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防火安全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防火安全方案 篇1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五、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2.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4.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5.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六、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1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七、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防火安全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防火安全方案 篇3
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林区、墓地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扫墓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街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3、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街各村委会、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
防火安全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居)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驻村领导为所包村(居)第一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居)考核重要内容,形成政府主导、村(居)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居)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xx,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居)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居)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居)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居)党支部书记和村(居)主任要亲自落实,村(居)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居)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居)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