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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方案

2025/03/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整治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盛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年12月11日-~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整治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 活动目标: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a)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b)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c)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d)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e) 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

f)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重点内容

1、明确管理责任制

科室主任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第一责任人,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2、学习培训

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3、自查自纠

科室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进行总结整改。

4、督导检查

医院对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整改后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作为科室及科室主任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四、实施步骤

1、7月1日前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整治方案》,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并报院长审批。

2、7月18日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医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授予抗菌药物调剂权。

3、7月21日-7月25日临床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

4、9月20日起医务科、药剂科具体执行,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奖惩,以帮助临床科室持续改进。

5、总结交流

专项整治结束后,进行全院总结交流,针对存在问题持续改进,迎接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整治检查。

整治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镇村建设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城乡环境整治年”工作,按照“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乘凉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全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省级卫生镇、村的成果。实行政府主导、各村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的重点部位

1、4条主干线:211国道沿线、306省道沿线、唐川路沿线、野郑路沿线。

2、中心集镇:镇区街道

3、中心村:各村主干街道

三、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在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各村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户集村收、集中处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和“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清路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杂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1、全镇集中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各村以村为单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3、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或以每10户为单位配垃圾桶。

4、以村为单位确定卫生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确保每户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或卫生清洁小组轮流清扫。且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6、国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50米内、省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建地面构造物。

7、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他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要争取做到主干道旁的常年整洁、清洁。

8、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停乱靠,有条件的村要集中修建晒场。

9、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羊、栓系牲畜。

10、保持农村新建房屋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召开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会,并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明确卫生整治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做到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2、综合整治阶段。

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尽力而为地逐步推进,全面开展道路、集镇、中心村的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同时,根据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要加强对此项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所在集镇、中心村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上中旬开始,每两周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按加权平均为各村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关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一把手”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落实镇级领导包片、抓示范点,干部包村、包段面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镇村卫生保洁工作;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镇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适当予以补贴;积极组织镇领导针对各村开展对口帮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同时,可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

3、 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各村要抓好日常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行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各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4、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镇政府将专门就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整治村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整治方案 篇4

各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切实解决当前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力争在半年考核中取得好成绩,确保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工作专项整治月行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1日—4月30日

二、主要目标

在专项整治月期间,街道、社区两级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各项重难点问题的整改,重点要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双查到位率,减少政策外生育隐患,有效遏制“两非”行为,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要加大力度抓好节育措施和双查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到位率。

社区挂点领导和社区主干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下社区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入户,多想办法、多做工作、多渠道联系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动员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街道计生办通报的节育措施拖欠名单逐户逐人入户动员,要求当事人按规定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提供有效的'医学证明。要多方调查了解一月份双查未到位对象的具体去向和相关信息,尽可能督促到位,减少因双查未到位造成的政策外出生。对“双查”拖欠对象要及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参加“双查”的对象坚决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实施司法拘留,以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要千方百计抓好社会抚养费拖欠对象的落实,提高征收到位率。

挂钩社区领导要牵头组织下社区干部、社区主干、计生管理员入户做好思想工作,动员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主动缴交社会抚养费,对态度配合、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酌情减轻。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情况调查,包括务工地址、经济收入、固定资产等,协同法院做好强制执行的各项前期调查工作,坚持从严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要继续强化出生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对再生育的全程管理,结合入户宣传访视,及时准确地掌握孕情信息,宣传《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以及打击“两非”、滥用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对“双查”未到位生育男婴的要及时组织专项调查是否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对有“两非”行为的要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各社区主干要切实重视此次重难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街道挂钩社区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抓实干,牵头组织落实好挂钩社区计生专项整治活动。社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社区实际,集中人力,合理安排,确保重难点问题在半年考核前有大的突破。

(二)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专项整治月期间要求各社区挂点领导要督促社区两委及下社区干部切实入户开展工作,每周五下午由街道主要领导听取各社区挂点领导或社区主干汇报整治活动进度。

(三)奖惩兑现,责任追究。

街道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分值为50分,按各社区完成情况,直接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对完成任务突出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有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