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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体检服务方案

2025/03/2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医院体检服务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医院体检服务方案 篇1

我乡20xx年学生体检工作将于20xx年9月15日开始。学生体检是工作的重要一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要发扬我乡优良的传统,充分重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动员、做好体检、强调安全。同时,我们应将体检过程做为检验各校校风的过程,做为展示各校良好精神风貌的过程,保证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丙麻乡各中小学、学生总数4000余人,我乡决定组织医护人员对学校送检到校。各校应做好体检场地的准备工作。 具体体检工作意见及体检时间安排如下:

一、体检组织工作安排及工作职责

1、乡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郭海云

副组长: 尹 有

成 员:李春晖 王显荣 陈建东 赵德伟 段凡静 宋春艳

董会祖

工作职责:

(1)传达市卫生局、市、区疾控、教育局20xx年学生体检工作意见。

(2)制定我乡学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及各项细则。

(3)召开各校校长、教务主任会议,安排布置体检工作。

(4)挑选培训体检医护人员、主检医生。

(5)检查体检仪器设备、体检现场环境布置情况。

二、具体要求如下

1、各校应建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好各校的体检工作,并制定各校体检工作计划。

2、重视对学生进行体检前教育,包括对学生进行体检纪律教育、体检常规教育、体检常识教育。

3、认真做好体检前的预检工作,预检结论应与学生见面,以便体检时对照。

4、做好带队教师的组织工作,开好体检带队教师会议。要求带队教师提前到达,认真清点考生人数,熟悉体检场地,熟悉体检项目。防止漏验,对体检项目要逐一检查,防止漏验(漏签名)现象发生。

5、对送检到校的学校,要做好体检场地的安排工作,如视力检查室、量血压室、男外、女外各一间、内科室一间并设两张床、听力、嗅觉检查室要达到长度或宽度五米以上。

6、今年体检仍实行考核,评比制度。市、区疾控中心将对我乡学生体检工作进行督查,卫生院还将详细记录。

7、各校在组织学生体检的往返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体检结束及时回家。

三、学生体检须知

1、按时参加体检,遵守体检纪律,不得在医院内大声喧哗。

2、体检前注意搞好个人卫生,如洗澡、洗发、剪指甲。

3、近视眼须将眼镜随身带去医院,以便矫正视力。戴隐形眼镜的同学须在体检前一小时除去隐形眼镜片,由医院提供矫正镜片。

4、注意医生的体检结论,如发现错误,须及时提出以便更正,否则不予复查。

5、进行嗅觉、听觉检查时不要紧张,静下心来仔细辨别和倾听。

6、进行视力检查时,正确使用眼睛盖,如检查右眼时,不要使劲压左眼,以防换眼检查时视力模糊。

7、所有项目检查完后,在主检室外等候片刻,待主检医生核查无疑方可离开医院回家或回学校。

四、体检带队教师须知

1、按时到岗,并将所带检的学生集中点名。

2、按体检表的项目逐一将学生带到每一体检科室。

3、体检结束之前须将所带学生体检表逐一检查一遍,防止漏检或医生漏填结论。

4、如一切正常,请将体检表交主检室,待主检医生审核无疑后,方可解散体检考生。

5、遵守体检纪律。

五、体检医生须知

1、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体检纪律,认真学习体检标准;体检中不得弄虚作假,体检结论必须书写工整,不得错写、漏写。

2、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3、对体检学生态度和蔼,有爱心、耐心,及时将体检结论告诉学生。

4、对所检项目必须事先检查、矫验好仪器设备,该消毒的用具必须严格消毒。

5、体检时须佩带工作证,身穿工作服。

医院体检服务方案 篇2

为更好地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全面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制度”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改善民生、落实“五有”要求的工作意见》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关爱企业退休人员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2号)文件精神和我区的实际,为安全、有序地做好此次健康体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秦淮区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以下简称“健康体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即“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各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各社区负责具体落实。

二、体检对象

此次健康体检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xx年10月31日前纳入我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三、体检时间

健康体检每两年开展一次。首轮健康体检从20xx年11月29日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初-20xx年6月底,安排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体检;

第二阶段:20xx年7月初-12月底,安排60-70岁退休人员体检;

第三阶段:20xx年1月初-6月底,安排60岁以下退休人员体检。

四、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血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血生化体检组套、肿瘤标志物检测等8个项目。

五、体检医院

根据“就近、方便”的原则,经市局认可,我区确定6家医院,分别对应5个街道(详情见附表)。

六、体检费用

体检人员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进行身份识别,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过期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标准每人每次120元以内,由市局根据规定和体检医院进行结算,超出规定标准的费用由退休人员个人承担。

七、体检程序

1、确定体检名单

区退管中心负责协调市退管中心、市医保中心核定体检人数,确定体检名单。

2、发放体检通知

⑴区退管中心根据市局确定的名单按街道进行发放,各街道经办人签字确认;

⑵各街道根据区退管中心下发的名单按社区进行发放,各社区经办人签字确认;

⑶各社区对照街道给的名单进行核对和发放《健康体检服务手册》(对无《南京劳动保障卡》的退休人员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以及相关资料,并告知体检有关事宜和注意事项,退休人员签字确认。

3、实施健康体检

⑴社区按市体检顺序要求,同时考虑退休人员首次转入社区时间,通知退休人员预约体检。

⑵退休人员持《南京劳动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到社区办理体检预约手续,确定体检日期。

⑶社区向符合条件的体检人员人员发放《健康体检服务手册》或《健康体检单》。

⑷退休人员持《南京劳动保障卡》、《健康体检服务手册》或《健康体检单》,按预约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⑸体检人员在完成体检的士0个工作日后,凭《南京劳动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到社区领取《健康体检服务手册》。

八、注意事项

1、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但尚未到社区劳动保障站输转入手续的退休人员,应抓紧到所在社区输转入手续,以便社区安排参加体检。

2、实行共管模式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由退休人员原所在企业退管机构协助街道、社区安排落实。

3、退休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体检,凡年老体弱的应由亲属陪同。

4、退休人员因特殊情况未按预约埋单进行体检的,可到社区重新输预约体检手续。

5、退休后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应回我市参加体检。

九、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为企业退休人员办的一件实事。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好事办好。

区劳动局成立以方世伟局长为组长、张辉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退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各街道相应成立以分管主任为首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落实。各社区主任、分管主任要亲自抓,按照区退管中心的要求,及时、安全、有序地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健康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广泛

宣传。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各街道和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大对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社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公告,并向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宣传健康体检工作。区退管中心要根据市退管中心的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切实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指导。

3、精心准备,严密实施。首次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时间长,没有经验,一定要把准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万无一失。各街道要分别召开社区有关人员会议,以会代训,提高社区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4、加强监督,及时反馈。老年人体检愿望十分迫切,但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规定办理,切不可不按操作程序办事,更要防止好心办不好事。区退管中心要及时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确保首次健康体检取得圆满成功。

医院体检服务方案 篇3

为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四川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区(市)县为单位,在卫生、财政部门支持配合下完成本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为建立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新的长效机制打下基础;

(二)以全市学校卫生综合监测点校为基础,收集分析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分级形成市、区(市)县学生健康体检分析报告。

二、健康体检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经费来源

按照《四川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的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生承担。

四、体检项目

原则上按照《四川生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的常规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表可参见附1),新入校学生的结核病筛查按照《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学校结核病筛查有关事宜的通知》(成卫发〔20xx〕77号)规定执行。健康体检项目须包括:

(一)病史询问(含是否有结核病密切接触史或肺结核可疑症状);

(二)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三)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四)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五)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六)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七)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肺活量。

五、承检医疗机构的确定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直管)学校应选择具有相应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二)成都市学校综合卫生监测点校(见附7)的健康体检工作,由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承担。

六、质量控制

由市、区(市)县疾控中心负责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市级现场督查指导覆盖20%的区(市)县,各区(市)县至少督查指导辖区内监测点校在内的2所学校,并按每校不低于1%比例学生抽查体检报告,填写学生体检质量督查评价记录表(附6)。

七、数据的录入与报送

(一)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收集本辖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基础数据(附8),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送所在地卫生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基础数据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二)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现场体检、数据录入,数据报送,并及时向受检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

(三)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收集所在地监测点校体检数据(附2、3、4、5),进行统计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上报所在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学生健康体检分析报告由市疾病预防疾控中心负责。

八、工作进度

(一)8月为组织及技术准备阶段。各区(市)县要明确体检机构,协调安排体检进度,并有针对性的对学生体检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调试,确保监测点校学生体检数据能正常上报。

(二)9月中旬—11月中旬为现场检查阶段。其中监测点校学生健康体检和数据录入工作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

(三)11月下旬—12月底为体检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阶段。各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xx年11月底前将监测点校数据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月30日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市数据,完成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分析报告,报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九、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体检工作统筹安排,加强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的组织协调,共同完成辖区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

(二)各中小学校(分校、校区等)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检,维护好体检秩序,确保现场体检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体检队伍进入学校集中体检,学校要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后勤支持。体检结束后,要及时向承检医疗机构索取学生个体体检报告单和学校汇总体检报告单。

(三)承检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体检质量,并及时完成数据的录入和体检结果的反馈。市、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并严格按比例开展质量控制。

医院体检服务方案 篇4

为做好我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以确保干部职工医疗保健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缓解工作压力,促进我州干部职工健康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具体由州、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实施,并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体检工作要求。

二、参加健康体检范围

全州享受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待遇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

三、健康体检费用标准

(一)州(厅)级干部(含教授级相当者)和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700元。

(二)县(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干部、副教授级及相当者)和享受副县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500元。

(三)科级及以下人员(含讲师及相当者、工勤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0元。

上述标准中另增加女职工妇科检查费用每人30元四、健康体检项目

包括物理体检(测血压、心率、眼科及妇科检查)、血常规、尿液分析、胸部透视、心电图、腹部B超、肝功能检测、乙肝检测、血脂检测和空腹血糖检测等。

四、健康体检时间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于每年11月1日至翌年2月30日,具体由各县、各单位按工作情况上报进行健康体检时间。

五、组织健康体检的形式

(一)为方便广大干部职工,由州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系协调青海省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省高原心脏病研究所)派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组成医疗队,分赴我州及六县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进行全面健康体检。

(二)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可在年底利用休假期间在西宁进行健康体检。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为了保证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的有序进行,专门成立州级领导为体检组组长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州财政部门应建立干部职工医疗保健专项资金,在《青海省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健康体检费用标准基础上积极筹措差额资金,每年将这笔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州县组织、人事、卫生、财政部门按照干部职工的职级制定不同标准金额的医疗保健卡,指定医院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保人员体检卡的领取、发放工作。州县组织、人事、卫生、财政部门及时安排各单位参保人员有序进行体检。

(四)健康体检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体检费用仅限本人体检使用,不得挪做他用或转借使用。年度健康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检。

(五)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含讲师及相当者)、西宁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及驻宁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医疗保险证及体检卡到青海省心血管病专科医院(省高原心脏病研究所)进行体检;科级以下(含助理职称、工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医疗保险证及体检卡到州医院进行体检;省外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在自已选定的定点医院按规定标准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发票寄回本人工资发放单位,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到州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报销。

(六)负责体检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健康体检组,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承担体检的具体工作。抽调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参加健康体检工作,按照州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合理设制体检项目操作流程,设置明显的标志,设立、公布预约咨询电话、专门导医和预约登记人员;开辟专门通道,尽量做到与日常门诊分离;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证体检质量及工作有效进行。

(七)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承担能力,严格控制日检数,对进行体检的参保人员须核实身份,及时体检,不得降低体检标准或自行减少体检项目。

(八)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反馈体检结论,按时上报体检统计报表,完成健康体检总结工作。

(九)负责体检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加体检的参保人员建立健康档案,真实准确的记录参保人员健康状况,并对发现的重要健康问题提出保健和治疗建议。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州卫生局、州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