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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调查报告

2025/04/14报告大全

微文呈现整理的安全调查报告(精选5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安全调查报告 篇1

企业人员培训、体检情况:我厂所有和生产相关的人员均参加了体检,取得食品从业许可证书(健康证),并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食品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技术知识培训,并备有员工培训记录。

现如今,我们已迈入一个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着。而物质生活充裕了以后,健康自然便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健康长远意义上讲并不是说你病了然后予以治疗,而是从平时就开始防病,可是通过药物来达到这一目的在现代人看来显然是极其不可行的,常言说“是药三分毒”嘛。我们最容易实施和控制的,我想应该莫过于食疗了。只有平时注意营养的科学合理搭配,才能吃出健康、吃出漂亮、吃出长寿。食品业和医学在不断进步着,于是功能性食品便应运而生了。

功能性食品誉为“21世纪的食品”,是当今世界研究的热点。为了解人们对功能性食品的了解程度,并在社会上普及功能性食品,我精心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随机调查各种年龄层次、各消费水平的消费者,收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一、社会调查

1、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随机人群的调查发现,约15%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功能性食品,更不清楚功能性食品有什么功效;约62%的人对功能性食品不是很了解,对其功效不认可,觉得效果不明显,同时对功能性食品的鉴别也缺乏相应的知识;只有23%的人了解功能性食品,了解其功效,并且知晓很多种类的功能性食品和国内外大品牌。以下为部分被调查者的问卷分析结果。

大学生: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了解;其效果不明显,开始有作用,后来就没感觉;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信赖;从广告等媒体知道某些品牌的功能性食品。

20-30岁的男士:多少了解一点,不是很明白;其功能应是抗疲劳;用过脑白金,效果不错;价格有点偏高,应有适当下调,仍需改进,要适合长期服用。

30-40岁的阿姨:不太了解,也不用;孩子用过清华同方的产品,家人用过海藻类的产品,使用过对肠胃有帮助的产品;看过产品说明书和广告,但是仍然觉得对功能性食品的常识不了解。

30岁左右的知识分子:了解一点;功能性食品应补充微量元素,力量蛋白元素,蛋白质;用过如安利、完美等产品;觉得是无聊的消费;鉴定要有国家体系认证、说明、用法。

六七十岁的老人:了解;认为功能性食品纯属吵作;用过如深海鱼油、螺旋藻、天然维E;不看宣传;广告要务实,可信度要提高。不能看广告,要看疗效。

目前人们知晓的市场上销售的品牌主要有:钙尔奇、虫草乌鸡精、脑轻松、血尔、血乐、太太口服液、氨基酸口服液、口服免疫球蛋白、成长快乐等。同时,被调查者普遍认为,目前社会上对于功能性食品普遍常识的介绍几乎没有,消费者对起其处于零概念,也导致了虚假广告活动猖獗。中国的功能性食品仍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存在标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功能性食品市场也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虚假、夸大广告问题严重,造成消费群体视听混乱,判断失误等。另外,保健食品的价格普遍偏高,对于其普及有很重要的影响。

2、调查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和规范功能性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市场。

(2)、网上查找资料,了解“三无食品”、“垃圾食品”的含义,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膨化食品”、“洋快餐”等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3)普及功能性食品的普遍常识,让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能力。

(4)提高功能性食品成分的稳定性,提高其功效,争取消费者的信任。

(5降低其成本,使价格降低,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功能性食品的优势。

二、功能性食品

1、定义及分类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据国际生命科学学院对功能性食品的最新定义,将其定义为: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一种或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功能的食品,“功能性食品”除了要具有适当的营养作用,还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改善人体健康状况及降低患病风险的作用。“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功能”的解释是:当以正常的日摄入量食用某种食品时,只有有证据证明它有益于人体健康,或者以有效摄入量摄入某种食品时,其有益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这样的食品才能被称为功能性食品。

(2)分类:

日常功能性食品(日常保健食品)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品。

特种功能性食品(特种保健食品)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胖症患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

2、功能因子

功能性食品中真正起生理作用的成分,称为生理活性成分。富含这些成分的物质则称为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食品基料或生理活性物质,即功能因子。已确定的活性物质主要包括9大类,具体品种有上百种。

(1)活性多糖:包括膳食纤维、抗肿瘤多糖和降血糖多糖等。

(2)内能性甜味料(剂):包括功能性单糖、功能性低聚糖、多远糖醇和强力甜味剂。

(3)功能性油脂: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替代品、磷脂和胆碱等。

(4)自由基清除剂:包括非酶类清除剂和酶类清除剂等。

(5)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E和维生素C。

进一步规范学校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6)微量活性元素:包括硒、锗、铬、铁、铜和锌等。

(7)肽与蛋白质:包括谷胱甘肽、降血压肽、促进钙吸收肽、易消化吸收肽和免疫球蛋白等。

(8)乳酸菌:特别是双歧杆菌等。

(9)其他活性物质:如二十八烷醇、黄酮类化合物,多酚类化合物和皂苷等。

3、功能性食品在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

增强免疫力、抗衰老、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吸收,调节肠道菌群,润肠通便,保护胃黏膜)、改善骨质疏松、促进排铅、抗突变、抗肿瘤、抗疲劳、提高应激能力、清咽润喉、保护化学性肝损伤、减肥、美容、促进乳汁分泌、改善营养性贫血、改善睡眠、改善性功能、提高学习记忆力、增进智力、促进生长发育、改善视力、耐缺氧作用、抗辐射等。

4、市场上常见的功能性食品

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不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一旦发现假冒、有毒食品,要严惩,让他们没办法,也没有胆量再从事假冒伪劣或制作有毒食品活动。集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自开发功能食品以来,各国各企业热衷研究的课题包括抗衰老食品、抗肿瘤食品、防痴呆食品、糖尿病患者专用食品、心血管病患者专用食品、老年护发食品和护肤食品等。

现在国内市场上主要的功能性食品是针对其作用而生产p销售。常见的有补充微量元素、补血、补钙等。

5、目前存在的问题

(1)总体问题

a、产品结构不合理。现有22类功能性保健食品,无论从审批数还是实际生产情况看,产品结构都很不合理,导致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b、企业分布不平衡。北京等6个沿海省(市)的保健食品企业的总数约占全国一半,而新疆等西部地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到北京的五分之一,说明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地域分布及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合理。

c、科技投入少。20xx年,全国保健食品企业全年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1、55%;而广告宣传费平均占销售收入的6、54%,由于科技投入少,所以技术水平高、保健功效好的新产品就很少。

(2)企业问题

a、保健食品不实宣传问题十分严重:广告用语明显带有功效性,甚至有的公司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等机构和组织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

b、非法添加违禁物品问题时有发生。添加违禁药品比较突出的情况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中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c、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较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d、非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率禁不止。

安全调查报告 篇2

一、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1)食品状况。

经过一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针对发现的问题整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整合了各食品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和力量。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我们精心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食品安全状况

根据对市场调查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存在着一定隐患。蔬菜等农产品中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要求,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产品不精不细,特别是熟食加工、豆制品加工烧饼馒头等面食品加工都为小作坊式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粗制滥造,卫生环境差;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差,经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餐饮业中大型企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能够达到卫生标准,但一些小吃部、小饭店多数卫生环境差,餐具没有按要求消毒,80%配置的消毒柜未使用。

二、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有特色的街头小吃摊点和夜市大排档日益增多,在我市约有上百户。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2)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3)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许多蔬菜上残留农药,而小餐饮饭店只是进行简单的清洗,许多农药仍残留于蔬菜上,为消费者饮食带来很大的危害。

(4)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对所生产的产品的安全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5)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三、食品对策

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模式。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完善食品网络,建立食品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3)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4)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一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二是提高餐饮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

(5)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安全调查报告 篇3

“4.23”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井字架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在新阳工业区王氏明发打火机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厦门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工人在施工时,有一个小工不慎坠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时左右,海沧区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 到报案后,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责令事故单位停止施工,彻底查找隐患,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马上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检查、笔录、调阅相关资料工作。

一、事故单位概况

厦门思明区建筑二程总公司注册地址在曾唐安龙虎南二里20号,企业注册号为:3502031070431,属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等,康辉阳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造价为550万元,建筑面称约为5221平方米,为框架6层结构,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吴培红,事故发生时该工程主体已封顶,外架拆除至2层半。建设单位为厦门王氏明发打火机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总监为杨海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xx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组小工陈良英(女,38岁,江西兴国人,身份证号码为:362xx3670505334)在二楼从事搅拌室内墙面贴砖使用的砂浆等工作时,没有佩带安全帽就到了二楼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为自制简易安全门,陈良英从二楼卸料平台(高度约4,5米)坠落到井字架底,并伴有 “砰”的一声坠地声,此时井字架吊蓝己升到三层位置,目击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机。项目经理吴培红闻讯后赶快拨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较偏僻,吴培红怕耽误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派车,安排死者丈夫曾宪才、冯文彪及其妻子等几人把陈良英送到海沧医院,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陈良英本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从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处摔至地面井架基础时,直接造成头部着地伤势过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坠落的直接原因。

(3) 施工机械操作不规范,不能正确使用物料提升机的联络信号。

2;间接原因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没有其正得到落实,是造成此事故发生问接原因。

(2)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经理吴培红及泥水班班组长冯文彪没有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违章作业现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对施工现场违反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该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单位没有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护意识薄弱,而引起坠落一人死亡四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相关单位的责任情况及处理建议

1、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小工陈良英,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该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陈良英木人在该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泥水班班组长冯大彪对施工现场三机工何春梅明显违反作业规程的举动不能及时发现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公司给予处分。

3、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监督施工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且事故发生后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设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报告。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在海沧区暂停承揽业务半年,并交罚金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4、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吕阿民,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没有及时发现工人的违章作业,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5、公司项目经理吴培红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训的工人进场作业,没有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关于工人要进行三级教育的要求,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一年的行政处罚。

6、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没有落实到位,对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作业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井监督落实,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监理责任。建议建设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教训和总结

为了认真吸取达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认真吸取这起重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从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切实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备项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素质。

3·加大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设。

4、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推行省、市推荐使用的提升设备和自动安全门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笔录

2、所调阅的有关资料

3、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

4、调查组成员会议签到单

5、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的该次事故的补充笔录

安全调查报告 篇4

一、 调查简述

幼儿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幼儿教育与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幼儿教育问题一直未得到切实的解决,幼儿安全事故频率呈上升趋势,幼儿园安全是指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由于某种偶然突发的因素而导致的人为伤害事件。就其特点而言,责任人一般因为疏忽大意过失失职而不是因为故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幼儿园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和社会有着切身的关系。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因。在我国,学龄儿童的意外伤害多数发生学校和上学的途中。幼儿园安全问题已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好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幼儿园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解当前幼儿教育与安全现状,我特此对唐山一家幼儿园为例展开调查。

二、 调查内容

(一)家长在孩子的入园安全时,幼儿园首先要做的,就是设置九大安全屏障

1、“晨检”

可以防止孩子将传染病及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包括: 询问在家饮食、睡眠情况,有无不适;检查孩子是否发烧、感冒;查看精神是否良好,五官、皮肤、眼结膜有无异常;检查孩子是不是携带了可能造成外伤及引发意外的物品、器械入园。

2、严格的接送制度

在大多数幼儿园里,家长接孩子时必须持有接送卡,经门卫核实后方可出入幼儿园。委托他人接送时,需要事先通知园方。

3、安全预案

针对火情、停电、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设有完善的预案,制定安全疏散演习计划,让孩子熟悉安全疏散线路。

4、膳食安全

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有专人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板,洗涤池(盆)与洗菜池(盆)严格分开。

5、设施安全

园舍建筑的边沿及拐角处处理成圆滑角,楼房加有防护网,电源插座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米,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6、定期的安全检查

消除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安全隐患。

7、定期体检

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后,每年体检一次,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孩子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能回班。

8、健康、专业的工作人员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才能上岗。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要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9、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幼儿园会设计一系列教学活动增加孩子的自护能力,比如,“开门、关门要小心”,“安安全全过马路”、“着火了怎么办”等。

(二)安全教育的支持者--家长、社区

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目的,就是保障儿童的安全,这不仅仅只是幼儿园及教师的任务,家长和社区的参与也是必不可少的,与家长的沟通,社区资源的共享等都是幼儿园安全教育顺利进行的前提。许多到国外幼儿园参观的中国教师看到外国孩子拿着锯子或斧头等尖利的工具正在认真地敲着钉子时,都会瞪目结舌、惊叹不已:因为这在中国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教师提供这些工具,家长也决不会同意孩子使用。这就是我们的家长与国外家长在“什么对孩子是安全的”这一问题存在的观念上的差异,这就是导致了与家长沟通时的不同成效。

(三)幼儿园意外事故出现后怎么办?

宝宝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是妈妈觉得伤心,幼儿园老师觉得棘手的事情。虽然谁都不愿遇到这个问题,但是一般的碰伤、摔伤等,在幼儿园里还是时有发生。

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常规工作之一。对幼儿园来说,不允许有重大伤害事故发生,比如:大骨折、大外伤(有后遗症)、轻度烧伤等。一般的责任事故也不能出现。实际上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率是很低的,但一旦发生了,对家长就是百分之百地无法交代。虽然妈妈自己带孩子活动时也会发生意外,但幼儿园方面,即便是宝宝受了很微小的轻伤,对带班老师的考核也是非常严格的,对老师的评选、晋级通常会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最好的老师可以保证教学几十年从没有被家长投诉,但不敢保证几十年教学中她所教的孩子没有被磕碰的。

问题分析:宝宝在幼儿园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外以下几种:

1、幼儿园里存在一些不安全隐患。硬件上的有:用具用品放置不当,玩具设施不符合安全规范,门卫管理疏漏,房屋建筑不适合幼儿活动等。软件上的有:老师教学经验少,组织活动的能力差,该提示的没提示。个别老师安全意识淡薄等。

2、宝宝身体发育尚未成熟,大脑对身体动作变化不能做出相应的灵活反应。还有,宝宝生活经验缺乏,对自己行为将会产生的后果没有预见性。

3、妈妈的错误观念为宝宝安全留下隐患。有的妈妈热衷于给孩子扮酷,给孩子穿上厚底鞋、紧身裤等,使孩子活动不便,活动时易失去平衡。也有的妈妈为了省钱,给孩子穿大了好几号的鞋子,也使孩子容易摔倒。孩子的好奇心很重,很多时候不知道危险。为了保证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安全,使孩子顺利成长,做为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三、 调查结论

在社会实践中,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调查,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警钟还须长鸣,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以促进教育事业以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全调查报告 篇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315前夕,北京等40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与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消费网共同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四成多消费者不细看食品标签及说明;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六成多消费者遇到过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易辨识的情况;六成多消费者认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最易出问题;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后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消费者占比最高,同时仍有 19.91%的消费者“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对新《食品安全法》能否落到实处持怀疑态度;七成多消费者认为只有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四成多消费者看标签不仔细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场所的选择上,92.89%的消费者通常会在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购买食品,占比最高;五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便利店和农贸批发市场,还有三成多的消费者会选择网店和食品零售店。同时,86.51%的消费者认为路边早、夜市或小摊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高;其次是网店,有57.13%的消费者认为网店最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相比较而言,超市等大型购物场所的食品还是比较让人放心的,只有11.17%的消费者认为这里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占比最低。调查显示,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路边早夜市、小摊贩及新兴网店的食品安全检查,使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在被调查者的消费习惯上,调查显示,44.37%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会查看包装标签及说明,但看得并不仔细;同时有1.53%的消费者根本不看。在“消费者关注食品包装上的哪些信息”中,92.42%的消费者表示会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有四成多的消费者却不关注食品的生产厂家、厂址及产品成分等信息;还有六成左右的消费者不关注食品添加剂、贮存条件、规格、净含量及食品安全标识等信息。这说明很多消费者还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自身消费安全。

调查发现,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受品牌、价格的影响最大,分别有77.04%和76.77%的被调查者会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影响。这要求企业在给消费者更多实惠的同时,要像爱护自己的羽毛一样呵护品牌形象。另外,因为食品的特殊属性,75.97%的被调查者表示食品的生产日期与保质期也是影响他们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近半消费者对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官方面并不敏感,六成多消费者没受到产品成份、生产厂家的影响。这也提醒部分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还应多关注食品的色泽、外观及产品成分、生产厂家等因素。

近八成消费者:偶尔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79.46%的消费者表示对食品安全问题“遇到过,但较少”,另有14.96%的消费者则表示经常遇到,仅有 5.56% 的消费者表示还未遇到过此类问题。

在消费者遇到的食品安全问题中,“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没有显著标注,不易辨识”占比超过60%;“宣传虚假或夸大”、“餐饮企业生产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三种情况的占比均超五成;另有四成消费者遇到过食品掺假掺杂、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情况;还有两成多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或致病性微生物超标”、“转基因食品没有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及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没有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违法情况。这些问题都应当引起食品经营者的高度关注。

从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环节来看,65.47 %的消费者认为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最容易出现安全隐患,16.65% 的消费者则将原因归咎于种植养殖环节;另外,分别有10.83%和7.01%的消费者认为餐饮消费环节和批发零售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这说明多数消费者对食品的生产加工环节是否安全、卫生非常担忧,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这一环节的监管以及处罚力度。

那么,在遇到这些食品安全问题之后,消费者会如何处理呢?调查显示,选择找商家要求退换或赔偿的占比最高,为56.70% ,向行政部门或消协投诉的,排在第二位,占比17.81%;直接联系生产厂家的则较少,仅为4.29%。这就要求食品销售者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不要推诿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解决在这一环节;调查还发现,仍有 19.91%的消费者在遇到问题食品后,会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这就要求消费者要强化维权意识,勇于维权,不让不法商家逍遥法外。

在对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看法方面,51.25%的消费者持悲观态度,认为问题很多,并表示担忧;33.07%的消费者则持相对乐观的态度,表示“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还有15.62%的消费者更为积极乐观,认为形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从消费者的态度看出,我国食品安全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令部分消费者非常担忧,但相关部门改善现状的努力,已使不少数消费者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

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来看,七成多的消费者认为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利欲熏心,而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力度不够,以及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力度不够,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因;还有54.20% 的消费者将原因归咎于自身,认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的欠缺以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也导致了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这就要求食品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监管部门也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惩处力度。

六成多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知之甚少

20xx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那么,广大消费者对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法律武器了解程度如何呢?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最关心的又是什么呢?调查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竟有63.41%的被调查者表示对新的《食品安全法》了解很少,甚至有12.50%的消费者完全不了解。这就要求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这一法律的社会认知度,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而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73.41%的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消费者的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处理,37.45% 的消费者关心从源头到餐桌如何实现食品的全程监管,37.89%的消费者关心各部门能否狠抓落实,严格执法,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对于新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这一举措,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呢?调查显示,64.24%的消费者表示效果很难说,关键要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30.88%的消费者表示非常好,可形成有效震慑;仅有4.89%的消费者持否定态度,表示这一举措未必能起到预定效果。这显示了消费者对新的《食品安全法》能否真正落实似乎信心不足,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对此,执法监管部门还应严格执法,避免法条形同虚设情况的出现。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呢?调查发现,选择“严格执法,加大监管力度”的最多,占被调查者的74.88%;排在第二位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占比为71.09%。这也说明,消费者信心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执法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和生产经营者严格依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