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微文呈现整理的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精选4篇),汇集精品内容供参考,请您欣赏。
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美。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
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一、“学习之星”的定位:
“学习之星”是以学习为终身目标、以“勤学”求“善教”的好教师;是具有崇高师德、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教师;是学术知识广博,专业技能熟练,教学水平较高的好教师;是热爱教育、善于合作,个性得到较为充分发展,具有自身特长的好教师。
二、“学习之星”的要求:
(一)学会做人
1、具有正直、坦诚、坚毅、严谨的人生态度,为人堂堂正正、襟怀坦荡、积极乐观。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为人师表,关爱每一位学生。
3、具有积极向上、搏击进取、虚怀若谷、荣辱不惊的心态。
(二)学会做事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实效,努力达到轻负优质的要求。敢于实践,勇于提炼自己的教学经验,具有自己教育教学的理念和见解,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教育教学服务。
2、具有教育组织、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心理疏导等教育专业能力,育人效果明显。
3、有自己的科研课题,能实实在在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一学期至少有一篇相关的专题小结(论文)。
(三)学会求知
1、2004年前学历达到本科毕业,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
2、一学期学习教育教学著作不少于2本,在校以上范围内作一次有质量的学习专题讲座。
3、加强各类知识的学习,注重文理知识的融会贯通,逐步做到一专多能的技能结构。
(四)学会共处
1、善于与他人合作,与同事团结和谐相处,乐于帮助他人,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
2、能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利益关系,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三、“学习之星”的评选程序:
1、成立“学习之星”评选小组,负责“学习之星”的审核。
2、向评选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根据自己师德、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小结,并提供有关材料。
3、评选小组根据个人申报、实绩考评、专题答辩、学生座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
4、“学习之星”享受一年2000的奖励。(每年一评)
此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小学班级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文化立校,体艺增色”的办学理念,实现“凝聚正能量,再铸西中辉煌”的奋斗目标,张扬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个性、特长和先进性,激励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依据学校确定的“培养健全的现代人”的育人目标,为每个学生终生发展奠基。学校通过完善学生评优制度,丰富优秀学生的内涵,鼓励学生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使全体学生在西乡学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评比类别和条件
优秀学生分为综合类优秀学生、学习类优秀学生、特长类优秀学生
1、综合类优秀学生(德育处李伟钢负责,具体安排见附表)
(1)十佳学生:按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在全校范围评选十位优秀学生。
(2)德育标兵:按学校“学生礼仪常规”评定。
(3)优秀学生干部:按学校“优秀干部评选条例”评定。
(4)环保卫士: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定。
(5)三好学生:按“三好学生评选条例”评定。
2、学习类优秀学生(教学处刘日光负责)
(1)学习标兵: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前20名获奖,其中1—6名为一等奖,奖励每人价值3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7—12名为二等奖,奖励每人价值2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13—20名为三等奖,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并颁发获奖证书。
(2)学习优秀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21—10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
(3)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按期中40%,期末60%进行年级排名,进步幅度年级前20名学生获奖,颁发获奖证书,奖励每人价值100元书籍等学习资料或购书卡。
3、特长类优秀学生(以下4个项目上报的人数不超过各年级班级总数)
(1)艺术之星(音乐部:刘玉峰负责;美术部:张盛军负责)
音乐类: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能通过欣赏音乐或参加文艺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学生要参加学校文艺演出并在区级以上比赛中获奖者。
美术类(包含传媒):具有良好的美术素养,能通过欣赏作品或参加美术创作活动陶冶自己的情操,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平,在集体活动、术科竞赛、宣传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者。
(2)阳光少年(体育部:钟卓兴负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身体,保持良好的卫生保健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跑操,坚持参加体育锻炼,乐观向上、朝气蓬勃,在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或参加校级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起带头作用者。
(3)科技之星(教学处:罗晖)
爱学习,勤思考,思维活跃,开拓创新,知识面广;在集体科技活动中经常有思想、有点子,并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级以上科技大赛中获奖者。
(4)文学之星(语文科组:罗代国负责)
积极参加语文学科竞赛和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比较突出。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学校“阅读之星”评比中获得等级奖;
②在《大榕树》校报或其他报刊发表作品;
③在校级以上语文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级奖;
④担任语文科代表或文学社负责人。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综合类评比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方案,指导班委会发动学生经民主评议,评选出获奖学生,经年级审定名单,上报德育处。
2、学习类评比由年级组按教学处要求评定获奖学生后上报教学处审定名单,由教学处统一报德育处。
3、特长类评比由各相关部门按类别组织专业老师进行评比,与年级组协调审核后名单由年级统一上报德育处。
4、学校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并出专栏向全校学生介绍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
5、奖励用的奖品、奖状和荣誉证书由相关评选部门准备和颁发。
6、有关奖项指标每年由学校下达。