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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2025/03/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篇1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张岩

副组长:王心光

成员:王富胜 刘艳霞 各班教师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篇3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

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