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演讲稿
微文呈现整理的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们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勿以恶小而为之
刘备去世前告诉其子刘禅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唯贤唯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放眼今天,又何尝不是呢?
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犯错误,也往往是从并不起点的小事开始的。俗话说“小时偷针,大了偷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坏事虽小,但它能腐蚀一个人的灵魂,日积月累,就会从量变导致质变,最后就会跃进犯罪的泥坑,成为可耻的罪人。有些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道德修养,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身坏习气:迟到、旷课、泡网吧、吹口哨、相互打骂、讽刺,甚至结交一些社会痞子,向同学敲诈要钱;有的甚至去小偷小摸;还有的因为与同学有些矛盾,就纠集一帮人打群架。同学们不要认为这是区区小事,如果我们若闻,不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防薇杜渐加以改正,依然我行我素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就会发展到违法行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学生现在的一些行为已经得到了违法的地步,比如盗窃同学财物、收取保护费等,只是因为你们年龄尚小,没有进行刑律追究而已,一旦继续下去,必将受到严厉制裁而毁了前程,那时再痛心疾首后悔晚矣。
二、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件好事可以看出一个人高尚纯洁的心灵。小事是大事的基础,大事是小事的累积,轻视一件件平凡的好的小事,就不会做出伟大的事情。轻视一滴水就不会有有浩瀚的海洋。轻视一棵树,就不会有茂密的森林。轻视一砖一瓦,就不能盖好高楼大厦。千百年来,古人有许多强调“做小事”重要性的名言警句: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垒土成山,纳川成海,积善成德。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如果一个坚持做好事而不做坏事,那么,他必然会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赞扬。一次关灯,一句善语,一次让座,一个微笑,都是对公共利益的贡献。小小的善举,举手之劳,并不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却能换来谅解、和睦、友谊,为社会做点事,为他人做点事,为自己做点事,美好的生活在大家的点点滴滴中创造,在持之以恒中延伸。
请留意你的行动,因为行动能变成习惯,请留意你的习惯,因为习惯能成为性格,请留意你的性格,因为性格能决定你的命运。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再小的善也是善,再小的恶也是恶。善是一种循环,恶也是一种循环,让我们始终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2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做人守法立身》。
什么叫遵纪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在中华大地上,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辉事迹。我们听过古代延理守法、“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典故,还听过邱少云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英雄事迹,以及任长霞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毕生心血忠实履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一神圣职责的感人故事。我们身边更是从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很多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贵重物品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邻里或踏实厚道,或诚信经商,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然而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很多学校出现了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甚至是违法现象,如破坏公物、携带“管制刀具”、参加不良团伙、打架斗殴,参与赌博等。如此种种,令人担扰。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因此,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要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
首先要掌握基本法律常识。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稍有不慎就会被很多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带入歧途,掌握基本法律常识,懂得什么行为是违法的,什么行为是合法的,能预知某一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就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诱惑,谨防遭遇非法侵害。总而言之,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其次要摈弃不良习惯,做遵纪守法好学生。“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要有好习惯,就要先遵守规范。校规校纪的设置似乎是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事实上校规校纪是校园文明、和谐的基础。所以我们
要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我校常规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自己。友善待人、遇事冷静,和同学发生冲突切忌用过激的语言攻击他人,更不能依靠武力解决矛盾;牢记规则、文明做人,考试时不作弊,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不去法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营业性舞厅等场所。只要我们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旦转化为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就会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品德的人,这将有益于我们一生的发展。
在此,我倡议,我们每个同学都应该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法制社会好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3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我是初二(6)班刁欣桐,今天我国期下演讲的题目是:《规范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人生。”可见,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家一定听说过这样的故事:20世纪60年代,苏联宇航员加加林,乘坐“东方”号宇宙飞船进入太空遨游了108分钟,成为世界上第一位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当时几十个宇航员在培训,为什么加加林能脱颖而出,起决定作用的是一个偶然事件。原来,在确定人选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参观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把鞋脱下来,只穿袜子进入座舱。就是这个细节,一下子赢的了罗廖夫的好感,感动了他。罗廖夫说:“我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所以加加林的成功,的益于他良好的习惯。有人开玩笑说:成功从脱鞋开始。实际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的习惯能够给人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坏的习惯往往使你在不知不觉之中走向失败。
学校是一个育人的摇篮,是一方纯净的沃土,校园的文明直接折射出社会的文明,而每个同学的言行举止也正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程度。然而,在校园中出现的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现象值的我们重新进行思考。
比如:每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应该最能激发我们每位同学爱国爱校的情怀,那么请反思一下:你有没有高声的唱国歌唱校歌,有没有认真地向国旗行注目礼,有没有认真吟诵校铭呢?
也许有人认为,你说的这些都只是小事,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其实也就是这些身边的所谓“小事”,往往成为一个人塑造人格和积累诚信的关键。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留英学生曾讲述过这样一段经历,在他出国留学期间,遇到一家非常和善的房东,他们就像对待亲儿子一样解除他所有后顾之忧让他安心学习。可是这位留学生每晚回家都使劲关门、劈劈啪啪的走路、大声咳嗽,引起了房东的不满,房东多次善意提醒都未能奏效,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将他逐出家门。而且因此,留学生一连遭到了六家房东的拒绝,他最终领悟了老房东那句意味深长的话“良好的习惯和修养是人的第二身份”。
为了进一步规范言谈举止,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适应终身发展的需要,成为有大家之气、大家风范的精英学生,为将来“德业双馨,成名成家”,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幸福人生奠定坚实的基础。作为邗中学子,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邗江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细则》,从自身的仪表仪容、言谈举止、生活起居、学习行为、与人交往等方面来进一步养成良好的习惯。叶圣陶先生说过:“心里知道该怎样,未必能养成好习惯;必须亲自去做,才可以养成好习惯。”好习惯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作为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对于我们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至关重要。
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我们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到我们的综合素质,而文明的行为就在帮助我们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帮助我们完善自身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然后才是成才。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做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每一件小事,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
一个人的成功与否与他的行为习惯息息相关,古今中外的例子都能证明。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学生,祖国的未来,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播下好习惯,收获绚丽人生吧!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一定会营造出一个宁静、有序、有着良好学习环境的美丽校园。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我们都属于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但不要误以为法律就与你们无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就明文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能够去做的一些不良行为。
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和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未成年人除了要遵纪守法外,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是很重要的。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一旦与坏人“拉上钩”,就必须彻底摆脱同坏人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具体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与同学结伴而行。
有事外出时,一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
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
同学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做新时代自觉守法的小公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