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微文呈现 > 百科 > 经典方案 > 正文

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

2025/04/14经典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 篇1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坚持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为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侧重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4、绩:指工作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侧重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四、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的标准:局机关公务员以《职位职责说明》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称职(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改革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五、考核量化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绩”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荐为优秀,62—81分确定为称职,41—61分确定为基本称职,40分及其以下确定为不称职

六、考核实施

(一)平时绩效考核

平时绩效考核由局机关、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组织实施。被考核人要对本职位职责、本年度工作目标、交办的工作任务与实际完成情况等在平时绩效考核记录本上如实做好纪录。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主任)和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主考人应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审核并负责填写有关内容。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以平时绩效考核为基础,在每年第四季度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局机关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分管局领导是所分管科室科长(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长(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主考人。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民主评议以科室为单位,由全科室统一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局机关中层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所在科室、单位全体职工评议。

3、局考核小组对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评估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讨论决定;

4、局党组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5、局考核负责人签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

2、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的平时绩效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总结,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写出评估意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分管局领导在民主评鉴的基础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提出考核意见后报局党组讨论决定。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民主评议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

3、各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进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后报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审查后报市人事局审定。

4、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署意见。

(三)当年军队转业干部,调任、转任、挂职锻炼、外出学习培训、因公致伤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依照相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记功或嘉奖。

(二)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三)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竟争上岗时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公务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3个月为诫勉期。在诫勉期内,应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主考人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谈话记录。诫勉期满,被诫勉人应做出诫勉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的书面总结。

5、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职称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五)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2、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得降低级别工资。

3、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局各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可参照以上规定和其他有关政策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八、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局纪检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一把手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事的代表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任组织,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各事业单位参照以上办法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 篇2

一、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考评体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二、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员工。

四、考核细则

(一)商店店长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卖场,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店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内租赁柜台及联营厂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内整体环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为做好店内固定资产管理,造成损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内每月奖金分配,引起纠纷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经理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考勤管理办法做好超市人员的出勤情况记录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据商店经营需要做好人员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内员工未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陈列、补货、促销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卫生工作,未能保持卖场的干净整洁,扣2分/次;

6、未按规定解决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而发生的顾客投诉和纠纷,视情况扣2-5分;

(三)理货员考核评分细则

1、未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扣1分/次;

2、开业中未能保持商店环境的整洁,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货、陈列、整理、补货、打价签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货一签、价签对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检查商品的有效期,导致商店内出现过期商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语迎接顾客,未协助顾客购物,扣3分/次;

7、营业时间内聊天开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导致货品丢失,扣2-5分/次;

8、收付货款时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当面点清货款,造成损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银员考核评分细则

1、不遵守商店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确使用收银设备,未做好收银设备的基本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扣3分/次;

3、收银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次;

4、未遵守相关规定,与顾客发生纠纷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馈工作,扣2分/次;

6、货款未当面点清,造成损失或纠纷,扣3分/次;

7、收付货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 篇3

为了打造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机关,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进取性,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机关管理相关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所有在岗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具体为:

1、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含财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员);

2、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国土所、合管办、林业站工作人员);

3、镇聘用工作人员(指属于镇机关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资料

考核的主要资料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

三、考核办法

镇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聘用工作人员考核实行100分制。

1、全体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相互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2、村书记(第一书记)、主任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25分(80%以上人员参加测评,结果有效);

3、党政班子成员对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测评占40分;

4、考勤制度执行情景占10分。

四、考核计分办法

测评分值计算:按有效票数,1个优秀票计1分,1个称职票计0.8分,1个基本称职票计0.7分,1个不称职票计0.5分。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总分÷有效票数×标准分值=测评分。

考勤分值计算:根据全年度考勤情景,每缺勤一天扣0.1分,扣完为止。病事假按国家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分别确定等次;镇聘及其他工作人员单独确定等次。

2、每一类工作人员分为四个等次类别:一类为优秀工作人员,占人数20%;二类为比较称职工作人员,占75%;三类为一般称职工作人员,占5%;四类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工作人员,不设特定比例。具体考核等次的确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员考核总得分排行顺序来最终认定,一、二、三类等次人数均按四舍五入确定具体名额。第四类工作人员不受名额限制,考核分值低于60分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因违法、违纪被组织、人事、纪检、司法部门查实或查处定性的工作人员,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3、到村、居任职人员按编制情景分别参加镇中层干部考核评比。到村、居任职人员所在村(居)被镇对村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决的,其不得评优(即一类工作人员)。

4、在一类工作人员当中,党政机关公务员取得分总排行前13%位次人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分总排行前15%位次人员(具体比例根据县对镇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作为单位年度优秀工作人员上报县人社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仍然按比例分别计取(“四舍五入”)。

六、附则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确定,依据县委组织部考核情景确定。

2、本办法由镇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公司绩效考核推行方案 篇4

为了调动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与业绩、岗位、技能和贡献挂钩,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内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月度考核统一使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细则》,对当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门人员年度考核由当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态度考核综合确定。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标考核得分x15%+态度指标考核得分x15%;

部门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位于前5%的为优秀。

三、月度绩效工资发放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月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基数x个人绩效系数x月考评系数

本部绩效工资基数根据本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部领导确定。

四、考评程序

(一)、组织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个员工把自己当月的工作交部领导。

2、对员工考核,部长考核分占60%,副部长及部长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绩效反馈面谈

次月5日前,部门领导根据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反馈面谈,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规定

1、请假者扣2分/天,连续或累计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2、旷工半天者,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旷工一天及以上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

3、未交当月工作日记者,扣发个人当月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