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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服务方案

2025/03/05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供热服务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供热服务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今冬明春民生供暖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电煤保供及冬季民生供暖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电煤生产供应确保电力稳定运行民生供暖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全国能源保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稳电保供的部署要求,以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为主线,以保障电煤供应安全为目标,统筹生产组织,加强产销衔接,积极应对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多举措提高煤炭产能。深入了解邵寨煤矿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方面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组织生产,切实提高煤炭产量,加大电煤供应力度。同时,积极衔接汇报,加快推进唐家河、南川河、安家庄、灵北煤矿项目建设,为今后煤炭生产提质增量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二)多渠道保障煤炭供应。督促邵寨煤矿积极承担和履行保供社会责任,把“增产量、保供应、稳价格”放在首要位置,优先保障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用煤需求,尽快与麟北电厂及市内电厂签订电煤供应补充合同,形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县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在与邵寨煤矿建立中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购渠道,适当从县外采购,全力保持合理库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工信局)

(三)多方式畅通运煤通道。要高度重视运煤通道工作,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辖区内公路畅通,尤其要做好雨雪天气道路清理防滑工作,有效保障电煤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切实提升电煤公路运输量,全力支持保障火电企业煤炭供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方位保供煤电价格。加强驻矿值守力量,细致摸排煤炭产量、销售途径及方向等情况,督促邵寨煤矿与市内电厂追加电煤供应合同,电煤中长期合同不低于产量的85%。督促邵寨煤矿和县域内各煤炭供应网点稳价保供,坚决遏制乱涨价、盲目涨价及不合理涨价,严厉打击煤炭配送网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市场稳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电煤生产保供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辖区煤炭保供责任,密切监测电煤生产供应动态,加强前瞻性预判,对影响电煤平稳运行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各司其职,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督促邵寨煤矿加快释放煤炭产能,协调解决电煤生产、运输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缓解电煤供应紧张局面,特别是要高度关注特殊困难群体,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供热服务方案 篇2

公司运营保障部承担广大热用户供热服务,承担管网热力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20xx年度计划供热面积100--150万平方米。为确保供热生产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事故扩大化,及时将事故范围控制的初级阶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供热运行期内设备及管网生产运行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范围的扩大,及时恢复供热,根据“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运营保障部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技术专责、各运营班长、安装维保企业

三、 物资保障

1、设备及物资配置:

车辆:全部抢修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设施: 潜水泵2台 单相汽油发电机1台 四芯电缆200米 铁锨2把 洋镐2把 电焊机1套 氧气乙炔1套 医用氧气瓶1套 有害气体检测仪1套 鼓风机1个 抢修挡板和路锥安全警示标志若干

物资:常规阀门、法兰、螺栓、垫子等材料若干。

2、 资金保障:

为应对其它意外状况,备应急储备金2000元。

四、 事故应急预案

(一)大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或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或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 各运营班长、技术专责

抢修人员: 管工2名、焊工1名、电工1名及安装维保单位

当此类大型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保部部长,运保部长上报总工程师。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分公司调度室,由运保部值班长上报公司调度室。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技术专责、维修人员、抢修车辆工具等。

3、正(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非重大故障有运保部部长和技术专责组织在2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维人员实施,技术专责到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维修队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运保部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或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且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报公司领导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且故障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保部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的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可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后,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恢复供热后,通知综合室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保部技术专责组织成员进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及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且管道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技术专责、运营班长

配合负责人:维修人员及安装维保单位

抢修人员: 管工一名、焊工一名、电工一名、其他2名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营部部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营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运营班长上报公司当班值长。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正(副)总指挥在2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运保部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组织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技术专责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运营部长组织维修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

4、各运营班长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片区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事故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三)小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二次网及用户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保障部技术专责

配合负责人: 运营班长

抢修人员:管道工、维修支援人员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片区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片区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综合室保障部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技术专责自接到(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副指挥审批,同意后交运营值班长实施,并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运营值班长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二次网一般故障在12-24小时之内恢复,用户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时之内帮助解决。维修人员在接到副总指挥出现事故的通知后,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片区实施抢修。

5、抢修过程中,运营值班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副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运营值班长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运营值班长上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处理预案:

当出现客观停水、停电或热源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用户保障部部长陈静平

执行负责人: 事故当班值班长、保障部技术专责

此类故障发生后,由当班值班长起草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户。

1、因热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热的,以电视公告方式告知用户,由运营保障部在8小时之内办理。

2、大面积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8小时之内办理。

3、大面积停电、停水不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4小时之内办理。

4、小面积停电、停水,运营保障部长在4小时之内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通知用户,或在2小时之内电话告知各小区物业。

五、注意事项

1、各运营班长和维修人员应在平常保证抢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抢修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恢复供热。在抢修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围护、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自事故发生到恢复供热,指挥部成员应做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

供热服务方案 篇3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及我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我市城区供热工作,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1、规范供热企业服务行为,确保供热质量稳定,群众满意度提升,居民投诉率明显下降,社会和谐稳定;

2、燃煤储备充足,供热保障能力强;

3、稳妥推进热源企业直供到户,集中供热普及率显著提升;

4、凡是安装热计量表并具备运行条件的小区,全部实施供热计量并按计量收费;

5、逐步推行取暖费由银行代收代缴制度;

6、各供热企业缴纳供热质量保证金,并实行末位淘汰制。

7、各供热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供热企业运行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故障报修处理及时率100%。供热效果能够满足居民需求,居民投诉率力争控制在3%以内,用户投诉处结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及早谋划,做好供热前的准备工作。

1、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供热条例》及我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各供热企业要组织好对《山东省供热条例》、《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的深入学习,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条例》、《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落实执行《条例》、《办法》的相关要求。

2、做好供热工作的全面检查、检修等工作。各供热企业必须在10月31日前将供热设备保养维护情况以及安全、消防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上个采暖期的低温区、故障频发区以及群众投诉较多的换热站、老旧小区集中供热管道锈蚀、渗漏等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回访和检查,进行彻底排查整改,消除故障,以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对人员到岗、值班安排、通讯联络、运行记录、安全防范等工作进行再检查;要通过召开冬季供热动员会议、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服务承诺等方式,进行供热工作全面动员,营造一切为了冬季供热的浓厚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要落实供热值班制度,严格岗位纪律,确保安全、稳定供热。

3、做好燃料储备工作。各热源企业要尽早动手,统筹安排资金,尽早落实煤源,合理制定购储煤计划,做好燃煤储备工作,确保煤炭储备量不得少于30天的日最大耗煤量,并及时填报《全省城市供热用煤购储情况调度表》。各供热企业要按照上个采暖期月最大用汽量,预付蒸汽费,以保障煤炭储备。

4、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和预警机制。各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故障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并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及时;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极端性天气的供热应急预案,出现极端寒冷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一调度技术力量、物资储备等,提高整体保障能力;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健全完善供热日报制度。正式供热一周内,各供热企业要将所管辖小区每小时的蒸汽或热水流量、压力、温度、已供小区、未供小区等信息于每天9时和17时,报市政局供热管理办公室。对供热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遇有重要事件和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组织好维修人员和供热人员及时、高效解决发生的供热问题,处理好群众投诉,尽快稳定所辖小区的供热秩序,同时注意适当提高居民室内温度,使供热有一个好的开端。

2、各供热企业要与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书》,保证供热温度达标,并严格信诺践行。要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供热企业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向社会公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要坚持24小时值班服务,主动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接到用户诉求后2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置,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时,应佩戴统一标志,文明服务;要继续落实用户投诉专人办理制,居民投诉按时处结率要达到100%;要加强用热知识宣传,引导用户科学合理用热,增强节约意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化解排除涉热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若供热小区发生群体上访事件,供热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确保问题快速解决,对处置涉热问题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企业、单位,将按照《山东省供热条例》和诸城市《关于规范供热建设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三)多措并举,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管

1、实行取暖费统一收缴。取暖费的缴纳由银行代收,专户存储。所有供暖企业需到诸城农商银行开设取暖费收缴专用账户,居民就近到诸城农商行各分支营业网点缴纳取暖费,各供热企业不得私自收取用户的取暖费。若发现热力公司未给用户出具统一凭证或有住户反映热力公司私自收取居民取暖费,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2、缴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供热企业于11月XX日前,将收取的.取暖费按总额10%的比例交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未足额交纳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供热企业,热源企业不予开闸。供热服务质量保证金在财政部门专户存储,分户立账,市政与财政部门共同管理,主要用于供热质量监管、居户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费等事宜,采暖期结束后XX日内将剩余资金退还供热企业。

(四)全力推进供热计量工作。

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居住小区必须实现按用热量收费。各供热企业做好供热计量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做好供热期间热计量设施巡查、检查工作,在11月XX日及3月16日各抄表一次,在采暖期内每周抄表一次,并将抄表记录按规定报市政局供热管理办公室。今冬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包靠,科室人员分片包干,确保供热计量工作稳步推进。对分户计量的用户未按照用热量收费的,供热企业要按本年度城区平均退费额的1.1倍对热用户进行退费;对拒不实行热计量的供热企业,将按《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予以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

三、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供热工作责任制。将冬季集中供热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局里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调度协调相关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人员包靠热力公司,并对该包靠范围供热负责到底;各供热公司经理要全力靠上,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二)做好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凡供热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无合格职业资格及培训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操作;各换热站点要按操作规范要求配足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人员素质上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服务意识、服务观念、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供热企业末位淘汰机制。供热办不定期开展供暖检查,密切监控城区内的供热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供热安全隐患,确保供热安全运行。严格按照《诸城市供热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对各供热企业进行考核量化,考核结果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供热企业末位淘汰,依据规定取消其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供热市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我市供暖事业的有序、良性健康发展。

供热服务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19—2020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 “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