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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绩效管理方案

2025/04/0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工资绩效管理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工资绩效管理方案 篇1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研究开发部门经理及以下在册人员。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负责。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1.3权责单位

(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4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1.5考核机构

(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1.6考核权责

(1)正副技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技术总监(或分管副总)负责复考,人力资源部备案。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由考评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部门经理复考,再由技术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公司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或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2.2月度考核

(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技术总监依据月度研究开发项目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每月3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后确定的部门绩效薪资额度通知各部门,由技术总监、部门经理填报《技术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或《研发人员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于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2.3阶段考核

(1)阶段考核定为“五.一”、“十.一”和春节前,时间另行通知。

(2)阶段考核统计周期:

“五.一”为当年2月份~4月份;

“十.一”为当年5月份~8月份;

“春节”为当年9月份~次年1月份。

对于项目周期比较长,可根据项目进度在上述期分阶段考核,在项目完成后,再行综合考核。

(3)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业绩指标、行为指标、能力指标进行考核。

2.4年终考核

(1)每年初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进公司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终考核。

2.5指标体系

2.5.1业绩指标

2.5.1.1项目经理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新产品开发周期、技术评审合格率、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费用控制、客户满意度、团队士气指数等;

2.5.1.2开发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

2.5.1.3测试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测试问题解决率、运行质量、计划完成率、开发过程规范符合度等。

2.5.2行为指标

对于研发人员工作行为的评估,从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纪律性等方面进行考评。

2.5.3能力指标

分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计划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技能、理解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控制能力(这项能力及以下能力适用于部门经理上的管理人员)、决策能力、指导帮助下属能力、组织能力、员工管理能力等。

2.6考核评分标准

2.6.1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考评指标的评分为5分制,即满分为5分。5、4、3、2、1分别代表其区间得分标准。按照考核项目的实际值计算出应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2.6.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况依据下列所设条件予以考核和计算:

(1)全月迟到四次以内,且无早退、旷工或其他事病假记录者,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2)全月迟到两次以内,无早退、旷工记录,其请事病假记录仅一次,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3)全月迟到两次以内,请事病假一次以内,自第三次迟到或第二次请事病假,按纪律性项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额扣除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旷工(全月迟到超过六次也以旷工论),纪律性项不予给分。

2.7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4.5~5.0分(含4.5分)为A等

(2)考核得分3.5~4.4分(含3.5分)为B等

(3)考核得分2.5~3.4分(含2.5分)为C等

(4)考核得分1.1~2.4分(含1.1分)为D等

(5)考核得分0~1.0分为E等

2.8年终考核列等限制及调薪方式

(1)员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10%,升3级;

B等25%,升2级;

C等40%,升1级;

D等20%,不升级;

E等5%,降一级并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经理(含经理)以下干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3%,升2级;

B等7%,升1级。

(3)经理以上人员由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提议,董事长审批。

3.其它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填报《试用期满考核表》,送人力资源部作为聘任工作依据。

(2)员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督导复查,以期公平。

工资绩效管理方案 篇2

为了提高餐厅后厨产品及管理水平,增强后厨产品开发力,成功上桌率,团队凝聚力,着力打造一支能做好的产品,能创新,能快速地出餐;并让顾客满意度达100%地合格率,特对本餐厅后厨主管给予以下考核。

1、新进后厨主管须三个月后考核合格转正,前几个月都是学习实习期,只享受公司基本待遇。

考核内容如下:

A、 学习公司营运中心后厨“六化、一执行”的工作作风,落实好现代酒店餐饮管理(六常法)的运用及规范。

B、 学习好公司的企业文化及营业部菜品制作标准流程。同事的岗位职责等。

C、 调查周边同行的菜品质量,结合本餐厅的特色不定期地研发新产品,从菜式,味型、颜色都必须按公司营业部的标准研发。

D、 考勤上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不旷工,(如有病假需县级以上医院出示证明),服从上级安排,不说同事闲话,挑拨离间、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产品美观可口,以点带面地进行管理。

E、 带头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一切以大局出发,以公司利益为重,勤俭节约,团结各个部门同事。

F、 按时按量地完成公司营运中心下达的营业任务,包括(毛利、成本、纯利)等项目。理论考试及实作考试95分

G、 认真教授本餐厅后厨员工业务技能技巧,培训出优秀的厨房团队技师。着力打造一支能做实研发的团队。

H、 本餐厅后厨员工流失率不超过2%。

2、考核合格后,后厨主管进入第二阶段考核期,时间为六个月;由自己申请考核,公司营运中心评估认定;如考核合格后,后厨主管享受行政级主管待遇,底薪原有基础上加200元,提成另计;并享受公司其他优厚待遇,提成待遇按照公司实际任务挂钩进行核算,也可以进行3项奖励。

A、熟练运用并落实公司营运中心的“6化、一执行”方案,现代酒店餐饮管理六常法细分做到100%到位。

B、公司企业文化菜品做的非常到位,一月时间内无2次以上顾客间接投诉菜品质量口味问题,一月之内至少研发3款新菜并且成功促销。

C、主人翁意识强,团队建设稳定,业务水平高,同事工作激情度高。

D、后厨员工流失率不超过1%。

E、能准时完成公司营运中心下达的营业任务和菜品研发任务,后厨的毛利必须控制在60----65%左右,不能过高,不能过低。成本控制好。

F、团队认可你的管理水平度在85%以上,公司领导认可你的工作作风100%。

3、行政级后厨主管晋级须(一年)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后,底薪加500元,以后底薪停止加,但业绩提成落实高标准。

考核如下:

A、本餐厅后厨的毛利控制的好,是严格按照公司营运中心的标准来做到的,团队建设稳定,员工流失率控制在1%。

B、每年被公司营运中心评为优秀管理团队(六次)以上的。并且“六化、一执行和现代酒店管理六常法”做的非常好,检查无3次劣迹的。

C、按时完成公司营运中心下达的营业任务及新品开发任务的。

D、团队肯定你的管理水准方法,上级肯定你的工作作风。

E、团队建设优良,坚实。理论考试及实作考试100分

F、以上落实好了,该部门根据实际价值提成,以下为公司初步定制的考核方案,以后以本餐厅本部门实际情况定制。(江北店)

后厨第一月:40万

第二月:32万

第三月:36万

第四月:28万

第五月:33万

第六月:38万

第七月:37万

第八月:40万

第九月:50万

第十月:40万

第十一月:40万

第十二月:40万

注:如过每月完成任务,后厨主管奖励1000元,超额完成均按超额利润的5%提成。

工资绩效管理方案 篇3

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09〕5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人发〔2009〕27号),以及《阳西县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的指导性意见,以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贡献,重实绩的原则。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和成绩优异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分配标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由县财政局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方案对全县中学、中心小学和县直属小学校长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99%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和质量考核奖励工资两部分构成。其

中,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质量考核奖励工资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六、绩效考核的具体事项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1、本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及教职工均由所在学校考核。

2、经组织决定借调到其他学校的人员在借调单位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借调单位发放。

(二)绩效考核时间

绩效考核按学期进行,时间安排在学期末。

(三)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评价的方法,具体如下:

1、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1)课时工作量计算

根据《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通知》(粤教基

[2004]7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义务教育教师课时标准设定如下:

①语文、数学每周14—18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语文、数学、英语以1课时为标准,其他学科以0.85课时计算。

②自习、早读按0.80个课时计算。

(2)考勤

事假每节扣1课时,病假每节扣0.5课时,假后要完成教学任务,旷工每节扣2课时,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产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考核计分依据以学校考勤记录为准,并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3)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计算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同时,考虑到科(级、备课)组长、中层以上干部的实际工作负荷,担任学科(备课)组长工作量按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一计入基本工作量;担任大队辅导员、报账员、教导主任(非主管教学)工作量参照班主任工作量执行;主管教学的教导主任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三计

入基本工作量;校长工作量按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五分之四计入基本工作量。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可以叠加计算,但不能超过当地教师课时标准工作量的1.5倍。

(4)个人基础工作总量计算

教职工学期基础工作总量=(周课时分值×有效周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工作量总分值+代课节数分值-考勤扣分。

因节假日导致不完整周日数的,按实际工作量计,跨级跨科教师的工作量按所任教主干学科计,教师代课数按实际节数累计。

(5)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计算

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7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分值+全校职工工作总量分值)

(6)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计算

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工资=基础工作总量工资系数×个人基础工作总量分值

2、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1)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按100分计算)。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考核教师政治思想、师德品行、依法执教、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关爱学生等五个方面内容。面上小学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具体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

(2)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按100分计算)。业绩成果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核心,真实、准确反映出教师所取得的业绩成果水平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主要体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考核内容,主要以完成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侧重考核合格率、进步率和综合素质等指标,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的考核细则,并按业绩考核所占的权重转化为分值。

(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加分。学校对获得县(市)以上荣誉、优秀课例(或技能比赛)、辅导奖、论文奖等奖项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适当加分,加分计算不进行累加,取最高加分项。具体标准为:县级15分、地(市)级30分、省级40分、国家级50分。

(4)质量考核得分计算

质量考核得分=师德师风水平得分+教育教学质量得分+加分

(5)质量考核工资系数计算

质量考核工资系数=30%全校教职工奖励性工资÷(全校教师质量考核得分+全校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6)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计算

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教职工质量考核工资系数×教职工质量考核得分

3、学校非教学人员(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非教学人员(职工)由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各学科组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内容,具体考核操作可参考《阳西县义务教育学校职工考核表》(附件2),并创造性地开展考核活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非教学人员(职工)的工作量、各个等次所占比例和每个等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事项处理参照教师考核条款进行。

4、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基础工作总量工资+教师质量考核工资

(四)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减50%以上直至10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执行。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2)损害学生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3)品行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乱收费行为的;

(6)违法犯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迷信活动,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论的;

(9)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违规上访的;

(10)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擅自向学生收费、

征订教辅资料的或其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2、有下列条款之一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没有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

(2)本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3)不属于因公脱产学习的。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成员。

(二)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方案,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讨论,且得到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方案一旦经职代会或教职员全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执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员代表5—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组长: 姚国富

副组长:许则标

组员:孙旭发 张东杰 吴国培 孙旭梅 陈土旺

八、纪律要求

绩效工资实施后,学校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工资绩效管理方案 篇4

第一条考核目的

科研绩效考核是研究所实施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地对各团队科技工作进行回顾与评估,为各团队分析不足、明确方向提供依据,为研究所确定与调整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科研绩效的提高,推动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通过绩效考核,为岗位聘任、绩效分配、薪酬调整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进入创新基地的科研组织单元。其中科研组织单元应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紧密的学术联系,共同申请并统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经费,协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务的单元(即通称的“课题组”,以下简称团队)。由科研人员自主申报,部门审定,考核委员会认定。

考核期内,课题组发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运行超过一年的,按新的课题组进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或原有课题组进行考核。

课题组成员中,到所工作不满一年的岗位聘任或所项目聘用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其他岗位聘任和所级项目聘用人员均须参加考核。

第三条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结束的当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组织科研团队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数据测评和定性指标评估两部分内容。

定量数据测评包括经费与科研项目、学术影响与获奖情况、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根据科研数据折算为相应得分。

定性指标评估包括科技工作显示度、目标凝练与可持续发展、与研究所战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

依据科研工作的性质,科研团队分为三类,A类为高技术研究开发团队,B类为定向基础研究团队,C类为国防科研团队。各团队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质,自主决定参加不同类型团队的考核。不同类型团队考核内容所占的权重如下:

考核指标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第五条考核分值计算

(一)定量数据测评

把团队定量数据测评的每一部分内容小分相加,同一类团队中累计得分最高的定为该项内容的权重值,其他团队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

例如:某A类团队成果转化累计分为120分,且为所有A类团队中的最高者,则将它定为该项内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类团队累计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该项得分为20.83分,依次类推。

其中,1、2、3考核项按照上述办法以总分和平均分别计算得分,并以各50%的权重计算为最终得分。第4项按总分计算得分。

最后将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数据测评得分。

凡指标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标准人均计算,标准人数计算方法为:正高、副高、中初级每人分别记3、2、1,相加即为标准人数。实有人数按参加考核的人数计算。考核期内人员发生变动的,标准人数计算到变动的月份。

考虑到考核的相对公平合理,当申报某一类型团队少于或等于2个时,申报该类型的团队须选择其它类型团队进行考核。

(二)定性指标评估

定性指标评估由专家委员会对各评估项进行分档,对应为相应的得分,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根据权重加总,即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条考核等级

(一)团队考核等级

各科研团队的考核等级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评估委员会在对团队定性评估各项指标进行分档打分的同时,推荐一定数额的优秀团队,获2/3(含)以上

委员会成员同意的团队可直接确定为优秀团队(但总数不超过优秀名额的一半)。

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团队类别进行排序,按强制分布确定考核等级。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1.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等级原则上与团队等级相同。

2.团队内部成员的考核等级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优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团队的得分依次线性递减,由所务会核定。

核定办法为:定性评估优秀和考核总分第一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80%,良好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80%,合格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良好比例为20%、合格比例为80%,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线性关系分别计算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优秀名额,合格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良好名额。

3.院士、特聘研究员原则上确定为优秀等级,不占团队优秀比例名额。

(三)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新到所人员在第一年执行等级不高于“良好”,不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满一年后,可参照参加考核的成员确定考核等级,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

第七条考核实施

(一)考核责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科技处、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会同其它管理部门一起执行。

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各团队进行核查、补充,并由相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定性指标评估由各团队提供书面材料并进行陈述,所领导、全体创新基地研究员和各科研部门负责人、机关各处处长组成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对各团队进行评估。所务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部分所外专家作为定性指标评估专家。

绩效考核仲裁小组对在评价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由所领导、科技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五人组成。组内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力资源处负责考核争议与申诉的受理。

所务会对考核成绩及其使用、申诉处理有最终决定权。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科研支持部负责电子考核系统的技术支持。

(二)具体程序

1.提供基础数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

2.复查补充数据:各团队根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补充、复查,通过电子考核系统上报考核数据,并提交定性指标评估材料。

3.定量数据审核:科技处、科研支持部等部门对定量数据测评指标得分及其依据进行最终审核。根据各部分内容的权值比重,计算出定量数据测评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标评估: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根据团队的陈述,对定性指标评估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5.等级评定:人力资源处汇总定量数据测评与定性指标评估得分,即为考核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评定考核等级。

6.公示: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报所务会审定后,向全体团队负责人予以公示,接受团队的申诉和监督,最终确定各团队的得分与排名。

第八条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研究所各类资源的分配挂钩,具体运用如下:

(一)确定重点发展方向。研究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和调整重点发展方向。各团队结合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发展目标。

(二)动态优化科研队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研究所不再负担其系数1的绩效津贴。连续两次排名最后10%的团队,原则上予以调整或解散。相关团队成员可在所内寻找新的接纳团队,逾期不能找到接纳团队的,研究所将终止或解除与其个人的聘用合同。为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性与合理性,所务会在做出调整或解散团队决定前,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三)分配研究生名额。考核优秀的团队,适度调增研究生招生名额;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适度削减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核定绩效津贴数额。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津贴数额。绩效津贴数额为绩效津贴基数与各等级系数之积。研究所定期调整绩效津贴基数和各等级系数。

第九条考核申诉

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团队有权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予以延长,但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条附则

本办法经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由人力资源处牵头会同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