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消防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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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检测方案 篇1
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5月1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预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法规股。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汽车站、食堂、职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两客一危”企业及车辆,出租、公交企业及车辆等。
(二)检查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和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外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是否有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是否建立消防队,是否开展演练。
四、职责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1、运管所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2、城市客运处负责全县客运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3、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大楼、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4、道路、质监、工程技术股负责本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的检查和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要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结合实际,确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召开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培训班,全面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1日至9月15日)
各监管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企业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登记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6日至9月20日)
县局将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抓好所属行业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切实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三)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各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因管理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每月20日前报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县局安全法规股。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来宾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来宾市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消安〔xx〕8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学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坚持师生全员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学校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伤亡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集会场所等。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教师例会、学生集会、主题班会、班团队会等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各学校要开展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学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逐级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艺安科,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及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部署开展“五个一”(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活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各学校都要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核查、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充实数量、做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充足、使用正常。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保证人员数量和质量,开展经常性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中小学校要将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
(四)严格开展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学校人员财产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市教育局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xx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组织人员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全程巡查督导。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 篇3
在“119消防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做好各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于11月6日至11月30日在全县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显著提升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使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得到普遍提高,真正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综合社会效应。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组织人员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为学生上一堂消防主题教育课。教育内容为消防安全常识、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结合学校实际,各学校要与辖区消防部门主动联系,邀请消防专业人士授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开展一次寓教于乐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讲座、知识竞赛、消防文艺节目、征文与漫画比赛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以“消防疏散、化险为安”为主题的'疏散演练活动,并邀请消防官兵到校指导开展疏散演练等多项活动。
(五)观看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视频。在宁波安全教育平台组织3至9年级学生观看相关教育视频。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明确专人负责,积极与辖区消防部门沟通,提早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广泛关注。
(二)创新形式、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此次安全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报道,扩大活动的效果。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活动信息,根据活动情况,及时组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持续推进。活动结束后,各校(园)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建立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对于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观看视频情况,教育局将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有关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望各校认真布置落实。
电气消防检测方案 篇4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xx)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