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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保供方案

2025/03/2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天然气保供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天然气保供方案 篇1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城市天然气供应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准确、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不良影响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义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义乌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按照“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形成统一指挥、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处置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紧急状态下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2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由低至高分为一般(Ⅳ)、较大(Ⅲ)、重大(Ⅱ)和特别重大(Ⅰ)四个级别。

2.1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Ⅳ级)

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2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Ⅲ级)

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80%,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3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5000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3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Ⅱ级)

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6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2.4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日供应量已低于城市基本供应量的30%或缺口气量超过全市工业用户和公建用户的总用气量,在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后仍不能恢复正常,并持续2天以上。

2.城市天然气突发事故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

3.国家长输管线、省主干管网、气源接收站、城市门站等高压天然气供气系统发生事故,严重影响城市天然气供应。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旅展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市城投集团、市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以下简称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2组织机构职责

1.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紧急状态下的城市天然气保障供应方案,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研究城市天然气供应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协调全市天然气供应的平衡工作;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措施;掌握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的全面情况,及时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确保社会秩序和经济运行平稳。

3.3成员单位职责

1.城管委:负责做好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中出现的问题。

2.发改委:协助与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天然气资源应急供应。

3.经信委:负责做好工业用户生产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工业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4.旅展委:负责做好星级饭店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星级饭店有序供气方案。

5.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贸天然气用户用能协调工作,会同供气单位制定大型商贸用户有序供气方案。

6.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导致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应急办:协助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9.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对有序供气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市属新闻单位进行节约用气宣传工作。

10.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11.各镇街:协助做好有序供气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以及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12.城投集团:负责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在紧急状态下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协助解决城市天然气有序供应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3.天然气公司:负责具体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及时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事件发生的过程、等级、初步原因、发展趋势以及应急供气范围等情况;严格执行市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服从上级供气部门的调度,根据供气量的安排,及时调整供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有序供气方案,努力保证全市天然气管网安全和重点地区、重点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确保居民用气稳定;协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 预防监测与预警

4.1预防与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规划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应急物资,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城市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市天然气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1.由天然气公司具体实施对全市居民、公建、工业、公交等用户日用气量的监控,实时监测全市供气动态,预测天然气资源的供需平衡情况。

2.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信息库,对已发生的各类事件进行记录,将分析和总结的结果存入信息库,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3.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社会活动、灾害性气候和冬季保高峰供应期间的预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健全各类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应急保障管理水平。

4.2预警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建立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四级预警指标体系,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并分别采用不同预防对策。

蓝色预警(四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三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二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一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蔓延。

4.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预警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可能受影响的单位(企业)与个人,以及其他相关的单位(企业)与个人。

4.4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按照不同预警等级采取响应的应急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进入蓝色预警期后,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做好应急响应,加强信息监控与收集;市天然气公司要立即与上游燃气企业沟通协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更深入了解事件情况,做好可中断供气用户的减供或停供的解释和通知。

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掌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报送;市应急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研判,并部署相关预警响应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省、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统一部署,市相关应急机构积极配合。

5 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确认事件的性质和等级,根据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信息报告的时间和程序。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1小时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较大及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天然气公司要在30分钟内将上游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本市天然气供应情况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报送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力争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在事发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因特殊情况难以在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

2.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城市天然气供应事件的时间、气源短缺量,并初步判定原因、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做好后续处置情况的续报工作;情况有变化的,应在进一步核实后,将情况续报和核报。

5.2先期处置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情况后,天然气公司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增加气源供应,同时要启动城市应急气源,必要时在局部区域增加临时保供设施,最大程度上增加供气量,保障城市天然气的基本供应需求。

5.3应急响应

根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I级(特大)。

1.Ⅳ级应急响应。当发生一般(Ⅳ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尽量满足工业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相应减少或停止可中断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2.Ⅲ级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Ⅲ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商业用户(洗浴中心等商业性娱乐场所除外)以及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工业企业、商业性娱乐场所等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3.Ⅱ级应急响应。当发生重大(Ⅱ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确保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经信委、商务局、旅展委等部门制定工商业用户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相应减少或停止部分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

4.I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特大(I级)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I级应急响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上报金华市相关应急机构,建议上报省级相关应急机构启动I级应急响应。天然气公司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增加气源供应量,力争满足居民用户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天然气供应缺口量,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停止工商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力争保证居民生活天然气的.基本供应。

5.4应急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发生较大以上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由市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在2小时内发布事件简要信息,并在24小时内发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财产损失、事件进展、提示公众注意事项、天然气减供或停供信息、临时解决措施以及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信息等。

5.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影响基本消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立即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恢复供气、恢复生产等后续事项,尽快消除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天然气用户,保障社会安定。

6.2调查评估

发生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后,应当开展调查评估,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评估事件损失,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

6.3恢复

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组织制定恢复生产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市天然气公司对减供或停供用户的恢复供气工作。

7应急保障

7.1指挥保障

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必要时可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加强协调处置力量,及时组建专家组,筹措应急指挥需要的场地、器材、经费等。

应急预案实施期间,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天然气公司对全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实行每日两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召开例会,研究全市天然气的供需平衡和计划安排,监督天然气有序供应方案的执行,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2队伍保障

1.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天然气公司的应急抢修队是全市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任务。

2.应急专家库。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专家库,为处置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7.3经费保障

与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备费用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市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落实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

7.4通信、交通保障

建立完善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的通信网络系统,建立相应的通信网络保障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及时、稳定地接收、上报和传递各类信息,保障应急管理部门领导、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应急通行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8监督管理

8.1应急演练

1.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演练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公司应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运行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8.2宣传教育

由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8.3责任与奖惩

对在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

1.城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是指城市天然气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泄漏等)或上游天然气供应减量等因素导致的城市天然气供应短缺的事件。

2.城市基本供应量是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不可中断工业用户的天然气供应量。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更新和解释

本预案由义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更新和解释。市政府有关部门、天然气公司等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9.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保供方案 篇2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

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

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

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然气保供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公司一旦发生天然气燃爆,针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灾害,抢险工作立足于依靠自救力量迅速有效地把灾害控制在初起阶段,快速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区,防止燃爆,消除泄漏。

二、组织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工程安保总监

成员:餐饮部、事故发生所在部门领班以上骨干力量和部分义务消防员。

三、处理程序

1、发现事故者应在第一时间向大堂副理、消防中心、值班经理报告。

2、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挂有标牌)或各分阀(挂有标牌)。

3、若天然气泄漏无法控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拨打“119”和天然气抢修电话报警,并宣布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小组立即实施救援行动。

4、战斗小组应当根据泄漏影响规模立即划出警戒区,疏散小组引导危险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至上风向的安全区域。

5、疏散小组应当阻止一切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出公司,有效制止附近机动车辆发动。任何人在警戒区域内不得使用手机、对讲机、开关电源等一切可能发出火星的电器设备。

6、危险区域人员有条件的应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7、排险抢修小组和外部救援人员立即对设施进行抢修。

8、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对中毒者或受伤者开展救治。对中毒或受伤严重者送医院抢救,或打120求援。

9、如发生闪爆,应严格按照公司“灭火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0、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理蒸汽泄漏事故,防止人员伤害发生,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环境影响及损失,特制定蒸汽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1、蒸汽泄漏事故是指饭店蒸汽系统管道、阀门、压力容器在、疏水器、电锅炉及附件等出现故障发生蒸汽泄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2、工程部报修值班人员接到漏汽报修后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直到现场,初步判断漏汽原因,并通知综合水暖组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

3、维修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蒸汽泄漏,现场加设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设备出现更大损失,造成人员伤害的及时进行救治。

4、工程部综合水暖领班或总值班接到漏汽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协助维修人员进行抢修,漏汽无法控制需停供蒸汽的,由综合水暖领班或工程部总值班报请工程部经理或饭店总值班同意后通知综合水暖组运行值班人员停供相应区域蒸汽,并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

5、维修时应首先确认管道、设备内的蒸汽余量,确定没有压力后方可施工,维修部位应局部降温,防止烫伤。

6、维修现场应确保有良好通风,防止高温环境下作业出现危险。

7、维修完成后及时恢复供汽,做好现场清理。

8、查找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对其它可能出现相同故障的部位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设施的隐患。

五、天然气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1、泄漏区的电气设备不能随意开关,应保持原状,避免产生火花;

2、迅速扑灭各种明火,停止焊接等明火作业;

3、不得使用金属工具,以免产生火花,不得穿着带钉鞋和化纤衣服;

4、在气体扩散区停止使用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

5、冷却高温设备、物体;

6、警戒区内禁止车辆通行,防止排气筒火星和吸烟明火;

7、当天然气大范围泄漏时,应及时扩大警戒区域,并迅速向周围单位、居民区发出险情信号,要求扑灭明火、切断电源、迅速撤离。

六、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

1、使用天燃气时对环境要求:

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耐火、防火性能好的厨房内。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有第二种火源,要保证用气环境的通风换气。

2、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成份及其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具有微臭的气体,它是天然气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极大,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于氧的结合力,会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使人发生窒息,严重时引起内脏出血、水肿及坏死。由于一氧化碳的特性所致,使人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当中毒后发生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即使能意识到是一氧化碳中毒,但往往已经丧失控制行动的能力,不能打开窗通风或呼救。此时若不被人发现,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2)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是无臭而带酸味的无色气体,是天然气燃烧后的产物。二氧化碳具有麻醉作用,能刺激皮肤和粘液膜。二氧化碳在新鲜空气中含量为0.04%,对人体无害。当燃烧废气充满室内未补偿新鲜空气时,室内二氧化碳增加,氧含量相对减少,会使人发生窒息。

(3)甲烷(CH4)

天然气的主要成份就是甲烷。甲烷对人的生理无害,但有窒息作用。当其在空气中浓度达到10%时,可使人窒息死亡。空气中天然气(甲烷)含量达到5-15%时,遇着火源会发生爆炸。

3、燃气管道、设施为什么不能封闭起来?

天然气的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需要经常检查、定期的保养。如果将这些设施封闭起来,给检查维修带来不便,发生漏气事故不能及时发现,聚集密闭环境里的天然气,极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连接燃具的胶管有哪些规定?

胶管使用时间长,容易老化裂口而漏气,发生事故,所以使用软管应尽可能短。一般规定不宜超过两米,且不能穿墙。应随时检查胶管情况,如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新管。

5、怎样检查用气设施的漏气

当怀疑气管、阀门等漏气时,可按下述步骤处理:

(1)将燃具(如:灶、热水器等)全部关闭,观察计量气表最后一位数字,经长时间仔细观察应无走动现象。

(2)用肥皂水或高泡洗衣粉水刷在阀门、管道、接头等处,如有鼓泡现象,则有漏气点。

(3)关闭计量气表前面进气阀门,请天然气公司维修人员修理。

(4)不得用明火查漏。

6、天然气大量泄漏时应怎样作应急处理?

(1)接到停气通知或发现突然停气,应关闭用气设备阀门,以免来气后,未燃烧的天然气泄漏到室内。设备老化、损坏也可能造成天然气泄漏。

(2)发现室内泄漏大量天然气时,首先应设法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降低空气中天然气浓度,然后通知天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处理。不可使用燃具,不能开关电灯,杜绝室内产生火花,以防泄漏气体燃烧爆炸。

7、怎样进行中毒人员的救护?

发现有人天然气中毒时,应先关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环境,实施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使用天然气中毒时的症状如下:

轻度:头昏、太阳穴发胀。

中度:头昏、眼球胀痛、恶心、四肢无力,坐卧不安。

严重:昏迷、呼吸困难、休克、缺氧窒息死亡。反复慢性中毒,会使人健康状况变差,记忆力减退。

8、为什么燃气管道、设施经统一安装验收后不能任意改动燃气管道?

燃气管道设备的安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安装、检验后才投入使用,以确保供、用气设施的严密性及使用安全性。未经天然气公司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整改、检验,用户私自移动管线、设施的安装位置,其严密性、安全性和耐用性都无可靠保障。所以,用户的用气环境改变或需要对天然气设施进行整改,必须按程序在天然气公司申请办理,统一整改验收。用户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设施及扩大用气范围,改变用气性质。

天然气保供方案 篇4

一、本辖区基本民情况

我乡地处深丘,位于东槽要道入口。搞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境内有石油天然气井两口,天然气脱硫站一个,分别位于我乡村四社和村一社,天然气输气管道途径我乡等村。

二、危险介质的确定和事故分类

石油天然气事故:一般有天然气泄漏,中毒,天然气火灾和爆炸几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成立乡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安办、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国土建管和乡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其职责为统一领导全乡的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防治工作。

四、应急准备

㈠各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应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

㈡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应急技能培训,加强对公众开展石油天然气事故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及应对能力。

五、事故应急

发生石油天然气事故后,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县政府汇报。在事故自理中由乡石油天然气事故应急小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向事故点两侧立即疏散群众,派人把守通往事故点的交通要道。防止进入事故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