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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整改报告

2025/03/31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绩效整改报告(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绩效整改报告 篇1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21﹞15号)要求,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安排部署,严格对照《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简单,绩效目标制定不明晰,定性指标居多,量化指标偏少等问题。

整改:加强绩效目标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因此在2022年年初申报项目时,针对绩效目标填报问题,我局专门开展了绩效管理目标培训,提升绩效指标设置合理性,使部门整体绩效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制定的可行性、科学性,梳理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执行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二)政府采购执行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网络通信及设施设备采购经费130万元,因我局2020年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新的办公地点尚未确定,所以会议设备设施未采购,导致执行率不高。我局2021年4月已搬迁到曲靖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大楼,相关设施设备已全部采购,执行率100%。今后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造成资金滞留;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尚需提高。

整改:2020年因和市民政局在同一办公楼办公,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今后将根据《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曲退役[2019]47号)要求,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做到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单位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二)加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年度主要、重点工作为内容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绩效整改报告 篇2

收到长安财政分局《社保基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函〔20xx〕188号)后,我单位认真对照报告提及的存在问题,迅速开展工作,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整改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专项绩效目标出现方向性偏差和表述不完善问题。

1.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村社区)、生育保险(村社区)、非本市户籍职工在莞就读子女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这四个专项的绩效目标都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与之对应的基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应该是“征收”,并不是发放财政补贴,因此五大专项的绩效目标不存在方向性偏差。

2.部分专项的绩效目标表述不完善问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是“目标1:按文件规定及时完成养老津贴申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表述的。为了有效避免误解,我中心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此类表述做出适当的调整。

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不够合理问题。完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归类、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的表述和统一绩效目标的表述,避免出现不适合合理聚类的意思和目标表述不一致的情况。

三是绩效指标中未完全包含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问题。完善长安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的绩效指标中“参保资源数据的管理和完善办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人员增减变动”等常规工作的相关指标和指标赋值,全面体现基本支出预算资金涉及的常规工作的绩效考核指标。

四是部分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不够合理问题。完善绩效指标计划值(水平)赋值;合理量化效果指标,保持绩效指标目标值的统一性;合理设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体现绩效指标的本质特性。

(二)资金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预算调整率偏高问题。为了提高资金使用率,有效避免资金闲置情况发生,我镇使用的是年中调整预算方式,但由于我中心业务承接量大、业务种类繁多且涉及资金较多,导致年度预算较大。因此建议财政分局在年初预算审核时,充分参考上一年预算金额来审批预算,可有效避免我中心出现预算调整率过高的问题。

二是预算资金变化率与绩效指标值变化率不太匹配问题。由于目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分离人员“养老津贴”费,主要是用于补贴本市户籍从未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我中心是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支付待遇,但是由于待遇涉及中央财政补贴、市财政、镇财政、社区四级分担,中央财政补贴会不定期的调整,市、镇、社区的三级补贴比例和金额也会根据政策不定期的调整,因此我中心需按照政策指引及时调整相关专项。

(三)项目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主动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针对“多人去世约1年,尚未领取终老待遇”问题,由于我中心业务系统没有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目前死亡数据日常是由社区报至我中心,我中心再根据报送的数据联系死者家属核实情况,并通知办理终老待遇申领业务。另市基金中心也会不定期跟公安部门对碰相关信息,对排查出来领取终老待遇的人员进一步进行通知。我国的政策法规暂没有规定终老待遇的领取时间,我中心已在收到相关数据后第一时间通知和引导家属尽快办理终老待遇。鉴于存在与公安系统数据实时联网对碰的问题,我中心今后工作中会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系,定期排查死亡人员,并对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另外,我中心受理的终老待遇业务都能够如期办结并发放相关待遇,没有出现超期的情况。

二是对数据分析挖掘功能未充分问题。下来继续挖掘分析拥有的大量数据,充分发挥数据的潜在功能与价值。

(四)资产管理问题

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原单位人员和附带的资产随人员岗位安排发生变动,为避免影响工作开展,已按需求统筹资产使用,但难免会有清单上属于基金中心,但被属其他三个单位的.人员使用的情况。目前,我中心已对交叉使用的资产做好地址及使用人员(管理人)的登记,每年做好盘点工作避免资产流失。为有效处理此类问题,我中心后续将咨询请教财政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五)内控制度的问题整改

一是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长安人社、医保分局已于20xx年7月4日重新修订了《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由于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因此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基金管理中心,制度中明确了采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制度,不存在业务流程规范性存在不足情况。

2.存在多头采购问题。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并已严格按照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不存在多头采购问题。

二是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深入,未能全面准确识别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我中心已在逐步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防范和管控,规范单位管理行为,及时识别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整改

一是单位人员归属及岗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

1.人员经费支出欠合理问题。由于机构改革,目前我中心与长安人社分局、医保分局及人资中心等形成五个牌子一套人员的客观情况,个别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存在交叉,因而导致人员经费存在交叉的情况存在,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明晰人员归属,划分清晰人员职责,进一步做好人员经费发放工作。

2.岗位设置不明晰,存在一岗多职现象问题。我中心已进一步划分清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保险关系各项业务已对应设置受理、复核人员岗位,加强业务办理过程中对关键流程的内部控制力度,降低业务风险。

二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管理效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1.轮岗管理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2.绩效考核制度问题。我中心已严格按照对照镇党建工作办单位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长安镇社保基金中心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对激励机制建设有明确细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3.人员培训材料缺失问题。我中心已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积极开展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培训、聘员培训,下来我中心将进一步做好培训台账建立健全工作,尤其注重培训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为进一步做好绩效管理工作,我中心将严格对照实际存在问题,继续落实整改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有效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细化采购管理制度,并继续按照政府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绩效整改报告 篇3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xx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xx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xx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三是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研究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单位将全面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智库优势,大力加强研究数量和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创新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服务水平,紧贴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生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有用管用好用的对策建议,争取将专项经费用出实效,使研究成果产生更强的社会效应。

绩效整改报告 篇4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xx〕8号)文件精神和整改要求,揭西县高度重视,针对整改函中反馈我县在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揭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存在的问题,迅速组织落实整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调查整改函指出我县存在7个方面共26项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揭西县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未能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的具体办法”问题。20xx年6月17日,揭西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负总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的常态化绩效评估工作机制,规范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2.关于“揭西县未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问题。

一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xx〕202号)文件,我县严格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

二是根据《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揭西卫函〔20xx〕91号),县卫健局按县域内每人年均70元的补助标准,以20xx年底我县常住人口85.79万人为分配依据,结合县级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申请拨付20xx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6074.59万元,于20xx年6月9日拨付完成。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3.关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到位,履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存在短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是截至20xx年5月20日,县级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173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2.02张,达到省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总床位数达到77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为0.91张,达到省标准。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4.关于“财政、卫生健康部门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问题。20xx年6月15日,县财政局会同卫健局已制定下发《揭西县财政局揭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5.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项目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卫资金846790元,并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广东启正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前期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96.8万元。20xx年使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购买服务后,20xx年度绩效考核为全县13名,名次较20xx年度有所上升,但总体任务未达到绩效目标。受疫情影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间处于暂停状态,未能及时处理合同规定的尾款评估工作,该购买服务项目配套使用的设备由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为保管。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粤财社〔2016〕129号)第九条规定,将首笔购买服务费用846790元列入“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三是根据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和《关于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评估情况的通报》,考核结果评定为未完成绩效目标,按照合同约定,无需支付项目服务费尾款12万元,并向江西杰力亚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告知函,对方公司对结果无异议。四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20xx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居民信息保密协议,并已将相关信息数据从该公司数据库中删除,保证管理数据安全。五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6.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问题。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县卫健局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在收到专项资金下达文件30日内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7.关于“防疫机构存在继续收取基层接种单位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的问题,涉及金额502116元”问题。县疾控中心于20xx年4月停止向接种点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费,并将违规收取的配送费502116元于20xx年2月26日上缴财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收费管理,规范下属单位的收费行为。

8.关于“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问题。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超范围开支资金已于20xx年5月20日将春节节日补贴3.2万元全部追回,存入单位基本户,并根据会计制度要求,对公共卫生支出进行账务调整。

9.关于“基层卫生机构村医支出占比低”问题。一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数据统计和近年来省级绩效评估情况来看,全省地市承担比例平均不足10%,我县村医支出比例约为15%。近期,省卫健委正在进行调研,着手研究制定与我省村医现状和能力水平相适应的承担公卫工作任务量化指标体系。二是20xx年6月3日,我县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其中县聘镇用14名,镇聘村用16名,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大对现有村医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医服务能力,助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如20xx年5月20-21日,我县对全县所有村卫生站医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10.关于“多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及时缴还财政,涉及金额71424元”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已停止发放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并将已发放的71424元分别于20xx年5月10日、5月8日上缴县财政(其中: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共41664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2人共29760元)。二是全面清理排查,对全县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借用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人民医院、棉湖华侨医院、县中医医院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已以清退上缴县财政,合计上缴奖励性绩效工资298876.4元。

11.关于“揭西县疾控中心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疾控中心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已调整相关科目,今后县卫健局将组织加强培训,督促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加强单位资金使用管理。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质量方面

12.关于“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未达标”问题。一是根据20xx年度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县常住人口约为67万,与目前下达管理常住人口85.69万人相差巨大,常住人口外流严重,重点人群返乡常住我县的时间较短,且无法掌握返乡时间,难以完成管理任务。二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培养现有人才,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后续学历教育以及职称晋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到。印发《20xx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实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方案》(揭西人社﹝20xx﹞63号),面向社会招录专业技术人才,力争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站医务人员培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划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能达到基础任务目标。

13.关于“居民健康体检数据不真实”问题。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县卫健局已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1)龙潭镇刘玉新、良田乡刘佐闲是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录入信息导致体检日期记录晚于火化日期,体检记录除系统日期外其余信息均真实有效。(2)良田乡刘天标、刘胜治、陈国电、陈兰招、刘玉英、陈国雄是因良田乡村医未面访便简单记录原先体检的身高、体重等信息,因而导致数据不真实。良田乡卫生院已就本次事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并要求各卫生站进行整改。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标准指导各基层医疗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严格杜绝虚假档案情况发生。切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良田乡卫生院院长蓝华烽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良田乡卫生院对相关公卫工

作人员和村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14.关于“重点人群建档管理不到位。个别重点人群对象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问题。一是针对问题中提到的个别贫困人口未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县卫健局已取得未建档或档案不完善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求各卫生院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二是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信息。

15.关于“健康体检项目未达要求”问题。一是我县已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落实各卫生站、村(居)委会、学校等单位,通过派发、张贴通知单,微信群通知等方式,加大基公卫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对重点人群(特别是村居老年人)体检实行由辖区内卫生站进行一对一预约服务,提高体检率,及时反馈体检报告。三是定期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和健康讲座,组织发动慢性病患者前来体检,对未能前来体检的患者由村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健康体检要求协助进行健康体检。四是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县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率分别达到100.7%、100%,任务完成进度已达到上级要求。

16.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缺失和不规范,揭西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中,有787人已经死亡,其中有58份是人员死亡火化后才建立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将死亡人口健康档案全部注销。二是对死亡人员数据筛选核查,加强隐私保护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三是定时对注销死亡人员档案进行自查,规范对销死亡人员信息管理。

17.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缺失”问题。一是对已死亡129人的健康档案进行注销。二是针对特困人员535人、低保户5638人未签约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已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签约、续约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三是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争取每季度贫困人口名单、死亡人口名单等数据共享,确保贫困人群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方面

18.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漏报、慢报传染病问题”问题。一是县疾控中心已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严格落实传染病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培训,规范传染病报送管理工作。二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造成水痘报告不及时情况的原因是:村卫生站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在管辖内的卫生站发现传染病病例需先填卡,再上报至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到报告后需进行收卡确认并随访,在与卫生站人员沟通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健康宣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系统管理人员接收返回的数据再上传到电脑系统存在延迟。目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照要求落实核查工作,其余报卡均及时且无漏报。三是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造成漏报、慢报传染病的原因如下:

1)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对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缺补漏;

2)门诊医生、住院医生在接收病人后,第一时间忙于对病人检查和救治,导致漏报、慢报情况发生;

3)传染病制度培训不到位。目前灰寨镇卫生院按照整改要求对本年度内漏报、慢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及时补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继续深入学习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杜绝迟漏报现象发生。

(六)其他方面

19.关于“计生药具管理不到位。实际库存与系统显示库存数量不符;村卫生站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且存在闲置现象”问题。一是按《广东省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18号)文件精神,加强仓储管理,每月及时库存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截至20xx年5月23日,揭西县计生服务站系统库存与仓库库存一致。二是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箱的实际规格与购置合同规格不符问题,系签收表所述规格错误,现已按购置合同规格重新拟定签收表,并向村医说明情况后,由村医重新签收,原不符合同规格的签收表现场作废。三是根据《关于做好基本避孕药具供应工作的通知》(粤卫健委药具中心〔20xx〕42号)文件精神,逐步撤销发放箱网点,取消无发放记录。20xx年3月25日已撤销全县182个药具发放箱网点,简易药具发放箱不再使用。

20.关于“揭西县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未公示疫苗价格”问题。对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改造施工,原预防接种门诊内制度牌部分卸下重做,现县卫健局按照审计整改函要求于5月份前完成整改,所有单位制度、收费标准等内容已全部重新上墙公示。

21.关于“个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不规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额度使用资金未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问题。一是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资金超10万未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策的有7项,由于该中心对《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解读不到位,导致以上款项未按照规定报送研究。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组织各科室负责人重新学习《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精神。二是县卫健局将严格督促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灰寨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关于印发揭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揭西卫计〔2017〕152号)文件要求进行内部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经该单位党支部委员会及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研究决策通过。三是县卫生健康局对原任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曾才瑞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责令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存在问题全面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把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党组。

(七)其他关注事项

22.关于“揭西县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县卫健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长效联动工作机制,现已建立县卫生健康、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机制。二是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我县已建立卫生健康与政法(公安)、社保、民政、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联动,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共享,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效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建立“指挥高效、统一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县人民政府拟成立揭西县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等40余个单位。

23.关于“双向转诊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财、物倾斜力度,县卫健局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揭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办法》《揭西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指导意见》,完善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单位的薪酬管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保障水平,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制定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培训计划,出台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延伸,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技术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疗水平,积极强化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共体工作纵向对接,加大人才、技术交流力度。四是完善各分院的医疗、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慢病一体化等制度建设和考核,全面推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24.关于“未使用大数据管理的手段进行考核评估”问题。我县参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及财政部门制定《关于开展揭西县20xx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认真做好考核评估。下一步我县将密切关注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估方式的调整,优化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式,使用信息系统间数据匹配等大数据管理手段在考核评估过程中的运用,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整体绩效。

25.关于“信息系统未能互联互通,增加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且影响数据的一致性”问题。一是目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与“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系统”、“省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省避孕药具系统”、“省精神卫生信息平台”编辑权限均不在县级,各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县级无权限操作。二是县卫健局积极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加快互联网+卫生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各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其数据库的整合,提高数据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量。

26.关于“2家基层卫生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涉及18人”问题。一是5月20日前,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邹旭霞、蔡赞莲等2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灰寨镇中心卫生院张惠量、黄剑峰、刘美香、刘剑霞、林俊龙、杨沛源等6人完成调动办理手续。二是对其他借调人员进行清退,返回原单位工作(河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陈增、蔡淑清、李锦茹、张宁、张志贤、吴洁新、刘少光、张俊超、贝岳宏、林海生)。三是对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借调人员进行排查,进一步做好在编人员合法合规性管理。

二、审计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

根据审计反馈的意见,我县认真整改,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加强服务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县卫生建康局积极推进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推动各部门数据共享等卫生资源要素协调。目前县卫健局与县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已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共享包括城乡低保五保贫困人员、残疾人、死亡人口等信息,由县卫健局落实各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档案更新等服务,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考核)具体办法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340号),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评价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促进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常态化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有序规范。在摸查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与县民政局、扶贫办的沟通衔接,分门别类建立健全档案,规范档案有效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0xx年9月份,县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例会制度,组织开展县级、乡镇级例会,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卫生医疗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步伐,推动全民卫生健康系统与当地医院有关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卫健局已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揭西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揭西财〔20xx〕26号),进一步规范各项目实施单位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20xx年5月份县卫健局印发《关于开展揭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20xx年“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的通知》(揭西卫函〔20xx〕259号),结合“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建党100周年党史的学习教育以及全面贯彻国家健康战略决策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世界家庭医生日”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服务,本次宣传活动通过各类途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广泛进行宣传,共计覆盖人数23000人次,资料发放12000份,新媒体宣传推送210次,共计浏览量超过10万,举办专题讲座场次超过50场,参加人数接近3100人,有力地提升居民群众对服务项目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扎实推进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深入开展。

绩效整改报告 篇5

根据你厅《关于对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21号)要求,我委对纳入20xx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省市儿童医院项目”“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三个项目,按照绩效评价报告,认真梳理问题,逐项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卫生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1.存在问题: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整改措施:在20xx年的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程度,确保预算资金的科学性、细致性、准确性。从20xx年起,为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并拟于6月、9月底和10月中旬、12月上旬四次召开预算项目支出进度调度会,梳理项目资金支出情况,通报项目资金的使用进度,着力解决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

(1)抽样点中未完成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未完成项目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抽样点未完成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措施: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城市社区服务中心设备及建设资金已全部使用,建设资金已完成拨付,其余资金用于配置设备,并已经采购完成。

(3)县级主管部门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卫健局已积极落实卫生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到位,专题报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并主动对接县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筹集下拨,截止20xx年4月9日,在资金调度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对部分专项资金实施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

(4)部分医院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等相关法规,从审批到招标到采购到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且自20xx年起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完善了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制定了《医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使用全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加强了业务学习与培训,组织了财务、设备、信息等各业务科室人员全面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深入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研究和制定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指标评价体系,以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存在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省级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xx〕34号)的要求,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按照“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管理办法。再次就我委资金分配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强化了各处局的时间约束和责任,确保资金按时提交财政及时下达。

3.存在问题: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

整改措施:已组织相关处局对绩效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学习、分析和整改,提高全面绩效管理意识,做到立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实施机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次年的资金分配挂钩。

(二)公立医院项目资金

4.存在问题:个别医院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

(1)自筹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医院已从自有资金中落实到项目资金中。

(2)会计核算不规范。

整改措施:针对部分医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项目批复口径对建设资金进行专账核算的问题。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按项目类别设立专账核算。

5.存在问题: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同时,与发改委等部门就项目的立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积极沟通协调,并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由于个别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可研批复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在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所附的概算审定表中各类工程的概算投资进行资金控制,并根据项目的各类工程按照概算投资中的分项概算,编制相应的招标控制价报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三)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

6.存在问题:财政资金配置不够合理,碎片化突出,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整改措施: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中医(民族)药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已对全省项目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州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及项目单位落实项目资金,跟进项目进度。通过至上而下的整改要求,各项目单位充分认识到中医药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整改,在次年的资金安排中做了调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资金拨付,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快资金的分配及下达。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以保证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能够如期开展。

(二)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资金执行效率。

逐步建立起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要求各级卫健部门,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建立预算执行负责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管理和监督,提高预算执行的管理水平,保证预算执行能如期推进。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健全资金使用规范。

一是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财务纪律,保证专项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保证专项资金切实用于专项项目支出;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以保障资金使用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