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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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落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电力行业安全隐患,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保障全县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决定开展姚安县20xx年电力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高低压电力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安全隐患;变、配电设施周边场所可能存在危及电力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安全隐患。
(二)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种违章作业、违章种植超高树竹,违章建(构)筑物,以及变电站所周边区域堆放危险化学品、漂浮物、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隐患。
(三)按“分层分级”和“属地化”原则,在全县开展隐患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县发展改革局对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进行督办和协调。
(四)将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心,逐步由“治”向“防”转变,确保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从而保障地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
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是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优先安排人员和资金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自查,对重要输电通道、重要变电站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闭环管理机制。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整改时间。在隐患未清除前,要加强监控,落实防范、控制措施。(责任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2.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小组,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楚雄州电力安全隐患处置机制开展排查出的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照《姚安县电力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清单》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对线路、电力电缆通道及变、配电设施保护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种植树木、采石放炮、挖沙取土等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电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
3.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0日前完成)
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于20xx年12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509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
由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楚雄姚安供电局配合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清除隐患的单位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楚雄姚安供电局)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电力产权单位)每月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县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施xx,联系电话: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的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电力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的地盘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辖区范围内电力安全隐患情况组织做好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通过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强力推进电力安全隐患的整治,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楚雄姚安供电局、其他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和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电力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向属地电力行政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汇报电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和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达成整改意见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之间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联合整治、预防电力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相关部门在施工许可、住房建设审批时要按《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16〕31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要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是辖区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做好电力设施保区内施工防护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产权单位要按要求装设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标志牌,并将保护区标志牌纳入运行维护范畴。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楚雄姚安供电局要结合实际,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危及、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不断增强公民依法护电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有效地确保供电所供电营业区域内安全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地方电力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结合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供电所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安全可靠的供电,防止配电网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修和解决因用电紧张而引起的供需矛盾。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供电、事故预防和抢修措施,有效地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依靠当地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加强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用电意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供电所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统一指挥营业区范围内安全供电、事故抢修和恢复供电工作。
1.4.3保证重点。按照“保证重点区域、重点客户和居民生活用电”的原则,保证人民生活用电及辖区内党政机关、部队、电台、交通枢纽及有重大社会活动场所的可靠用电,避免因停电造成社会不安定现象。因电力供需矛盾,确需拉路限电时,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按照《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和《紧急情况拉路序位表》实施。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保障供电抢修小组
2.1.1供电所成立保障供电抢修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保障供电应急工作,成员包括供电所全体员工。
2.1.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所长:全面负责供电所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可靠供电;
2)技安员:监督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加强工器具管理;
3)线路专责人:负责区域内高低压设备的运行维护、巡视检查;
4)库管员: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2.2保障供电抢修小组主要职责
2.2.1贯彻落实县电力局关于保障供电的各项措施,接受电力局保障供电领导小组的领导。
2.2.2及时向电力局汇报营业区域内用电安全情况。
2.2.3负责营业区范围内10kv及0.4线路安全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
2.2.4负责配电设备的巡视、维护、预防性试验和缺陷管理。
2.2.5负责检查和处理配网事故隐患,处理紧急事件。
2.2.6负责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搞好用电检查,指导客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正常供电秩序。
2.2.7做好本营业区域内负荷预测工作。
3、前期准备
3.1安全供电责任
3.1.1各馈路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落实到人、各台区巡视及安全供电责任按片或行政村落实到人。
3.1.2按照有关规程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做好记录,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3.1.3临时停电检修及事故抢修时,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宗旨,严格执行抢修报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加强间接带作业管理,加强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
3.1.4负荷预测中发现过负荷的线路或台区应采取措施提前解决。(比如:有条件的可转移负荷等)
3.2电力紧急服务工作内容
3.2.1供电所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受理供电营业区域内紧急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加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严禁他人代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3.2.2组织抢修队伍、抢修车辆以及抢修工器具,确保及时处理各类供电故障。
3.2.3供电所与县电力局的电力调度通过电话、传真等保护联系,确保通信畅通。
3.2.4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3.2.5配电抢修人员工作中要做好事故预想,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3.3物资和人员保障
3.3.1按照规范化供电所的要求及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抢修物资、备品备件,并确保数量满足抢修及应急供电方案的需要。
3.3.2供电所结合实际情况,调动技术骨干力量,以便保障安全供电和事故抢修时,能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尽快恢复供电。
4、故障分级
4.110kv线路发生停电故障。
4.1.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故障;
4.1.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事故;
4.1.3配变事故;
4.1.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4.2低压线路及配电柜发生停电事故;
4.2.1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4.2.2配电柜发生事故;
4.2.3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5、事件响应及应急保障
5.1事件报告
凡发生停电事故、配电设备损坏事故及时向电力局汇报,不得拖延和隐瞒。
5.2事件响应
5.2.1馈路发生跳闸、单相接地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变电站通知后,应立即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根据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故障范围;
2)所长安排巡视小组(至少2人),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线路巡视的要求进行巡线
3)巡视过程中要重点检查主干线和情况复杂的支线以及交叉跨越、导线、电杆、金具等;
4)巡视人员发现故障点,应立即将故障地点、线路名称、现场、初步处理方案、所需材料等报告供电所所长,由所长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
5)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进行抢修。
6)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组织恢复供电;
5.2.2馈路发生倒杆、断线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倒杆、断线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报案人询问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大致原因;
2)供电所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如发现导线、电缆断落地点或悬吊空中,应设法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3配变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配电变压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所长及值班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勘察、切断电源,并将故障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
2)甘泉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组成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在变压器台架下设置安全围栏,防止行人靠近;
5)检测故障配变,对初步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对与电柜、低压线路进行巡视,综合判断配变能否运行。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配变故障情况;
6)若因过负荷或其它原因配变不能运行需要更换配变的,由生技科或主管领导安排设备、运输车辆、吊车,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更换配;
7)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核对工器具、材料是否遗留在设备上,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8)工作负责人向主管领导、科室汇报并组织恢复供电;
5.2.4馈路、支线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避雷器毁坏事故
1)值班人员接到馈路、支线断路器发生故障信息后,应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及值班人员迅速赶往事故地点查看,立即切断电源,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科室,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3)经县电力局主管领导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主管科室安排人员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4)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6)所长向主管领导和调度汇报,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5低压线路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履行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情况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组织恢复供电;
5.2.6配电柜发生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台区、报案人姓名,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并拿出初步处理方案;
2)经县电力局生技科批准,所长统一指挥,专责人、技安员等为工作班成员;
3)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先断开低压分路开关,再拉开配变高压侧丝具,在配变低压引线和各分路上各挂接地线一组;履行许可手续后,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本次工作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进行两交底,组织工作人员抢修;
4)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故障处理工艺检查验收,无问题后命令工作人员拆除接地线、核对数量,终结工作票;
5)工作负责人向主管科室报告工作全部结束,经确认后恢复供电;
5.2.7低压用户发生停电事故
1)供电所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询问清楚地点、报案人姓名,立即报告所长;
2)所长统一指挥,安排专责人、技安员等,根据现场检查判断故障,如漏电保护器故障、低压刀闸烧损等,并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抢修排除故障;
6、后期处理
6.1事故调查
出现停电故障后,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6.2改进措施
事故发生之后,供电所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发展的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安全可靠供电的管理水平。
7、宣传和培训
7.1宣传
7.1.1加强安全、可靠供电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对安全、可靠供电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落实各自的责任和任务,保证预案有效实施。
7.1.2加强电力生产、线路安全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7.2培训
7.2.1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的培训和技术比武,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通过培训真正做到按规程工作。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随着相关法规的修订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供电所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实施。
8.3附录
8.3.1供电所限电序位表
8.3.2供电所值班表
8.3.3保电事故处理流程图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3
根据全省冬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86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检查工作要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镇安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镇安县人民政府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xx-20xx)》,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王晓红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刘家钊、县林业局长张本智、县公安副政委杨生华任副组长,消防、安监、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商务、广电、林业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大检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xx),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秦万和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重点
1.人员密集场所:歌舞厅、游艺室、夜总会、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学生宿舍、民工集体宿舍、体育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及车站候车场所。
2.重要机构: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金融、通讯、电力等重要部门。
3.火灾危险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4.元旦、春节、元宵节节日庆典等大型活动场所。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
6.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
(1)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合法性,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性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事故应急照明、消防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4)是否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预案的演练,电气线路安装使用情况。
(5)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等问题;
(6)单位法人、从业人员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值班人员是否到位,每日巡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7)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问题。
2.森林防火
(1)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把每座山头、每块林地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2)是否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查宣传资料、标语记录等。调查群众对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3)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点人的监管。
(4)是否制定预案,进行演练,建立健全火灾扑救长效机制。
(5)是否严查重处森林火灾肇事人员,达到教育、警示、震慑犯罪作用。
(6)各级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
四、职责分工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社区负责本区域的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全县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如下:
(一)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以学生宿舍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治理活动。
(二)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县文体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网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四)县交通局、镇安火车站、镇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分别负责组织开展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五)镇安电力局负责组织开展所属电力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六)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七)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加工企业和粮食储备库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八)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所属运营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九)县商务办负责组织各类油、气储存销售企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各金融单位、县邮政局负责所属网点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十一)林特局负责全县冬季森林防火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三个阶段进行:
12月25日。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消防安全大检查。
20xx年2月9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各单位、村庄和社区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
2月16日。各乡镇政府、各行业系统适时组织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下派督察组,分别对各乡镇、各直属部门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察验收。在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冬季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有关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要加强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消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法检查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其它,对于在治理中发现的其它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在前几次专项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将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行业、各系统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从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冬季防火工作取得实效。对于干扰、阻挠冬季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而造成火灾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冬季防火工作。这次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单位的抽查率不得少于80%。对存在的一般火灾隐患,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帮助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对拒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到期尚未整改的,应当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公安派出所要采取点面结合、分片包干、逐一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小宾馆、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全面组织一次抽查,形成公安机关“全警动员、责任明确、多警联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火灾多发的特点,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柈子城、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乡(镇)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3.强化训练,苦练精兵,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消防中队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组织官兵深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冬季训练工作,从难从严,确保常备不懈,有备无虞。对夜间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村民住宅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携带照明、排烟、救生等器材装备及时赶到现场,周密侦察、慎重指挥,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全力控制火势蔓延,严格落实官兵人身防护措施,提高灭火战斗成功率,全力降低火灾损失。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月25日开始,开辟冬季消防大检查宣传专栏,每日黄金时间播放消防宣传片2-3分钟,连续播放15天,以增强社会宣传效果。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工作氛围。使消防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从而提高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电力冬季保供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省能源局、市发改委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陕西省能源局及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工作要求,落实“四个安全”治理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电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电力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力重特大事故;强化电力行业管理责任,显著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彻底扭转我县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二、组织领导及具体举措
1、成立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绥德县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由高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
2、 督促各电力企业建立电力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重要时段保电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电力发展改革的各领域、各环节,不断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所有工作最突出位置;坚决摒弃“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的思想认识和现象。
4、健全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该本级挂牌督办的要挂牌督办,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级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市发改委报告。
三、电力企业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西北监管局《西北(陕宁青)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做好近期电力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xx〕180号)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水电站和小散远企业排查整治、危化品集中治理、除尘器等设备排查整治、电化学储能管理、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控、有限空间隐患排查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和外协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教育;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及时统筹全网电力电量平衡,结合负荷变化趋势实施蓄水存煤和检修安排;完善对迎峰度夏(冬)等重点时段安全保供预案,留足系统安全裕度,要加强对设备的运维管理,提升网络安全水平;要根据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9月)。各电力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通过广泛宣传,迅速启动大检查各项工作,要全面梳理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并按照边查边改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和整治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解决问题、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二)抽查督查阶段(6月-10月)。各电力企业开展对所属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大检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对所属相关党委大检查工作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及时发现短板弱项,进行针对性整改。我局将不定期对辖区企业自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自查工作未开展的单位挂牌督办,对自查工作开展不深入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1月)。系统梳理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根源,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积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20xx年11月5日前,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总结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靠前指挥协调,亲自部署开展工作,亲自研究解决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保障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有序高效推进。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内外部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机关和基层单位、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坚持步调一致,形成大检查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电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加强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企业、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巡查检查和监督考核,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