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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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篇1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全力做好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和合理疏导相结合、专人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三、管理目标
各村应该按照本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险区划和森林火险形势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全面完善,群众防火减灾素质和依法用火意识明显提高,违规用火行为逐步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要落实行政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林单位领导或个人是直接责任人,特别要落实好乡、村行政管理责任,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克服夏季草青不用防,冬季有雪不用管,春季严管没几天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市防火办督查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特别是村干部包片包段、护林员包地块包山头、林区作业单位包施工区、林地承包户负全责,要在本责任区内显眼地方设立责任牌,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和职责任务。乡村两级防火办事机构必须严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在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时期确保全员上岗,万无一失。
二要落实包村包片责任。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领导包片监督;乡包村干部要住村全程监管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村干部要严格监管护林员、重点人口监护人、林地承包户、耕地户、墓主、牧工、林区作业单位等责任人;家长要监管儿童老人;学校要监管中小学生;机关单位要监管职工,确保各阶层人员尽心尽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
三要落实监督责任。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地堰、山沟林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乡防火办要深入村和防火一线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防火就是防人,在这一环节上,各村要下功夫、出实招,在全面封山禁火的同时,要疏堵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把林区人员流动关,严把林区隐患排查关,严把村口、路口巡逻关,通过管好人,实现管好火。
一要健全防火机构,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交账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包保”负责制:乡领导干部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要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要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负责制;两委干部包区域、包重点人员监护人,要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护林员包责任区,要确保责任区内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严格执行县政府“八不准”防火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森林、林木、林地、耕地、荒坡);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烧根茬、烧地岸、烧灰积肥、用火烤食做饭、上坟烧纸、坟头掛灯点灯、燃放鞭炮、烧山驱兽;不准在禁火区域放牧;不准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儿童、年迈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自架设电线等野外作业;不准夜间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引路;不准毁坏防火设施设备;不准发现火情不报、瞒报、乱报。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召开乡、村会议面对面教育,强化防火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树立高度责任心,乡宣传车不低于两辆,每日出动及登记,必须逐村进沟坡边宣传,每村必须有高音喇叭,每村必须有5条新标语,切实做好封山禁火公告、入户告知、中小学生告家长书和火情报警电话(本乡、县防火办)的宣传工作。
三要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各村各部门要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时刻提高警惕,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创新办法,加强防范,严看死守。
一是确定专人(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常年防;
二是重点人员(智障人员、儿童、年迈老人)监护管;
三是坟头田埂建档管;四是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乡包村人员、村专职护林员统一服装和佩戴袖章;五是严格火源管理“三到位”:设卡到位。在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严格检查,严禁火种入山;巡逻到位。乡政府组建10人以上的巡逻队,轮流值班巡逻,严密监测火情。村村配备1—3名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护于田间、坡间、林间,保证责任区的安全;处罚到位。
乡政府、派出所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六是严防死守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三个时期”;七是严格管理包村干部、村干部、重点人员监护人、专职护林员“四种管理人员”;八是严看严管智障、儿童老人、在外居住返乡、禁火区生产作业、上坟祭祖“五种人员”;九是死看硬守村口、路口、沟口、坡边、林边、坟头“六个重点部位”;十是加大排查力度。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耕生产区、野外施工区、林区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彻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扎实开展“六清”活动,切实减轻春防压力。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村要根据省市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开展以清秸秆、清坟头、清地梗、清林边、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按照省防火办《关于加强林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呕肥、气化、发电等技术,科学清理、不留火患。对于难以利用、确需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焚烧、要逐地块落实焚烧时间、地点、责任人、应急扑火人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看护、无扑救措施的自主焚烧,切实做到“六不烧”:即村干部和责任人不在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下午两点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安排好应急扑火人员不烧、林缘100米以内不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搞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焚烧、清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各村要积极推进村与村交界地区的火源管理联防工作,切实做好交界地区在火源封堵、隐患排查、用火审批、责任区划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要建立常态化的联防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真正实现联防、联扑、联责、联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村民防火意识差,林区道路较少,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迟、运兵慢、处置难、损失大。今后应急措施要重点放在:逐步提高群众义务扑救森林火灾意识。乡、村必须加强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灭火水平。要成立不低于2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队伍培训,使队员掌握灭火机具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懂得火场避险常识和火灾扑救知识,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村在春防时期要保证20人应急待命;要提高火场指挥能力。完善扑火方案,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打火头、灭火线、清余火、守火场必须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坚决杜绝多头指挥,盲目指挥,确保人身安全,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带班,严格归口报告。
各村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人值守、专人处置,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地进行核查反馈;对乡防火办的各种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落实情况要和年终考核及防火奖励挂钩;要教育群众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政府防火电话8893100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县防火值班电话8922413;对群众报告火情要及时核实后向乡防火办报告,不得越级上报;对瞒报、乱报、不报造成的工作被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明奖惩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为保证各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乡防火办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事前问职和事后追职结合起来,对预防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处置火情火灾不及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xx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篇3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xx}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火灾防控方案 篇5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20xx年月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