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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2025/04/11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篇1

“爱心午餐”项目,是我县倡议实施的第一个慈善项目,是重庆市慈善总会20xx年确定与区县联合开发的两个项目之一,旨在通过大力弘扬“人人可慈善”的理念,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向特困学生捐款,以帮助特困中小学生解决在校“午餐难”问题。为确保该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在校特困中小学生午餐援助项目,简称“爱心午餐”。

二、发起单位

xx县慈善会、xx县教委、共青团xx县委、xx县妇联、xx新闻社、xx广播电视台。

三、项目简介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贫穷不是孩子的责任。在校特困中小学生有权利吃上正常午餐,以保证营养,健康成长,专心学习。但是,我县部分中小学生由于家庭贫困,学校离家较远,中午不能回家就餐,导致在校用餐标准过低,有的甚至不吃午餐,这既不利于孩子的生长发育,又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习。为此,县慈善会联手县教委、团县委、县妇联、xx新闻社、xx广播电视台,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邀请爱心人士参与“爱心午餐”项目。“少抽一包烟,少喝一杯茶,少打一次出租车”,将温馨和关怀献给贫困孩子,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爱心午餐”项目每募集到500元捐款,就能解决一个特困中小学生一年的午餐问题。

四、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的中小学生原则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资助者户籍为我县常住人口。

(二)申请资助者为正在我县就读的.中小学生。

(三)申请资助者为城乡孤儿、特困家庭子女、突遭天灾人祸家庭的子女,以及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家庭子女。

(四)申请资助者原则上要品学兼优,富有仁爱之心。

(五)申请资助者须配合媒体采访、回访,及相关慈善宣传活动。

五、资助原则

(一)量入为出的原则。资助名额根据捐款接收情况确定。每个学生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二)避免重复的原则。凡正在享受万向慈善基金“四个一万工程”项目资助、市慈善会“一帮一”助学项目当年资助者,原则上不再给予资助。

(三)鼓励配合的原则。“爱心午餐”项目原则上在积极开展“慈善双日捐”活动且有学生食堂的中小学校中选择实施。

(四)尊重意愿的原则。在符合资助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捐赠者意愿,专款用于其指定学生。

六、资助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按照资助条件,附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常住证明、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向就读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推荐。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申请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在校午餐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规范填写《“爱心午餐”贫困学生登记表》并签署意见(附申请材料),送街镇乡民政办(必要的内容必须手写外,其余须用电脑打印)。

(三)街镇乡审核。街镇乡民政办对学校送来的《“爱心午餐”贫困学生登记表》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家庭贫困情况签署意见后送县慈善会。

(四)公开求助。县慈善会将学校推荐的学生及其个人信息在《xx日报》、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寻求资助。

(五)慈善会审批。县慈善会根据捐赠人意愿及募款金额,确定受助学生及资助金额。

七、监督管理

(一)坚持专款专用。“爱心午餐”项目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解决在校中小学生的“午餐难”问题。在县慈善会总帐中设立“爱心午餐”明细帐。接收捐赠时在收据上注明“爱心午餐”用途。

(二)资助金发放。资助金由县慈善会发给受助学生,委托所在学校统一监管(学校直接充值到受助学生饭卡上,或由学校保证受助学生能吃上“爱心午餐”)。受助学生及其监护人必须在资助名册上签字确认。

(三)公开资助情况。“爱心午餐”项目资助金的来源及去向通过《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捐款人的监督。同时,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

八、捐款方式

捐款联系人:张xx

电话:xx

(一) 到xx县慈善会捐款

地址:xx街道办事处北环二路中段,xx县民政局二楼慈善会办公室。

(二) 通过银行汇款捐款

收款单位:xx县资金管理部。

开户行:中行xx支行营业部。

账 号: xx

(用途请注明:“爱心午餐”捐款转县慈善会)。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XX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双提双抓”活动,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使各联系企业能高效高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日常管理事项,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协调各进驻窗口单位,深入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为企业进行咨询、受理、跟踪各项业务,结合企业需要及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核环节,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二、服务内容

对于纳入服务范围的企业,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组织开展如下服务:

(一)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现场办公及咨询服务:根据需要,组织涉关项目审批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集中办公并联审批、现场咨询和现场辅导,现场解决企业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主动代理服务:主动告知企业各在各审批环节所需资料和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并指导申请人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做好相关联系衔接工作;

(四)预约申办服务:需预约服务的,联系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与窗口工作人员预约时间,为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办理时限缩短服务: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服务原则

(一)一次告知原则:应将审批所涉及的`申报材料、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从简从快原则:协调窗口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前提下,实行简化手续,从快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项目应即时办理;

(三)限时办理原则:协调督促窗口人员应在承诺时限的最短时限内办结,能即办的实时即办,能联办的实施联办。对因申请人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四)全程跟踪原则:要对联系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实行全过程跟踪,出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质量,做好全县创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检查考核有关要求,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要经常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核查核对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

确保每个居民有且仅有一份与其生活状况和健康状况相符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及体检表保存在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内;系统内的每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均能对应一个实实在在的居民。

二、要求

将每个居民的基本信息表和最近次体检表打印后,请户主核对签名,进行纸质存档备查,同时录入系统;当个人健康状况或联系电话发生改变时,及时修改重新打印核对签字存档备查。即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纸质备份和电子备份。

三、重点项目

重点清理湖南农村卫生信息系统中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完整,本人电话及联系人电话有效,情况相符;体检表记录情况基本一致。如果更换电话请及时通知村医师修改系统记录。

四、清理方法:

可以采取打印每个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和体检表,定期发村、组入户逐一核对签字,然后在系统中修正;也可以采取打印

花名册(2014慢病培训资料28面)发村、组逐一核对,然后在系统中修正;在系统中清理时可以按核对记录逐一修正,也可以先将所有人口全部导出EXCEL后,逐一标记修正情况。村医日常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时,随时可以使用全人口花名册记录核对修正辖区个人档案记录。即可以集中清理也可以经常清理。

五、清理内容:

1、清理重复档案:同身份证号码必经核实保留一份符合实际的基本信息表;先乡镇内清重档,再在全县档案中调取本乡镇对象进行调查清理,该迁入的迁入到位,该迁出的迁出到位(迁出迁入管档人员及本人或户主三方联系协商),共同维护全县居民健康档案;

2、清除无意义的错误档:将哪些已死亡多年或根本不存在对象的'无意义的档案清除;

3、明确在三年前(1月1日为界)死亡的人口档案予以清除。三年内死亡的人口档案保留在死亡档案中,并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即人口死亡后其健康档案应在系统内归入死亡人口档案保留三年;

4、确保每个人的基本信息表有身份证号(无身份证号者经本人或户主同意报公安安排),有1个(本人或联系人)以上是有效联系电话;

5、力求录入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并为上传照片作准备,共同做好全县建设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

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项目实施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规划设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设计要体现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建成后要有效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有效促进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的收入水平。

三、项目实施方法

㈠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有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建设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领导。镇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㈡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分配。需要建房户由村统一在规划点提供宅基地,群众可采取自建、联建或代建的方式进行建设。政府配套必要的基础实施。

3、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项目组织实施

㈠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规划、财政、水利、农办等部门成员组成的领导组,统一组织项目的实施。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拆迁户安置、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施工质量监督。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5、组织群众迁坟

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移补助标准(单棺400元/座,双棺600元/座),确保在开工整理前将坟墓迁出。

6、房屋丈量登记

⑴房屋必须是权属明晰无争议,方可登记。存在争议的,争议解决后才可登记。

(2)房屋建设年限以建房许可证为准,无建房许可证的,由户主按实际申报,登记人员予以核实。

(3)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经处理后予以登记。

(4)勘丈登记人员须认真负责,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确保登记结果真实。

五、拆迁和安置

㈠拆迁范围

金华、黄店、半店等村(社区)已确定的部分村民组。

㈡拆迁时限

2013年4月26日—6月26日。

㈢工作步骤

1、镇拆迁领导组会同涉及项目村两委分村民组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动员、宣传、讨论研究拆迁方案。

2、由镇丈量工作组人员在6月26日前对每户进行现场丈量拆迁面积,察看房屋结构,并登记造册,签订拆迁协议。

3、自拆阶段:2013年5月26日—6月11日,即拆迁户自行拆除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4、帮拆阶段:2013年6月11日—6月26日,由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领导组牵头,帮拆小组予以帮拆。

5、在拆迁过程中,验收组实行全程监督,凡所有房屋及附属物拆完并清理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领取拆迁费。

㈣拆迁补偿标准:见附表2

㈤奖惩措施

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10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在15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5%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交付给镇领导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六、安置措施

(1)符合建房条件的,需要村(居)提供宅基地的,有村居负责宅基地的调换、分配。

(2)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需村(居)统一提供宅基地的,由建房户在安置点插花建房的,给予建房户每户3500元的补助。

(3)符合建房条件的,但不再建房的,给予每户5000元的补助。

(4)属于一户多宅的,不永许再建房,并不得享受建房补助。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㈠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一油一稻”以及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㈡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㈢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㈣施工

按肥发实施。

八、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补助拆迁户每月每户200元房租费(按6个月计算),作为临时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