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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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公司服务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提升行业单位和职工文明素养,持续增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为建设美丽富饶新开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贡献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公益宣传行动
单位要充分利用LED、健康教育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大意义,动员职工和患者及家属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道德提升行动
单位要充分利用“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大力推荐身边凡人善举。开展文明礼仪普及行动,组织行业文明礼仪培训,组织单位职工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倡导周围群众(包括患者及家属)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做文明有礼的开县人。
(三)志愿服务行动
抓好志愿服务项目建设。以卫生计生服务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为主要内容,以困难群众为主要帮扶对象,建立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单位每月要开展一次集中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3.5学雷锋”、“ 12.5国际志愿者日”、“邻里守望”等主题活动。
(四)关爱未成年人行动
突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关爱山区留守女童“红樱桃”行动。组织“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活动。加强孝敬教育,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加强礼仪教育,做实做好成人礼仪式。利用给学生体检的同时进行乡村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作用。
(五)全民诚信行动
深化“善美行业”文明行风行动。单位要重点开展“基层好医生”评选活动及和谐医患创建活动等。要积极引导医务人员守医德、守医风、讲诚信。抓好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开展一系列诚信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六)文明生活行动
继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单位要利用职工会、日常交流沟通教育引导职工,在饭店、餐馆、单位食堂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用餐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衣旧情深”志愿服务行动,组织职工定期、有序参与捐赠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做好全年创建规划,广泛发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
(二)推进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1月)。对照创建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整治工作,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促进文明素养有较大提升,实现标本兼治、常创常新。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经验,提高创建水平,及时收集、上报创建资料,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凝聚合力,加强配合。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做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载体,充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职能,加强与辖区和上级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
(三)完善督导,加强考核。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县卫计委将采取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科室,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并通报督导情况。单位将把督导结果作为对单位个人或科室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发放的依据。
供热公司服务方案 篇2
根据《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莆田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考评验收办法(试行)》(莆市安监[20xx]16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平安小区”创建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年”和全省“责任落实年”的部署,按照全市“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要求,以居民小区安全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小区”活动为载体,坚持注重质量、动态管理、典型示范的原则,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和提高创建覆盖面,努力营造“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实现“平安莆田”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三、平安小区创建标准
(一)组织保障
1、制定创建平安小区的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包括成立“平安小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确定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含联络员);制定“平安小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财务年度预算。
3、每年组织2次以上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有图片、影像。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组织的平安小区建设活动。
(二)协助维护好小区公共秩序。
1、小区(高层住宅)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小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定期巡查。
2、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门卫不脱岗、不误岗、不睡岗;值班台帐统一、规范。
3、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消防通道畅通。
5、对火灾、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作好救助工作。
6、对小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物业公司能够做到及时报案、提供线索、保护现场、协助抓捕。
7、小区内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备,无火灾事故发生。
8、小区内无聚众赌博、斗殴事件,无制贩吸毒现象,无非法宗教活动、民族分裂等违法犯罪活动。
9、无因物业服务而引发的群众体性上访事件。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三)小区物防、技防设施齐全
1、小区基本实行封闭式管理。
2、电子防盗单元门使用正常。
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70%。
4、视频监控系统、红外线周界报警、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设备完好,维修养护及时。
5、物业公司积极协助实施物防、技防设施改造。
(四)小区环境整洁
1、环卫设备完备,设有垃圾箱、果皮箱、垃圾中转站。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极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
4、小区内道路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6、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7、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元污染。
(五)物业服务规范
1、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2、每年至少一次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70%以上。
3、公示8小时外服务电话。
对业主在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急修、报修等需求,应予以重视并有应急方案。
4、物业公司应当支持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开展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活动。
5、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物业科
联络员:
五、考核方法
1、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2、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考核的名单(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推荐三家)应在10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工作委托市物协具体组织实施。考评方式:考评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实、随机走访业主为主的方式进行。被考核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备好加盖公章的《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申请表》和《莆田市建设局“平安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一式四份(A4纸),以便考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考核住宅项目应征求所在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征求意见表在考评时提交考评组。
六、考核评定
1、考核采取100分考核制,达到90分以上的`,评为“平安小区”,具体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并将作为年度审查的重点单位。
3、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供热公司服务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冬季各项民生保障工作,特别要保障好群众温暖过冬”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强化合作、同力保供,统筹做好20xx—20xx年采暖期集中供热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确保今冬明春集中供热安全稳定、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积极联动、部门协调一致的集中供热保障体系,统筹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保障工作,规范供用热行为和市场秩序,解决好各类供热问题。
落实集中供热企业供热主体责任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民生用热保障属地责任,强化集中供热事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热安全稳定供应。
二、责任分工
(一)牵头市级部门。
1.市城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就提前或推迟供热时间综合研判,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督促、指导各区县集中供热主管部门和各开发区管委会加强辖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水电气暖企业。
2.市发改委:组织冬季高峰供气保障工作。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等上游单位协调争取气源;每日对天然气保供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处置天然气气源保障突发事宜;优先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他天然气锅炉用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集中供热启动工作安排,协调热电联产企业做好供热保障工作;制定采暖期高峰供气天然气财政补贴方案,减轻天然气公司和集中供热企业经营压力;处理有关天然气气源保障和燃气供热价格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
3.市住建局:指导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供热相关法规及供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公示收费、退费及供热故障等信息,允许居民查阅物业服务公司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的供用热合同;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时启动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教育、引导物业服务公司规范供热,不得发生瞒报、漏报、少报供热面积等“偷热”违法行为;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计入全市不良信用信息;处理有关小区物业内部供热问题投诉。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4.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做好集中供热奖补资金保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城管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5.市生态环境局:落实集中供热企业燃煤锅炉煤改洁补贴资金;协调冬季集中供热企业煤炭及灰渣准运工作,保障煤炭充足供应、灰渣及时清运;及时受理集中供热企业锅炉点火报备事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6.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偷热”等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不限号且通行顺畅。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7.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处置及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建立完善的供热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指导集中供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8.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供热合同行政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做好集中供热特种设备监察及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西安城投集团,集中供热企业。
9.市大数据局(12345市民热线):受理各类供热投诉,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交办。对投诉集中供热企业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部门交办;对投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部门交办;对投诉偷热行为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部门交办;对投诉价格乱收费方面的问题,向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部门交办;对于其他投诉,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向相关部门交办。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0.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11.西安城投集团:负责督促协调西安市热力总公司、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落实供用热工作的主体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天然气气源及气源分配等重大事项,并督促做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从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群众评价等方面对集中供热企业相关人员予以奖励或惩戒。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立集中供热保障协调机制,研判辖区集中供热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对集中供热工作专门安排部署,每周对辖区集中供热厂站、用户进行走访调研。落实民生用热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与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常态化无缝对接,及时沟通、协调、处理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供问题。督促辖区天然气公司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制定“天然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落实锅炉分级保供预案和用户调峰方案。组织辖区集中供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召开供热工作宣传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及合同的`行为,对属于物业服务公司责任的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力量,每周检查集中供热厂站和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督促指导集中供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及时严肃查处损毁集中供热管网设施的行为。
(三)水电气暖企业。
1.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2.西安市自来水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间集中供热企业用水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水管道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水。
3.天然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与集中供热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和签订“供用气安全合同”,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相应责任和义务;采暖期间在“压非保民”的前提下,全力保障无备用燃煤锅炉的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锅炉用气,尽力保障其它集中供热天然气锅炉用气;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24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4.集中供热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压非保民”工作方案及燃气锅炉缺气时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执行天然气“压非保民”措施,分阶段、分锅炉、分区域实行限供;统筹燃煤锅炉、天然气锅炉、热电联产余热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气源,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24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12345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重大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应急保障协调机制。
建立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协调机制,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市自来水公司、各天然气公司、各集中供热企业配合,研究协调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及时研判供给和需求形势,积极争取天然气气源供应,协调煤炭储运,根据气象状况适时启动集中供热,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做好宣传舆情管理。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普及供热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并通过正规途径反映诉求。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集中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舆情处置机制,对辖区内供热舆情及时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将影响降到最低。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情。强化突发事件的媒体管控,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防止对集中供热问题进行炒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供热期间,各集中供热企业每日向市城管局报送锅炉运行、供热能力、燃煤消耗、天然气消耗、天然气缺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各天然气公司每日向市发改委报送日用气量、日供气缺口,市发改委汇总后报送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偷热问题查处情况。市住建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投诉物业问题处理情况及物业服务公司信息公开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供用热合同违约问题及违规收费问题处理情况。西安城投集团每周向市城管局报送下属集中供热企业总体保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市城管局将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热公司服务方案 篇4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