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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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篇1
为了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明确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政策,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优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区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篇2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1)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2)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4)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6)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7)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区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篇3
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全校教师的工作业绩,促进校园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根据平遥县义务教育校园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性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整体体现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生机和活力,最大程度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用心性。
二、领导机构
组长:孙维进
副组长:王建辉
成员:程惠达贾中保
三、方法及措施
(一)职业道德(15分)
A、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满分为一百五十分。
a、其中民主测评占五十分。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或无记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三个等次。分别记3、2、1分进行统计,其比率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一百分。考核成绩由核小组根据教职工日常工作表现,按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教职工进行打分。
2、实行加减分办法计算。对执行条款好或表现突出得满分或额外奖分,对不贴合条款规定或执行不力不得分或扣分。
3、本考核由专人根据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140分为合格;90——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最多占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C、考核具体量化细则: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5分)
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园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荣誉和教师形象。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和观点。不得以任何理,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爱岗敬业(30分)
(1)、教师无故诳课扣5分。
(2)、用心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每月至少一名,每转化一名得3分,未转化扣2分。
(3)、课堂上教师与学生发生争执、学生与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根据状况扣3-5分。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移动电话,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用心参加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活动,每次扣2分。无故不完成校园各项任务,每次扣5分。每指导一名学生或团体一项参加上级各项比赛加2分
3、关爱学生(10分)
(1)、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4、为人师表:(20分)
(1)、举止礼貌,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推荐或意见应透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2)、对同志、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礼貌,不说粗话脏话,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3)、在校不参与赌博活动,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5)、在教室及公共场所不抽烟,不乱扔烟蒂,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1)、在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校园工作安排,关心群众,维护校园声誉,不做有损校园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校园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6、廉洁从教(5分)
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自觉理解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不得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卷的;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7、严谨治学(10分)
(1)、用心参加例会和师德专项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一次扣2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
8、尊重家长(10)
(1)、每月至少家访一次并有详细记载,并按时上报材料得4分,家校工作有特色的另加2分。
(2)、学生在校发生意外(感冒等)状况的能及时与家长联得联系得1分。
(3)、三名以上家长反应教师存在必须问题的扣5分。
9、奖励:
(1)、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9分;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7分;在市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5分;在县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奖励3分;
(2)、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奖励9分;获得省级荣誉的奖励7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奖励5分;获得县级荣誉的奖励3分;
(3)、在外给校园赢得荣誉奖励5分。
计分办法: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二)出勤(10分)
1,要求全体教师按时到、离校(早8:30以前、晚5:30以后),一日两签字,务必教师本人不能代签。却一次扣0.01分。
2,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务必向校长亲自办理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应向学区办理请假手续。校长有事向请假教导主任请假。累计请假一天扣0.01分(婚、丧、产假外)
3,上课教师应提前1分钟到达教室,迟到一分钟扣0.01分。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为旷课,每次扣1分。
4,无辜不到校者为旷工,每次扣5分。
5,该项扣分不封顶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三)工作量(30分)
1、校园规定在职教师每周基本工作量为12节主课。
音乐、体育、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生物、地理周课时数×1。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周课时数×1.4。
2、校长、中层领导、班主任及其他职务工作量的标准。
校园校长计25分。
校园中层领导计20分。
班主任计15分。
其他分工酬勤计分但不超过班主任的计分。
3、领导处校园规定的职责外务必代课。
(四)教学教研(30分)
1,教案(80分)
教案要求:
教案一般应包括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流程、知识结构(或板书设计)、问题研讨(即课堂提问、练习和作业设计)、教后记等资料。
检查细则:
(1)、教学计划,总结不按期交者扣3分,教学计划不贴合要求者扣2分。
(2)、无教案上课每节扣5分。
(3)、教案是抄案,无自己的创新扣5分。
(4)、案中重难点不清,教学目的不明确,教学方法无效的扣1分。
(5)、教案环节不齐全的按照扣分标准执行扣分,拖案一节扣5分。
2、作业(80分)
作业要求:
(1)、作业资料包括课后练习、教材配套作业本、单元练习、小论文、听写、默写、作文、随笔、练习试卷等;
(2)、作业量:作文不少于8篇/学期,随笔(日记)不少于2篇/周,每次作文务必全批改比例.少一次扣5分文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50%;理科:布置次数和批改次数不少于课时数的70%,教师统一布置的课外作业务必批改。
(3)、提倡分层次布置作业和面批。
检查细则:
(1)、作业每次量过少或过多扣课任教师1分。
(2)、作业批改不认真,学生作业有错误教师未改出扣任课教师3分。
(3)、作业次数未到达要求扣任课教师1—5分。
(4)、批改作业不及时或长时间不布置作业扣任课教师1—10分。
(5)、作业本不整洁,格式不规范扣1—10分。
(6)、评语过分简单扣1—3分。
(7)、与教材相随的目标与检测务必全批.少一次扣3分。
3、上课(30分)
上课要求:
(1)、循序渐进,执行教案。教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知识讲授准确,知识容量、难度适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完成预定教学任务;
(2)、注意学科特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视直观教学,尽量采用现代教育手段来提高课时容量;
(3)、教态自然大方、衣着整洁端庄,语言准确、规范、简洁、生动,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工整,不出现科学性的错误。按时坚守教学岗位,不得坐着讲课,不得以任何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体育课要及时集队,清点学生数,按体育课要求组织活动,保证学生训练活动的安全,不提前下课。
检查细则:
(1)、擅自停课、调课、代课扣当事科任教师各5分。
(2)、不严格执行课堂规则,迟到、早退者扣2分。迟到10分钟以上为旷课,扣15分.
(3)、不认真组织教学,课堂纪律不好,吵闹扣代课教师5分。
(4)、教师每学期至少开一节汇报课或公开课少一次扣5分。
4、课外辅导(40分)
辅导要求:
课外辅导最少每周两人次,。
检查细则:
(1)、少辅导一次扣2分。
(2)、课外辅导时不认真、无效果,学生纪律差每次扣1分。
(3)、课外辅导每次要有记载、有作业,否则该项该次不记分。
5、知识反馈(50分)
考试要求:
(1)、各科任教师务必对学生进行周周清和月月清的教学原则。
(2)、每次考试后要按时上缴试卷、考情分析、成绩表等。
检查细则:
(1)、无周测试扣2分/次,无月测试扣5分/次(包括考了不改)。
(2)、测试教师不亲自改扣2分.
(3)、月测试无试卷分析扣5分。
(4)、考试纪律不严,学生舞弊扣5分。
(5)、无测试成绩统计表扣2分。
6、评教评学(10分)
评教评学要求:
全体教师要用心按时参加校园组织的评教评学及教研活动,并有详细档案资料。
检查细则:
(1)、不参加群众教研、课改、备课听课活动一次扣5分。
(2)、不完成教务处教研组布置的教研任务一次扣3分。
(3)、参加后无详细的记载扣3分。
(4),代表校园参加一次乡级公开课加5分,县级加8分。
(5)、在教育局教育简报上投稿发表教学论文加3分。
(6)、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学论文或文章的奖5分。
(7)、指导学生在县级各种学科比赛加5分,获前三名者分别再加5、7、9分。
7、转差(10分)
转差要求:
全体教师要作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学期初制定好相应的转差计划,学期末做好总结。
检查细则:
(1)、各科任教师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认真确定转差目标,转差计划,措施和过程记载。少一项扣2分
(2)、对差生不检查,督促学习,差生转化不显著者扣5分。
(3)、对差生心理状态不清楚的教师扣1分。
8、教学成绩
所代科目考试成绩名列前4、3、2、1名者分别奖3、5、7、9分。
9,以上各项考核的得分乘以百分之十为该教师该项的考核得分。
(五)专业水平(15分)
1、按规定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合格成绩(记3分)。每次培训缺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给分即扣3分。
2、用心参加校本培训,教育教学潜力持续提高(3分)。每次活动缺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1分。
3、取得国家规定的岗位合格证书(记1分)。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要切实发挥在教学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记2分)。
5、熟悉教材,教学设计合理,能切实有效的组织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教学中无知识性错误(记2分)。
6、学科专业扎实,能刻苦专研业务(记2分),
7、重视学生的学习习惯的培养和学习潜力的加强教学方法得当(记2分)
区教师绩效评价方案 篇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持续、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用心性为导向,建立健全贴合教育规律、有利于教师成长、设置科学、考核体系完善的校园及教职工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高校园整体办学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马集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李尚友
副组长:刘从永刘树成张智
组员:张培运刘占田志林刘维富常天敬
三、实施对象
各中小学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均执行生活补贴。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确定,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人员标准的70%确定;退养民师按照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增加平均额的70%执行。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因各中小校园情差异很大,不便于集中统一管理,把校园分成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
同类校园之间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尽可能制定基本统一的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此基础上,照顾到教师之间不宜拉得过大。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资料,对于师德师风、安全工作、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实行一票否决,个性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要向一线倾斜,向学习反思型教师倾斜,向善管理会创新的班子成员倾斜,个性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课堂等办学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
5、客观公正,便于操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按10000元左右设立奖励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课堂和各种全乡性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励。
2、各中小校园长绩效工资: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分别按马集乡实际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设立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对以上人员的专项考核。
3、切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岗教师数,并结合教师余缺数和马集乡人均水平等有关状况,分配到各校园作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考勤、工作量或超课时、教育教学过程和成果等奖项津贴资金。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1.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班主任(含管理人员)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与成果等奖励项目,具体项目和标准在中心校指导下按校园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根据校园层次和实际运作状况,由同类校园协商确定。
3.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打入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5、各中小校园长、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他们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确定。
其他管理类人员由各中小学制定统一标准,组织考核实施。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状况。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校园(单位)考勤记载。
2.工作量。量化出校园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校园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校园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校园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周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状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状况、工作态度、职责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状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状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用心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状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兼有其它社会工作的,要根据兼职状况将本项考核分值按照必须比例分解为教学分与兼职分,分项考核计算本项得分。
5.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课时、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在编不在教育教学现岗位的;
(3)经组织批准,脱产进行学历学习的;
(4)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各中小学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形象。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务必在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工全会讨论透过(有半数以上的与会人员到会,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的多数人员同意)。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全会透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有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透过上述程序透过。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理解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务必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职责部门务必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中小学要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机构由校园领导和教职工代表3-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校园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透过的方式产生。
校园考核组成员,务必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状况的,将从严处理。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校园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校园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中心校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校园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资料,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中心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校园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状况进行督查。
3、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