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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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篇1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疗收费行为,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杜绝医疗收费多收、乱收和错收等现象发生,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看病费用,切实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我我组织相关人员对20xx年1—3月以来的医疗收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经院务会讨论决定,成立党支部书记刘洋为组长,相关人员(财务、收费员、药、医疗科长)组成的医疗收费自查小组。
确定检查范围和项目:
检查范围以20xx年1月至3月以来发生的.所有卫生院收取各项费用,包括医疗、防疫、妇幼等各部门的所有收费行为。检查结果
1、月份,全院共收治住院xx人,住院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性收费收入xx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
2、共接诊门诊病人xx人次,总收入xx万元。其中医疗收费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以上两项共发生费用xx万元。在自查时,共抽取门诊处方份,住院病历份进行全面收费项目的对照检查,所有医疗性收费、药品价格都符合吉林省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药品施行国家基本药物,施行零差价销售,全部收费项目无多收、乱收和错收的现象。通过自查,我院在医疗收费上严格执行
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发生违规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篇2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店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自从社会卫生服务站因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后,我店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员资质条件方面:因本店经营有处方药、甲类处方药,质量负责人,本店的销售人员持有食品药品监督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了上岗资格。
二、在经营方式范围方面:没有超范围经营,本店所有品种都在合理规定范围内,没有销售属国家严令禁止销售的药品,没有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代销药品,非本店营人员不得销售或宣传推销药品。
三、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四、提高法律意识,树立医保基金是“高压线”的责任意识,医疗保险是国家为百姓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基金是百姓的救命钱,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绝不乱标高价。
我们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为出发点,做到顾客至上、信誉为本、文明售货、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拿不厌、优质高效、童叟无欺,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廉价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法规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篇3
7月30日《大河报》(A05版)以“医疗乱收费重灾区灾情不见”为题,再次对我省医疗服务收费情况进行了报道,并提出“一日清单不达标、重症监护室分解收费项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接到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抓紧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检查的通知》(豫卫纠〔2007〕5号)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6月份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相关问题已经得到了落实与解决。目前我院严格按照河南省医院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少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省级或市县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采用计算机统一划价,取消各医技、临床科室的划价权,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计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相应建立了各科室物价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和各病区制作了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和触摸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与药品商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极大地限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以减少不必要的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不超过国家零售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3.我院按照规定参加新乡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采购工作中曾多次遇到中标配送单位联系不上或配送单位不送货等情况,为保证临床治疗,我们从其他医药公司转配送并要求附带转配送协议,但药品价格依然按照招标价格执行,并及时将采购使用情况报告市招标办、市卫生局备案。
4.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和管理办法,坚持落实临床用药“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每月将销售量居前10位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上报,对全院医生开药量进行排名;建立健全临床药师评价病历制度和临床药师查房制度等,每月底药房组织临床药师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5.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审批备案后,按进价顺加5%后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6.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
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以现代医疗技术能够达到诊断明确、技术成熟、疗效确切、极少发生并发症(病)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篇4
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篇5
为规范我社区医院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长期净化医疗市场的目标,贯彻落实孝义市卫生局《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于20xx年x月x日前对全社区以及下辖各村工作进行自查,此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积极准备迎接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机构的督查。整顿活动自查总结如下:
一、整治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中心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中心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村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取(上)环、人流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成立整顿活动组织领导
组长:任志亮(中心主任)
常务副组长:马慧(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温瑞平(中心工会主席)
许守平(中心办公室主任)
付桂兰(中心医疗组长)
李晓燕(中心公卫科长)
张晓丽(中心护理组长)
邸春霞(中心药房负责人)
房明亮(中心合作医疗协管负责人)
翟爱红(中心卫生协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翟爱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许守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两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五、自查结果
1、我东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2、中心内无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中心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行为。
4、我中心因暂时没有办公用房,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没有开展取(上)环、人流等医疗行为;同时也因为没有办公用房,暂时为开展B超工作。
5、东许办事处辖区内,没有无证行医的黑诊所。
通过此次自查,提醒了我们社区,虽然我们此次检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