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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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解决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帮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把党的关怀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心中,使他们过上一个幸福、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龙华区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我委于1月26日扎实开展了对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为2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送去了约1570元慰问金、年货和新春的祝福,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关心和重视。现将我委的慰问走访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委充分认识做好这次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根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为走访慰问户,统一了标准、时间安排和活动形式,保障了慰问经费。
二、领导带动示范,深入基层实际,上门上户慰问
在走访慰问中,委领导蔡伟平主任亲自带队走访慰问了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坚持把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仅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关心,并给予物质上和经济上的帮助。向他们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述说了我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心声,对他们不了解的.问题进行释疑解难,增加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并仔细询问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家庭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
本次走访慰问活动可以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心爱护之情,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同志,使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过上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龚文
副组长:陈平辉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 “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4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