中小型的水土利用复杂多样:一是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业生产;二是植树种草培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三是营造水窖、坑圹、涝地,就地调蓄雨水,提高当地抗旱防旱能力;四是引洪漫地,放淤改土,引水垦荒既增加耕地数量,也提高土壤质量;五是开发小型水电,直接缓解能源匮乏,间接维护林木发展;六是大中型灌区的浑水灌溉、中小水库的吸泥排沙,充分利用水沙资源,增肥保墒。是持续发展的最佳模式.

坡改梯与淤地坝是水土保持工作中两项主要工作措施,目的是调整坡地与沟道的坡度,以就地入渗和就近入渗方式达到减轻水土流失的作用。淤地坝在一定程度上兼有小型拦泥库的作用,长期效果可能降低,梯田可以持续利用,两者时空搭配,相辅相成,共同对我国大部分地区减泥增产发挥重要作用。提高水土流失方面的水土利用在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4水土保持的效益与评价

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响,以便了解输移过程,可能产生的负效益或不利影响,如对大小水库、坑塘、涝池的运用寿命,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农作物沙压减产等。效益计算:采用有无措施或增减措施后在时空方面的对比。为实现科学管理和国家决策要求,必须客观地、定量地认识和评价水土保持的全面和单项问题,揭示水土保持的基本情况与动态变化、水土保持的成效与进展,水土保持的潜力与展望。总效益是各项效益的融合,研究分类效益及其间的相互关系应是主要内容。生态环境既是总效益的一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析研究与不同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现实意义。经济既是各类措施的物质基础,也是国民经济发展和构建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

5结束语

水利工程是关系到我国国计民生的大工程,它不仅是调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重要枢纽还是缓解各种洪涝灾害、旱灾的重要保护设施,因此做好水利工程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如何将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利用水利工程提高水土保持的效率和效果,从而保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非常重要,这是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后代子孙的生存环境。水土保持包括多种措施,彼此之间如何组合,如何配置,过去一般多根据各地经验、上级意图和群众要求等拟定,是否符合客观情况,是否达到相对优化,是否取得较好效果,很少考虑,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与原则。治沟与治坡的争论、工程与生物措施的主次长期摇摆不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历来是前者压后者,在强调农业生产的时候可以毁林种地,毁牧开荒,任意占领河湖水域;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时候盲目造势引资,圈围良田沃土,凡此种种都曾对国土整治与水土保持造成损失,影响深远。

水土保持方案 篇4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为切入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使小流域达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地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二、建设内容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应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一)工程建设

1、小流域治理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坡耕地改造,修建水窖、水塘和坡面灌排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河)生物缓冲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

2、生态修复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防止人为破坏。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

3、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编制河道整治规划,采取清淤、护岸、筑堰和绿化等措施,对小流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封河育草,维系河流良好生态系统。禁止河道采沙,加强河道管理及其维护。防止污水和垃圾进入河道,确保河道清洁和优美环境。

4、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集中管理、生态污水初步处理后排放。人畜禽粪便应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等实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5、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料,采用生物方法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

6、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河道和水库水位变化的水陆交错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适水树种和草本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7、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土流失和水质指标动态变化监测点,对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量、入河(库)泥沙量,以及总磷(TP)、总氮(TN)、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等指标进行监测。

(二)管护制度建设

在试点小流域内,制定封山禁牧、封育保护政策和乡规民约,建立水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保护林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和并村;制定化肥、农药使用推荐种类目录,明确其合理用量及使用方法;严格对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加强流域内集体和私人企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排污的管理;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三、实施期限

工程实施期3年,20XX-20XX年。

四、工程投资

试点工程建设投入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补助投资从现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及相关水利项目投资

中安排。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水利水保工程、封育管护、宣传、监测等。没有国家重点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解决。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创新投入机制,依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投入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组织实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向水利部上报上年度总结报告。县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编制试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作,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各县进行自验,全面总结。自验结束后向所在省(区、市)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各省(区、市)组织初验,向水利部上报初验报告。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