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

2025/03/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 篇1

一、培训班简介

我们的寒假培训班是为学生们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在寒假期间提高学习成绩,开拓视野,提升自我。

二、招生对象

小学生: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初中生:初一至初三学生

高中生:高一至高三学生

三、培训科目

数学

英语

语文

物理

化学

生物

四、培训时间

本次寒假培训班将持续20天,具体时间为1月1日至2月5日。

五、培训地点

我们的培训班将在本地区的优质教育机构进行,具体地址将在报名时告知。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在我们的官方网站上填写报名表,缴纳报名费用,等待确认通知。

电话报名:拨打我们的报名热线,提供个人信息并缴纳报名费用,等待确认通知。

七、费用说明

本次寒假培训班的报名费用为500元/人,包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如有其他费用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八、优惠政策

在本次寒假培训班结束后,学生们可获得我们的.荣誉证书,证明他们已经通过了我们的培训。

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我们将提供一定的奖学金。

对于老生介绍新生的情况,我们将提供一定的优惠。

以上就是我们的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多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期待着与您的合作!

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 篇2

一、招生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二、培训内容:

语文:阅读、写作、作文

数学:基础数学、中等数学、高等数学

英语:听力、口语、阅读、写作

科学:物理、化学、生物

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

地理:中国地理、世界地理

美术:素描、色彩、设计

三、培训方式:

在线视频课程

线下面授课程

小班教学

一对一辅导

四、培训费用:

在线视频课程:300元/人/期

线下面授课程:500元/人/期

小班教学:400元/人/期

一对一辅导:800元/小时

五、招生优惠:

新生报名即送寒假作业一套

连报三期以上享受9折优惠

老生推荐新生报名,新生享受8折优惠

六、联系方式:

在线视频课程:

线下面授课程:

小班教学:

一对一辅导:

七、备注:

寒假培训班课程表已制定,请及时报名

培训班具体开班时间以官方通知为准

报名成功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为您安排培训计划

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 篇3

为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面向社会宣传学校的办学成就和特色,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并进一步增强在校师生爱校荣校观,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xx年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活动时间

20xx-20xx学年寒假第一周

三、活动地点

省内一级达标高中

四、组队要求

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团队形式开展工作,各实践团队需满足以下要求:

1、团队成员2-人;

2、目标高中为一所;

3、目标高中必须为宣传团队中至少一名成员的母校;

4、团队成员生地需为同一地区,且与目标高中相同为宜。

五、报名流程

1、各学院同学自行组队,团队个人均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xx年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团队队长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xx年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信息表》;

2、学院对报名团队进行初审并从中选拔支团队,于1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压缩后,以“xx学院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命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x;

校团委、校招生办对学院推荐队伍进行终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队伍名单。

六、活动要求

1、学校终审确定寒假社会实践队伍名单后,向团队发放介绍信,由团队自行联系目标高中校领导、教务部门或教学老师。

2、团队成员到中学开展招生宣传活动时,要重视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xx年寒假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反馈表》。

团队成员需在目标高中完成以下规定工作:

(1)面向高三年级学生、教师发放我校的招生宣传资料(由校招生办提供);

(2)条允许下,面向高三学生(年段或班级均可)举办小型宣讲会,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介绍自身在学校的亲身感受,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

3、围绕“招生宣传”这一社会实践主题,团队成员可自行设计并完成其它特色工作。

团队成员需在我校寒假第一周结束前完成社会实践主体工作,并在完成任务后尽快返家,同时向辅导员汇报。

4、20xx年x月1日前,各学院需汇总社会实践团队“信息反馈表”、“活动总结”、活动照片、活动视频等材料,并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七、活动支持

校团委、校招生办将对参加活动的同学进行统一培训,发放学校宣传资料,对完成规定工作的.同学,按队伍成员数,给予200元/人的活动经费补贴。

寒假培训班招生方案 篇4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x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5、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