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岗复工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返岗复工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返岗复工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返岗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11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保障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出行,顺利返岗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重要性,要切实把春节后农民工返岗复工作为当务之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摸排汇总信息,持续落实落细措施,为安全有序返岗复工提供有力的用工保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镇街联动的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协作机制,摸清出行底数、统筹协调组织、规范出行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精准对接,做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确保返乡农民工均能在区内外实现就业。
三、工作任务
(一)广泛收集出行需求。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培训意愿、就业去向、行程安排“五个清”。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建立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台账,并及时上报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附件1)。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二)分类开展就业服务。对计划到区外务工的,积极组织“点对点、门对门”出行服务;对市内跨区县务工的,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输送和接收工作;对集中返岗的.市外农民工,要积极配合输出地有关部门,做好接收和到岗服务工作;对暂无岗位且有务工意愿的农民工,要加大线上培训、招聘工作力度,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引导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
(三)严格审核出行证明。对有集中出行需求的农民工,各镇街要认真审核出行人员信息,引导外出人员做好核酸检测,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做好出行人员安全防护工作指导。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制定具体出行方案。区人力社保局汇总镇街的外出务工人员名单及出行时间后,对符合集中出行条件的,要积极商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开展“点对点”的集中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出行计划。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五)规范出行服务流程。要围绕“家门、车门、厂门”一体化防护安全目标要求,深入落实疫情期间农民工返岗复工“6步工作法”(附件2),努力让农民工走得出去、走得安全,确保安全返岗复工。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
(六)精细开展出行服务。各乡镇街应根据出行方案通知外出务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集中和候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区交通局、运输企业应按照规定查验身份,开展体温检测,由运输企业做好全程运输服务。车辆应挂“江津区农民工返岗复工专车”标语。发现有疑似病例人员的,应立即劝返并按规定隔离。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农民工返岗复工,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有序出行。
(二)抓好统筹协同。各镇街、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免费为返岗复工农民工提供矿泉水、方便食品、消毒和防护物品,尽最大努力保障农民工安全出行。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要落实专人多渠道收集辖区内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2月10日12:00前将《江津区2021年春节期间返岗复工人员出行需求表》报送至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月11日至3月1日每周四报送。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民工返岗复工的良好氛围,确保员工及时返岗。
返岗复工方案 篇2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结合。把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科学设置开工、稳产、增产时间表,确保“两手抓、两手硬”。
(二)坚持分类施策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按照民生工业企业优先复工复产、防控物资生产工业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重点项目抓紧复工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全面精准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坚持各司其职和强化协调相结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在深入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职能的基础上,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共享、主动服务、协同发力。
二、重点任务
(一)全力保障事关民生企业正常开工开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确保涉及公共事业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煤、供暖、油气)、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各类工业企业全面开工。
(二)大力推动防控物资工业企业加快生产。突出抓好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等产业链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帮助防控物资企业用好“惠企政策20条”,引导企业加快扩能改造。支持传统企业转投应急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应急产品,扩大防控物资供给,提高标准质量。将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企业纳入环保、交通正面清单,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和运输。向防控物资企业派驻特派员,督促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三)有序推动其他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加大对装备制造、电器电子设备制造、新材料、入围省百家民营企业集团、千家领军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有序复产。精准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运输、产品销售、企业用工、要素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全县工业经济基本面稳定健康发展。
三、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1、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企业疫情防控领导专门小组,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落实企业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2、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同时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及体温检测等设备,包括口罩、手套、肥皂、消毒剂、洗手液、温度计、红外测温仪、防护服等。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专门的驻厂医务人员,应急车辆、隔离室等。
4、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和体温检测点,实行封闭管理。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利用微信、QQ、钉钉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对所有职工进行宣传教育,有条件的企业提前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板等,在显要位置和场所进行张贴、公告。
5、复工前对厂区内进行全面整治、消毒,重点对办公区、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底的消毒清洁。
6、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疫情排查情况。对全体职工开展健康状况摸底调查和登记,严格做到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全面掌握返岗员工基本情况,尽量避免新入职员工。根据属地政府或者县防控办工作要求,对外来或返乡员工按照规定实施隔离观察措施,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上岗,对有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安排就医,并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
四、实行报备制度
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缩短报备时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属地管理、分级报备制度。
1、已开工的.工业企业,要向属地镇、街道、开发区报备,同时必须完成本方案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
2、开发区内工业企业,提前2日直接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开发区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3、倴城镇、街道办辖区内工业企业(不含城西园区和嘴东园区),提前2日直接向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倴城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本方案中的第三条《做好生产前防疫准备工作》,第一时间共同做出能否复工复产书面答复。
4、其他各镇工业企业,直接向所在地镇政府提出申请。所在地镇政府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做出工业企业能否复工复产的书面答复。
5、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安排专人汇总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每日上午9:30前报送《xx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日报表》和《xx县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汇总表》至县工信局(邮箱。
五、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门岗设立拦截指示牌,在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明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严格进出管理,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询问是否属于“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并逐一进行登记。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及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通知属地采取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进出人员必须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凡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的严禁入厂。(“五类人员”指本人或家属:两周内去过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两周内自湖北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密切接触、间接接触的人员;与上述两类人员有接触的发热人员;不明原因的发热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6例以上县区,二类区域:新冠肺炎病例1至6例县区)。
2、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企业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包括外来人员),要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对企业职工进行两次体温测量(上午、下午各1次),并做好登记台账。重点针对外来运输驾驶人员做好“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登记核查。
3、定期进行厂区消毒。每天对厂区进行全面消毒,并建立消毒台帐。
4、开展滚动式、反复式排查。对企业所有职工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凡发现“五类人员”,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证排查情况真实全面,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5、加强疫情防控值守。加强值班力量,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到位。
6、做好办公场所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7、加强生产车间防控。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安装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增加生产车间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8、严格重点人员管控。生产企业要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唐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疫情排查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企业进出人员(含本企业职工和外来人员)中凡发现“五类人员”、“市内疫情防控一类区域、二类区域”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五类人员”,凡本企业职工未出现发热症状的,安排居家观察,并落实分包责任制;凡本企业职工出现发热症状的或外来人员,要控制人员流动,待医护人员到达后采取送定点医院救治或隔离措施。
9、做好后勤保障防控。在疫情未结束前,企业食堂不能集中供餐、员工不能集中用餐,应错峰就餐、打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六、强化组织保障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实行领导班子包片、一般干部包企、重点企业派驻驻厂人员制度,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工业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
2、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统筹,县、镇两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体统筹安排,提高工作运行效率,不做重复工作,同时将对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纳入各级现有督导检查组工作内容。县卫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工信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工作,并督导各镇、街道、开发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应急部门要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县公安、交通运输、人社等部门要协调保障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企业的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
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节后复工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和职工安全。
返岗复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3月10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1、检查车辆、防疫保障物资由总站统一安排调配(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总站、审图中心三家单位协助提供4辆公务车辆,每周具体车辆和司机应保持固定不变,报给总站统一安排调配);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返岗复工方案 篇4
根据市、区、镇三级安全部门关于企业疫情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精神,切实加强我司(厂)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司(厂)各项疫情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我司(厂)特制定了以下疫情复工整改方案:
一、成立青岛含蜜笑食品有限公司节后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张聘曼
副组长:胡勇孙成宗
成员:各部门、科室、生产车间主任
二、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内容
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三、复工复产疫情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20xx年2月10日
(二)培训地点生产部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按照疫情培训计划)
1、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救援及应急处置技能、复工复产安全措施。
2、厂区车间消毒,进门检测体温,发放口罩;
3、内部人员情况登记
4、每日人员体温检测情况
5、物资防护登记
6、防护知识培训
7、消毒情况登记
8、返回公司人员健康记录
9、外来访客人员健康登记
(四)培训考核要求
发放疫情考核试卷,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复工复产检查内容
(企业根据实际制定检查表格)对主要生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备、储存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
五、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疫情处理制度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