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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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篇1
贫困户建房工作是全乡灾后重建工作能否按期完成的关键,事关全乡广大弱势群众的切身利益。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为确保全乡有建房意愿但又建不起房屋的贫困户尽快建房搬入新居,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特制订《xx区建华乡贫困户建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建华乡贫困户建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措施办法:
房屋重建的贫困户是建房的主体,尊重其本人的建房意愿。
全乡在高屋村进行试点,采取“1+1”结对帮扶的方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界定贫困户建房的对象:
经乡党委3月12日会议研究,确定贫困户建房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符合灾后农房重建政策:房屋全倒户、严重受损无法加固维修使用户。
二是乡内的建卡贫困户和低保户。
三是本人必须有建房意愿。
我乡目前需要进行房屋重建的建卡贫困户、低保户87户;其中高屋村需要重建农房的.建卡贫困、低保户 22 户。
(二)房屋户型选择:
贫困户建房均按照“m”户型修建,1—3人户原则上按照每户38-53平方米修建。4人及以上户按照每户70平方米标准修建。均必须按图施工,在保证建房质量的前提下,在房屋结构上,根据建房者自愿,可适当调整:必须打地圈梁,可以不打构造柱,不打锁口圈梁;承重墙可用“18墙”,非承重墙可用“12墙”;外墙可以不贴瓷砖,用清水墙;室内原则上要上粉水,刷白;正房用彩瓦,生活用房可用旧材料、盖小青瓦;沼气池可用上级补助指标。
建房方式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尊重建房贫困户意愿。原则上,独人户必须集中修建。
(三)帮扶措施:
一是各村、组要摸清有建房意愿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掌握建房贫困户需要帮扶的情况。针对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各村、组分户制定帮扶措施:主要是协调解决建材、人力、资金等困难。
二是要组织村、组干部、贫困户的亲朋好友和贫困户所在村、组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三类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对子,“一对一”帮扶,要明确以上三类人员在帮扶贫困户建房中的任务和目标,确保帮扶落到实处。
三是要确保贫困户建房资金到位。除相关的国家政策性补助以外,乡信用社要在确保合理合规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的前提下为有贷款意愿的建房贫困户至少提供1.2万元的贷款。
(四)资金筹措:
一是首先使用建房贫困户的自有资金。
二是使用国家灾后重建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如下:国家永久性建房补助,一般户的标准为1-3人户每户1.6万元;4-5人户每户1.9万元;6人户及以上每户2.2万元;贫困户建房补助的标准为,在一般户的补助标准基础上,每户分别增加0.4万元;过度安置房补助,每户0.2万元。
乡上将根据建房贫困户的不同类别分三个档次给予补助:
1、已经申报重建房屋的建卡贫困户和低保户除享受永久性建房政策性补助外,还可以享受贫困户建房补助。
2、以前没有申报重建现在又要重建的建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只能享受一般户的建房补助标准,不能享受贫困户建房补助的标准。
3、以前已经享受房屋加固政策性补助的,原则上不再重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重建的,不享受永久性建房政策补助。
三是是建房贫困户向其亲朋好友借款。
四是向信用社贷款。
三、工作目标及奖惩办法:
贫困户建房试点工作必须在3月20日前启动,前期在高屋村开展试点工作,该村贫困户建房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乡内其余各村建房贫困户必须在20xx年8月31日完成,此项工作纳入试点村度工作目标考核,逗硬奖惩。若因贫困户自身原因导致建房工作不能如期完成,将取消建房贫困户应享受的各项补助。
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篇2
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专家组对《汶川地震四川省什邡市水资源监测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的评审意见,现予批复。
一、建设任务
什邡市水资源监测设施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任务为:建1个水资源监测中心站、1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站、2个进河口排污口水质监测站、2个河流控制断面水量监测站、59个社会取用水户取水量监测站及17个社会取用水户水位监测站相配套的系统数据、利用软件和仪器装备。工程总投资389.94万元。
二、工作要求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请你局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㈠依法组建项目法人。尽快依照有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责任落实到位, 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和监理单位,办理质量监督和开工手续。
㈡严格项目管理。请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过程当中,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狠抓施工管理,不留安全隐患,并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委托具有水利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第三方认定,确保工程安全。
㈢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守震损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本钱核算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㈣制定建后管理制度。工程完工后,依照有关要求,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落实管理经费,弄好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以上是《市水资源灾后重建策划方案正文》的详细内容,涉及到项目、工程、工作、资金、管理、有关、加强、规定等方面,希望对网友有用。
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有序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二、主要目标
保障基本生活:迅速落实过渡性安置措施,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情绪稳定。
恢复基础设施:全面修复受损的住房、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受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恢复农业生产:加快农业恢复生产,修复受损农田,补种改种作物,保障粮食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灾后重建,促进受灾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和发展。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 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清理家园,恢复基本生活秩序。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援,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物资援助和心理支持。
2.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为因灾转移安置的`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确保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治疗。
重点关注“三户两体”(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孤残、烈士遗属及抗美援朝老兵等困难群体)的受灾情况,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3. 修复受损基础设施
修复受损的住房、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确保受灾地区交通畅通、供水供电正常。
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工程的恢复,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 恢复农业生产
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修复受损农田,补种改种作物,加强田间管理,提高农作物产量。
修复损毁的农业设施大棚,恢复蔬菜、食用菌等生产。
5. 重建公共服务设施
修复受损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正常运转。
加强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6. 加强心理疏导与帮扶
组织专业团队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
加强受灾贫困群众的帮扶工作,确保他们不因灾致贫返贫。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灾后重建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顺利实施。
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灾后重建的良好氛围。
五、实施步骤
灾情评估与规划制定:全面评估灾情,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和实施方案。
紧急救援与过渡安置:迅速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落实过渡性安置措施。
基础设施修复与重建: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基础设施的修复与重建工作。
农业生产恢复与发展: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促进农业恢复生产。
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加快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与重建工作。
总结评估与持续改进: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持续改进。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力有序地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促进受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