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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5/03/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防范疾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县殡葬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防控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齐之圣(局长)

副组长:付璟瑛(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谭俊青(社会事务股股长)

赵文浩(殡葬管理所所长)

陈利文(殡仪馆馆长)

李建文(殡仪馆职工)

陈耀东(殡仪馆职工)

二、指导思想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挑战,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应急预案

1、疫情防控期间,对进入殡葬服务场所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举办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劝导群众从简从快办理丧事活动,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督促提醒丧事办理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防护用具等工作。

2、服务遗体场所确保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易于消毒。

3、对服务遗体场所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可用高效消毒剂,每次1小时,每日2-3次。

4、工作人员须正确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等,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其中口罩选用医用防护口罩,口罩连续佩戴不超过4个小时,污染或潮湿后应立即更换。

5、进入工作区前,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对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检查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依据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室。对疑似新冠肺炎感染人员,应立即中止服务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排除危险后恢复工作。

6、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先用氧化剂喷洒消毒后,方可开始工作。

7、根据需要处置的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数量,设置小组人员组成及人数,小组至少配备驾驶员1名、遗体接运工2名、遗体火化工1名。

8、搬运、接收遗体等接触遗体的工作人员,确保遗体经过消毒处理并进行双层密封包装。

9、接运遗体车辆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密封隔离,车内设置清洁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消毒剂等。接运遗体车辆到达后,经卫生防疫处理过的遗体装入殡仪馆提供的一次性卫生棺,并用封箱带封闭。将已装入遗体的卫生盒用移动车转移到专用运尸车后,做好遗体交接记录,直接运送到殡仪馆连同卫生棺一起火化。

10、新冠肺炎患者(含疑似)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当立即火化。火化遗体应当使用专门火化炉,火化前不得打开装殓遗体的卫生棺和密封包装袋,不可进行遗容瞻仰、告别等活动。

11、遗体专用床,75%酒精擦拭消毒。

12、服务遗体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废弃物、污染物,应放入带有密封盖的垃圾桶或污物袋内,密闭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送丧群众、馆内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全面防控,严格检测,详实记录,自我保护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殡仪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裘聪

组员:黄芝娟、朱龙法、张剑、胡建刚、罗贤才、陈栋、罗华

1、综合管理组

组长:黄芝娟

组员:罗华、张剑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落实和督办;负责具体落实零报告制度;负责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和人员调度等各类服务保障措施;负责协调处理与疫情相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2、紧急行动组

组长:朱龙法

组员:罗贤才、陈栋、胡建刚

主要职责:负责的接待、查检、隔离等相关安全工作。负责报告疫情动态情况,确诊或疑似人员疫情区域清洁消毒,密切接触人员排查隔离及相关人员情绪安抚等工作。

三、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召集防控工作会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研究疫情趋势和防控策略等应急处置工作。综合管理组、紧急行动组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和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日常管理

1、县殡仪馆落实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

2、组织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进行每天一次的区域消毒工作,消毒时不留死角,重点消毒门把手、扶手、车辆、休息厅、守灵厅等人群密集的地方。早晚不少于两次通风,通风后注意保暖工作。

4、驾驶员接送遗体时对送丧群众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门卫保安对进馆群众进行测温、亮码。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和记录处置情况。

5、后勤组在火化预约中交代好防疫事项:

一、建议送丧人数不超过15人。

二、建议送葬车辆不超过两辆。

三、配合驾驶员测温和查看健康码、行程码。

四、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后,严禁前来殡仪馆送丧。

五、进入殡仪馆请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6、快递、邮政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殡仪馆内,全部在传达室交接,消毒外包装并由工作人员转交。

7、食堂内尽量少进大批冷冻食品,尤其是进口冷冻食品。

8、建议员工及家人不参加10人以上集体聚会及用餐等集体性活动。员工家属中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二)应急措施

1、疑似响应:送丧群众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禁止其进入馆内送丧,立即协助转送定点医院诊治;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督促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报告。

2、确诊响应:受助人员或工作人员被确诊为感染病例的,在县疾控中心、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紧急行动组严格落实涉及区域的封闭消杀,掌握密切接触人名单,排查密切接触人员范围和14天隔离观察,确保涉及的送丧人员和员工都得到妥善安置。

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中心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中心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和突发性传染性疾病等为依据而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在进行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时,应加强领导、党员带头、密切配合、因地制宜、认真部署、科学管理、严防严控、果断处置,做好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

在处置突发传染病疫情遗体时,应按照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及时稳妥、就近火化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科学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患者遗体,加强卫生防护,防范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内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现场防控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处置机构

(一)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世红殡葬中心主任

副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段云化、杨军红、孙荣山、孙为民、李先高、普昊、于鑫昌、兰春林

(二)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组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舆情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综合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等工作组,遗体接运组、消毒隔离组、火化处置组由殡葬中心主任负责;信息舆情组、综合保障组由殡葬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小组设置按传染病视疫情防控与处置需要而定,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信息舆情组

组长:由民政局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

成员:段春红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信息管理;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相关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拟写、发布,工作信息收集、统计、档案管理等;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因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协助综合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2.遗体接运组

组长:孙荣山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成员:李先高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普昊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于鑫昌殡葬服务中心驾驶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接运人员防护、消毒措施,接运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馆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3.消毒隔离组

组长:段云化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中心后遗体、场所、设备消毒,人员及场所隔离相关事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4.火化处置组

组长:杨军红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成员:孙为民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兰春林殡葬中心火化车间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按照疾控相关规范要求,统筹和协调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相关事宜;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信息登记工作,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与信息舆情组进行档案交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5.综合保障组

组长:董晓军殡葬中心副主任

成员:辉泽龙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林紫航殡葬中心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统筹和协调各岗位应急防护用品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应急防护用品供需、储备、采购等事宜;监测应急防护用品市场动态,保障应急防护用品供给;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协助各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和加强传染病疫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殡葬中心的现场管控、隔离;负责水电、监控、网络等公共设备应急保障修缮职责,协助服务部门进行专业设备运行保障修缮;同时协助信息舆情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临时安排事项。

6.应急处置组

组长:李世宏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各小组组长

职责:负责应对突发事件,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负责临时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及临场指挥。如遇到治丧家属体温不正常、扫码亮码呈黄色或红色、不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将立即进行现场疏散其他人员,将其进行隔离,限制其活动区域到开阔区域隔离区等候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妥善处理。立即向县民政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和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编制工作通讯录

信息舆情组负责编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通讯录。所有人员时刻待命,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突发状况。

五、传染病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疫情蔓延情况及卫生防疫部门应急响应等级,可视情况分类分等级采用如下防控措施:

1.物资保障:综合保障组编制《应急防护用品清单》,并做好应急防护物资储备、储备号防护装具,如医用外科口罩、隔离衣、消毒洗手液、消毒液、测温器、封口透明胶、护目镜等,按照岗位需求,及时、酌量分发到各小组。

2.场所防护:消毒隔离组组好消毒隔离工作。各岗位加强业务大厅、殡仪、殡殓服务登记窗口、取灰处等重点部位防控,确保空气流通,每日按要求严格做好工作环境和责任区域公共场所消毒。换下的口罩、手套、隔离衣等医疗用品,集中用消毒液消毒后妥善处理,不得随处丢弃。

3.职工防护: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勤洗手,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水进行冲净。备好70%—80%的酒精搓手液洁净双手。接待治丧群众和进行遗体服务工作时须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遇疫病遗体还须穿隔离衣、戴护眼罩等;对遗体进行服务时与丧属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职工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病毒传播。

4.外来人员防护:综合保障组指导安保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业务接洽、遗体确认、骨灰存取等关键环节,每次由不超过2名家属办理;遗体到殡葬中心后逐个进行登记缴费,避免窗口人员“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遗体等候火化时,劝导丧属只留1-2人守候遗体。

5.信息舆情组收集本中心工作人员外出情况,并登记造册,重点对有往来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疫区人员接触的人员进行防控。

六、传染病疫情遗体处置

(一)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等规定,传染病疫情遗体不存放、不探视,不举行遗体瞻仰、告别等活动,应立即火化。

(二)传染病疫情遗体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接运、火化。

1.前期准备:殡葬服务中心值班室或业务人员收到疑似或确定因患传染病死亡遗体接运通知时,第一时间报告民政局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组织安排与属地疾控机构沟通协调、遗体接运、消毒隔离、火化处置事宜,并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后续防疫防护指导工作;遗体接运组所有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就位;若遇多起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及时安排补充接运力量;遗体接运组人员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备齐所需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组负责对接火化处置组预留2台专用火化炉(一台火化遗体,一台对使用后的防护用品进行处理),对火化炉区域及取灰处区域进行封闭隔离,并将应对布置情况汇总收集上报领导小组;各岗位应加强内部沟通,确保信息传递畅通,严格做好自身防护。

2.遗体接运:遗体接运组所有人员做好防护(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连体隔离衣、护眼罩等),配合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妥善消毒处置后入殓至卫生尸袋(原则上为2层尸袋),尸袋密封后禁止打开,每层密封袋外喷洒消毒液,随后装入殡仪车;遗体接运过程中,殡仪车全程加强遗体接运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车内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等。

3.遗体交接:遗体接运组到达接运指定地点,接收的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应确保已经过医疗卫生机构专门卫生防疫处理(包括消毒、防护、密封包装等),并按规定完成遗体交接等相关手续(包括死亡证明、已注明立即火化意见的遗体交接单等)

4.清理接运通道: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即将到殡葬中心前,消毒隔离组和火化处置组均提前做好防护工作;消毒隔离组立即对隔离区域进行肃清,建立临时处置专用通道,与其他情形死亡者遗体进行物理隔离,做到分区分类处理,并对群众及其他人员做好沟通解释;综合保障组配合做好现场疏散、隔离、管控解释工作;遗体下车直接送至拣灰炉进行火化。

5.遗体火化: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到达殡葬中心后,应当立即火化,不得存放、探视或开展告别仪式等殡仪活动;消毒隔离组通过专用通道护送至指定火化炉;火化处置组接收到遗体后,立即安全、规范地将遗体进行火化;全程严禁打开卫生尸袋,无特殊原因,应当凭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死亡证明第一时间安排火化。

6.消毒处置:建立户外临时消杀点(停车场),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消毒处理;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下车后,将车辆开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遗体进炉后,接运人员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消毒处理并脱下防护用品进行打包、消毒、焚烧;火化人员在所有工作完成后前往临时消杀点进行相同消毒处理。

7.骨灰移交: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火化结束后,火化处置组拣拾骨灰装袋入盒,并出具火化证明一并寄存;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期间,所有正常遗体的骨灰及火化证明一并寄存;待疫情结束后通知家属领取;家属拒绝取走的,按照无人认领的遗体骨灰处理。

(三)传染病患者(含疑似)遗体处置完毕后,应当有如下处置措施:

1.遗体处置完毕后,消毒隔离组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对殡仪馆转运车辆、设备工具、火化车间、遗体停留区域、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对殡仪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后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2.相关火化手续办理未尽事宜,待遗体送至火化车间火化后,通知家属进行补登记。

3.信息舆情组负责收集、留存保管好接运火化的传染病疫情(含疑似)逝者遗体的相关资料档案,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民政部门报告,参与遗体处置的工作人员均须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强工作期间体温测量等身体状况监测,设置专门隔离室。

殡仪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殡葬改革和惠民政策有关精神,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水平,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职责制度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殡仪馆在事务公开栏中将服务流程、工作人员信息、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等进行公开公示,方便家属办理丧事业务。

(二)提升工作服务效率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主动作为,极力提高工作和服务效率,做到职责范围内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

(三)提升工作作风

指导寿灵寺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扬殡葬工作人员不怕苦、不怕臭、不怕脏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到服务过程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心,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对象全称的各项服务,赢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和赞誉。

(四)五是开展满意度调查,提升服务质量

印制《服务调查回访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

度进行回访调查,对家属提供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收集、处理、回访,并告知家属整改情况。

(五)加强学习教育,开展规范服务

学习《殡仪馆员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标准化程序操作。

(六)深化惠民政策,夯实绿色殡葬基础

采取州户籍的城乡居民死亡并在州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遗体人员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属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根据州局要求,每具遗体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600元。现目前共火化8人,发放补贴资金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