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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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1
为了做好预防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地区教育局的通知》,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就近期我地区多所学校发生腮腺炎、水痘等疫情,给我校在预防春季传染病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我校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我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督察组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光存
副组长:桑文科
成员:杨太平安丰玲王波王显明以及各班班主任
督察小组名单:
组长:吴静
副组长:杨爱华
成员:王生才方晓陵李运华
三、安排部署
1、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是全校教职工在高度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2、各个班级组织开展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传播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科学看待,科学对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通风;媒体消毒;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多喝热水;经常用流动水洗手;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负责学校厕所值周的班级用白灰对厕所进行消毒,各个班级结合“爱国卫生月”清理好所属环境的卫生,保证环境卫生的清洁。
4、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班级黑板报,宣传栏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在思想上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负责国旗下讲话的班级以此次活动内容为主题,进行广播宣传。
5、班级举行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为内容的知识竞赛。
学校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切实使我校学生能够有效的预防春季传染病,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2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 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重大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控制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和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麻痹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主动监测,做好传染病规范报告:各科室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认真做好门诊登记,坚持发热病人分诊制度,切实加强我院对流行性感冒、流脑、麻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院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减少传染源;加强对重点领域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监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应急疫苗、预防性药物、检测试剂、疫点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严格控制疫情扩散。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医护人员要深入基层并结合诊疗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呼吸道疾病的防治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五、督导检查。要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和成立应急救援防治小分队,加大对科室的督导力度,对因失职、工作不力等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麻风病知识讲座方案 篇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