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激励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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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激励考核方案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经营目标管理制度与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销售部经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以经营目标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为着眼点,努力促进公司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经营业绩为依据,体现公平、公正,做到奖罚分明。
第二章考核办法与指标
第一条业绩考核以年为经营年度进行,以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为考核依据。
第二条在经营年度开始之前,集团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资产收益率。
第三章考核计分办法
第一条考核计分办法: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年度销售收入指标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年度资产收益率得分。
第二条各项指标计分标准:
1、年度销售收入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2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2、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5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5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4分。
3、年度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30分,完成目标值,得基本分3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1%,加0.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1%,减0.3分。
第三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级,A级:95分以上;B级:85—95分;C级:60—84分;D级,60分以下。
第四章考核组织和程序
第一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由集团负责,集团组建绩效考核小组。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程序:
1、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向考核小组作书面述职;
2、公司财务部向考核小组提供数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计算出公司管理人员的考核得分。
第三条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应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经营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一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A级:以95分为基本分,在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分,相应奖励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B级:全额兑现绩效年薪基数;C级:以85分为基本分,每减少一分,相应扣减绩效年薪基数的2%,以30%为上限;D级:全额扣发当年绩效年薪。
第二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层管理人员的年终奖金。
第三条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董事会可解聘该高层管理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若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申诉,并申请裁决。
第二条本办法由中宙能源公司负责解释。
经营激励考核方案 篇2
生产管理工作,岗位本职工作加上绩效的长期监督管理,促使员工长期努力工作,做实做细。唐山生产管理咨询公司宏智瑞达企业管理,以下介绍某公司仓库帐管员绩效考核方案:
对仓库帐管员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议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为扣分项,而合理化建议则为加分项。
1、账务登记差错率。
权重2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差错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错率超过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2、账务卡核对工作按时完成率。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账务卡核对工作100%按时完成,得满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于95%使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3、财务数据按时记录入准确率。
权重15%,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成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4、仓储财务报表质量。
权重20%,考评办法:
①报表内容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得满分100分;
②报表内容有缺项或数据不真实,每发现一次扣xx分,发现次数超过3次,该项考核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5、仓储财务报表编制及时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目标值为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时率低于95%时记为0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6、财务资料完整率。
权重10%,考评办法:
①账务资料无缺失、无破损,得满分100分;
②每出现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财务部的检查记录。
7、制度遵守情况。
按照实际分数扣分。考评办法:
①每违反一次仓储作业规章制度,扣xx分,
②每违反一次公司规章制度,扣xx分,信息来源:仓储经理检查记录、公司违纪处理罚单。
此外还有出勤情况、合理化建议方面的考核。
经营激励考核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各层面的经营积极性,提高公司有限资源利用率,增强企业内部员工的责任感、企业团体的凝聚力、以及公司市场竞争力,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各层面实行效益目标考核机制(部分员工),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考核时间时间范围:
×××年××至×××年××月。
二、目标定立原则:
以各营业部上年的业务收入及各营业部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为依据,订立业务收入指标。
三、目标考核方法:
1、 全员(不含司机、临时工、清洁工)效益工资以目标考核指标挂钩,效益工资属于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效益工资:根据各营业部完成月度经营指标的比例情况计算。}
2、管理 人员 的效益工资=基本工资×40%,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中高级业务主办。
3、一般员工的效益工资=基本工资×35%,一般员工包括中级、低级业务主办、业务员、出纳、文员、安管员等一般员工。
4、上述效益工资的考核办法中,在总部进行全面管理工作,不隶属任何营业点的职员,该部份员工以整体的目标考核指标挂钩,其效益工资按各营业部完成目标利润总额的百份比发放效益工资。在各营业部进行一线营业工作的员工,按营业部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经营责任合同进行考核。
5、司机维持原有的工资制度。
6、效益工资计算公式:
效益工资=工资总额×效益工资比例×当月目标 考核 完成系数
当月目标考核完成系数=当月营业利润÷目标营业利润
7、考核制度的解释权在本公司办公室。
经营激励考核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上级单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决策部署,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和相关制度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
(二)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三)坚持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
(四)坚持考核主体权责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公司非经理层的其他领导人员参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第四条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分工,采取与经理层成员签订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指标
第五条指标分类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确定经理层成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
经理层正职全面承接年度经营目标,经理层副职承担的共性指标权重为40%。
根据岗位职责、分管范围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指标权重为60%,其中个人主要指标不超过3个。
第六条指标内容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环保、廉政、经营、生产、重点工作五个指标。每个考核指标设置明确的权重、量化的目标值、规则清晰的评分标准。
(一)安全环保主要考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经营;
(二)廉政主要考核廉洁从业、信访维稳保密工作;
(三)经营主要考核利润、收入、重点成本费用;
(四)生产主要考核主要产品产量完成情况;
(五)重点工作主要考核公司规划、年度安排的重点工作事项。
第七条指标分值权重及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以及经理层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情况,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表》。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相关工作,审核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办法、考核目标和考核结果等。
第九条经营业绩责任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基本信息;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方法及计分规则;
(四)考核实施与奖惩;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条经营业绩责任书中考核指标目标值和计分规则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总经理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与上级下达的企业经营指标保持一致,考核指标的目标值一般不低于相关经营指标的目标值;
(二)其他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实行“一人一岗、一岗一表”;
(三)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之前,经理层成员承担的考核指标计分规则可根据最新情况逐年调整;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之后,未经董事会同意,计分规则不得变更。
第十一条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的程序
(一)考核期初,董事会根据公司工作任务部署,提出经理层各成员本年的经营业绩指标的考核目标,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编制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
(二)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其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长授权总经理与经理层副职分别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三)如遇特殊情况,经营业绩责任书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作为经营业绩责任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变更
(一)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后,除遇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或公司战略重大调整、清产核资、资产重组等情况,约定事项及考核指标原则上不作调整;
(二)公司因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重大改革任务、实施重大战略价值的创新风险投资、受重大市场或政策等因素影响,预计当期考核出现重大变化的,由公司视影响程度给予统筹考虑后,对相关指标进行调整;
(三)建立考核容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公司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可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
第十三条考核期内,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保持相对稳定。经理层成员发生人员变动的,新聘任的经理层成员需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原则上考核内容、指标和目标值等不作调整。岗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相关经理层成员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十四条考核期末,董事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数据等,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形成初步考核意见,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履行决策程序,反馈给经理层成员。经理层成员对考核意见有异议的,可及时向董事会薪酬与业绩考核委员会反映。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五条年度财务决算后,公司董事会以经理层成员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为依据,根据经理层成员所承担的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和实际完成值,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分数和考核等级向个人反馈,考核等级在公司党委会上公开。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和任期考核结果对经理层成员实施薪酬兑现。
(一)考核结果作为经理层成员薪酬兑现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作为经理层成员聘任(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考核期内,若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发生变化,则按新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