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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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方案 篇1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第一组:组长:陈寅,副组长:吴瑞爱、李俊,成员:梁琴、经德武、毛卫锋。分工范围:肥东县、瑶海区、新站区
第二组:组长:戴文刚,副组长:李定义、肖波,成员:韩杰、黄文、吴学年、吴熹。分工范围:长丰县、庐阳区、蜀山区
第三组:组长:刘德华,副组长:张厚伦、李祥,成员:王智源、梁红华、胡伟、高明。分工范围:肥西县、包河区、经开区、高新区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督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14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4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14年5月11日至2014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督查方案 篇3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
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督查方案 篇4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督查方案 篇5
根据局党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教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方案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方案;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总结,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总结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