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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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贺安委办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交通运输局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20年11月18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8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9日至20xx年3月25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分析隐患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详细数据,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孙富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波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系统内消防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对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桥梁、隧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落实严管严防严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以公交车场及客运站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紧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二)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按照三年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收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严查建设工程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办公场所用电隐患治理;三是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落实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在20xx年3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及电气线路检测。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建管中心、质监站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夯实公交车场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演练完善调度。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重点,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办火灾防控工作专题,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利用车站显示屏、车载电视、出租车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紧迫感,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多发的季节,单位和家庭用火、用电大量增加,春运人流高峰也将来到,容易引发大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客运场站和车辆要落实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特别要吸取往年事故的.教训,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对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特别是公路养护人员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要禁止;野外作业烧火取暖以及冬至、过年祭祀必须做到人走火灭,积极宣传、提倡文明祭祀。
(三)严格监督考评。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检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和奖惩,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至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交通运输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天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消安〔20xx〕15号)要求,全力做好冬春季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各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决定从20xx年11月2022年3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交通运输工作和季节性特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各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集中治理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突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织开展对港口码头、道路运输客运站等交通运输枢纽和人员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运输企业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二)突出综合整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查、一抓到底。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督促行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三)突出重要节点,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节点期间,各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对高风险区域和人流物流集中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规范应急预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后评估等各项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单、可变信息情报板、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载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四、工作部署
(一)部署发动(20xx年12月15日前)。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组织召开专题研判会,研究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明确整治工作方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xx年12月13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驾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部门要组织检查考评,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巩固拓展冬春火灾防控成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预警。各部门要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重点场所发出提示函,通报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
(二)严格督导问责,加强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责,采取明查暗访或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大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落实问责处罚一批、查封关停一批、挂牌督办一批、联合惩戒一批、打造提升一批、内部通报一批等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现全覆盖。
(三)发动集中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计划,20xx年12月15日前,要分批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提醒谈话。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动各方消防应急力量,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从20xx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告。
交通运输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详的火灾防控方案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判行业火灾形势、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广泛发动、部署安排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重点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建议书、提示函,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冬安”行动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
(一)持续强化道路运输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紧密结合秋冬季特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以危货运输、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三品”检查、车辆例检,落实消防应急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开展新能源公交等充电设施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是要督促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新国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xx)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四是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避免驾乘人员在林区域丢弃火种火源引发火灾。
(二)持续强化水上交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地方海事处要督促乡镇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加强渡口码头、老旧船舶等重点部位火灾防控。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合理划分防火区,强化消防用品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三)持续强化公路管理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公路养护管理所、县路政管理所及片区乡镇交管站要加强对国、省、县干线(含隧道)、重点农村公路、桥下空间、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清零。
(四)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交通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所、县公路养护管理所等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负责对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工地及用房的火灾防控。一是要深入推进“坚守公路水运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动焊作业审批,严格作业程序、规范施工流程。二是对在建项目的机电系统、配电线路、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油料、炸药、燃气存储等重点部位,项目部办公场所、民工驻地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三是在建项目要服从县委、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领导,依法经过批准方能进入林区进行施工,重点节点和高风险时段施工生产时,要及时按要求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备。
(五)严控特殊时间节点的火灾风险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一是节日期间,局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二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前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三是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公务车使用及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大力营造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一是要推出适合行业领域特点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安全培训。二是要组织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和微信、QQ群、手机短信等媒介,及时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三是要大力推广“96119”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入秋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高度集中,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管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务求实效。
(二)敢于铁面铁心,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在火灾防控工作中,要铁面部署、铁心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狠抓严管,确保20xx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局督办、局安全应急管理股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局属单位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严格信息报送,重视经验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于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局安全应急管理股,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遇有重大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交通运输企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xx〕28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xx〕22号)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道路运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深刻吸取今年南平延平区“1·1”、福州长乐区“2·25”、福州闽侯县“5·9”和泉州晋江市“11·26”等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安委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力管控道路运输行业火灾风险。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以及省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保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二)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内部、道路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有效性、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疏散通道畅通、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要积极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道路运输重点场所设防等级。
(三)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
积极开展道路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货运站等重点场所及营运车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不合规电气产品、使用不合规燃气具等隐患问题,认真排查营运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油路、电路、轮胎、制动等,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强化危货道路运输、特别是燃气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治。
(四)有效整治办公场所火灾隐患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xx〕1号)要求,积极开展办公楼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宣传
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组织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火灾处置、消防设施操作、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实现“打小灭早”。督促客运、地铁、公交场站以及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xx年12月30日前)。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前)。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中心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监处。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深入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业务工作特点,研判分析火灾风险,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行业部门和所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重点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安委会将于元旦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省厅已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内容适时开展督导。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