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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

2025/03/12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

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 篇3

为有力有序推动全区工业企业快速启动复工复产,打好打赢全区疫情防控保卫战,按照《长春市关于印发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启动复工复产实施方案》(长府办明电〔2022〕5号),结合绿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是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重点企业生产的原则;

二是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的原则;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合力推进、政企协同的原则;

四是坚持统筹资源、高效服务的原则;

五是坚持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

六是坚持压实责任、闭环管理的原则;

七是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启动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

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绿园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具体名单附后,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综合协调、疫情防控指导、交通物流畅通、原料物资保障和生产要素协调等重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局长兼任。

三、企业复工复产标准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采取封闭驻厂方式推动相关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适时进行调整,允许企业采取“点对点”通勤方式复工复产;待全市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允许企业采取有序出行的`方式复工复产。

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在封控区、管控区全面解封前启动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需履行“报备+承诺”程序。

(一)企业准备备案材料。

1.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

2.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备案材料。规上工业企业向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备案、规下工业企业向属地政府备案;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属地政府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备案后,逐级上报。

区工信局(区专班办公室)组织疾控中心、应急等单位对规上复工复产企业进行实地踏查,指导企业做好防疫措施;属地政府对规下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

区工信局严格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相关属地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推动相关企业启动复工复产。

五、员工转出小区工作流程

(一)填报《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相关企业汇总、报送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精准填写《工业企业返岗员工统计明细表》(见附件)报至备案部门。返岗员工要求:

(1)企业要尽量压缩返岗复工员工数量,生产辅助类员工返岗复工时间原则上要适当延期;

(2)返岗员工需在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

(3)返岗员工所有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只填写需协调放行人员信息。

(二)组织返岗人员核酸检测。区工信局接到企业协调放行员工名单后,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协调市、区级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对名单内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三)返岗人员放行。视情况由市、区工信局将需协调放行员工名单转报市、区社区(村)管控专班,由社区(村)管控专班将放行指令、口令逐级下达至相关属地、街道(乡镇)、社区、卡点。位于管控区、防范区,以及封控区非封控楼栋,且非密接、次密接的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相关社区、卡点验证口令后立即放行。

(四)发放返岗通行证。由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和市交警支队联合制发“保生产专用”通行证,逐级下发至每名返岗复工员工。

(五)复工前做抗原试剂检测。所有员工返回工厂后,要立即完成抗原试剂检测,呈阴性的方可返岗复工。

区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按照全市要求,对员工返岗复工流程进行动态调整。

六、员工接入厂区工作流程

(一)相关企业要妥善安排返岗复工员工“点对点”转接,可采取自驾、合乘等方式返回厂区,对确有困难的,由企业安排车辆将员工接回厂区。每台车辆乘坐员工不超过3人(包括驾驶员)。

(二)返岗复工员工凭借“保生产专用”通行证上路通行,交警要见证放行。

(三)返岗复工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回厂区途中不允许下车或从事与返岗复工无关的事项。

(四)相关企业要加强员工返岗过程管理,对员工返回厂区过程中未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私自下车等行为,追究企业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企业复工复产资格。

七、企业闭环管理责任及工作流程

(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场所、环境消杀、心理疏导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核酸抗原检测。企业复工复产后,封闭驻厂管理的企业,每天企业组织员工在上岗前做1次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录入“吉事办-高频服务-新冠抗原自测上报”板块,抗原试剂盒由企业自行准备;每3天各镇、街组织企业做1次全员核酸检测。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后,核酸和抗原检测要求按全市疫情防控要求调整。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复工复产企业要以车间班组岗位为最小单元,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组织生产,尽量缩小网格范围,人员要控制在3人,最多不超过5人。每位职工实现定岗、定点、定位管理,吃住干在网格内。不同网格人员不见面、全隔离,禁止交叉活动。

(四)强化企业封闭隔离。封闭生产企业要采取最严格措施,实现生产员工和物流配送员工“四区”即生产区、生活区、物流区、垃圾区“硬隔离”,实现新返厂员工与原驻厂员工“硬隔离”,全力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五)加强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企业要制定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区,一旦发现检测阳性人员,要第一时间向防疫部门报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转运、溯源流调等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属地、各部门、各企业要落实一手防控疫情、一手落实复工复产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类问题,高效地服务保障相关企业复工复产、满产达产。

(二)加强责任落实。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强化生产管理,避免出现链式传播和群体性感染,员工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监管责任。相关区直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行管责任,强化协同作战、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加强物资储备。相关企业要加大N95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盒等采购、储备力度,有条件的企业每天要为返岗复工员工发放中药或其它预防药材,落实药物预防。

(四)加强要素保障。加强复工复产企业煤、水、电、气、热等重点生产要素保障,保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强化银企对接服务,梳理复工复产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精准投放规模。

(五)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工业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超负荷赶工、抢工,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坚决杜绝职工违规操作、疲劳操作;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加强舆情疏导。复工复产企业要注重稳定员工及家属思想情绪,畅通员工反映意见问题渠道,做好思想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和正面引导社会舆情,营造企业复工复产良好氛围。

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方案 篇4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