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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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有效地控制新冠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依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及原则要求
1、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教室、寝室等校园公共场所首选自然通风,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
2、开展预防性消毒,着力控制病毒传播。教学楼、公寓楼、食堂、图书馆等校园内易产生人员集中、流动频繁的场所以及室内物体表面、物品应定期进行全方位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3、教育和引导师生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校园师生员工,应坚持做好佩戴口罩、减少聚集、勤洗手等防护措施,养成卫生健康习惯。
4、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工作。
二、消毒范围及操作规范
1、电梯、会议室、校车、厕所等使用频繁场所、物体表面及物品,每天不少于两次,使用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2、寝室、办公室、图书馆以及各楼体大厅、过道、楼梯等,首选自然通风,对地面、墙壁辅以每天一次消毒。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使用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3、室内外门把手、楼梯扶手、桌椅、盥洗面盆(池)以及办公、学习用品等物品,每天不少于一次,使用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然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4、食堂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规范,餐厅、准备间、操作间等场所的地面、墙壁、桌椅、门窗等,每日应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夜喷洒、擦拭消毒;准备间每日不少于一次的紫外线空气消毒;餐具、刀具、砧板等采用蒸煮或红外热风严格消毒;后厨用毛巾、垃圾桶等用消毒液浸泡或擦拭消毒。
5、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用品,每日一次,使用浓度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或者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6、隔离观察室、病人转诊运输车等,按疾控相关指导意见实施紫外线空气消毒和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
三、消毒安排及任务分解
1、教学楼、图书馆每天上午7:30前完成;学生公寓楼每天上午10:30之前完成;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每天下午5:00前完成;校车每日到校后8:30进行消毒。以上区域在学生返校之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学生返校后坚持每日按照操作规范消毒。
2、校园公共场所、卫生间及用品等的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由总务处负责落实,室内环境及个人物品等的卫生保洁和消毒由使用管理的系部、处室负责落实。
四、其他
1、消毒物资准备。总务处牵头落实消毒器械、消毒液等物资需求量的测算和采购,各处室、系部根据需要领用。
2、消毒工作落实。学校各处室、系部应严格落实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安排,参照相关文件和工作规范等材料,加强对消毒工作人员培训,确保消毒效果。同时,做好消毒记录公示,和工作图片等相关材料归档。
3、消毒程序参考。消毒之前,操作人员要检查消毒工作、消毒剂和防护用品,做好准备工作;消毒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戴好口罩、帽子、眼镜、乳胶手套、胶鞋等,做好个人防护;消毒时就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消毒。
4、消毒场所管理。对室内进行消毒期间,应清理无关人员,收藏重要物品,关闭门窗,做好安全提示。为有效防控风险,对暂时不用场所,进行消毒后,采取临时封闭管理。
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 ,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 5 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 3 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 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 篇3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原那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第一初级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一、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制度:
1、加强教室、环境卫生的清扫利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2、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3、实践证明,教室的通风和消毒一样,是防止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4、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5、楼道、厕所、备课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每周两次进行。
6、班级每星期一次用喷雾消毒剂,喷泗教室,进行对教室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二、个人卫生要求:
1、学生应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
2、学生饮水必须自带水杯。
3、保持居住房间的通风换气。
4、防止和来自疫区的人员来往,如要接触,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口罩),尽量缩短接触时间,不要直接面对,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在接触后及时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医用酒精擦拭)。
5、咳嗽和打喷嚏时不要正对别人。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疫情期间消毒消杀实施方案 篇4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