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

2025/04/03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 篇1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9月30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 篇2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方案为广泛传播文明交通理念,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氛围,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每月18日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逐步构建面向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各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普及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和防御意识,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教工作效果显著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法治和文明意识逐步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我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安全、更和谐、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内容

每月18日为“全镇集中统一宣传日”。

(一)阵地宣传活动。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

1.建设范围: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XX),加强交管业务窗口、派出所综合窗口,警保合作劝导站、客运站、主要道路沿线行政村、学校等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应用管理,及时更新内容,推动规范化、制度化。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协调楼宇梯视、商场超市LED、车站视频播放机、公交车显示屏、各村“村村响”播放等阵地载体通过播放视频、滚动标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宣传内容:与阶段性交安宣传工作保持一致,重点围绕“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12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宣传提示。要结合实际以及宣传对象,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因地制宜、方便实用、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筹建、合理布局、充实完善各种宣传设施,包括固定式宣传橱窗、专栏、标语和移动式宣传展板,以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音像播放设备,并放置供群众阅读和取用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3.更新要求:原则上应定期更新,遇特殊情况随时更新。

(1)宣传橱窗、墙(板)报: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

(2)宣传展板: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

(3)媒体播放机:播放内容应有3种以上,滚动播出。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4)墙体标语:每半年应更新一次。

(5)条幅标语:每2个月应更新一次,根据当前主要工作随时更新。

(6)宣传品:每季度更新一次。根据上级下发交通安全宣传品,及时更换。

(7)电子显示屏:显示内容应根据需要随时更新,更新周期不超过1个月。

(二)农村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1.按照农村“五有”(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的建设标准,在国省道沿线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创建“交通安全文明村(居)”。

2.镇道安办牵头,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宣传内容,协调村居干部、派出所和交通劝导员等,通过“发放一份告知、摆放一套展板、播放一段视频、开展一次宣讲”等方式,组织入村入户入校入厂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

3.重点宣传不乘坐非法营运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和拖拉机出行,坚决杜绝酒驾、超速、面包车超员、人货混装、驾乘摩托车超员或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结合本地农村地区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组织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及时制作成图文和视频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县乡村(居)“交安微学群”、农交安APP和抖音、快手短视频等平台广泛传播。

5.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重点加强农忙出行、雨雾天气出行、夜间出行等安全提示,提升信息通达率和实效性。

6.路面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纠时,对农村车辆驾驶人主动开展道路隐患警示、安全驾驶等宣传提示工作。

7.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加强对农村私家车、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宣传提示,督促其规范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

8.结合传统节日、庙会集会、婚丧嫁娶等,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文艺汇演”“电影下乡”“流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宣传覆盖面。

(三)企业宣传活动。以客货运输、快递外卖、驾校培训、机关车队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源头宣传警示、安全教育活动。

1.公安部门通过组织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队部集中(“请进来”),或者上门走访(“走出去”)的形式,通报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和重点车辆事故情况,并发放每月新编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2.公安部门每月要收集汇编本地典型案例宣传资料,提供给辖区客货运、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等。

3.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集中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以案说法,着力提升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和守法意识。要求以上单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人警示情况等基础台帐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及整改要求。

4.指导客货运输、配送企业、驾校及机关车队用好“交安微学群”,精编内容、精准推送。建立每周推文反馈机制,实现动态闭环管理,使交通安全知识真正推送、传递到每一位重点驾驶人。

5.每月组织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和定向通报,发挥震慑效应,确保企业源头宣传到位、警示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此项活动纳入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明单位等创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促、考核和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交安宣传经费到位,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宣传日”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活动文字、影像、视频资料收集及活动总结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各类信息特别是典型做法和案例。相关工作图文情况请及时录入农交安APP中的“流动宣传”“阵地宣传”等版块。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高城乡广大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养成不开违章车、不坐违章车、不坐带病车良好习惯,在全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

根据《渑池县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安排,县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占方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建华、广电局副局长马万智为副组长,教体局、安监局、公安局、农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万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

三、部门职责及工作任务

广电局:全面负责大宣传活动的指挥、协调、督办、组织检查等工作,在县电视台免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45条次,开办交通安全专栏;制作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新闻、专题片。

交通局:督导客运企业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客运企业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严重交通违法实行曝光制度;在黄花客车站、搬运社客车站院内悬挂至少3条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其中一条包含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内容),制作、摆放交通安全宣传版面至少4块;对两次以上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驾驶人进行专门教育,并做好记录。

教体局:加强对全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六个一”: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作文

竞赛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光碟播映活动;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必须制作、摆放一套交通安全宣传版面;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车主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

公安局:在310国道、247省道对水泥板固定宣传标语进行全面刷写;制作、完善城区交通警示标语;对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社区、乡镇、企业创建工作积极予以指导,帮助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定期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农机局:与培训的农机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完善农机驾驶人培训制度、记录;定期深入农村开展农机交通安全教育。

城管局:对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车主及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组织更换公交车前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各乡(镇)政府:与农用车驾驶人签定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载人责任书;在辖区国道、省道、县乡道沿线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20条以上;交通安全示范村刷写粉刷交通安全内容的墙体标语10条以上或绘制交通安全漫画,制作示范村建设版面,完善示范村建设有关业务台帐。

安监局等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对内部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签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具体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和遏制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一名主抓副职,全程负责,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活动,制定工作细则,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局要会同协办单位制定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协调,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XX〕194号)文件精神,推进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强化晒口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邵武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邵武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道安办[20XX]26号)文,结合晒口道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村(居)、派出所、学校,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晒口派出所要在办事大厅、服务执勤点、派出所门口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并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同时联合开展驾驶人员、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中小学生等重要群体的宣传教育。

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最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并利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节假日等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并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和社会。

司法所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要督促并协助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依托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相关咨询和援助。

街道安办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读本、课件和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闻媒体通报会。

充分发挥新闻传播优势,及时关注和报道交通安全活动和事件。

各街道道安办要对此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要及时收集当地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上传专栏,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参考使用。

派出所、农机、安办、项目办、中小学等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宣传教育(报道)计划,与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单位建立宣传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有关行业动态、典型事故案例、工作经验和交通安全知识等,形成声势浩大的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各派出所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证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以及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给予重点曝光。

各街道道安办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农机站、安办、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等部门人员利用节假日、民俗活动等时间节点上路开展联合执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履行承担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街道、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街道派出所、宣传、交通运输、安办、农业(农机)、学校、司法、文明办等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任细化落实到人,要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加强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市道安办已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实绩纳入全市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活动的信息收集,做好重大活动的协调和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每月至少向市道安办报送1条以上相关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