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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营销方案

2025/04/09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蔬菜营销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蔬菜营销方案 篇1

一、活动时间

“惠民蔬菜销售活动”从1月28日至2月6日,共计10天。

二、活动安排

(一)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要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在“惠民蔬菜销售活动”开展前,落实好承办负责人和报价员。因经营场所现状不能正常开展“惠民蔬菜销售活动”的,应及时提交情况说明。

(二)xx物价网平价商店专栏每天公布市区三个农贸市场25个品种蔬菜零售价格,并自动形成当天的市场平均价格。“惠民蔬菜销售活动”期间,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参照xx物价网站公布的蔬菜品种和平均价格,确定次日的优惠品种和价格,优惠的品种不得少于15个(其中按不高于1元/斤销售的品种不少于5个),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均价的15%以上。

(三)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应根据本店面积、货柜情况,在显著位置张贴《惠民蔬菜销售活动通告》和《价格公示牌》。《惠民蔬菜销售活动通告》的内容应明确活动时间、蔬菜品种及优惠幅度等;《价格公示牌》应标明优惠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和每天的实际销售价格,惠民蔬菜品种要使用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的“统一标价签”, 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其它蔬菜品种,也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四)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报价员须在每日营业结束后,统计当天优惠品种的购进数量、销售数量,建立日营业台账。活动期间,各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要保存有关动态信息,《价格公示牌》每日的价格信息应建立电子图片档案。

整个活动结束后,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将惠民蔬菜销售活动期间的`总体情况及日营业台账(附进货单据)进行汇总,于20xx年3月1日前报送至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按照《xx市平价商店考核办法(修订)》对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予以考核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惠民蔬菜销售活动”是惠民利民的重要举措,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要根据冬季气候特点,认真组织货源,保证活动期间货源充足供应。同时,惠民蔬菜销售区域要做到标志标识醒目、蔬菜品种摆放整齐有序,严禁腐坏、残缺等不符合新鲜一级标准的蔬菜上柜销售。

(二)利民惠民,扩大影响。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要结合本单位节日期间商品促销活动,围绕“保障供给、稳定物价、安全消费、惠顾民生”要求,确保“惠民菜”不脱销、不断档。鼓励各平价农副产品惠民销售点根据自身营销能力,自主开展多样化惠民销售活动,丰富节日市场,通过让利于民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行为,抓好落实。活动开展期间,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销售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明码标价和公示不规范、品种不足、未达到规定的优惠幅度等问题,按照平价商店考核办法进行扣分,考核分值直接与奖励资金挂钩,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惠民销售活动”资格。

蔬菜营销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增强蔬菜产品的生产、调控、稳价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蔬菜产品需求,加快千亿元级绿色蔬菜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展“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强化新型主体、技术装备、资金投入等要素支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全产业链发展,提升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蔬菜生产保供基础,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品有效供给,畅通蔬菜产业链、供应链,全面提升蔬菜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使之成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顶梁柱”、绿色蔬菜产业发展的“领跑者”、现代农业产业富民的“样板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布局。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科学规划布局,兼顾市区互补,统筹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发展。充分运用各级优惠政策扶持、政府服务、金融支撑等手段,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调配优势,推进蔬菜基地建设。

——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强化科技支撑,推进自动化技术、大数据技术运用,注重提升蔬菜基地设施化、标准化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团队建设,提高蔬菜保供基地科技和管理水平。

——坚持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明晰市场供求关系,适时引入科普、研学、采摘、观光、培训等元素。

——坚持精品发展道路。加快蔬菜产品“两品一标”建设,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塑造品牌,向品牌化、高端化、外延型基地发展。

三、总体目标

立足现代都市农业和高效精品农业,建设高端品质蔬菜生产基地,筑牢蔬菜稳产保供底线,平常时期丰富花色、调剂余缺,应急时期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保证本地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度达98%以上,蔬菜自给率达30%以上,其中叶菜自给率达70%以上。

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种植面积稳定、生产过程标准、产品绿色优质、产销对接顺畅的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建设3万亩以上“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全市绿色蔬菜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应急调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地内蔬菜集约化育苗覆盖率达50%以上,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0%以上,设施蔬菜占比达70%以上,蔬菜总产和淡季(6-8月、12月-次年2月)上市量均增长10%以上,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质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合理布局绿色蔬菜保供基地。

围绕筑牢城市蔬菜自给安全线目标,结合蔬菜生产及调剂调出能力实际,合理确立本地区“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任务,优先选择有一定基础、规模、优势、发展稳定的“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省级蔬菜标准园等现有基地进行优化提升,稳健推进新基地建设,并尽可能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蔬菜产业优势板块集中避免零散布局。基地规划选址要充分考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区等政策规定,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两区”划定成果等,主要利用一般农田、冬闲田、丘陵山地等土地种植蔬菜,促进粮食与蔬菜生产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提升蔬菜适度规模经营水平,重点打造相对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生产基地。建立基地名录清单,统一编号、建档立卡,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基地落地上图,加强动态监测管理,防止基地“非菜化”情况发生。

(二)高标准提升蔬菜稳产保供能力。

突出加强菜园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电网配套等基本生产条件,加快建设宜机化菜田,积极发展膜下滴灌、微喷、水肥药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逐步完善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成高产稳产、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坚持优先服务本地市场原则,引导种植适销品种,大力推广绿叶蔬菜和特色蔬菜的周年茬口高效种植模式,加快突破越夏、越冬生产瓶颈制约,从数量、质量、结构上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菜篮子”供应均衡稳定。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推进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强化连作障碍防治。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农业气象灾害,降低蔬菜生产损失率。

(三)深入实施蔬菜绿色生产推进行动。

加强蔬菜全程绿色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抓好地方特色蔬菜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进绿色蔬菜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支持宜机化、标准化、智能化生产设施更新换代,积极扩大蔬菜复种,实现多茬口种植保供。示范推广高效专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标准示范园,促进蔬菜生产农机农艺融合。支持开展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绿色防控示范区等创建,示范推广尾菜、菌渣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地膜减量替代技术以及稻菜、湿(旱)、菌菜等轮作模式,进一步推动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率先实现废旧农膜、色板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全覆盖,打造清洁菜园环境。深入推进“集中采购、统一配供、限量使用”的化肥农药配送体系,建立化肥农药购买实名制和使用定额制,严格落实化肥农药推荐使用剂量和农药安全间隔期,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化肥农药行为,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试行蔬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基地和产品信息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建立覆盖蔬菜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快推动蔬菜产业强链补链。

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建设一批工厂化蔬菜种苗中心,加快应用集约化育苗技术,推进蔬菜育苗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着力培育蔬菜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完善涵盖种苗繁育、农资配送、统防统治、机械耕种、贮藏保鲜、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全过程、托管式、专业化服务。加大蔬菜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力度,推广预冷保鲜、分等分级、小包装、净菜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蔬菜精深加工。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创建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上海外延蔬菜基地等,促进优质优价。充分利用长三角庞大市场拓宽蔬菜销售渠道,加强基地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生鲜电商平台对接,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直供直销、入户配送等新业态。支持打造市民观光休闲、中小学生劳动实践和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五)健全完善基地长效管理调控机制。

参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模式,创新绿色蔬菜保供基地运营和管理机制,实现基地管理与服务实体化。分类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经营主体递进式、层次化和差异化发展,积极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等产业化模式,创新农民合理分享利益方式,联结带动小农户发展绿色蔬菜生产。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纳入各地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名录,优先进入学校、医院、机关、大型企业等集中伙食单位供应链系统,建立以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为主的蔬菜储备制度,实行合同式、订单式生产。加快与苏中、苏北蔬菜主产区建立货源供应保障协作关系,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货源,投放市场,保障供应。积极开展蔬菜生产数字化赋能,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蔬菜苗情、土情、墒情、灾情和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提高调控管理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是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务实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惠民生上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破除把蔬菜生产甩给主产区、流通甩给大市场的思维模式,建足管好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共同保障“菜篮子”安全。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组织落实好基地规划建设、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各项任务,夯实绿色优质蔬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要健全完善“菜篮子”工程议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调研,组织编制各地“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落实政策保障。

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制定出台支持绿色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的配套政策,用足用好财政支农投入、地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加大对蔬菜稳产保供主体奖补力度。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推进一批绿色蔬菜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蔬菜稳产保供机制。积极推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等政策性保险,提高蔬菜生产风险保障水平。对蔬菜生产和初加工所必须的生产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按照规定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鼓励盘活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用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三)持续跟踪评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定期统计、情况调查、实地考察、随机督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管理,对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按照省里要求,市里将建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编号备案制度,动态发布“菜篮子”蔬菜保供生产情况。采取政府和第三方相结合的手段开展绿色蔬菜保供基地星级评价管理,对生产标准化水平、产业链发育水平、菜园生态环境水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生产主体和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监测,综合评定星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牵引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持续保持基地绿色优质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基地星级评价实行分级评价、动态管理,三星级基地由县级负责组织评价,四星级基地由市级负责组织评价,五星级基地由省级负责组织评价。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大基地蔬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主动对接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大型批发市场、连锁商超、蔬菜营销龙头企业、电商平台等,签订产销合作、基地共建、生产订单等协议,加快绿色蔬菜产品在一线城市布局,提高蔬菜品牌影响力。注重挖掘本地绿色优质蔬菜生产供应的成功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树立示范典型,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辐射带动周边及全省推广应用。

蔬菜营销方案 篇3

为降低蔬菜流通成本,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丰富市民“菜篮子”,有效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确保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蔬菜直销点批发配送中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原则

充分发挥两个配送中心密切产供销一体化的功能,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本着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及“就近、方便”的原则,有效建立两个配送中心与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乃至疆内外其他蔬菜生产基地的直销供应长效机制,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切实保障乌鲁木齐蔬菜供应、价格基本稳定,解决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农民销售难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一)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

两个配送中心的主体功能是蔬菜配送,而不是市场,天山区和沙依巴克区委托具有完善的配送体系、经济实力强及专业化管理程度高的企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蔬菜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经营主体。两区要分别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商务、农牧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配送中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两个配送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经营;建立健全配送中心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发展;不断完善配送中心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确保其正常经营并提供良好服务;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形成配送中心“上连蔬菜基地、下连各直销点”的运作机制。

积极发挥直销点配送企业的作用,引导和组织与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的基地蔬菜进入配送中心进行分拣、加工和配送。两个区要加大调研力度,依据社区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市场所需蔬菜的品种、数量和价格等市场信息,直接从配送中心进行采购,不足品种和数量通过其他市场调剂和补缺,确保蔬菜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配送到各直销点,实现以销定产、以需定供;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相关费用,发挥配送中心的蔬菜价格等优势,积极引导和动员辖区内以及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团体、院校食堂及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企业等在配送中心批发配送蔬菜。为两个配送中心分别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配送力量,指导配送企业完善冷藏冷链设施,直接将配送中心分拣、加工后的蔬菜配送到直销点,确保蔬菜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上市均衡。两个区要充实检测力量,加强配送中心的日常检测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市商务局:

加强政策协调行业指导,确保配送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外协调、沟通和服务,牵头组织农牧、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所在地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和巩固两个配送中心与疆内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购销关系。充分发挥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农民经纪人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及周边蔬菜生产供应情况,与蔬菜生产基地、菜农签订远期购销合同。引导和组织市场经销大户以及疆内外特别是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蔬菜生产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组织当地蔬菜配送到两个配送中心。

发挥供销社的作用,采取“农超对接”等方式积极组织和调运菜源。丰富蔬菜品种,如果两个配送中心的蔬菜品种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其他渠道进行调剂。负责配送中心运行中的政策协调落实工作,搭建供求信息平台,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地的种植信息和消费市场的需求动态,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现产销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引导和协调两个配送中心及各直销点建立价格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蔬菜储备体系,协调为蔬菜配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市发改委:

负责加强对两个配送中心价格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吐鲁番和昌吉地区的蔬菜平均价格必须低于当日北园春一级批发市场同类品种、同等质量蔬菜批发价格。

(四)市农牧局:

加大两个配送中心农产品检测力度,负责在蔬菜直销点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蔬菜质量检测,实现批批检测、到点检测,不断完善蔬菜质量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蔬菜质量安全,使全市各族群众吃上“放心菜”。

(五)市国税局、地税局: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六)乌鲁木齐市水业(集团)公司:

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水性质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执行。

(七)乌鲁木齐电业局:

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电价格执行非工业、普通工业价格。今后两个配送中心建设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

(八)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对两个配送中心用天然气价格执行工业用气价格。

(九)各有关热力公司:

对两个配送中心的用热价格实行与居民用热同价。

(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为进入配送中心的车辆和配送企业办理“绿色通行证”。

其他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大对两个配送中心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沟通协调服务机制

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市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及乌鲁木齐市周边地区的商务、发改、农牧等职能部门,在两个配送中心运转初期,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蔬菜直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蔬菜营销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xx]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12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11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