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xx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爱在收纳箱新年礼物派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内容:
(一)筹备阶段
1、成立活动筹备小组,明确各个环节的负责人;
2、志愿者需求统计并发布当日志愿者招募信息;确定车辆及司机。
招募规则:志愿者老、新搭配,以收纳箱认领人士为主,摄影摄像搭配。
3、志愿者活动前的'培训,组长为18号活动各关爱站组长,对志愿者进行线路规划、分组;
培训内容:资料更新填写和注意事项,培训人:
花朵拍照,培训人:
辆行驶注意事项,培训人:
4、各组组长负责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孩子监护人。
(二)活动实施
2月1日送爱心收纳箱
①7:30在市府广场红旗下汇合、拍照,按分组分车出发至各个花朵家中;
②负责拍全家福(穿上新衣服的照片),以及花朵对收纳箱的看法,及时的让花朵写祝福卡
③活动当天结束时间不限,回程后活动物资及照片必须当天送达协会办公室;
④根据活动进度和开展内容实时公开活动动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五天内召集主要志愿者总结、分析活动开展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以利于今后活动中戒除、改善和提升。
四、活动工作人员安排
活动统筹:
活动策划:
联络小组:
招募小组:
物资组:
资料组:
宣传组: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20XX年寒冬救助工作,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专项救助行动,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主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解决燃眉之急,坚决杜绝城乡街面出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遭遇冻、病、饿的现象。以县救助站和乡镇(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依托,发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核心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作,落实部门职责。
根据“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分类治理”的救助管理原则,县救助站要成立救助巡查队,设置流动救助车,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明确职责,联合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各乡镇、社区发挥救助服务点和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作用,方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区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救助工作,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二)分类救助,强化救助管理。
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县救助站各乡镇、社区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先救助,再审查”。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引导卡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县民政局要会同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团县委等单位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相关单位要根据具体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做好寒冬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公路养护工、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园林人员、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较为完善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网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
(四)落实整改,排查各类隐患。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专人负责,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寒冬送温暖”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査,确保将检査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交接班制度,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设立24小时畅通的求助电话,落实岗位责任、首问(接)负责制。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到期后遇特殊灾害性天气,视情顺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总结借鉴以往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作为冬季救助工作重点,做到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人员安置有专用场地、街面救助有专用车辆、行动实施有专项经费,24小时服务接待有求必应。
(二)密切配合。
民政、卫计、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积极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丢弃、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属地管理。
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受助人员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应当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二次流浪的发生。各乡镇、社区要切实担负本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大城乡接合部和交通枢纽区域的巡查力度。
(四)统筹推进。
各乡镇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与今年以来的救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做好寒冬救助、寻亲服务和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医疗合作机构检查整改工作。
救助管理站寒冬送温暖活动方案 篇4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