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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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1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重要时段,为全面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的统筹部署,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根本”的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期国内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深化问题研究,提前谋划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全面构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力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省市区“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等存在重大风险因素及易发多发事故的行业领域,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反复发生事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工作分工
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组织指导工作。其中:
(一)城镇燃气行业: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城镇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具、燃气管道等企业(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下燃气管线被建(构)筑物等占压专项整治,加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力度,加强燃气管道巡查和监测预警,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政府组织落实)
(二)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长期停产停建矿山擅自复工复建行为,依法打击非法外包、转包等行为。以防范透水、冒顶、中毒和尾矿库垮坝等事故为目标,以地下矿山、正在运行的尾矿库以及采掘施工、动火作业等部位和环节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危险化学品:严禁企业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以防范爆炸、火灾、中毒窒息事故为目标,以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企业为重点,紧盯化工园区、罐区、特殊作业、工程施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以确保有效落实我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措施为目标,围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行业:针对全国、省、市、区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为目标,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校车、危货运输等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筑施工行业:强化施工现场冬季防火巡查,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重点对外保温作业材料、工人居住板房用电、施工临时用电等火灾易发环节加强监管;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中毒室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消防安全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旅游景点、交通枢纽、夜间营业场所、物流仓储、老旧住宅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隐患为重点开展攻坚。(区消防教援大队、区教文旅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坚决防范爆炸、火灾事故为目标,以强化购买、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报废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开展攻坚。(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冶金有色以及存在特种设备、粉尘涉爆、制冷涉氨、涉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突出金属冶炼、制冷涉氨、涉煤气、涉爆粉尘等重点领域以及设有污水处理的企业,严查“带病”运行、不落实有限空间管控措施、违规开展高风险作业等行为。以深刻吸取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为目标,举一反三针对问题开展攻坚。(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责任分工可参照《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0日-15日)。区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针对制约或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明确细化攻坚内容,研究制定印发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各镇街结合本地实际及区直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政府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和区直对口部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具体工作任务的内部分工,明确每项工作的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督促各有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对照自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22年3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对照所在行业领域“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企业要对上述工作开展情况登记造册备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区安委会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开展情况实施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的动员部署情况、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督查检查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督查检查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3月16日-20日)。各镇街、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全面总结“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工作情况,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并及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安委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保障重点时段全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突出主要矛盾,立足解决重大问题,细化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等事项,研究制定跟踪监督、奖惩激励等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为契机,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政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解决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依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实施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处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撤人等紧急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问题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绝不姑息;对工作部署开展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敢于问责,扎实推动“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向纵深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对典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曝光。对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等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切实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街、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于20xx年12月16日之前、2022年3月15日之前将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期间,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信息(包括工作进展情况、检查企业数量、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处罚处置情况、采取的有效做法等),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考核。
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本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安全和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网吧、KTV、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馆、冰上运动场、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馆和旅行社、A级景区、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系统等区域存在的各类安全工作隐患。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积极进行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安全工作“无事故”目标,为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工作重点
1、旅行社安全方面
旅行社要制定安全预防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五不租”(不租用没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不租用安全状况、车辆状况不好、未安装GPS定位系统的车辆;不租用保险不完备及信誉不好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规范的旅游营运租用合同的车辆;不租用安全意识不强、驾驶经验不足、不能与导游员协同配合司机驾驶的车辆)要求;依法参加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认真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行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留意天气变化,不组织游客到危险的地方旅游,不组织游客参加高风险旅游项目;适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旅游团队在恶劣天气长时间进行室外活动。
2、A级景区安全方面
A级景区要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雪天气要做好道路积雪铲除,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危险地段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景区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协调保障能力;特种游乐设施要定期接受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要及时到位。
3、冬季旅游交通安全方面
配合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旅游客运企业的'管理,整改排除A级景区公路的安全隐患;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认真落实旅游包车配置“导游专座”、配发《旅游安全乘坐须知》、行程中播放《旅游安全温馨提示宣传片》等规定;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安全责任,要求驾驶员在行车前必须向乘客面对面作出“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承诺。深入开展旅游客运(包车)联合排查整治,配合交通部门排查整改东宁至要塞等重点旅游线路道路安全和旅游大巴、出租车、网约车等驾驶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涉旅群体交通事故的发生。
4、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方面
制定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安全排查整治计划,积极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网吧、歌舞厅、游艺厅、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清查各类文化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各文化场所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问题的必须立即整改到位,确保我市文化娱乐场所健康平稳发展。
5、体育活动及赛事安全方面
在竞技体育以及群众体育活动过程中,确保比赛和活动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一是赛前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加强领队、教练员对运动员在赛场的跟踪,根据参赛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安全技术指导,确保赛事安全。
三是加强冬泳比赛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四是必要时为每名参赛队员赛前进行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五是活动期间必须选择正规运输公司配备车况良好的车辆承担交通任务。
六是加强对体育馆、运动场等活动场所的安全管控工作。
6、节庆活动安全管理方面
切实加强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工作,在组织重大群众文化体育旅游节庆活动中,要确保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7、应急值班、信息报送方面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日常、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情况向局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坚决杜绝缓报、漏报、瞒报情况的发生。投诉受理部门要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各科室、基层单位要及时报送安全工作信息、阶段工作进展、总结。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推动和促进本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科室、单位要在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行动,扎实开展好各项安全工作。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把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与当前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意识。
4、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将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约谈,对消极应付、出现问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3
为吸取“11.19”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文旅安全形势平稳有序,按照济宁及曲阜市安委会要求,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责任落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和治理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督促检查全市各涉旅企业落实旅游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及相关涉旅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旅行社安全管理方面
1.1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活动,杜绝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游客,且未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2旅行社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
1.3旅行社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1.4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旅行社管理人员及导游员能否熟练掌握旅游安全常识和《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按规定上报事故;
1.5旅行社是否执行国家有关旅行社责任险制度,确保旅行社责任险投保率达到100%;
1.6旅游合同不规范、未按合同规定线路行驶,旅游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员、酒驾、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
2、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方面
2.1特种岗位无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空岗的;
2.2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
2.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2.4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配备不足的';
2.5食品采购、加工、储藏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的;
2.6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
3、A级景区安全管理方面
3.1防火、防盗、防坠落、防食物中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3.2安全提示、警示标志不醒目,旅游景区安全巡查、定点巡护等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3.3在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公告或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仍接待游客。
3.4景区经营者对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定期检验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查找不足,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深入一线,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3、严肃责任追究。要积极落实旅游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抗拒安全检查等行为的有关涉旅企业单位,要坚决纳入“黑名单”,对于出现旅游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等3起事故教训,落实10月21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生产,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检查。
(三)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事故隐患是否全部整改;
2.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是否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是否建立健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
5.冬季安全生产部署开展情况。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20日)
各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企业自查阶段和分级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20xx年2月21日)
全市各相关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冬季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区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
各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落实“四铁”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肃查处。
一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二是要突出监管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排查,确保将辖区内企业全面排查一遍,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对辖区内所有的出租屋、出租厂房和库房、闲弃院落和房屋等开展普查,发现有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予以封存,加大处罚追责力度;
三是督促企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重特大事故
各区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10月21日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事故反弹势头、防范重特大事故。要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和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突出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企业的摸排,重点排查冠名“生物、“新材料”、“科技”等类企业,核查经营范围是否含化工生产,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是否与备案一致,排查和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要在11月底完成,建立档案、台账。
(五)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区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六)及时汇总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区应急管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执法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20xx年2月25日报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