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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5/04/08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混乱缺失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厅发【2021】27号)和《防城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区安委办发〔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实际,落实民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治理重点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以下简称学校)。

(二)重点治理内容及标准

(1)学校所属各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竣工后建设工程消防是否通过验收或备案;

(2)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机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至少每学期演练1次,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

(4)校内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畅通,三层及三层以上窗户上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建筑三层以下设置窗户防护网的,防护网上是否设置满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装置以及辅助疏散设施;

(5)是否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夹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钢夹心板搭建临时建筑物;

(7)住宿区域是否存在私接乱拉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等行为,违规使用液化气、酒精炉、电炉等灶具的行为;

(8)饭堂是否存在厨房与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内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离措施,厨房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学校床位数在1500张以上的学校和床位数300张以上的幼儿园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灾危险源、建(构)筑防火性能、消防设施运行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等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学校设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且总人数不应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学校及大型以上幼儿园(10个班以上(含10个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备必要的灭火应急防护装备;

(12)是否符合其他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机制,认真对照治理内容、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检查台账,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门要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和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帮扶,切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强化执法,凡涉及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由消防救援部门函报应急部门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或开展部门联合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各学校要主动参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考评标准》(附件)开展创建自评,自评分数达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区教科局联合评估组申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区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对申报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于获评市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视情开展表彰和推广,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各民办学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务分工

(一)严把审批关口杜绝先天性安全隐患。教科局要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对未办理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的建筑物、办学场所不予颁发有关证照或批准文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确实需要办学且未符合建管部门消防设计、验收或备案前置条件的场所,要组织建管、消防部门进行检查,将相关部门的消防检查意见作为社会办学审批前置条件,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办学规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桂建〔2019〕14号)等法律法规,严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口,简化、优化民办学校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和审批流程,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建管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对照重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多措并举,不留死角、查找隐患,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治清单,排出时间表,落实专人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校园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快推进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桂教安稳〔2021〕14号)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学校创建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管局)

(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队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疏散演练。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组织民办中小学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等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全面增强其责任意识、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站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馆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实操培训。(牵头负责单位:区教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门领导要亲自抓,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各个环节。

(二)加大指导,督促隐患查改。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要坚决依法整治。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规的事项,要逐一登记备案,明确责任,派出专人负责隐患监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加强沟通,完善管理机制。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现实意义,务必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切实为民办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除学校后顾之忧。

(四)强化督导,夯实消防责任。民办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教育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和防城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区教科局、区建管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适时开展督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附件三)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三、整治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一、活动目标

1、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习火灾中简单的自救方法。

2、树立防火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活动准备

图片、电视、安全出口、消防车声音,录像;幼儿已积累了一些安全防火的知识经验,且知道自己家的住址。

三、活动过程

1、幼儿观看动画,引出问题

师:发生了什么事?垃圾筐着火了,怎么办?

教师利用图片和绘画的形式记录幼儿的回答。

幼:用水泼。

幼:用脚踩。

幼:用石头压。

幼:用铲子拍。

分析:中班幼儿的思维方式是具体形象思维,教师利用图片的形式,能够形象地帮助幼儿记录他们想出的办法。

2、教师放映大火的录像,讨论着火了怎么办

(1)鼓励幼儿积极回答问题,利用图片的形式记录幼儿的回答

报警:火警电话119。

用湿毛巾、湿布捂住口鼻,弯腰摸墙撤离。

打开窗户,用鲜艳的衣服或手电等呼叫求救。

把床单撕成一条一条的当绳子从窗户逃生。

用灭火器灭火。

一个跟着一个走,不能拥挤下楼。

分析:在活动前丰富幼儿的感知经验,创设相应的环境,只有这样,幼儿在活动中才能积极思考,积极回答问题。

(2)引导幼儿思考上面的方法哪些小朋友能做

教师和幼儿一起模拟打119,让幼儿说出家庭住址。

为什么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小朋友为什么要一个跟着一个走?

3、逃生演习

告诉幼儿:现在我们要进行一个逃生演习。

情境:警报拉响。教师表现慌张,说:小朋友不好了,幼儿园着火了,我们赶快想办法逃到安全的地方。

提醒幼儿不要害怕,引导幼儿有序弯腰摸墙从安全出口撤离。来到院中安全的地方,教师清点人数,总结逃生中出现的问题。

分析:幼儿通过亲身体验逃生的过程,了解一些逃生、白救的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活动延伸

一次活动可能不会达到明显效果,在其他有关活动或教学活动中,可以继续渗透防火逃生教育和练习。

五、活动评价

防火逃生意识要从小培养,孩于们从小就要掌握一些防火逃生的方法。本活动结合幼儿的实际需求,利用多种手段教学,使幼儿感受到了火灾的危害,同时,也使幼儿了解到简单的逃生方法,提高了幼儿的安全意识,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排查为抓手,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明确消防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我市学校、幼儿园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沈庆怀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劭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建庄、市教育局副调研员池登学、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世新为副组长的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邢柯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努力达到“五个百分之百、三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排查一遍,单位检查率达到100%;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必查一遍,“重点”部位检查率达到100%;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提示率达到100%;对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予以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实现校园消防安全环境大幅提升、校园自我管理能力大幅提升、校园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

四、检查内容

1.消防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是否成立;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明确整治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2011年12月20日至 2012年2月12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公安、消防、安监、文化、卫生等职能部门,充分发动乡镇、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澄清底数,依法从严整治。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0日)。市政府将对全市学校、幼儿园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检查行动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以超常的工作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市政府将严格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实行隐患追究、过程追究、顶格追究。学校、幼儿园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辖区年度消防工作一票否决。

(三)加大投入,严查隐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督促不放松。各级政府、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切实改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技术服务,帮助单位制定、优化整改方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四)创新形式,提升素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实施校园消防宣传橱窗和标语工程,督促学校、幼儿园新增一批消防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在校园内部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四个能力”建设的指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要组织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宣传车进校园,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切实在校园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专项检查期间,各地要认真填写《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上报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专项检查行动总结于2012年2月20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