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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2025/03/30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让山区更多贫困学生过一个温暖幸福的'寒冬

二、活动口号

为了孩子,我们在行动

三、捐助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宽口井生态移民区贫困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贫困生

四、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五、捐赠内容

1、御寒衣物(尽量不要寄夏天的衣服)

衣服大小适合5岁——14岁左右、身高在90cm——120cm之间的儿童穿着;衣物请不要有破洞,不要有明显的污渍,扣子、拉链、鞋带必须完整;不要太时髦,不要是吊带等;如是旧衣服请清洗、晾晒。所有衣物必须折叠整齐再装包。

具体可以是:棉衣、羽绒服、绒衣、毛衣、外套、棉纱衣裤、保暖内衣、衬衣、长袖t恤、棉裤、毛裤、绒裤、牛仔裤、长裤、棉鞋、旅游鞋、休闲鞋、袜子、围巾、帽子、手套。

2、爱心善款

我们将把爱心善款直接发放到贫困学生监护人手中,并督促他们要专款专用,给自己的孩子买过冬衣服、棉被等。我们会将他们用爱心善款买的衣服(棉被)拍成照片,连同收款证明一起寄给捐款人。

六、邮寄信息

1、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2、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3、收件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建议用邮政、韵达、圆通、中通、宅急送快递)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2

寒冬已至,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切实加强对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街头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头救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必根。

副组长:陈清涛、张小春、李满凤。

成 员:区民政局办公室、区救助局、社会事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

四、具体措施

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要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街道辖区内车站、码头、主次干道、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和露宿的重点区域。

要将救助工作的`对象延伸至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护、监护差、辍学、患病、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加强走访慰问,及时发放棉衣、棉被、食品等御寒物资,确保安全过冬。

五、时间和人员安排

1、专项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进行救治、救助活动。

2、春节前后,各镇(街)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查。

3、区民政局负责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街道乡镇民政办、社区负责镇街驻地辖区的巡查和救助,督导村居巡查工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街道辖区内不出意外。

2、标本兼治,长态管理。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动,又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宣传媒的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和与救助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救助电话。

救助热线: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3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救助管理站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在救助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救助管理站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执法,开展“三合一”巡查,加大巡查频率和扩大覆盖面,确保对重点区域巡查“无死角”(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区域)。对露宿街头的失智老人、精神障碍者、危重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人员等进行保护性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随见随救,力争做到本区域内基本无流浪乞讨露宿人员。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8至20xx年3月15日,采取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巡查机制,每天早、中、晚上进行3次巡查,如有市民热线及时出勤,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站成立为谢祥荣站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救助巡查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对本区域内公园、商业繁华区、交通枢纽站点、高架涵洞、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主动配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车站、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救助。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以劝导为主,并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根据身体情况及时送医治疗。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发现机制、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街道救助管理咨询服务站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次日情况“零报告”传真至救助管理站。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