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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

2025/03/07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 篇1

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成员:各学院院长、各处室负责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校医院院长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接受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持信息畅通,保证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

二、工作职责

1.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各类与疫情相关的通知公告,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情况;

2.校医院负责与上级疾病防控部门的联系、取得工作支持,制定学校疫情防控的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处置师生疫情突发事件,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

3.宣传处负责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做好疫情防控的知识宣传,24小时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

4.保卫处负责对学校各大门进行严格管理,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必要时封闭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5.资产处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师生生活不受影响,为教学楼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在公共场所配备消毒液、洗手液。

6.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全校公共场所、食堂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确保学校各类生活物资供应,确保师生就餐、用电、用水正常。

7.学工处和国际处负责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实施方案,摸清学生基本情况,加强学生的疫情防护和安全教育。

8.各学院、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防控教育和信息收集,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1.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QQ、微博、微信、电话、短信等各类通讯工具主动、及时、准确的向每位师生公布政府、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预防宣传,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要求师生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各单位也要注意加强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师生不去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地方,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身体不适务必及时就医。

2.建立疫情防治信息“零报告”制度,各学院、各单位务必每日收集师生的健康信息并于17:00前向领导小组报告,有问题报问题,无问题报平安,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症状的师生应立刻向领导小组报告。

3.严格管控校园。鉴于武汉市目前疫情发展态势严峻,除学校大门以外,学校西区大门和侧门关闭,保卫处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4.积极处置突发疫情。师生在校期间有疑似病症出现,各单位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由校医院向上级疾病防控部门汇报并取得医治帮助。

四、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事关学校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意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疫情防控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做到思想重视、责任落实、工作到位。

(二)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 篇2

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对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特点,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4、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5、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6、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疫情报告人迅速报告,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3、建立学生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及时切断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途径。

4、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并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关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评比体系中,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传染病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在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查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 篇3

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控工作,预防学校传染病流行与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海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卫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实施措施

(一)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其明

副组长:方华根、王陈华

成员:曹建祥、顾建芬、陆伟英、徐忠英、郑洪飞

(二)严格执行“两检”报告制度

1、严格“晨检午检”制度。

班主任在早上,下午12点前两次对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检查可采用询问、观察、量体温等方式进行,并做记录。一旦发现呕吐、腹泻的同学,及时联系家长,并由老师先送医院医治。确诊为患上诺如病毒的学生,在治愈后3天方可上学。

2、各班检查和抽查的结果每天下午一点前汇总、填写,并将情况报教导处徐忠英老师。

3、汇总表由徐忠英老师负责收集归档,并于每天下午2点前报县教育局校安科。

(三)大力宣传,全面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1、以专栏、告学生书、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等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是“诺如病毒”的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诺如病毒”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为“晨检”、“午检”提供科学依据,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垃圾、厕所、和污水的管理,做好校园环境清洁消毒;清除校园和学生中的疾病传染源隐患和卫生死角,加强教室和学生集中场所通风换气,最大限度地阻断传染病源的传播。

4、完善传染病防控防治工作的资料,确保防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科学性,以备上级部门了解督查。

(四)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呕吐、腹泻,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乡镇重大传染病防控方案 篇4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新发重大传染病防范应对工作,降低高发、重点传染病发病率,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落实20xx年全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全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严密防范新发传染病输入传播,有效控制常规传染病发病,遏制重点传染病高发态势。

二、防控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密切监测、及时预警;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综合干预、科学应对。

三、主要病种

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流行性感冒、人感染禽流感、脊髓灰质炎、麻疹、手足口病、狂犬病、布鲁氏菌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腮腺炎、鼠疫、炭疽、甲肝、猩红热、水痘。

四、工作时间

20xx年10月-20xx年3月。

五、主要内容

(一)埃博拉出血热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11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完成埃博拉出血热防控自查和整改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抽查。11月中旬,各地要按照朝觐人员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有关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对朝觐返回人员健康监护工作。12月上旬,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我区赴刚果金执行任务有关返宁人员埃博拉出血热防范应对工作,相关市、县(区)负责配合。后续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区来宁人员追踪随访和健康监护。

(二)流感、人感染禽流感监测干预。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xx市第一人民医院、xx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吴忠市、xx市、中卫市、xx县人民医院等9家国家级哨点监测医院,每周采集不少于20份流感样病例标本,自治区及五市疾控中心要分别做好实验室检测工作。近期,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群众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各地要加强重点区域、高危人群流感聚集疫情处置,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各地要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做好病例排查管理。

(三)持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11月上中旬,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月龄至6周岁儿童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查漏补种工作。要重点强化目标人群摸底调查,加大“零剂次”儿童和流动儿童发现力度。各市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急性迟缓性麻痹病例现场调查负责制,加强相关临床、疾控专家培训力度,保证工作质量。有关地区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赴xx采棉务工人员脊髓灰质炎防控工作,并重点做好返宁后疫情监测。

(四)麻疹、流行腮腺炎防控。11月上旬,各地在开展2月龄至6周岁儿童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同时,要同步关注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接种情况,对于未达到国家免疫规划接种剂次要求的儿童,要一并补种麻疹类疫苗。20xx年3月,按照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将启动对全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儿童的麻腮风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各地要加强麻疹点状疫情处置,对于病例密切接触者要果断采取应急接种措施。各市要组织对辖区麻疹疫情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排除报告发病率不达标的地区要查明原因,提升报告工作质量。

(五)狂犬病防治。11月中旬,自治区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自治区农牧厅、住建厅、公安厅,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狂犬病防控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各市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在11月上旬完成自查。2014年12月至20xx年3月,按照20xx年宁夏狂犬病防治项目方案要求,要完成第一轮狂犬病防治项目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暴漏预防处置门诊建设工作。

(六)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干预。各市卫生计生部门组织,以县为单位,在辖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每月至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辖区发病总数少于5例时,要全部采样;疾控机构落实检测任务。各地要强化开展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区域手足口病聚集病例监测工作,提高干预力度,降低响应发病病例数,避免形成聚集性疫情或突发疫情。一旦发现聚集性或突发手足口病疫情,各地卫生相关部门要指导教育部门果断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七)布鲁氏菌病防控。12月底前,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区人间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建立“诊断报告在疾控、治疗康复在医院、跟踪随访在基层”的新型布病诊疗模式。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有关工作规范。12月底前,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全区布鲁氏菌病高危人群调查工作方案,并指导全区开展高危人群摸底调查工作,为深入干预提供依据。20xx年3月底前,以县为单位,各地要完成不少于100人的布鲁氏菌病筛查任务和不少于200人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八)流行性出血热防控。11月上旬,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对xx市、xx源县流行性出血热防治项目工作进行督导验收。20xx年3月底前,自治区疾控中心参与并指导xx市、xx源县疾控中心,完成100只鼠样和各200份鼠血、鼠肺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自治区疾控中心适当做好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储备。xx市、xx源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病例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及时规范处置。

(九)鼠疫、炭疽、甲肝、猩红热、水痘等疫情防控。加强疫情监测,发现病例及时规范处置。12月底前,各市组织辖区完成专项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诊断能力和意识。自治区疾控中心适当做好炭疽、甲肝疫苗储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间沟通合作,确保防控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要深入分析当地秋冬季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并向同级政府汇报。要统筹协调辖区卫生资源,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连接。要争取经费支持,保障各项防控工作深度和广度。要探索建立秋冬季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和奖惩机制。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计划要明确工作内容、指标要求、责任单位、进度安排等,并细化措施。鼓励各地在认真分析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在保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安排任务全面完成前提下,自行增加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效机制。请五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集辖区防控工作计划,于11月10日前统一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三)严格疫情处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发现传染病疫情必须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要发挥辖区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对医疗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技能培训。要结合不同疾病发病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的健康教育工作。

(四)跟踪督导落实。建立全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跟踪督导和通报机制。至20xx年3月底,各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完成一次对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抽查督导,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不少于一篇工作信息。对于因工作措施不力引起传染病传播蔓延的地区和有关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